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_分卷阅读_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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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小时后,任榆终于从浴室走出来。
  他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白色的T恤,米色的长裤,蓝色运动鞋,精致俊秀的眉眼,配上一头泛着湿气的黑发,一眼看过去,就像个无害的高中生。
  他一出来,就往朗稔手中塞了根棒棒糖:“辛苦,赏你的。”
  任榆还非常好心的把糖纸剥开了。
  朗稔条件反射的把棒棒糖塞嘴里,唔……草莓味的。
  他盯着任榆雪白的脖子,心想,要是在上面种个草莓那就完美了。
  任榆自己也塞了根棒棒糖,走了两步,发现朗稔没跟上,回头,正对上朗稔泛着狼光的目光,他没有读心术,并不知道朗稔想什么,只挑眉道:“你也想洗?”
  朗稔不答反问:“洗个澡心情就这么好?”
  任榆:“当然。”
  朗稔顺口一说:“要不要跟你配个曲儿?”
  哪曾想任榆居然接了:“可以呀,你会什么曲儿?”
  朗稔卡了一下壳,紧接着,他居然就唱了出来:“大河向东流,你有我有全都有啊。”
  任榆:“……”
  捂着耳朵加快脚步。
  “小榆仔,不好听吗?”朗稔嘎嘣把糖咬碎,抬步去追任榆。
  任便停步,转身,把棒棒糖扯出来:“劳驾,闭嘴吧你。”
  朗稔立刻作委屈状:“明明是你让我唱……”
  “啊!!!”
  一声惨叫打断朗稔的话,他和任榆两人同时朝声音处看去——是酒厂外。
  两人脸色均变得正经,浴室是修在后院的,从浴室—大厅—铁门—制作间—大门,两人没花多长时间就到达酒厂外。
  一出大门,就见不远处居然起了个柴堆,剩余的村民站在柴堆前,在愤怒的骂着什么。
  还没看清楚,纪念之就跑了过来,气愤道:“朗哥,小榆儿,你们可算出来了,那群人要把唐厌给烧了。”
  ——神箭手,就叫唐厌。
  若不是唐厌,他们还不能那么快知道李安星等人干的事。
  朗稔蹙眉:“怎么回事?”
  纪念之来不及说话,又一声惨叫响起:“不准你们烧小厌,你们走开,你们这群刽子手,滚开!!!”
  ——是彭姐。
  人群骚动起来,朗稔问:“苏术和孟元白呢?”
  纪念之忿忿:“在人群里面帮着制止,但是对方人多,又不敢用枪。”只得形成现在的僵持画面。
  任榆凉凉的插一句:“面对这些人,留什么情?”
  纪念之翻了个白眼:“问题是这些村民也不是吃素的,苏术跟我一样,是个渣渣,元白一个人搞不定这些村民。”
  说自己和苏术是渣这句话,纪念之说得特别顺溜。
  “最重要的是,唐厌对大家要烧他的做法表示赞同,一点也不反抗。”纪念之心里真是哔了狗
  任榆将棒棒糖咬碎嘎蹦掉,原地活动一下,纪念之双手奉上他的铁锹。
  ——之前会议室,因为人多,任榆并没有将铁锹收进纳米空间。
  看到任榆接过铁锹朝纪念之展颜一笑,朗稔上前一步,对沉浸在美颜中拔不出来的妹纸一个脑崩儿:“那是我的,知道不。”
  捂着额头的纪念之:“……”
  任榆并没管身后两人的‘友好’相处,此刻,他刚刚好一点的心情又降了下去。
  他沉着脸,拖着铁锹走到一个奋力向前挤的男人后面,那男人声嘶力竭的骂着唐厌,无非就是李安星等人该死,唐厌帮他们做事,一样该死等等。
  骂得那叫个厉害,一副他们都是被逼的白莲花,濯清涟而不妖。
  感觉有人拍自己,那人怒气冲冲的回过头,正想开骂,棒一声,脑门和铁锹来了亲密接触,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软在地上。
  “蠢货。”任榆扔下两个字作评语。
  真说起来,末世来临,海水被污染导致任榆不得不上岸后,他大多数杀的都是丧尸,很少动手打或杀人类。
  一是战斗力不在同一层次,二是只要不把他惹毛了,他几乎不会搭理。
  但这一次,他的怒火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挑起,有时候他就在想,人类那颗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拎着铁锹的任榆,并没有打算将这些村民杀了,他只是用铁锹背面朝这些人拍下去,以他的力量,一拍一个准,不一会儿,这些叫器的村民们就倒在地上哎哟哎哟的叫。
  当然,也有村民反抗的,不过拳头还没抡开,就被朗稔笑眯眯的抡了回去,解了任榆后顾之忧。
  眨眼之间,十多名村民倒了大半在地上,剩下两三个站着,一脸惊恐,不敢再动手。
  “朗哥,小榆儿。”苏术和孟元白拉着额头在流血的唐厌跑了过来。
  朗稔骂了一句:“瞧你俩那怂样,几个刁民都搞不定。”
  苏术和孟元白齐刷刷瞪向纪念之,后者一脸淡定。
  彭姐之前被两个村民拉住,这会儿已经获得自由,冲过来抱住唐厌又哭又骂:“小离已经不在了,你要是也不在,让我这个妈怎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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