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王与神官_分卷阅读_164
“那就不管啦。”
如果从第三人的视角来看,他们俩完全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压根没有自己身处怪异之处、十分钟前还冒了生死危险的自觉。
伪装成神的怨灵自己不甘地消散了,没得到当事二人组哪怕一个眼神。
而等到怨灵消失,他们原先看到的辉煌神庙也跟着显露出了虚假布景的本质。
金装四散剥离,高梁破碎倒塌,砸落于地面时,便如被时间加速腐朽了一般变成一滩漆黑的粉末。
所有的虚像都在短短数秒的时间内打回原形,再不复一路上所见的光鲜亮丽。
不仅如此,他们所在的地面原来并非平地,而是不知混杂了什么东西的乌黑泥块堆积着的土坡,空气中所弥漫的尽是腐烂的气息。
多嗅一下就感到窒息,更别说再在这鬼地方多待一秒。
拉美西斯果真无比郑重地把坚持着确定完安全的塔希尔接住,因为不想高洁的大祭司接触到如此污秽之物,他干脆用双手将他抱起,自己踩着黏糊糊的黑泥原路返回。
因为塔希尔睡着了,拉美西斯有许多话都没来得及说,就跟他来时路上那样凄惨。
不过这一次,又由于想通了一件大事,他非但不觉得憋闷,反而莫名地神清气爽。
在准备走的时候,他倒是临时想起了塔希尔用来做武器的蛇杖。
那根蛇杖给拉美西斯的印象永远不会好,因此,在大致找了一圈,没在原地附近找到蛇杖的影子后,他便顺理成章地不找了,只当那玩意儿丢了。
接下来所做之事,就是英勇无比地找到差点跑丢了的马儿,带着塔希尔上马往回赶。
要在天亮前赶回神庙,塔希尔之前是这么说的。
可现在没了方便的法术,也不知道距离天亮还有多久,拉美西斯只有打起十分的精神,催促马儿奋勇直前,加快脚步往回赶,一定要赶上。
但说实话。
拉美西斯的心里并不想这么快。
金发大祭司被他单手绕过腰,固定在身前,以此避免骑马时的跌宕。
坐在前方的人会一直往他身上靠,他也有正当地理由让他们紧紧相依,顺带嗅到以前时常嗅到的淡淡的花香,似乎就是从金发青年的发间传来。
月亮替代了太阳,月华与夜色一同洒落人间,让深夜里除了还在奔驰的他们以外,再无其他生灵清醒着。
风也大啦,迎着面孔呼呼地吹来,除却带来浸入皮肤的凉意,还将在夜里响起的嗓音吹散,让其即使就在某一个人耳边响起,也无法真正传进他的耳中。
所为的大抵就是这小心翼翼的肆无忌惮。
“塔希尔——”
王子在地上张扬地喊出了这个仿若带蜜的名字,甜到极致,还不禁哈哈大笑。
等到了关键内容,他又像是防止真被别人听到一般,将音量放小了些许,但仍是那自信昂然、容光焕发的模样:
“当你从我身边走过时,就带走了我的心。”
是情诗。
毫无疑问。
什……么?说这句诗好像是塔希尔捧着读了一千遍的那个谁谁谁谁的诗集里的一句?
开什么玩笑!这绝妙的文字,只有他王子拉美西斯——未来的法老拉美西斯才能够写出!
王子已经想不起那诗集的具体内容了,他坚信,那点莫名熟悉的感觉一定是错觉。
因为这句动人深情的话语,是在此时此刻方才在他的心中油然而生,不掺杂半分杂质。
他想赞美怀中之人的金发,想赞美他的蓝眼,更想赞美他总是抿起的浅色薄唇。这个美丽之人的一切都值得赞美。
“不想失去你……也就是说,不想让你从我的身边离开。”
这句话的音量不知不觉变得更小,是王子悄悄贴在大祭司耳边说的。
含糊着说完这一句意义最深的话语,就像火焰从心口烧到了全身上下,年轻人的心脏狂跳,他浑身流淌的血液滚烫,连呼啸的寒风都无法让他恢复平静。
哦,对了,还差点忘了一个事。
如果从第三人的视角来看,他们俩完全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压根没有自己身处怪异之处、十分钟前还冒了生死危险的自觉。
伪装成神的怨灵自己不甘地消散了,没得到当事二人组哪怕一个眼神。
而等到怨灵消失,他们原先看到的辉煌神庙也跟着显露出了虚假布景的本质。
金装四散剥离,高梁破碎倒塌,砸落于地面时,便如被时间加速腐朽了一般变成一滩漆黑的粉末。
所有的虚像都在短短数秒的时间内打回原形,再不复一路上所见的光鲜亮丽。
不仅如此,他们所在的地面原来并非平地,而是不知混杂了什么东西的乌黑泥块堆积着的土坡,空气中所弥漫的尽是腐烂的气息。
多嗅一下就感到窒息,更别说再在这鬼地方多待一秒。
拉美西斯果真无比郑重地把坚持着确定完安全的塔希尔接住,因为不想高洁的大祭司接触到如此污秽之物,他干脆用双手将他抱起,自己踩着黏糊糊的黑泥原路返回。
因为塔希尔睡着了,拉美西斯有许多话都没来得及说,就跟他来时路上那样凄惨。
不过这一次,又由于想通了一件大事,他非但不觉得憋闷,反而莫名地神清气爽。
在准备走的时候,他倒是临时想起了塔希尔用来做武器的蛇杖。
那根蛇杖给拉美西斯的印象永远不会好,因此,在大致找了一圈,没在原地附近找到蛇杖的影子后,他便顺理成章地不找了,只当那玩意儿丢了。
接下来所做之事,就是英勇无比地找到差点跑丢了的马儿,带着塔希尔上马往回赶。
要在天亮前赶回神庙,塔希尔之前是这么说的。
可现在没了方便的法术,也不知道距离天亮还有多久,拉美西斯只有打起十分的精神,催促马儿奋勇直前,加快脚步往回赶,一定要赶上。
但说实话。
拉美西斯的心里并不想这么快。
金发大祭司被他单手绕过腰,固定在身前,以此避免骑马时的跌宕。
坐在前方的人会一直往他身上靠,他也有正当地理由让他们紧紧相依,顺带嗅到以前时常嗅到的淡淡的花香,似乎就是从金发青年的发间传来。
月亮替代了太阳,月华与夜色一同洒落人间,让深夜里除了还在奔驰的他们以外,再无其他生灵清醒着。
风也大啦,迎着面孔呼呼地吹来,除却带来浸入皮肤的凉意,还将在夜里响起的嗓音吹散,让其即使就在某一个人耳边响起,也无法真正传进他的耳中。
所为的大抵就是这小心翼翼的肆无忌惮。
“塔希尔——”
王子在地上张扬地喊出了这个仿若带蜜的名字,甜到极致,还不禁哈哈大笑。
等到了关键内容,他又像是防止真被别人听到一般,将音量放小了些许,但仍是那自信昂然、容光焕发的模样:
“当你从我身边走过时,就带走了我的心。”
是情诗。
毫无疑问。
什……么?说这句诗好像是塔希尔捧着读了一千遍的那个谁谁谁谁的诗集里的一句?
开什么玩笑!这绝妙的文字,只有他王子拉美西斯——未来的法老拉美西斯才能够写出!
王子已经想不起那诗集的具体内容了,他坚信,那点莫名熟悉的感觉一定是错觉。
因为这句动人深情的话语,是在此时此刻方才在他的心中油然而生,不掺杂半分杂质。
他想赞美怀中之人的金发,想赞美他的蓝眼,更想赞美他总是抿起的浅色薄唇。这个美丽之人的一切都值得赞美。
“不想失去你……也就是说,不想让你从我的身边离开。”
这句话的音量不知不觉变得更小,是王子悄悄贴在大祭司耳边说的。
含糊着说完这一句意义最深的话语,就像火焰从心口烧到了全身上下,年轻人的心脏狂跳,他浑身流淌的血液滚烫,连呼啸的寒风都无法让他恢复平静。
哦,对了,还差点忘了一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