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_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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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附和,“对,没错, 有的。照片在公共邮箱里,我那儿还有私藏,谁要我拷给他。”
  “当时是谁拍的来着?”不知道是谁明知故问了句。
  “当然是我们会长啦!除了她谁有那么胆子拍近距离正面照, 全校人都知道姜师兄讨厌镜头。话说上次采访也是找的我们会长啊!看看, □□的种子早已埋下。”
  “哈哈哈,别岔话题, 你说那次毕业典礼,交给新闻中心的图片有那张吗?”
  “没有, 会长说忘记取得当事人授权了,所以照片不能用。”
  “哦~忘记了啊!”一个妹子拖长了声音说着。
  几个人一唱一和地演双簧。
  第一个开口的人这下彻底笑了, “我就说是会长偷拍的吧!那天我们就是做个毕业专题影展,新闻中心那边还特意交代我们, 拍单人照一定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我们会长怎么说的?忘了!你信吗?”她扭头看着身边的人,得到一个摇头还不过瘾, 继续扭到后面去问,“你们信吗?”
  大家众志成城地回说,“不信!”
  平常也没见这么团结过。
  余笙下意识就想反驳,可是张了张嘴,竟然想不起来该说什么。
  她哪里是偷拍,光明正大去拍的,她还记得自己蹲在他面前的时候,玩心大起地调戏了他一句:“大师兄,笑一个!”
  原以为他会给她一个白眼,没想到他愣了一下,竟然微微勾起唇角,一本正经地冲着镜头笑了下。
  那一笑太过明媚,吓得她三魂七魄都移位了,哪还记得去要授权,按了快门,飘飘忽忽地走了,半晌都回不过神来,一边琢磨他这是抽哪门子疯呢!一边忍不住荡漾,作为一个颜狗,这笑也太有杀伤力了。
  那天她背着相机给无数的人拍了毕业照片,情侣,闺蜜,兄弟,临近分别,学校的一草一木似乎都带着别样的感情,每个人都带着点儿感伤,带着点儿感慨,相守时不觉得什么,临分别才感到那种天下无不散筵席的无奈和惆怅。
  余笙记得还给一对儿小情侣拍了照,他们互相亲吻,在学校林荫路上、露天操场、图书馆、小广场、咖啡馆……每个地方,旁若无人,亲密地让人嫉妒,拍完照男生先走了,女孩子却忽然流了眼泪。余笙才知道他们就要分手了,一个天南一个地北的两个人,毕业各自回家乡,谁也无法为对方做出让步,只能好聚好散,但还是各自爱着,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做一个终结。
  余笙有点儿想不明白,为什么分手了还要留这样一组照片,是纪念学校这些年在一起美好的点滴,还是为了哪天翻出来照片的时候心绞痛一番。
  她跟同行的一个姑娘说:“哪天要是我遇着这种境遇,我就直接抽身走,谁也别回头,最好各自忘干净,就当彼此从未认识过,何故给自己找痛苦。”
  那姑娘哈哈大笑,“一看笙笙就是没谈过恋爱。”
  余笙挠挠头,她的确是没谈过恋爱,可也觉得自己想的没问题,既然以后再无可能,何必留着记忆回想起来自我折磨。
  她喜欢拍照,对她来说照片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故事和情感的载体。可里面如果盛放了太过浓烈的情感,搁置久了就会发酵成能呛人一脸泪的烈酒。
  这点她深有体会。
  被嘲笑的她苦思冥想爱情是什么,圣经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可大多数情况下,爱情是自私,是占有,是歇斯底里,是嫉妒和抓狂,是互相折磨和自我折磨,还有毁灭和自我毁灭。
  这是爱吗?
  余笙不知道,只是很多人眼中,似乎没有谈过一场歇斯底里的爱情就像是没谈过恋爱一样,没有把心掰碎和着血泪吞下去的经历就像是没碰见真爱一样。
  如果按这个标准来看的话,余笙的确是没有谈过恋爱,岂止是没有谈过恋爱,她连有幸窥探爱情神秘的面纱都没机会。
  小情侣的照片余笙受托做成了相册,那时候两个人还没有离开a市,余笙没有走快递,自己亲自送过去的,送去给女孩的时候,她死死抠着相册,怎么都不敢看,只一遍遍地叹气说:“我们都没办法的”。送给男生的时候,是个下雨天,他推了聚会赶过来,拿着相册翻了一遍,一脸都是深重的痛意,他说:“谢谢你,相册设计的很用心,只是可能要说声抱歉,我没勇气去看第二遍。”回忆是把刀,总能直戳心脏最脆弱的地方。
  他皱着眉,看外面阴云密布的天,一如他的心情,不是太爱说话的他跟余笙倾吐了他的恋情,纯洁的校园恋爱,相识于开学初,没有什么波折,女朋友是个乖巧的姑娘,连吵架都不会,他是第一次谈恋爱,也是真的把她放心上,小心翼翼总怕出差错,两个人在一起四年,从大一到大四,所有人眼中的情侣模范。原本可以成为从校服到婚纱的佳话,只是未来总是充满着不确定,毕业后,就像两个分支的河流,偶尔的交汇之后,注定要奔向不同的方向。
  不是不爱,是无法去爱,有缘无分大抵就是这样,重重的现实就像是一把又一把的枷锁,锁着人的翅膀,让自由的灵魂无法放纵飞翔。
  就这样作别,谁也不甘心,但谁也没办法。
  余笙撑着伞走在a市夏日的暴雨里,心里觉得十分的不是滋味。
  爱情是什么?从未窥探过爱情真容的她实在是有点儿好奇。
  余笙心里有点儿酸酸的,有点儿涩涩的,搞得她自己都想哭了。
  好几天她都沉浸在一种淡淡的哀伤里,为别人的爱情而唏嘘不已,她想,如果有一天她遇见一个能让她堕入爱河的人,就算天崩地裂,她也不会轻易说放弃。
  放弃多难啊,比在一起要难一万倍,既然那样,那就在一起好了。她天真地想着。
  谁让她是个十足的理想主义者,若这山挡了脚步,那就翻过去,不到目的地,她从来不去走回头路。
  那件事让她失眠了一周,一周后好不容易能睡着了,她却做起了噩梦,梦见自己坐在高考的考场上,一道题也不会做,急得嗷嗷叫,出来的时候腿一软跪在地上,心想这下彻底完蛋了。
  然后有一双手接住了她,把她抱进怀里,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余笙抬起头,刚想说声谢谢,就看见姜博言的脸,这一眼太过震撼,直接把她吓醒了,在床上翻了个滚,差点儿从床边滚下来,曲腿捧脸坐在床上静静思考了好一会儿的人生也没想起来这梦的特殊含义。
  她竟然梦见姜博言,还不是俩人打架,简直不可思议。
  其实余笙不止一次肖想过他了,作为一个颜狗,她不得不承认,所有她认识的异性中,姜博言是唯一一个光看脸都能让人脸红心跳的人。
  只不过她的脸红心跳都被想揍他的想法给掩盖了,可偶尔静下来去想他的时候,她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欺骗自己的,脸红心跳啊,长这么大第一个让她不由自主屏住呼吸的人也只有他一个了,不仅仅是那张脸,还有那个人,刨除一切主观上的偏见,他实在是个优秀的男孩子。
  余笙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对姜博言很有兴趣,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哪怕她无数次想掐死他,哪怕俩人打嘴仗的时间加起来都可以拍好几季的撕逼日常,然而透过层层的表象还是能看出一点儿喜欢的影子,不是太清晰,却足够震撼人心。
  余笙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激动地在卧室转了无数的圈圈才平复下来。
  她是个行动派,既然有那么点儿苗头,那么是熄灭还是添柴加火,她都得有个选择。
  她暗戳戳地去打听他,好几天都处在亢奋中,迫不及待想知道他到底是怎么看待她的。
  如果从理智上来看,他喜欢她,除非是脑子被门缝夹过,但是从理智上看,余笙会喜欢他,除非脑子也被门缝夹过,余笙是个惯会推己及人的人,这么一想自信心膨胀地都快从胸腔溢出来了。
  她挑了个良辰吉日打算去请他吃饭,陆玥同志说过,革命的友谊都是吃出来的,她决定先培养一下友谊的种子,请他去吃她最爱的麻辣小龙虾。
  然而出师不利,刚打听了他的行程,就悲哀的发现,他打算和刀刀姐去毕业旅行,计划是五个月,将近半年,余笙听说之后,一腔革命热情瞬间被冰冻成渣。
  这还怎么培养革命的种子,土壤都被人挖走了。
  那天她在个人网站里贴了图文并茂的动态,个人网站已经是很久之前这玩意儿流行的时候搞的了,她是个专栏摄影作家,积攒了不少的粉丝,平时也不怎么维护,全当个写日记的地方,因为有许多美图可以舔,她的粉丝量倒还稳定,一直挺热闹。那天她讨论了爱情这个见鬼的东西,最后点了题,恶狠狠地说二十岁才得以窥见爱情模糊的背影的她真心想把心上人和青梅的毕业旅行给破坏了,她做了三种设想,最可行的一种就是直接去表白,成了自然就能破坏了,不成的话人跟谁去旅行也就跟她没有关系了。
  余笙一腔雄心壮志,条缕分析,洋洋洒洒写了三千字,结果贴上去就怂了,哪怕小伙伴们一直在给她出主意,她却甘心当起了鸵鸟,眼睁睁看着姜博言和刀刀的飞机飞上高空,飞去遥远的欧洲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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