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快穿)_分卷阅读_424
这年头读书人多吃香啊!卫凌修要是有了功名,将来肯定能过好!
言景则这么想着,凑过去看卫凌修写字。
那些字他一个都不认识,但觉得卫凌修写得特别好,比书上印的还要好。
言景则块头很大,存在感很强,他往身边一站,卫凌修顿时心慌意乱,写错了一个字,自己还没发现。
“你写错了。”言景则指着那个字道。
被言景则指出来,卫凌修才发现自己写错了,又有些奇怪:“你怎么看出来的?”言大不是不认字吗?
“这两个字不一样。”言景则指着卫凌修摊开的《三字经》,理所当然地说道。
第130章混混状元(6)
那书上的字言景则一个都不认识,但他一眼就看出错误来了,说完又道:“凌修,抄书累人,你已经抄了好一会儿,休息一下吧。”
卫凌修还在打量着言景则,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他言哥不是不识字吗?不识字的人,怎么能一眼看出来他错了?
言景则见卫凌修不说话,又道:“你放心,我会赚钱养你的,你以后不用抄书,自己好好读书就行。”
卫凌修听言景则说起这个,倒是好奇起来了:“言哥,你平常都做什么营生?”
言景则当然不能说自己在赌场收债……“我在码头搬货。”
“一天能赚多少钱?”卫凌修又问。
言景则知道,普通人在码头搬货一天,约莫能赚三十文,而此时的物价……他买的陈米两文钱一斤,给卫凌修买的白米四文钱一斤,昨天买的肉包子也是四文钱一个:“我在码头搬货,一天能赚六十文。”
他那么大力气,一天应该能赚六十文?
卫凌修之前在卫家,吃穿衣服家里都会准备好,每月还能从公中领到六贯零花钱,也就是六千文,平均每天两百文,逢年过节,长辈还会另外给点银子,在自家铺子里花了钱还能记账。
想到言景则在码头搬货,只能赚六十文,卫凌修一阵心疼:“言哥,这《三字经》一共一千多字,书店要卖三百文,我抄了卖给书店,少说也能卖两百文,除去笔墨成本,抄一本书我应该能赚一百文。”
言景则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卫凌修靠抄书赚钱,还知道当时卫凌修日以继夜地抄,但并不知道抄书具体能赚多少。
他现在才知道,原来抄书能赚这么多!
“言哥,我一天抄一本不成问题,你去码头搬货太累,以后还是我抄书赚钱吧。”卫凌修道,他见过别人在码头上搬货,那活儿可累人得很,他舍不得言景则去搬货。
卫凌修竟然想要赚钱养自己……言景则心情特别复杂,又觉得这抄书实在太赚钱:“凌修,我能抄书吗?”
“言哥,抄书要认字,字也不能写差了……”卫凌修满脸迟疑。
他要不是有抄了十年佛经的功底在,抄出来的书,书店可不一定要!
而且笔墨纸张并不便宜,要是抄写之时出错多了,那最后指不定要亏本。
“那我先练练,多练练。”言景则指着卫凌修抄错的那字前面的字问:“这个字叫啥?”
“腥,这个字读腥。”卫凌修道。
“腥啊……我知道了。”言景则拿出手指头在桌上比划。
卫凌修原本并不觉得言景则能写对,可现在……他竟然见到言景则把笔顺全部比划对了!
卫凌修一惊,当下把自己刚抄错了字的纸张给了言景则,又给他一支笔:“言哥,这上面错了字,这张纸就废了……你在上面写写?”
言景则接过笔,用力一写,就在纸上画出个墨团来……
他见状有些尴尬,也意识到这字必须轻点写,言景则重新沾了墨,小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了一个“腥”。
这字笔顺是对的,字也是对的,就是有点丑。
但一个以前不识字的人,只看自己写了一遍,便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难得!
不,这不仅仅是非常难得……言景则就是个天才!
言景则这么想着,凑过去看卫凌修写字。
那些字他一个都不认识,但觉得卫凌修写得特别好,比书上印的还要好。
言景则块头很大,存在感很强,他往身边一站,卫凌修顿时心慌意乱,写错了一个字,自己还没发现。
“你写错了。”言景则指着那个字道。
被言景则指出来,卫凌修才发现自己写错了,又有些奇怪:“你怎么看出来的?”言大不是不认字吗?
“这两个字不一样。”言景则指着卫凌修摊开的《三字经》,理所当然地说道。
第130章混混状元(6)
那书上的字言景则一个都不认识,但他一眼就看出错误来了,说完又道:“凌修,抄书累人,你已经抄了好一会儿,休息一下吧。”
卫凌修还在打量着言景则,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他言哥不是不识字吗?不识字的人,怎么能一眼看出来他错了?
言景则见卫凌修不说话,又道:“你放心,我会赚钱养你的,你以后不用抄书,自己好好读书就行。”
卫凌修听言景则说起这个,倒是好奇起来了:“言哥,你平常都做什么营生?”
言景则当然不能说自己在赌场收债……“我在码头搬货。”
“一天能赚多少钱?”卫凌修又问。
言景则知道,普通人在码头搬货一天,约莫能赚三十文,而此时的物价……他买的陈米两文钱一斤,给卫凌修买的白米四文钱一斤,昨天买的肉包子也是四文钱一个:“我在码头搬货,一天能赚六十文。”
他那么大力气,一天应该能赚六十文?
卫凌修之前在卫家,吃穿衣服家里都会准备好,每月还能从公中领到六贯零花钱,也就是六千文,平均每天两百文,逢年过节,长辈还会另外给点银子,在自家铺子里花了钱还能记账。
想到言景则在码头搬货,只能赚六十文,卫凌修一阵心疼:“言哥,这《三字经》一共一千多字,书店要卖三百文,我抄了卖给书店,少说也能卖两百文,除去笔墨成本,抄一本书我应该能赚一百文。”
言景则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卫凌修靠抄书赚钱,还知道当时卫凌修日以继夜地抄,但并不知道抄书具体能赚多少。
他现在才知道,原来抄书能赚这么多!
“言哥,我一天抄一本不成问题,你去码头搬货太累,以后还是我抄书赚钱吧。”卫凌修道,他见过别人在码头上搬货,那活儿可累人得很,他舍不得言景则去搬货。
卫凌修竟然想要赚钱养自己……言景则心情特别复杂,又觉得这抄书实在太赚钱:“凌修,我能抄书吗?”
“言哥,抄书要认字,字也不能写差了……”卫凌修满脸迟疑。
他要不是有抄了十年佛经的功底在,抄出来的书,书店可不一定要!
而且笔墨纸张并不便宜,要是抄写之时出错多了,那最后指不定要亏本。
“那我先练练,多练练。”言景则指着卫凌修抄错的那字前面的字问:“这个字叫啥?”
“腥,这个字读腥。”卫凌修道。
“腥啊……我知道了。”言景则拿出手指头在桌上比划。
卫凌修原本并不觉得言景则能写对,可现在……他竟然见到言景则把笔顺全部比划对了!
卫凌修一惊,当下把自己刚抄错了字的纸张给了言景则,又给他一支笔:“言哥,这上面错了字,这张纸就废了……你在上面写写?”
言景则接过笔,用力一写,就在纸上画出个墨团来……
他见状有些尴尬,也意识到这字必须轻点写,言景则重新沾了墨,小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了一个“腥”。
这字笔顺是对的,字也是对的,就是有点丑。
但一个以前不识字的人,只看自己写了一遍,便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难得!
不,这不仅仅是非常难得……言景则就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