狼兄_分卷阅读_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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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血从伤口处汩汩地流出来,滴落在黑色的土地上。
  我不能把它伤得太厉害,因为也许它还要应付接下来的挑战者。
  正在我仔细思考着该如何进行这场战斗的时候,一声熟悉的怒嚎让我震惊得当场傻站在那儿,成了一个活生生的靶子。
  作者有话要说:=口=终于写到这儿了,不容易呀!
  52
  52、发情期之坚决不做标题党 ...
  正在与我战斗的公狼没有放过这个机会,猛地扑上来,淬不及防之下,我被它凶狠的咬住了脖子,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它尖利的牙齿撕破我的皮毛陷入我的血肉中。
  一声痛苦的嘶吼从我喉间溢出。
  一个银灰色的影子一闪而过,眨眼间,那头棕色的公狼已经惨叫一声,放开我,狼狈的退了开去。狼形的老大站在我面前,深棕色的眼睛关切地看着我,它舔了舔我脖子上的伤口流出的鲜血,转过头,静静地看着那头正在原地打转绕着圈想看看自己后腿伤口的棕色公狼。
  我喘息着站起来,走到老大身边,蹭了蹭它,挡住了它盯着那头公狼的视线。
  这原本就是我刻意为之的一场战斗,那头公狼没有错,反而值得夸奖,战斗中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机会一闪而过,而它,抓住了。
  老大偏过头,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我们进行着默契而无声的交流,最后,它退让了。
  那头被它的目光逼视而胆怯的又往后退了几步的公狼,尾部纵向卷曲朝背部,它转过身,离开了这个圈子,因为老大的打岔,它失去了竞争狼王的资格,或者严格点说,它丧失了勇气。
  我头疼的看着这一幕,难道这意味着老大无意中成为了狼群的狼王?
  几头母狼试探着往这边走了几步,有一只特别大胆的刚刚迈入成年期的母狼踏着轻快地脚步走到老大身边,冲着它“呜呜”叫了两声。
  这个声音意味着这头母狼在向老大示好,如果老大愿意,可以随时与它约会。
  原本冷静克制的老大突然暴躁了起来,它扭过头,狠狠地咬住那头在它身边转来转去,并且试图舔着它皮毛的母狼的耳朵。
  这只自从进入发情期就备受公狼恭维和追捧的漂亮小母狼从来没受过这种冷遇,高傲的自尊心让它冲着老大低低的咆哮了一声之后,转过头走了。
  其他几头母狼在看到这种情况之后,也自觉自发的散开了。
  我看到那头漂亮的灰色小母狼几乎是立刻接受了那只一直在它身边转悠讨好的强壮公狼,躲到森林中享受两人世界去了。
  如果是人类的话,可能会鄙夷这种近似于水性杨花的行为,而在动物之间,它们的欲望和情感是如此直接的受到本能和荷尔蒙的驱使——拒绝、放弃与接受都很干脆。
  雌兽会毫不在乎的站在两只或更多只为了争取到与它交配的机会而互相拼命的雄兽旁,冷静的旁观着血腥的战斗场面,一直等到胜出者站到它面前,之后也许就是直接的干柴烈火,偶尔的时候,会先一起玩闹一会儿培养培养感情。
  大部分动物之间只是露水姻缘,等过了交配季节,甚至等交配刚刚完成,它们就会分道扬镳,比如棕熊。只有少部分动物会组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家庭,一起养育后代。
  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比较喜欢狼的习性。
  也许是因为它们对配偶的忠诚,对后代的尽责让我想起了曾经度过的身为人类的时光。
  我已经不是狼王。
  在这一点上,我也无法说服老大让它留下,继续实行我的计划,而我也不敢继续让老大待在有许多母狼在的地方,那些躁动的荷尔蒙气息让它开始坐立不安。
  我不知道身为半人半狼的身份是不是让它开始改变择偶的目标,比如从一只漂亮的母狼转移到了一个美丽的人类女子身上,或者这种复杂的身份,让它对服从本能与狼群中的母狼交配感到难以接受,所以才会对母狼不假辞色。
  它呲着牙威胁着那些试图靠近自己的母狼,也顺便赶走了想接近我的。
  那只眼睛是琥珀色的母狼趁它不注意悄悄地凑近,舔了舔我脖子上的伤口,被它的咆哮吓得落荒而逃,让我哭笑不得。
  我们趁夜离开了狼群。
  快要离开狼群领地的时候,我站在荒野中,回头望了一眼那在黑暗中无声矗立的森林,在这里,我度过了一段艰难却又充实的时光,也许,我再也不会回来。
  再见了,狼群的伙伴们,希望你们能在这片荒野和森林中自由的繁衍生息。
  在罗斯帝国修筑的大道旁,被树木遮得严严实实的一片青翠的草地上,老大又一次在我面前进行了痛苦的变身过程。
  他气喘吁吁的用双手撑着草地坐起来,银灰色的长发被汗水打湿粘在白皙的脖颈上,柔韧修长的身体上布满了细小的汗珠,他温柔的抚摸着一直警惕地守在它身边的我,低声说:“谢谢” 。
  我舔了舔他的手心。
  他大概觉得有些痒,立刻把手缩了回去。
  老大穿上衣服,休息了一会儿,恢复了部分精力之后,我们开始启程出发。
  原本我以为我们是直接回军营,但是一会儿之后,我发现路不对,在一个三岔路口,老大往莫尔斯城的方向拐弯。
  在不远处,已经有两个牵着马的士兵在等着他。
  老大骑上一匹黑色的骏马,笔直的腰杆,他总是这样,一举一动都不负伊格内修斯派来的那些老师的辛勤教导,举止端正而优雅,自然且得体,有的时候,我觉得他比有些人类更像人,比如伯特之流。
  在一天之后,我们回到了莫尔斯城。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迎接我们的不单单有金毛,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那个有着一张精致而苍白脸孔,常年被脂粉和假发包围的贵族少年兰斯,他纤细的身体依然单薄,裹在宽大的长袍中看起来轻飘飘的没有丝毫分量。
  他热情的看着我们,当然,主要是看着老大,从以前开始,我就知道,他从老大还是狼形的时候,就对他抱着很大的莫名的兴趣。
  兰斯也从来没有掩饰过这一点。
  金毛看着老大有些不解的样子,解释说:“兰斯是新任的莫尔省总督。”
  听到这个消息,不禁让我感叹,什么叫朝中有人好办事!这就是例子啊,这才多大的孩子,就给了个行省总督的位子让他坐,也不怕他坐不稳根本无法处理行省中错综复杂的政务。
  不过我想,兰斯虽然看起来软弱,但是应该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无能,毕竟他作为第一大臣以及帝国公主的儿子,从小见到的明争暗斗和血雨腥风应该不少,而他的父亲也应该派了一些信任的手下跟在自己儿子身边辅佐他。
  兰斯磕磕巴巴的把情况简略的和老大说了一遍,然后邀请他和金毛明天到总督府一叙,就边境安全问题交换一些意见和看法。
  我们回到了小个子洛夫那所豪华的庭院,这里原本被前任总督布雷斯没收了,随着他的倒台,一切财产又还给了原主人。
  洛夫在监狱中受了不少罪,现在正在莫尔斯城郊的别墅休养,这所庭院被他送给老大和金毛,当做他们回莫尔斯城时的住所。
  他们现在已经是一个军团的指挥官,如果没有符合其身份的住所,那么很难在那群势利眼贵族中立足,虽然老大和金毛不在乎,但是伊格内修斯却会为他们考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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