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颜如玉_分卷阅读_21
言儒语似乎笑了一下,拿了一个酒杯出来。
和言儒语慢条斯理的用餐方式截然相反,兰宁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这顿西餐。言儒语抿了一口酒杯里的红酒,看了看她已经吃干净的盘子,没说话。
“谢谢款待,我先回去了。”兰宁走到沙发上抱起自己的东西,往门口移动,“老师,我不在的时候你也要记得写稿啊!”
言儒语笑了一声,朝她举了举杯。
兰宁愤愤地转过头,打开门出去了。走到楼下吹了会儿冷风后,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卧槽她为什么要这么紧张?果然是因为太久没跟男人相处过了吗!
☆、第15章 偶像
言儒语在兰宁走后,一个人把牛排吃完了。虽然吃到了想吃的东西,可不知为什么,他心里还是隐隐有些不愉快。
于是他决定去群里发发红包。
他用手机登上q.q,点进了他建的那个作者群。他没有在群里设置过管理员,所以整个群的管理阶层只有他一个。
开启全员禁言后,他开始发口令红包。
幸心:[口令红包]大家好,群主我又来发红包了。
幸心:[口令红包]不要太感谢我,谁叫我就是一个如此慷慨的群主。:)
幸心:[口令红包]群主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幸心:[口令红包]谢谢大家!
一口气发了四个口令红包,言儒语欣赏了一下,然后自己把红包领了,跟着解除全员禁言。
十九哉:很好,骚年。我决定去微博挂你,你也不要太感谢我。:)
木白:卧槽幸心神经病又犯了,我越来越想退群了。
云轻:我们能把群主踢了吗?
幸心:云轻老师这个问题问得好,你可以去跟马化腾反应一下。
云轻:[再见]
兰宁在睡觉之前惯例用手机刷了刷微博,然后看见了十九哉两个小时前发表的微博——
十九哉v:这个时间上来没别的事,就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个神经病。:)
[图片][图片]
图片上就是幸心在全员禁言状态下发口令红包的截图。
兰宁:“……”
原来幸心老师不是只对她一个人无耻,他在群里也是一样无耻。
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平安长大的?:)
十九哉这条微博迎在米分丝中引起了热议,大家纷纷在评论里抒发自己的感情。
兰宁找到幸心的微博,在他浩如烟海的评论中,也留下了自己一个微不足道的脚印。
花椰菜v:不要脸,科科。
她的微博是最近才认证的,为了吸引更多新作者放心地给她投稿,特意去申请了v。只不过早知道有这一天,她当初就该听苹果的,把编辑名改得高大上些。
还没有从微博里退出来,她就看见右上角跳出一个评论提示。
幸心v:客气。[微笑]
兰宁:“……”
所以她的评论是有这么显眼吗?明明大家都在骂他不要脸啊。
然后右上角又多了一个米分丝提醒,兰宁点开看了一眼,是幸心老师。
……呵呵,过了都快半个月了,终于想起来回fo她吗!
她冷哼一声退出微博,关灯睡觉。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碧空如洗戳了她一下。
碧空如洗:编编,你们杂志收长篇?[害羞]
兰宁愣了愣,《米斯特里》上有长篇连载,不过只有已经有一定名气的作者,才能在上面开连载。当年幸心能在发表了几个短篇后直接在《米斯特里》开长篇连载,也是一个传奇了。
不过他们也做出版书,新人是可以投稿的。
花椰菜:收哦,我们这边有专门的长篇编辑,你可以直接投给我,我也做长篇哒。
碧空如洗:太好啦!
碧空如洗:不过我感觉你们的出版书门槛很高_(:3」∠)_
花椰菜:这个是有点,不过你可以先投过来看看~
碧空如洗:好哒~这个故事我很早前就开始构思了,前两天又重新修了一遍,现在差不多有三万字。
花椰菜:ok,你把前三万字和故事大纲整理下发我,我先看看^_^
碧空如洗:谢谢编编\(^o^)/~
碧空如洗很快就把样稿整理好发给了她,兰宁一直到下午才抽时间看了看。
这篇文章叫《夜之歌》,风格和他之前投稿的短篇很像,都是主人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极端的手法来诠释心中挚爱的故事。只不过比起之前短篇的暖融阳光,这个故事更接近于月光。多了一份属于夜空的沉静,却也如同月光般温柔如水。
兰宁其实一直都惊讶于碧空如洗的故事,因为他总是能把一个罪案题材,写得如同言情故事般婉转浪漫。但这终究是篇推理小说,所以故事的最后主人公也难免悲剧收场,而这种悲剧性结局,更让读者为之动容。
这篇文还只有三万字,但从大纲能看出是个构思精巧的故事。而且碧空如洗对文字的驾驭力非常好,至少这已有的三万字完全吸引了兰宁。
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兰宁依然在这篇文上看到了幸心的影子。
虽然都是写推理小说,但不同的作者,所写的案件风格相差会很大。
好比云轻,她虽然是个难得的女性推理小说家,但口味却比男作家还要重。她对画面的掌控力非常强,她笔下描绘的案件本身,就足够夺人眼球了。
再说十九哉,他特别擅长营造悬疑气氛,并且脑洞格外清奇。用他家读者的话来说,你永远猜不到他在想什么,往往读完他的故事,你都会有种“我尼玛还能这样”的感觉。
而幸心的故事,就是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他文中的每一个线索都环环相扣,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细节,都是故事链上至关重要的一环。当你收集齐所有线索,还原事件的真相时,你会忍不住叹服于作者精妙的构思和设计。
现在碧空如洗所写的案件,和幸心的风格太过神似,都是那种精心打磨过后,每个细节都精致无比的艺术品。
如果不是他们两人的文风相差太多,肯定会有不少人认为这是幸心的马甲小号。
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毕竟这只能算是一种偏好,但幸心名气太大,碧空如洗又是一个新人,这样肯定会被人拿出来比较,说不定还会说他故意模仿幸心。
兰宁想了一阵,给碧空如洗发去了回复。
花椰菜:稿子我看了,故事很不错,但和上次的短篇一样,总觉得有幸心老师的影子。你和他在处理很多细节的手法和技巧上,非常相似。
和言儒语慢条斯理的用餐方式截然相反,兰宁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这顿西餐。言儒语抿了一口酒杯里的红酒,看了看她已经吃干净的盘子,没说话。
“谢谢款待,我先回去了。”兰宁走到沙发上抱起自己的东西,往门口移动,“老师,我不在的时候你也要记得写稿啊!”
言儒语笑了一声,朝她举了举杯。
兰宁愤愤地转过头,打开门出去了。走到楼下吹了会儿冷风后,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卧槽她为什么要这么紧张?果然是因为太久没跟男人相处过了吗!
☆、第15章 偶像
言儒语在兰宁走后,一个人把牛排吃完了。虽然吃到了想吃的东西,可不知为什么,他心里还是隐隐有些不愉快。
于是他决定去群里发发红包。
他用手机登上q.q,点进了他建的那个作者群。他没有在群里设置过管理员,所以整个群的管理阶层只有他一个。
开启全员禁言后,他开始发口令红包。
幸心:[口令红包]大家好,群主我又来发红包了。
幸心:[口令红包]不要太感谢我,谁叫我就是一个如此慷慨的群主。:)
幸心:[口令红包]群主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幸心:[口令红包]谢谢大家!
一口气发了四个口令红包,言儒语欣赏了一下,然后自己把红包领了,跟着解除全员禁言。
十九哉:很好,骚年。我决定去微博挂你,你也不要太感谢我。:)
木白:卧槽幸心神经病又犯了,我越来越想退群了。
云轻:我们能把群主踢了吗?
幸心:云轻老师这个问题问得好,你可以去跟马化腾反应一下。
云轻:[再见]
兰宁在睡觉之前惯例用手机刷了刷微博,然后看见了十九哉两个小时前发表的微博——
十九哉v:这个时间上来没别的事,就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个神经病。:)
[图片][图片]
图片上就是幸心在全员禁言状态下发口令红包的截图。
兰宁:“……”
原来幸心老师不是只对她一个人无耻,他在群里也是一样无耻。
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平安长大的?:)
十九哉这条微博迎在米分丝中引起了热议,大家纷纷在评论里抒发自己的感情。
兰宁找到幸心的微博,在他浩如烟海的评论中,也留下了自己一个微不足道的脚印。
花椰菜v:不要脸,科科。
她的微博是最近才认证的,为了吸引更多新作者放心地给她投稿,特意去申请了v。只不过早知道有这一天,她当初就该听苹果的,把编辑名改得高大上些。
还没有从微博里退出来,她就看见右上角跳出一个评论提示。
幸心v:客气。[微笑]
兰宁:“……”
所以她的评论是有这么显眼吗?明明大家都在骂他不要脸啊。
然后右上角又多了一个米分丝提醒,兰宁点开看了一眼,是幸心老师。
……呵呵,过了都快半个月了,终于想起来回fo她吗!
她冷哼一声退出微博,关灯睡觉。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碧空如洗戳了她一下。
碧空如洗:编编,你们杂志收长篇?[害羞]
兰宁愣了愣,《米斯特里》上有长篇连载,不过只有已经有一定名气的作者,才能在上面开连载。当年幸心能在发表了几个短篇后直接在《米斯特里》开长篇连载,也是一个传奇了。
不过他们也做出版书,新人是可以投稿的。
花椰菜:收哦,我们这边有专门的长篇编辑,你可以直接投给我,我也做长篇哒。
碧空如洗:太好啦!
碧空如洗:不过我感觉你们的出版书门槛很高_(:3」∠)_
花椰菜:这个是有点,不过你可以先投过来看看~
碧空如洗:好哒~这个故事我很早前就开始构思了,前两天又重新修了一遍,现在差不多有三万字。
花椰菜:ok,你把前三万字和故事大纲整理下发我,我先看看^_^
碧空如洗:谢谢编编\(^o^)/~
碧空如洗很快就把样稿整理好发给了她,兰宁一直到下午才抽时间看了看。
这篇文章叫《夜之歌》,风格和他之前投稿的短篇很像,都是主人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极端的手法来诠释心中挚爱的故事。只不过比起之前短篇的暖融阳光,这个故事更接近于月光。多了一份属于夜空的沉静,却也如同月光般温柔如水。
兰宁其实一直都惊讶于碧空如洗的故事,因为他总是能把一个罪案题材,写得如同言情故事般婉转浪漫。但这终究是篇推理小说,所以故事的最后主人公也难免悲剧收场,而这种悲剧性结局,更让读者为之动容。
这篇文还只有三万字,但从大纲能看出是个构思精巧的故事。而且碧空如洗对文字的驾驭力非常好,至少这已有的三万字完全吸引了兰宁。
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兰宁依然在这篇文上看到了幸心的影子。
虽然都是写推理小说,但不同的作者,所写的案件风格相差会很大。
好比云轻,她虽然是个难得的女性推理小说家,但口味却比男作家还要重。她对画面的掌控力非常强,她笔下描绘的案件本身,就足够夺人眼球了。
再说十九哉,他特别擅长营造悬疑气氛,并且脑洞格外清奇。用他家读者的话来说,你永远猜不到他在想什么,往往读完他的故事,你都会有种“我尼玛还能这样”的感觉。
而幸心的故事,就是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他文中的每一个线索都环环相扣,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细节,都是故事链上至关重要的一环。当你收集齐所有线索,还原事件的真相时,你会忍不住叹服于作者精妙的构思和设计。
现在碧空如洗所写的案件,和幸心的风格太过神似,都是那种精心打磨过后,每个细节都精致无比的艺术品。
如果不是他们两人的文风相差太多,肯定会有不少人认为这是幸心的马甲小号。
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毕竟这只能算是一种偏好,但幸心名气太大,碧空如洗又是一个新人,这样肯定会被人拿出来比较,说不定还会说他故意模仿幸心。
兰宁想了一阵,给碧空如洗发去了回复。
花椰菜:稿子我看了,故事很不错,但和上次的短篇一样,总觉得有幸心老师的影子。你和他在处理很多细节的手法和技巧上,非常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