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清景是微凉_分卷阅读_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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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套弄了多久,呃,好吧也没多久,小冯一路就缴械投降。射出来的瞬间我咬紧牙关,愣是没发出一丁点儿声音。
  这世道,搞基的光明正大,我他妈一自给自足的还要偷偷摸摸,上哪儿说理去!
  金大福和周铖还在干,不过现在这声效对老子造不成任何影响了。我仰面躺着,高潮的余韵慢慢散去,思绪连同整个人一并冷却下来。
  对于周铖的就范,说不惊讶是骗人的,就像他的“不干了”一样,全然没有任何征兆。但这会儿再想想,可能大金子反而是看得最透的那个。有说法就好办了。可不是么。说法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说法这一物件本身就是对方递过来的梯子,你要做的只是顺着它爬下来。至于技术能不能改进那都是后话,反正这玩意儿不是靠嘴说的,多试几次就知道了。
  或许那句玩笑式的“折腾折腾有益身心健康”才是周铖的实话。金大福有媳妇儿这他早知道,但早知道不代表就要天天苦大仇深歇斯底里,可郁闷总归是有的,于是间歇性的借某个契机发作一下,也算调节身心。
  当然这些有的没的都只是推断,而这推断要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周铖没把金大福单纯的当成炮友,或多或少,他对这个人是有点情分的。
  放在一天之前,如果有人跟我说周铖喜欢大金子,我八成会嗤之以鼻。首先,两个大老爷们儿搞啊搞的就能搞出真感情这事儿太匪夷所思;其次,就算真能搞出,此等小概率事件也绝不会属于十七号这两位。事情明摆着,那俩分明就只是周末一帮一互助小组,平日里别说腻味,连交流都很少。
  可是现在,我动摇了。之所以说动摇而不是彻底翻盘转变思想,是因为我依然没办法理解这种同性间的感情,但周铖说的话,我信了。
  这话是说法外的“赠品”,我没告诉大金子,因为涉及隐私。
  “其实我从来都不是零号。”
  当时怀揣着技术论准备离去的我,被这句话定住了脚步。
  我福至心灵地领会了零号的意思,并认为这得益于我过人的智商而非单纯的“零看起来很好插”这种猥琐理由。
  转过身,周铖依然坐在那儿,因为天气阴沉得厉害,所以他仰头看我的时候不需要眯起眼睛。和花花相似,周铖眼底的色彩也总是很纯粹,只不过花花的纯粹是极深,而周铖的纯粹是极浅。有时候那里面一片纯白,像积雪永不消融的国度,再雄伟再惊天动地的建筑也会被抹去棱角,遮去身躯,最终消逝在皑皑白雪里。有时候,比如此刻,那里却是一片清明,似乎冰雪消融了,盖住的东西也没了,只剩下让人不敢直视的通透。
  “从我十八岁第一次跟男的上床到今天,我只在两个人的下面呆过。”
  显然第二个是金大福,于是我问:“第一个是谁?”
  周铖笑了,淡淡的笑意让他的眉眼看起来很帅气:“说了你认得?”
  我囧在原地,不太好意思地干笑:“也对哈。”
  风从我们两个的中间穿过,卷起地面无数的灰。我鼻痒地连打了两个喷嚏,周铖起身拍拍裤子。我想谈话应该是到此为止了,可周铖却来到我的跟前。
  他说:“冯一路,我只告诉你,因为你看起来想知道得不得了。”
  我很没骨气的猛点头:“就是就是,给个名字也好嘛。”
  于是周铖又笑了,轻轻浅浅的,像春末最后一缕微风:“不需要,他死了。”
  几场瓢泼大雨过后,天气彻底热起来。早晚还好些,正午的太阳可真像麻辣烫一样,晒得人没着没落。说到麻辣烫,我又不可避免的想起更多东西,比如猪头肉,比如扎啤,比如KTV小妹那五十块钱就能摸好几把的大腿。想到这些我就烦躁,莫名的想打人毁物,我甚至做梦拿锄头去刨电网下的高墙,可梦中的高墙是合金钢的,直到梦醒,丫连根毛都没掉。
  我知道我不该想这些,我应该清心寡欲以带发修行的心态老老实实度过这几年,哦不,连发都不带了。可知道归知道,做起来是真他妈难,每天早晚各默念十遍六年很短我要坚强的结果就是上工路晒着太阳想起麻辣烫。
  还有不到一个月,我来这儿就一年了。
  多快。
  流水线从做塑料花改成了彩灯加工,换汤不换药,糊灯笼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小学上劳动课,那是为数不多留在我记忆中和学校有关的快乐场景。学的是织毛衣,还没到四根针呢,先用两根针织点片状物,可就这我也摆弄不明白,于是回家向老妈请教,那时候我觉着我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会在两年后跟别的男人跑了,那时候我傻逼却快乐着。
  “我操你会不会糊啊,就这样的验收肯定不合格!”
  旁边一声怒嚎打断了我的伤春悲秋,不用看,肯定是一条线上的同仁又吼花花呢。
  说到底,这真不能怪同仁,做塑料花的时候无非就是粘吧粘吧,没什么美感或者规范要求,所以大家都能糊弄过关,可到了这彩灯,那纯种技术活,手艺差距就看出来了。我想着花花的细胞里可能真就没有哪怕一丁点儿的手工基因,效率奇慢不说,那成品……还不如加工之前的裸灯呢。
  每天的劳动都有数量规定,如果验收合格的成品不够,那么整条线的人晚饭后都要继续加班,直到完成要求的数量。一条线上十来个人,说实话,花花一个人拉不下来多少时间,顶多每人饭后再做二十分钟。但要知道,那可是饭后,谁他妈吃完饭还乐意回来加班啊,尤其还是被牵连的。
  花花也知道错在自己,所以每次被吼都特老实,不吭声是自然的,可他连头都不抬,就那么卖力地跟手上的东西较劲儿。开始几天看得我有点儿心疼,倒不是觉着他辛苦,而是觉着那么暴躁易怒一野孩子肯乖乖听人骂完后加倍努力依然得不到回报这事儿本身有点儿惨兮兮,可是过了几天后,我都想加入骂人大军,娘的你也太笨了点儿吧!你那手指头是摆设吗!
  “吼他有用咱线早得超产奖了,有时间吼还不如多糊几个。”我装作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嗯,必须漫不经心,不然容易激起狱友“这逼样的你还向着他?!”的抵触情绪。妈的坐回牢还得自修心理学,我容易么!
  果然,狱友泄愤似的踹了下生产线侧面的铁皮,还没敢使劲——太用力声音会很明显,然后消停了。
  我悄悄和花花旁边的人换了位置,花花看了我一眼,没什么表情,然后继续低头干活。
  我也不指望他夹道欢迎,更没准备手把手的教,热脸贴冷屁股的次数太多了,我也会烦躁的好吧。所以我只是灵巧而快速地糊好一个又一个彩灯——哥们儿就是靠手吃饭的,然后瞅准他偶尔抬头艳羡目光闪过眼底的短暂瞬间,不失时机地提点:“多看看大家怎么弄,别总自己搁那儿琢磨,你还能琢磨出一朵花儿来?”
  别看旁人说花花没反应,我这一说马上被怒视,那眼睛瞪得,溜黑溜黑像玻璃球儿。我哭笑不得,这算特殊待遇不?
  不过瞪归瞪,没多久我就发现他还真的照做了,虽然是偷偷的。主要是背着我,具体表现为我认真干活或者貌似认真干活的时候,他就找准一个人当然多数也是我盯住不放,然后只要我有点儿要抬头的迹象,他就马上低头进入聚精会神做花灯的状态,警觉性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不过,也挺可爱的。
  每次他做这些稍微有点幼稚的事情时,我就会忽然萌生出些许感慨,心说这只是个孩子啊,二十出头,发育不良,锒铛入狱,无亲去故,还没办法说话。虽然我知道自己没啥资格可怜别人,但我总是忍不住要去想,我进来是因为我想要来钱快,来钱多,这念头现在依然坚挺,所以哪怕老头儿拿着拐杖一天打我三遍,我还是会走这条路,但花花不一样。拿刀豁开别人肚子是什么感觉我没办法想象,但肯定好不到哪里去,图什么呢,大金子说到花花总喜欢用“狼崽子”作称呼,我知道他被花花牵连得不轻,至今怨念,但如果花花不是无亲无故,不是不会说话,也有个老头儿那样的人管他,咱不说爱,照顾就可以,或许他就不会来到这里了。
  可惜,人这辈子没有如果。
  第 16 章
  通常来讲,有残疾的人都会存在感很强,这话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纯粹实事求是,因为与众不同,所以旁人有意无意的总要关注你。
  小时候我家周围就有俩,一个是前楼的,脉管炎发展到两腿截肢,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些名词都是啥玩意儿,只知道那个叔叔每回出来都是坐在自制的摇杆车上,那东西有些像轮椅,不过却把自行车的脚蹬子改装到了上面,然后他用手扶着往前摇,车就慢慢动起来。我特向往那车,童年的记忆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幻想着自己坐上去,对于学龄前的我来说,那车和坦克是一个概念。另外一个是楼上的,我爸让我叫她王奶奶,但我一次也没叫过,因为我有点儿怕她。现在想想,她似乎对我挺好的,确切的说是对我们那一楼的小孩子都不错,经常煮个地瓜豌豆什么的分给我们,但大家都是吃了就跑,没人想跟她多呆哪怕一会会儿——对于小孩子来讲,一个不会说话只会啊啊啊怪叫的老太太就和蓝精灵里的巫婆一个样儿。
  是的,遇见花花之前,我对于哑巴的印象全部来自王奶奶——心里有话却说不出来,越着急啊啊啊的叫声就会越大越恐怖。儿时的我知道她不是坏人,但抹不去害怕,长大后的我不再害怕,却再没有人用这样特殊的方式来唤起我的注意。
  花花太安静了,以至于只要有些旁的事,我就会把他彻底遗忘。
  不只是我,十七号,一监,乃至这个地方的所有人。
  那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晚上,因为天气炎热,所以早早的大家都去排队冲凉。监狱洗澡的地方有限,晚了排不上才没人管你热死热活,照样要被赶回去熄灯睡觉。
  小疯子被抽去写宣传报,于办公室里吹了一天的冷气无比逍遥,我羡慕得要死,恨自己怎么没学得一手漂亮毛笔字。大金子和周铖来得比我早,这会儿已经洗完回屋。粗略扫一眼,前后左右都没有认识的人,得,那就老实洗吧洗吧算了。
  我是在洗头时候看见花花的,说也寸,搁外面时我瞪大眼睛都没寻么到他,这会儿顶着一脑袋肥皂眯着眼倒是瞅得真真的。
  他就是与我隔了三个人的淋浴头下面,安静地冲着水,没人同他交流,他也没搭理任何人,浴室里下流的玩笑和爽啊爽的怪叫形成了一个真实而又有些荒诞的世界,但他却仿佛同四周昏暗的光影一起独立在这个世界之外。
  肥皂水流进眼睛,刺激得我赶紧把脑袋伸到淋浴头下面狂冲。水根本是凉的,冲在身上还好,冲到头皮上像小钢针一个劲儿扎似的,你妈开源节流也不用省这点儿烧锅炉的煤啊!
  洗完脑袋,我就往身上打肥皂,打完肥皂我就冲肥皂,整个过程也就三五分钟。而在这期间,不完全统计我往花花那边儿看了七八次。
  因为之前热脸贴冷屁股的次数太多,这段时间我已经不太管他了,从前没我人家也过得好好的,我干嘛非颠颠儿上赶着找不自在?而花花这样的人,你不管他,他就真的会消失。我觉得这也是一项技能,摒弃掉自己的全部存在感,活成一抹幽灵。
  我知道如果我不再扭头去看,他很快又会自动隐形,与大脑每天接收到的无用信息一起,被毫无感情地删除。
  但我没办法说服自己不去看。
  那孩子快瘦成年画儿了。不对,他远没有年画儿那么喜庆,还是遗照吧,虽然有点狠。
  如果不是朝夕相处,我铁定会以为花花吸毒。虽说一种米养百种人,可也没有差距这么大的道理啊,来这儿一年,我除了肤色变白点儿——天天车间里捂的,体重没任何变化。周铖好像还重了几斤,再看金大福那体格,小疯子那圆脸,怎么五谷杂粮到花花这儿就不起作用了?
  洗完的时候我特意挨着他穿衣服,然后状似随意地嘟囔:“哎,你是不是又瘦了?”
  没人理我。
  “你消化不良?吸收不好?”
  继续被无视。
  “你别是有什么病吧?”
  人家直接穿好衣服头也不回地大踏步走了。
  我拎着裤衩站在风中,小冯一路气得直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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