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清景是微凉_分卷阅读_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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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没想到来的并不是老头儿,而是我姑。
  “老头儿呢?”不需要寒暄,我和这娘们儿的关系一向比白雪公主跟她后妈还要恶劣。
  显然对方也这么想,所以完全没有铺垫婉转或者前情提要,直截了当俩字儿:“死了。”
  第 25 章
  老娘们儿的脸在我眼里慢慢变形,颧骨增高,下巴缩窄,好像成了一只狐狸,又或者金刚葫芦娃里的蛇精。我很想拿孙悟空的金箍棒像揍白骨精那样给她一棍子,然后她就会魂飞魄散,再没闲功夫在我面前瞎哔哔。
  “大老远跑过来就为跟我逗个闷子?难为你了啊……”我在玻璃反光中看见自己的冷笑。
  “爱信不信,”女人皱起眉头,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堆狗屎,“要不是你爸临死前求我,倒贴钱我都不会来。”
  我还是不信。我怎么可能信呢?冬天见还好好的,精气神儿十足,夏天你就告诉我人没了?这不搞笑嘛。但我不能怒,我要看看这逼娘们儿还有什么招儿。
  于是我特配合地问:“怎么死的?”
  女人烦躁的表情有了些许缓和,向来冷漠算计的眼里罕见地闪过几丝酸楚:“胃癌,早就发现了,一直没治。”
  脑袋一阵阵发木,我像个傻逼似的坐在那儿,隔着玻璃,嘴巴不受控制地动起来:“为什么不治?”
  “呵,你还真有脸问。”女人的语气尖酸刻薄,极尽挖苦之能事,“你以为我哥有几个钱,就那么万把快,替你赔偿那些失主都不够。去年有个人还上门儿闹呢,说法院都判了民事赔偿,你们家赖着不给。要不是我帮着想法子,你家现在连房子都卖了。”
  “老头儿……什么时候……”我想问老头儿什么时候过去的,但过去那俩字儿我怎么都说不出来,仿佛有块滚烫的烙铁卡在我的喉咙,吞不下,吐不出,就在那里滋啦啦烫着我的皮肉。
  “就这个礼拜一的事儿,昨天已经送去火葬场了。现在墓地也死贵,我可买不起,骨灰就先放那儿寄存了,过两年你出来了再看着找块好地儿。”说完,女人看了我一眼,啧啧啧地摇起头来,“唉,都说养儿防老,要我看,养你这么个东西还真不如不养。”
  随便咬咬就算是修剪了的指甲带着参差不齐的棱角,把我的手心硌出了血,但除了湿湿的,居然感觉不到一丁点儿疼。
  女人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我知道你看我闹心,我也不乐意对着你,但毕竟是我哥的遗言,好歹我这个当姑的得把话捎到。”
  我凑近玻璃,近到不能再近,眼睛瞪得死死,像要把它烧出洞来:“你说,我听着呢。”
  女人一脸嫌恶地后退,让上半身和玻璃间留出足够的距离,仿佛我是艾滋病毒。
  半天,我才听见她阴阳怪气的腔调:“他说也不指望你出来以后能改过自新了,只要别干那种够枪毙的事儿,平安就好。”
  我愣住,话筒从手中滑落,浑然未觉。
  女人看我的表情像在看神经病,她的嘴巴又动了动,好像是说话了,可我已经听不到任何声音。再然后她走了,我依然呆坐着,茫茫然,不知所措。
  平安,就好?
  我以为这应该是人类最低等的追求。
  不,我从来就没把它划到追求的类别。这东西不应该与生俱来不离不弃的么?所谓追求,应该是钱,权,女人,名声,社会地位,哪怕狭隘到一辆牛逼的跑车,它也勉强上得了台面。平安?说出去让人笑掉大牙。你当你是伊拉克人民呢?
  有人过来拍我的肩膀。他在说什么?冯一路你该回监了?不,我还没看见我爹呢,他说了要来看我的,我还有一大张清单要他帮忙采购呢。监狱那破山寨的花露水根本没效果,我要六神的,痱子粉也得买,就要强生的,小卖部根本供不上货,还有什么来着,对,老伴儿,老头儿得找个媳妇儿了,三婚四婚离异丧偶带几个孩子的都行,不然没人照顾他啊,一没人照顾他他就开耍了,喝酒没个够……
  我飞起来了,不,是腾云驾雾。
  好几个老神仙在半遮半掩的云彩里冲我招手,有拿拂尘的,拿寿桃的,拿金刚圈的,各个笑容和蔼,慈眉善目。他们好像要邀请我过去玩,他们的周围摆满了仙桃和人参果。可是我不能,虽然口水直流心也向往,但还是不行,爹比长生不老重要。所以我也奋力挥手,说我爹是路痴,走丢了,我得赶在他被人体器官买卖集团盯上之前把他找着……
  “冯一路。”
  谁啊,说了别叫我,我要去找我爹。
  “冯一路!”
  你他妈烦不烦哪,再冯冯冯的我废了你。
  啪!
  结结实实一耳光扇在我的脸上,伴随着剧烈疼痛,我的视野逐渐清明。
  惊慌的小疯子,关切的花花,纳闷儿的金大福,眉头紧蹙的周铖,四张大脸一起挤在我的视觉框里,满满当当。
  “谁干的?”这不是探监室,这是十七号,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了自己床上,但我知道自己被扇了,手起刀落,毫不留情,以致左脸火辣辣的疼。
  “我。”周铖大方承认,同时向我展示他的右手掌,“喏,红了。”
  我不介意他用这么形象的方式说明力道,倒是小疯子破天荒地帮腔:“不能怪他啦,你是不知道刚才你有多吓人,谁都不让碰,谁碰打谁,俞轻舟送你回来的时候都想捅电棍了。”
  我冲周铖笑了下:“谢了。”
  站起来伸个懒腰,把四人吓了一跳,尤其小疯子,直接窜至两米开外。
  我乐不可支,冲他大声道:“放心吧,哥疯劲儿过去了。”
  周铖担忧地看着我,花花犹豫着想上前,我琢磨了一会儿,隐约明白了什么,就听见小疯子做错事一般呐呐地说:“你姑来的时候我同学也正好来看我,我真不是故意偷听的,我就坐你旁边儿……”
  “晕,我当什么事儿呢。”飞快打断小疯子,我的音调抑扬顿挫比平时还要活泼上几分,“难道你不听我爸就不死了,那病是绝症,早晚的事儿,放心,进来时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了,六年啊,大姑娘都能熬成黄脸婆,何况一个干巴老头儿?他要真能挨到我出去才是奇事儿呢。安啦安啦,我非常好,没有任何问题!”
  ……
  安静,持久而压抑的。
  我站在十七号中央,被众人包围着,他们全都不接话茬儿,只那么深沉地看着我。
  我不喜欢这目光,就好像死的是老子,而他们在为老子默哀。
  终于金大福扛不住了,发出一记短促却铿锵有力的呐喊:“操!”转身回床。
  然后是小疯子,周铖,全都一言不发地回到自己领地。
  只剩下花花。他没转身,而是径直向我走来,然后在我没反应过来时捞起我的手,用指肚轻刮我的掌心。
  我倒吸口凉气,这回是真觉出疼了。
  花花眯起眼睛,审视似的看我,仿佛我是个秘密袋子,而他要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揪出来,掰扯清楚,看个明白。
  我倍感压力,下意识抽回手,然后又开始懊恼,妈的老子怕他干嘛?别说我什么都没藏,就真藏了,还怕一个哑巴?
  所幸花花没再纠缠。
  看见他坐上窗台,我在心底长舒口气。
  这个时候,我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真的,我情愿谁都不搭理我,最好是看都别多看我一眼,让我一个人呆着就好,静静的,没有任何纷扰的,呆着。
  这天晚上,十七号异常安静。没人说话,没人做爱,连一向打呼噜打出境界的金大福都变得呼吸均匀,宁静祥和。
  月光照在地上,铁栏杆的倒影仍然很像怪兽的牙。
  我把被子拉上来,蒙住头,整个人缩在里面像个窝囊废。
  自打进来,我就在盼着出去,盼着重整旗鼓,盼着腰缠万贯。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有错,这年头哪个行当都是凭本事吃饭,有的在官场上溜须拍马,有的在工作上营私舞弊,有的拿红包,有的吃回扣,我不比谁高尚,但也没比谁低下。不就六年么,六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就贼么,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冯一路就是贼了,那又怎么着?我是贼又不代表我全家都是贼,你个二了吧唧的老头儿替我丢什么人?我都不嫌丢人你替我丢个什么人!
  谁?谁在拉我被子?
  我不要出来,你他妈别手欠!
  漫长的拉锯战,在漆黑的夜里无声上演。最终我筋疲力竭,松手投降。
  花花蹲在床边,距离我很近,近到我能够闻到他身上的肥皂味。
  我想骂你他妈的半夜不睡觉和我较什么劲,他却先一步伸出手,用掌心一点点蹭掉我脸上的水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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