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零八章 变成香饽饽
刘传志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要是傻子真的可以干活的话,那家里就增加了一个壮劳力,傻子不光可以将自己吃的那份赚回来,还能有盈余,对于刘传志家来说,等于白白多了一笔收入,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刘传志一边干活,一边看傻子干活,内心有点庆幸,幸好自己女儿善良,幸好自己心软,捡到了这块宝,村里很多人只想包赚不赔,反而错过了这个好机会。
本来刘传志以为自己需要两天干完的活,可是在这个一个顶几个的劳力的帮助下,他们在天色麻麻黑的时候,竟然就将所有玉米地的荒草都拔完了。
刘传志开心的带着傻子向家里走去,在后山干活的人全都走了,路上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不过都是大男人,也没啥怕的,两人一路回到了家里。
到家的时候,玩累了的小云儿已经睡着了,但是女主人王秀梅却没有睡,还在做着针线活在等自家男人回来。
听到大门被推开的声音,王秀梅急忙跳下床走出卧室,然后就看到自家男人刘传志开心的带着傻子回来了。
“怎么样?他能干活吗?”
王秀梅急忙问道,这都大半夜了,要是刘传志执意要赶走这个傻子,她虽然觉得愧疚,但是也不得不听从,因为家里的主要经济收入,都靠刘传志,自己身子弱,只能做一些家里的零碎活,不能逼着自己的男人白白养一个大男人。
“能!简直太能了!你知道吗?本来我准备两天干完的活,在他的帮助下,一下午就干完了,多一半都是他干的!”
刘传志开心的说道。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那几片荒地你都念叨几年了,一个人干不过来,有了一个壮劳力帮忙,绝对没问题了!”
王秀梅开心的说道,这样的话自己家的经济状况很快就可以改善。
“对,不光可以开垦那些荒地了,过几天我拖镇上的人打听一下,要是有工地上的零活,我也可以带大个子一起去干,当场就是赚两份钱!”
刘传志点点头。
“忙活了一下午了,应该饿了吧?我给你们做点晚饭吃了再睡吧?”
王秀梅的心情也好起来了,似乎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在他们看来,傻子有了落脚地,有吃有喝有房间住了,也算是一个好归宿,而他们也获得了好处,大家算是互惠互利了。
“嗯,热几个馒头,把缸里的腌肉整一块出来炒一下,今晚我们庆祝一下,家里加入了一个新成员!”
刘传志点点头,很大方的将平日里都舍不得吃的腌肉,都让老婆炒一块,足以见得他今天心情十分的好。
很快一盘解馋又不腻人的咸菜炒肉,还有一盘清炒油菜上桌,七八个热馒头取出来蒸笼,刘传志和傻子面对面坐着,在农村一个人能干活,那就会被尊重,所以傻子因为干活卖力,已经获得了刘传志夫妇的尊重。
“吃!今晚管饱!”
刘传志开心的将筷子塞给傻子,然后指着盘子里的肥肉说道,对于他们家来说,这样的肥肉可是滋补的好东西,平时都舍不得吃。
傻子激动的急忙拿起筷子,就开始吃了,吃的嘴角流油,满脸的笑容,因为来到村子里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吃肉。
刘传志也开始吃了,王秀梅陪着也吃了半块馒头,最后看着两个男
人手下,一盘子肉很快就要见底了,十分的心疼。
不过还剩下三四片肉的时候,刘传志正要去夹,傻子却一把抓住了刘传志的筷子,不让他吃了。
刘传志皱眉,震惊的看着傻子,这么快就惯坏了?开始抢食吃了?要是长此以往的话,那自己一家人还怎么生活,要是傻子是这个品性,那自己宁可不要了。
王秀梅也皱起了眉头,一脸防备的看着傻子,生怕傻子突然暴起伤人,因为傻子那护食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吓人。
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误会了,因为他们看着傻子抬起来了另外一只手,手对准的方向,就是他们的卧室,而他们的卧室里面,此刻小云儿正在睡觉。
“你的意思是,给小云儿留着吃?”
刘传志试探着对傻子问道。
可是傻子根本听不懂,只是用手指着他们的卧室,一副死活不让刘传志再吃的样子。
刘传志和王秀梅对视一眼,主动收回来了筷子,发现傻子真的也不吃肉了,那就说明傻子这不是在给自己护食,这是在给小云儿留着。
这份心意真的很感人,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是小云儿将傻子带了回来,傻子这就知道报恩了,傻子的这个行为,比很多神智正常的人都要让人觉得可贵,因为往往神智正常的人,都难以做到这样。
不过王秀梅自然没有忘记自己正在长身体的女儿,她端着另外一个盘子走过来给傻子看了看,里面还有一些肉,这些肉里面瘦肉多一点,是专门给小云儿留下的。
然后她指了指卧室方向之后,将桌上剩下的肉,推到的傻子面前。
傻子似乎懂了这个意思,开心的将剩下的肉吃掉了,甚至将盘子里面的油也喝了下去才,又用馒头将盘子上剩下的油沾着吃完才放下盘子。
这模样让刘传志夫妻两个更加满意了,干活舍得用力,做人有良心,吃东西也不浪费粮食,这傻子真的就是一块宝!
吃完之后就要休息了,王秀梅将刘传志的衣服找了一套过来,然后去帮傻子整理家里空置的一间房子了,以后那就是傻子的住所了,而刘传志则带着傻子去了后院,找了盆子,接了一盆子水,给傻子洗了个澡,将身上破烂肮脏不堪的衣服换下来,穿上了自己不算新,但是至少可以蔽体而且干净的衣服。
换上了新衣服,回去之后,带着傻子走进收拾好的卧室,很简答的房间一个柜子一张床,但是床上是干净的被褥。
示意傻子睡在这里,看着傻子躺下去,刘传志在带上门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小云儿还小,所以一只跟着他们夫妻睡,睡的十分的香甜,夫妻两个悄悄地进去之后,关了灯,在被窝里重新计划了一番以后的生活,毕竟以前的计划之中,没有这个傻子。
第二天小云儿醒来的时候,母亲王秀梅正在厨房做饭,父亲则带着傻子正在院子里整理他们家的杂物房,因为多了一个人,所以他们要多整理出来一个房间,万一家里来了客人也好有地方住。
看到大个子还在自己家里,小云儿十分的开心,知道父母收留了大个子,那大个子再也不用睡在树下过夜,不用吃大家扔掉的食物了。
将杂物房腾空之后,剩下的就是打扫卫生了,这些女主人就可以干了,刘传志带着傻子去洗了手和脸,拍打完了身上
的灰尘,他们坐在了早餐桌上。
早上的饭菜比平时也好一些,有给小云儿留的肉,还有一盘炒菜,看起来至少不是那么寒酸了。
“我宣布一件事,以后大个子就在我们家生活了,也算是我们家增添了一个新的家庭成员,因为大个子看起来没有家人,看起来年龄比我小的不是很多,所以就跟着我姓,我以后当做是弟弟了,叫做刘传文!”
刘传志没有着急动筷子,而是宣布了接纳新的家庭成员,而且为了方便称呼,直接给取了个名字,甚至宣布了将其人做自己的弟弟了。
“大个子,你也有家了!太好了!”
小云儿开心的拉着刘传文的手就大声的说道,但是刚刚获得名字的刘传文,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跟着一起傻笑。
刘传志和王秀文也一起笑了起来,他们也觉得这样挺好,从昨晚刘传文给女儿护食的一幕,他们就彻底接纳了他,以后多了一个人保护女儿,就损失刘传文看起来傻傻的他们还是很愿意接纳,因为这个不会说话的人,比大多数会说话的人看起来要靠谱的多。
要是此刻梅媛馨等人可以找到这里,一定可以一眼就认出来,这就是余飞,但是这里是地处偏远,交通也不便利,所以只要此刻看起来仿佛傻子一般的余飞不走出这里,那么他将永远无法回归,将一辈子以刘传文的身份生活下去。
吃过早饭之后,今天是周日,小云儿依旧不用上学,可以去玩耍了,但是余飞在这个新家庭的定位,那就是一个劳动力,自然不能再去和小孩子一起玩耍了,被刘传志带着又干活去了。
就这样平静的生活开始了,失忆的余飞开始跟着这一家人开始了生活,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但是这一家人却发现了一件惊喜的事情,那就是刘传文不是彻底傻的没救了,因为随着和他们生活的越久,学习的东西越来越多,甚至都开始学着说话了,每天晚上,小云儿从学校回来之后,甚至还带着他一起学习认字写字,刘传文学习的比小云儿还要快。
过去了一段时间,虽然他们一家在努力的隐瞒,可是村里人也知道了,傻子在他们家落脚了,干活还十分的勤快,一个人顶正常三个人不说,还任劳任怨从不偷懒。
顿时很多村民都后悔的想要捶自己,为啥不早早将傻子带回自己家去试试,那自己家就获得了这个只需要管三顿饭的壮劳力了。
不过也不是什么人都认了这个结果,就有人觉得失忆的余飞是无主的财产,所以想要将他拐回去自己家去。
因为余飞也不是被限制自由,没活干的时候也可出去跟着小孩子一起玩。
然后就被一个老汉,给悄悄拉到了自己家里,最近学了点东西,有了一点智力的余飞,还不是很懂这些人情世故,所以就被拉了进去。
“傻子,以后跟着老汉我生活,老汉我给你管吃管喝,听到了吗?你要是敢不听我的话,我就打死你知道吗?”
刚一进门,老汉就将余飞推到墙角训话。
可是余飞不懂这么复杂而且没听过的话,所以只是笑。
“看来必须得先打一顿,让你知道害怕我了!”
老汉看到傻愣愣的余飞,竟然找了个理由,就拿起来了一边的顶门棍,蹲着余飞便砸了下来。
刘传志一边干活,一边看傻子干活,内心有点庆幸,幸好自己女儿善良,幸好自己心软,捡到了这块宝,村里很多人只想包赚不赔,反而错过了这个好机会。
本来刘传志以为自己需要两天干完的活,可是在这个一个顶几个的劳力的帮助下,他们在天色麻麻黑的时候,竟然就将所有玉米地的荒草都拔完了。
刘传志开心的带着傻子向家里走去,在后山干活的人全都走了,路上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不过都是大男人,也没啥怕的,两人一路回到了家里。
到家的时候,玩累了的小云儿已经睡着了,但是女主人王秀梅却没有睡,还在做着针线活在等自家男人回来。
听到大门被推开的声音,王秀梅急忙跳下床走出卧室,然后就看到自家男人刘传志开心的带着傻子回来了。
“怎么样?他能干活吗?”
王秀梅急忙问道,这都大半夜了,要是刘传志执意要赶走这个傻子,她虽然觉得愧疚,但是也不得不听从,因为家里的主要经济收入,都靠刘传志,自己身子弱,只能做一些家里的零碎活,不能逼着自己的男人白白养一个大男人。
“能!简直太能了!你知道吗?本来我准备两天干完的活,在他的帮助下,一下午就干完了,多一半都是他干的!”
刘传志开心的说道。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那几片荒地你都念叨几年了,一个人干不过来,有了一个壮劳力帮忙,绝对没问题了!”
王秀梅开心的说道,这样的话自己家的经济状况很快就可以改善。
“对,不光可以开垦那些荒地了,过几天我拖镇上的人打听一下,要是有工地上的零活,我也可以带大个子一起去干,当场就是赚两份钱!”
刘传志点点头。
“忙活了一下午了,应该饿了吧?我给你们做点晚饭吃了再睡吧?”
王秀梅的心情也好起来了,似乎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在他们看来,傻子有了落脚地,有吃有喝有房间住了,也算是一个好归宿,而他们也获得了好处,大家算是互惠互利了。
“嗯,热几个馒头,把缸里的腌肉整一块出来炒一下,今晚我们庆祝一下,家里加入了一个新成员!”
刘传志点点头,很大方的将平日里都舍不得吃的腌肉,都让老婆炒一块,足以见得他今天心情十分的好。
很快一盘解馋又不腻人的咸菜炒肉,还有一盘清炒油菜上桌,七八个热馒头取出来蒸笼,刘传志和傻子面对面坐着,在农村一个人能干活,那就会被尊重,所以傻子因为干活卖力,已经获得了刘传志夫妇的尊重。
“吃!今晚管饱!”
刘传志开心的将筷子塞给傻子,然后指着盘子里的肥肉说道,对于他们家来说,这样的肥肉可是滋补的好东西,平时都舍不得吃。
傻子激动的急忙拿起筷子,就开始吃了,吃的嘴角流油,满脸的笑容,因为来到村子里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吃肉。
刘传志也开始吃了,王秀梅陪着也吃了半块馒头,最后看着两个男
人手下,一盘子肉很快就要见底了,十分的心疼。
不过还剩下三四片肉的时候,刘传志正要去夹,傻子却一把抓住了刘传志的筷子,不让他吃了。
刘传志皱眉,震惊的看着傻子,这么快就惯坏了?开始抢食吃了?要是长此以往的话,那自己一家人还怎么生活,要是傻子是这个品性,那自己宁可不要了。
王秀梅也皱起了眉头,一脸防备的看着傻子,生怕傻子突然暴起伤人,因为傻子那护食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吓人。
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误会了,因为他们看着傻子抬起来了另外一只手,手对准的方向,就是他们的卧室,而他们的卧室里面,此刻小云儿正在睡觉。
“你的意思是,给小云儿留着吃?”
刘传志试探着对傻子问道。
可是傻子根本听不懂,只是用手指着他们的卧室,一副死活不让刘传志再吃的样子。
刘传志和王秀梅对视一眼,主动收回来了筷子,发现傻子真的也不吃肉了,那就说明傻子这不是在给自己护食,这是在给小云儿留着。
这份心意真的很感人,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是小云儿将傻子带了回来,傻子这就知道报恩了,傻子的这个行为,比很多神智正常的人都要让人觉得可贵,因为往往神智正常的人,都难以做到这样。
不过王秀梅自然没有忘记自己正在长身体的女儿,她端着另外一个盘子走过来给傻子看了看,里面还有一些肉,这些肉里面瘦肉多一点,是专门给小云儿留下的。
然后她指了指卧室方向之后,将桌上剩下的肉,推到的傻子面前。
傻子似乎懂了这个意思,开心的将剩下的肉吃掉了,甚至将盘子里面的油也喝了下去才,又用馒头将盘子上剩下的油沾着吃完才放下盘子。
这模样让刘传志夫妻两个更加满意了,干活舍得用力,做人有良心,吃东西也不浪费粮食,这傻子真的就是一块宝!
吃完之后就要休息了,王秀梅将刘传志的衣服找了一套过来,然后去帮傻子整理家里空置的一间房子了,以后那就是傻子的住所了,而刘传志则带着傻子去了后院,找了盆子,接了一盆子水,给傻子洗了个澡,将身上破烂肮脏不堪的衣服换下来,穿上了自己不算新,但是至少可以蔽体而且干净的衣服。
换上了新衣服,回去之后,带着傻子走进收拾好的卧室,很简答的房间一个柜子一张床,但是床上是干净的被褥。
示意傻子睡在这里,看着傻子躺下去,刘传志在带上门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小云儿还小,所以一只跟着他们夫妻睡,睡的十分的香甜,夫妻两个悄悄地进去之后,关了灯,在被窝里重新计划了一番以后的生活,毕竟以前的计划之中,没有这个傻子。
第二天小云儿醒来的时候,母亲王秀梅正在厨房做饭,父亲则带着傻子正在院子里整理他们家的杂物房,因为多了一个人,所以他们要多整理出来一个房间,万一家里来了客人也好有地方住。
看到大个子还在自己家里,小云儿十分的开心,知道父母收留了大个子,那大个子再也不用睡在树下过夜,不用吃大家扔掉的食物了。
将杂物房腾空之后,剩下的就是打扫卫生了,这些女主人就可以干了,刘传志带着傻子去洗了手和脸,拍打完了身上
的灰尘,他们坐在了早餐桌上。
早上的饭菜比平时也好一些,有给小云儿留的肉,还有一盘炒菜,看起来至少不是那么寒酸了。
“我宣布一件事,以后大个子就在我们家生活了,也算是我们家增添了一个新的家庭成员,因为大个子看起来没有家人,看起来年龄比我小的不是很多,所以就跟着我姓,我以后当做是弟弟了,叫做刘传文!”
刘传志没有着急动筷子,而是宣布了接纳新的家庭成员,而且为了方便称呼,直接给取了个名字,甚至宣布了将其人做自己的弟弟了。
“大个子,你也有家了!太好了!”
小云儿开心的拉着刘传文的手就大声的说道,但是刚刚获得名字的刘传文,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跟着一起傻笑。
刘传志和王秀文也一起笑了起来,他们也觉得这样挺好,从昨晚刘传文给女儿护食的一幕,他们就彻底接纳了他,以后多了一个人保护女儿,就损失刘传文看起来傻傻的他们还是很愿意接纳,因为这个不会说话的人,比大多数会说话的人看起来要靠谱的多。
要是此刻梅媛馨等人可以找到这里,一定可以一眼就认出来,这就是余飞,但是这里是地处偏远,交通也不便利,所以只要此刻看起来仿佛傻子一般的余飞不走出这里,那么他将永远无法回归,将一辈子以刘传文的身份生活下去。
吃过早饭之后,今天是周日,小云儿依旧不用上学,可以去玩耍了,但是余飞在这个新家庭的定位,那就是一个劳动力,自然不能再去和小孩子一起玩耍了,被刘传志带着又干活去了。
就这样平静的生活开始了,失忆的余飞开始跟着这一家人开始了生活,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但是这一家人却发现了一件惊喜的事情,那就是刘传文不是彻底傻的没救了,因为随着和他们生活的越久,学习的东西越来越多,甚至都开始学着说话了,每天晚上,小云儿从学校回来之后,甚至还带着他一起学习认字写字,刘传文学习的比小云儿还要快。
过去了一段时间,虽然他们一家在努力的隐瞒,可是村里人也知道了,傻子在他们家落脚了,干活还十分的勤快,一个人顶正常三个人不说,还任劳任怨从不偷懒。
顿时很多村民都后悔的想要捶自己,为啥不早早将傻子带回自己家去试试,那自己家就获得了这个只需要管三顿饭的壮劳力了。
不过也不是什么人都认了这个结果,就有人觉得失忆的余飞是无主的财产,所以想要将他拐回去自己家去。
因为余飞也不是被限制自由,没活干的时候也可出去跟着小孩子一起玩。
然后就被一个老汉,给悄悄拉到了自己家里,最近学了点东西,有了一点智力的余飞,还不是很懂这些人情世故,所以就被拉了进去。
“傻子,以后跟着老汉我生活,老汉我给你管吃管喝,听到了吗?你要是敢不听我的话,我就打死你知道吗?”
刚一进门,老汉就将余飞推到墙角训话。
可是余飞不懂这么复杂而且没听过的话,所以只是笑。
“看来必须得先打一顿,让你知道害怕我了!”
老汉看到傻愣愣的余飞,竟然找了个理由,就拿起来了一边的顶门棍,蹲着余飞便砸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