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二足金乌_分卷阅读_255
“没错!昨天父皇还偷偷跑到太阳车上去了!”小二从角落里溜出来,大声道,“他还把我赶下了车,和母后在太阳车上过了一整天,比小十还黏着母后!”
帝俊咳嗽一声,呵斥儿子,“闭嘴。”
“哈哈哈哈。”老二笑着跑出来妖皇殿。
伏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帝俊站起身来,“忽然记起,我还有事情没有处理完,今天就到这里吧。”
“哎哎,哥,别走啊。”伏光拉住他,“棋还没下完呢,陪我下完这局,我保证安安静静,绝对不会乱说话。”
帝俊看了他一会儿,放弃挣扎,“好吧,就陪你下完这局。”
伏光果然没有讲话,蹙着眉头与帝俊手谈,最后输的片甲不留。
帝俊一边收拾棋子,一边道,“明明小弟智谋过人,为何在棋艺一道却没有一点天分?”
我哪有什么计谋?
伏光在心里回了他一句,不敢讲出口。就怕大哥以为他自卑,各种夸他来培养自信心,真跟养孩子似的。
帝俊没在这个话题停留太久,接着问道,“你是不是要参与天庭的事?”
“对啊,闲了这么多年,总算有点事情做了。”伏光想着,“应该会很有意思吧。”
另一边,回到自己道场的二郎神,盘着腿若有所思。
在太阳星的时候太紧张了没有留神,回来之后他才想起来,伏光陛下衣服上绣的好像不是三足金乌。
似乎只有两条腿。
那是个什么东西?
算了,不想他了。倒不如想办法哄哄哮天犬。自从带着它去了一趟太阳星,哮天犬就不太敢出门了,就怕被送给别人。
愁啊。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正文完结太高兴了,忘了说,我要写六万字的番外……这样可以补齐欠的更新,而且还能把文章字数凑个整_(:з」∠)_
写到狗子,就想起家里养过的一只狗狗,现在还活着,已经19岁了。
它14岁那年,我们搬家了,我妈就送它和另一只狗子去了大姨家,因为它就是大姨家的狗子生的。但是它天赋异禀,自己从大姨家跑回了原来的家,另一只狗子比较傻,没跑回来,就被留下了。
我爸没办法,只能让它在空荡的家里住着,每周回去喂他几次。我放假回家后想带它出门溜溜,它死活不往外面走。后来它被送到了更远的小姨家,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们去小姨家看它,它像不认识我们一样,可能是太老了,也可能是被伤透了心。
不过我们都以为它会先死掉,没想到是那只小狗先去世的,2017年8月,在大姨家门口被车撞死了,当时八岁。我可伤心了,还给他俩写了文……然后坑了。
第103章
京城里热热闹闹,百姓驻留在街道两边,张头探脑地观望着。
“哎哎,这是要做什么?怎么这么多人?”
“丞相小姐抛绣球招亲呢!”那人道,“听说啊,小姐花容月貌,娶了她,哪怕给相府做个上门女婿,也是八辈子修不来的福分。可惜我早有家室,人家未必看得上我……”
听完,穿着粗布短打的小伙子奋力地向前挤。
围在前面的都是想出风头的男人,哪里能挤得进去?他便伸出一只手来,原地蹦跳着大叫,希望美貌的小姐能注意到自己。然而在人群中依然算不上抢眼,已经有不少人像他一样动作,倒是被身后的男人推了一把,“跳什么跳,踩到老子脚了!”
锣鼓声突然响起,身穿红衣身姿挺拔的仪仗队出现在拐角处,后面是骑着骏马身穿大红官服的清隽男人。
人群中有一瞬间安静,不少人回头去看,被男人的威仪排场吸引。
高阁内蒙着面纱的女子也看到下方经过的人马,她站起身,拿起盘中绣球,轻轻一掷,打中了马上男子的乌纱帽,在男子接住绣球,遥遥望过来时,娇羞地低下头回到内间去了。
伏光拿着酒杯,坐在另一边的楼阁窗边,把这一切收入眼底。丞相府的下人把状元郎拉入府中,伏光收回目光,“洪江龙王原身就是一条黄色鲤鱼,寿数还没你长,怎么他能变龙王,你就不能呢?”
万珠哭笑不得,“小妖甘愿跟在您身边,不想去做什么龙王。”
“也是,做龙王太憋屈,哪里有做妖痛快。”伏光点头,“你真的不能变成龙?”
帝俊咳嗽一声,呵斥儿子,“闭嘴。”
“哈哈哈哈。”老二笑着跑出来妖皇殿。
伏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帝俊站起身来,“忽然记起,我还有事情没有处理完,今天就到这里吧。”
“哎哎,哥,别走啊。”伏光拉住他,“棋还没下完呢,陪我下完这局,我保证安安静静,绝对不会乱说话。”
帝俊看了他一会儿,放弃挣扎,“好吧,就陪你下完这局。”
伏光果然没有讲话,蹙着眉头与帝俊手谈,最后输的片甲不留。
帝俊一边收拾棋子,一边道,“明明小弟智谋过人,为何在棋艺一道却没有一点天分?”
我哪有什么计谋?
伏光在心里回了他一句,不敢讲出口。就怕大哥以为他自卑,各种夸他来培养自信心,真跟养孩子似的。
帝俊没在这个话题停留太久,接着问道,“你是不是要参与天庭的事?”
“对啊,闲了这么多年,总算有点事情做了。”伏光想着,“应该会很有意思吧。”
另一边,回到自己道场的二郎神,盘着腿若有所思。
在太阳星的时候太紧张了没有留神,回来之后他才想起来,伏光陛下衣服上绣的好像不是三足金乌。
似乎只有两条腿。
那是个什么东西?
算了,不想他了。倒不如想办法哄哄哮天犬。自从带着它去了一趟太阳星,哮天犬就不太敢出门了,就怕被送给别人。
愁啊。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正文完结太高兴了,忘了说,我要写六万字的番外……这样可以补齐欠的更新,而且还能把文章字数凑个整_(:з」∠)_
写到狗子,就想起家里养过的一只狗狗,现在还活着,已经19岁了。
它14岁那年,我们搬家了,我妈就送它和另一只狗子去了大姨家,因为它就是大姨家的狗子生的。但是它天赋异禀,自己从大姨家跑回了原来的家,另一只狗子比较傻,没跑回来,就被留下了。
我爸没办法,只能让它在空荡的家里住着,每周回去喂他几次。我放假回家后想带它出门溜溜,它死活不往外面走。后来它被送到了更远的小姨家,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们去小姨家看它,它像不认识我们一样,可能是太老了,也可能是被伤透了心。
不过我们都以为它会先死掉,没想到是那只小狗先去世的,2017年8月,在大姨家门口被车撞死了,当时八岁。我可伤心了,还给他俩写了文……然后坑了。
第103章
京城里热热闹闹,百姓驻留在街道两边,张头探脑地观望着。
“哎哎,这是要做什么?怎么这么多人?”
“丞相小姐抛绣球招亲呢!”那人道,“听说啊,小姐花容月貌,娶了她,哪怕给相府做个上门女婿,也是八辈子修不来的福分。可惜我早有家室,人家未必看得上我……”
听完,穿着粗布短打的小伙子奋力地向前挤。
围在前面的都是想出风头的男人,哪里能挤得进去?他便伸出一只手来,原地蹦跳着大叫,希望美貌的小姐能注意到自己。然而在人群中依然算不上抢眼,已经有不少人像他一样动作,倒是被身后的男人推了一把,“跳什么跳,踩到老子脚了!”
锣鼓声突然响起,身穿红衣身姿挺拔的仪仗队出现在拐角处,后面是骑着骏马身穿大红官服的清隽男人。
人群中有一瞬间安静,不少人回头去看,被男人的威仪排场吸引。
高阁内蒙着面纱的女子也看到下方经过的人马,她站起身,拿起盘中绣球,轻轻一掷,打中了马上男子的乌纱帽,在男子接住绣球,遥遥望过来时,娇羞地低下头回到内间去了。
伏光拿着酒杯,坐在另一边的楼阁窗边,把这一切收入眼底。丞相府的下人把状元郎拉入府中,伏光收回目光,“洪江龙王原身就是一条黄色鲤鱼,寿数还没你长,怎么他能变龙王,你就不能呢?”
万珠哭笑不得,“小妖甘愿跟在您身边,不想去做什么龙王。”
“也是,做龙王太憋屈,哪里有做妖痛快。”伏光点头,“你真的不能变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