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晨霭的异古生活_分卷阅读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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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有人会把沈晨霭从自己的身边带走,罗定的心就像是被剐了一样的疼,他无论如何不能忍受沈晨霭离开自己的身边,好在现在沈晨霭的户籍是落在自己家里的,作为户主只要他不松口,别人就想做什么都难。
  ☆、第 13 章
  罗定给沈晨霭带回来的书,大多数都是课本级的读物,里面对各个朝代的历史介绍都很详细,文字词句书写的也很通俗易懂。
  从这些书里沈晨霭了解到,从唐朝往前的历史与他所在的那个时空是没有区别的,而唐朝的早期与中期的历史与他所学的那些历史也是没有太大差别的,真正的转折点是出现在黄巢起义之后的。
  据正史当中的记载,黄巢起义之后,用史书上的话说,时是‘郡将自擅、常赋殆绝、藩镇废置、不自朝廷。王室日卑,号令不出朝廷。’从字面上的意思理解,那就是各地的镇守的节度使与将领,都开始对朝廷的命令阴奉阳违,就连各地每年收上来的赋税都被地方截流没有上交给朝廷。当时的唐王朝从政权上来说基本就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后来朱全忠杀唐昭宗,立他13岁的儿子为帝,这就是唐朝最后一位皇帝唐衰宗李祝。四年之后,朱全忠又废唐衰宗自立为帝,国号为梁,这便是史上的后梁,唐朝也至此灭亡。
  但是罗定给沈晨霭买回来的历史书籍上却不是这么记载的,上面写着黄巢起义被剿灭之后,当时在位的皇帝是唐僖宗李儇。
  在沈晨霭的记忆中,这是一位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宦官之手的小皇帝,当时李儇登基的时候只有12岁,是唐朝历史最年轻的皇帝,唐懿宗死后,他是被宫内的宦官们拥立着登上了皇位的。
  正史上对这位唐僖宗的评价是‘恭帝冲年缵历,政在宦臣,惕励虔恭,殷忧重慎。属世道交丧,海县横流,赤眉摇荡于中原,黄屋流离于遐徼,黔黎涂炭,宗社丘墟。’这是《旧唐书》上的原话,可见当时朝廷政事是何等的昏暗,老百姓的生活又是何等的艰难。
  但是这里的史书之上所书写的内容,却与沈晨霭记忆当中的正史资料极其不相符。
  这里的史书记载的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僖宗李儇、雄才大略、文武皆昌。一生平西南、定东北、除暴戾、安天下,上承祖宗基业,下兴黎民百姓。他一手指挥千军万马,平定了即将奔溃的大唐帝国,一手挥毫泼墨,制定富国强民的兴邦之策,唐朝在他的带领之下,重新焕发了汉唐帝国的风采。
  唐朝自僖宗开始,又往下传了600多年,一直到几年之前才被现在的大乾王朝所取代。
  沈晨霭看到这里在心里默默的计算了一下,唐僖宗应该是在公元862年继位的,在这之后是600多年的传承与十几年的动乱,再加上大乾建国到现在是第五年,把这些年份都加在一起之后,那么现在的年份应该是公元1500—1550年左右,这个时间要是按照沈晨霭所学的正史来说,应该是处在明朝的中期。
  由于可以用于考证的资料太少,这个结论也只能是一个大致的推测,但是唐朝在此时再次兴起是已经可以肯定的了,沈晨霭心想就暂时称呼这个不合理的朝代为后唐吧。
  书写沈晨霭手中这本历史典籍的人,应该是一位后唐的人士,因为在书写后唐的时候,这位通篇的笔墨都在着重的渲染唐僖宗的睿智英明还有当时国家的富强与兴盛。
  沈晨霭被书里面咏叹调似的赞美刺激出一身的鸡皮疙瘩,心说按着作者说的,这位唐僖宗简直就是汉武帝+唐太宗+清圣祖的合体,是一位找遍古今中外都翻不出第二个的明君圣主。
  要是搁到起、点里面,这位皇帝的一生那就是一部穿越者的史诗巨著,只不过时间是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停下脚步的,所以当那位伟大的帝王离开之后,他所创造的一切在多年之后也终归化为了历史。
  看完了历史书籍,沈晨霭又拿起了一本《民俗通史》,心想既然还是汉家人的王朝,那推行的自然也就是汉家的儒学文化,那为什么在这里男子契结兄弟,甚至是娶自己寡居的嫂嫂,都已经成为一些可以被广大老百姓所接受事情那?怎么都想不明白的沈晨霭决定继续寻找答案。
  罗定给沈晨霭买回来的这本《民俗通史》所注写的年代应该离现在很近,大约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因为书中通篇都是在用一个本朝人的口吻,在写上一个朝代的故事。
  因为作者的关系,这本《民俗通史》里对于‘后唐’的描写就要客观的多,用作者本人的话说,前朝的唐僖宗的确是一位有着雄才大略的贤明皇帝。他在位期间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四海蛮夷皆来朝拜,各国的使臣称呼当时的朝廷为‘天朝’。
  有这样的功绩,也难怪后世众人对他会有那么高的评价,但是此书的作者却在此时很是隐晦的提了一句,说是僖宗应有失德之处,才会叫天降祸端于九州黎民。
  原来,自打从唐僖宗登上帝位的那天开始,整个唐王朝女婴的出生率便开始慢慢的降低,因为降低的速度极其的缓慢,所以一开始众人并没有察觉,相反,不少人家还因家里的男丁变多而觉得欣喜异常,但是三四代的人口过后,女性过少的弊病便开始渐渐的显露出来了。
  据说那时朝廷的户部曾经专门做过统计,以登记在册的人口来计算,男性与女性的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了四比一,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中。
  当时的社会之中,除了高门大户与权贵之家,在普通百姓当中,娶媳妇已经成为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少人家的女孩子一下生就已经定下了人家,丈夫最少都是要大自己十几岁的人。
  哪怕就是这样,还有夫家不放心的,要娘家把女儿送到夫家来养,夫家好吃好喝的供养儿媳妇到十三四岁,就赶忙挑一个吉利的日子把喜事给办了,过了们的小媳妇都不敢轻易的让她们出门,就怕街头巷尾的闲汉太多,把自己家的儿媳妇给拐带跑了。
  有鉴于此,当时的朝廷也想过一些办法,比如颁布法令,规定五品以下的官员不可以纳妾,五品以上的官员按级别算最多也只能有两位妾室。
  而皇帝更是以身作则,不但放了大批的宫女出宫,更是消减了宫中妃嫔的数量。规定从今以后,宫中的妃嫔数量不可以超过二十人。
  但是这些举措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女性减少的问题,反而因为规定的出台,使得女性成为了一种众人眼中的稀有资源。
  当时的人市买卖市场之中,一个最最普通的女奴也得要价50两银子,美貌或是年轻一些的小娘子就更贵了。至于那些想要娶妻的人家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就是嫁妆一点别想,聘礼少于100两那就不用谈了。
  对于平民百姓之家,这样的聘金几乎就是他们一家十几口人努力半辈子的全部积蓄,没有女孩的人家,钱就那么多,家里面的兄弟却是好几个,给谁娶妻了,其余的那几个就都是事情。
  为了不让兄弟阋墙的事情发生,不少平民人家,干脆就兄弟几个一起攒钱,然后大家共同做新郎,娶同一个媳妇回来,反正生下来的孩子都是他们家的血脉,姓一个姓氏的也就没那多的计较了。
  有那些没了丈夫的寡妇人家,只要夫家的人同意,朝廷也是支持她们再嫁的,这样的妇人再嫁出去夫家也是能收一笔不菲的聘金的。
  不过夫家的人更愿意将那个寡妇嫁给她男人的兄弟,这样一来不但能够给自己家省下不少的银钱,也能让上一家留下来的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怎么算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如此安排本来是极其不符合常理的,但是民间的实情确实如此,朝廷也没有办法,最后也只能是默认了事。
  但是事态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女婴的出生率还是在不断的降低,于是不少实在没钱又不愿意单身的男子们便开始相互契结兄弟契约,算是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结成契约的人家越来越多,人们的态度也由最初的冷眼瞧热闹变成了见怪不怪,直到后来连朝廷都认可这一种夫夫形式的存在了。
  在‘后唐’灭亡的几十年后,如今女婴的出生率较前朝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兄弟共妻的现象如今已经不太多见了,但是契结兄弟契约与兄终弟及这样的婚嫁方式,却在民间被保留了下来。
  ☆、第 14 章
  沈晨霭看到这里,终于知道为什么罗定可以娶他,又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位问罗定娶不娶他大嫂了。
  果然是很奇葩的世界,但悲催的是他现在就生活在这奇葩的世界之中,而且一点将要回归正常的意思都没有。
  弄清楚了事情真相的沈晨霭将手中的《民俗通史》放到一边,整个人往热炕头上一趴,心想着也许他还要感谢那位僖宗陛下,要不是他一直致力于内外交流,南北贯通,在凉州这种大西北地区,还真的不一定能够用得上火炕这种东西。
  这么想着,沈晨霭又眯着眼睛惬意的在热炕上翻滚了几下,最近早晚的气温都有些凉了,此时睡热炕真的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虎子的两只小狗崽一直都在屋里的地面上嬉戏打闹,虽然它们是狗,但是在这个家里,虎子与它的孩子们是享有特权的,那就是想去哪里就去那里,没有人会将它们从屋里赶出去。
  沈晨霭爬到火炕的边上看着狗仔们玩闹,看它们玩的那么开心,他真的也很想要加进去,只不过罗定跟他说今天下午要带他出门,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都是刚上身的新衣服,与狗狗们一起玩耍虽然会很开心,但是一定会弄脏衣服的。
  万一看到他的衣服脏了,罗定要是改变主义不带他出门那不就糟了吗,他可是等了很久才等到这次机会的。
  这一个上午,沈晨霭一直都在屋里等着罗定回来,一直到午饭过后,罗定才领着礼品行色匆匆的从外面回到了家里。
  因为知道他今天中午要回来,所以灶塘上的大锅里一直都给他热着饭菜,回到家里的罗定抱起饭碗狼吞虎咽的将里面的饭菜吞干净,然后换了一身体面的衣服,拉着沈晨霭带着礼物就出门了。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长的时间,这是沈晨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门,对外面的世界一直很好奇的他,边走边打量这陌生的世界。
  罗定家的外面是一片很普通的民居,院子与院子之间留出来的空隙,便成了人们行走时的小路,沿着小路一直往下走,两个人来到了一颗老榆树的旁边,在那里正有几个人围着一辆驴车聊天,看到罗定他们过来了,马上就有人冲着他们喊道:“罗定,你们快一点,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们了。”
  罗定闻言赶忙拉着沈晨霭快走了几步,来到了人群的面前,憨笑着对着那些人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让大家久等了。”
  看到人都到齐了,原本蹲在一旁抽烟袋的车把式将烟锅给熄灭了,然后将驴车从树阴地下赶出来,对着众人说道:“你们赶紧上车,我要赶着车出发了。”
  众人闻言纷纷爬到了驴车上,罗定拉着沈晨霭做到了比较靠门的位置,这样只要稍微拉一下门帘,就能够看到外面的景色。
  比较可惜的是,马车的行驶方向不是往城里,而是去往城外,罗定家的房子本来就是靠着城市的外围修建的,此时在往外走,不过多久便是一片荒郊野外的景色了。
  这样的景色看久了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何况此时驴车上做的大多数都是凤城本地人,这路上的景色他们每年都能来来回回的看好几遍,再看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于是做到一起的人就又开始聊天,有认识罗定的人就冲着他问道:“罗家二小子,坐在你旁边的那个就是你的契弟吧,这一回带着东西领着人回你们村子是为了给他上族谱吗”
  罗定此时正将一个草铺坛放到沈晨霭的底下让他坐着,听到了问话之后头也没抬的回到:“是呀,请酒席的时候是在我家里办的,村子里有挺多的亲戚都还不认识他,我把他带回去给大家看看,在领着他去给我老子娘和父亲们烧点纸,回头请村长把他记进族谱里,都弄完了我才能安心。”
  驴车上的人闻言都调笑罗定这么积极是怕他契弟跑了,沈晨霭对这一次的话题插不上一点嘴,只能有些尴尬的坐在一旁听着他们说笑。
  罗定的老家离凤城并不是太远,驴车还没有行驶到1个时辰,外面赶车的车把式就对着里面的乘客喊道:“前面就是罗家村了,罗定你们到地方了。”
  罗定闻言赶忙收拾东西,等到马车停下的时候,他拎着东西率先从车里蹦了出来,然后在转过身,将正从里面探出身子的沈晨霭扶下了驴车。
  付过车钱之后,罗定又与车把式约定好,在回城路过罗家村的时候记得喊他一声,好让罗定回去的时候还能做他家的车。
  罗定拉着沈晨霭一路往村里走,路上遇到相熟的亲朋,罗定都会停下来与他们热情的打招呼,然后把站在身边的沈晨霭介绍给他们。
  罗家村还是挺大的,所以他们走一路就说了一道,不过随着他们越往里走,过来打招呼的人家就越少,一直到来到一座小山脚下,这里已经看不到什么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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