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老子休了你_分卷阅读_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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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结婚,你都成‘全职太太’了,泡奶粉也亲自上阵,真是超级奶爸啊。”一边的哲圣吃着还不忘调侃。
  “没事,现在交给别人我还不怎么放心,反正也不忙,也挺有趣的,等过几天上班了再交给保姆吧。”少华说道,最需要注意的是袁立秋的太太,而他要观察几天家里的保姆是不是能够信任。
  “让辰逸你也不放心?”不知道他所谓的不放心是什么意思,哲圣疑惑地问道,此言一出,少华看了辰逸一眼。
  老实说,辰逸是一开始就被他排除在外的。
  “他那个生活白痴哪会泡什么奶粉。”
  说辰逸是生活白痴,可是一点都不假。
  接收到两人感兴趣的眼光,少华于是给他们两人讲辰逸的‘光辉史’。
  辰逸和他是同一所高中的,刚开始不同宿舍,(因为他刚开始把辰逸当女生的原因,他当时也觉得没什么奇怪的,男女生本来就不同宿舍,当然了,这个他没有告诉几人。)后来他让他后妈找人把他和辰逸调到同一个宿舍,总算是见识了他的生活方式。
  宿舍里没有洗衣机,衣服都是要手洗的,不过辰逸一直洗不干净,不是肥皂弄多了泡泡一直洗不掉,就是直接没用肥皂,后来少华看不下去了,直接帮辰逸洗——他自己是没关系啦,反正他衣服多,星期六日搬回家让人洗就好了,但是辰逸不一样,那时候辰逸是离家出走的,身份钱不多,自然没有那么多钱买衣服,所以,每天洗衣服是必然的。也是因为这样,他洗着洗着,后来也就很少依赖家里,衣服都自己洗了。
  辰逸出去打零工的时候,在餐厅工作,洗碗的时候经常打碎碗,因此被开除了好多次,后来他找工作都只找那些搬运类的,那样才不易被开除。离开了家庭,自己租房的时候,他以为教辰逸用洗衣机他就会用,结果他还是失算了——他只记得教辰逸怎么开关,忘了教他需要用多少洗衣粉,结果就悲剧了,他们的第一个洗衣机就那样毁在辰逸的手里,因为他倒了整整一整包洗衣粉!虽然后来修好了,但他坚决再也不让辰逸碰洗衣机了!
  住在一起的时候,一般都是他在做饭,不过后来有一次他晚回来了一点,发现他们的房子不断冒着烟,而辰逸从房子里飞奔出来,他以为是失火了呢,结果发现居然是辰逸在做饭!食物都烧焦了不说,还弄得差点失火呢,从那以后他嘱咐了千万遍,希望辰逸再也不要碰炉灶,如果他不在的话,就叫外卖,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哈哈哈,辰逸,后来你还有没有这么做?”哲圣听了大笑起来,其实他比较好奇的是当时袁辰逸听了这话的脸色。
  “还说我,你自己不也是?明知道那些东西烧焦了,还都全吃下去了。”
  “吃……吃下去?”哲圣听了差点被呛到,瞪着少华有点不敢置信:烧焦的东西,还能吃?而且是全部?!
  “对啊,一边吃还一边说好吃,结果拉了三天三夜。”辰逸面无表情地说道,那时候他不懂啦,不知道为什么好兄弟要这么做,他想,就算是他爸妈,估计也不肯吃一点点吧,但少华居然全部都吃了!
  两人毫不掩饰地大笑,弄得少华一脸窘状,本来是在跟他们讲辰逸的光辉史,怎么到最后他们反倒笑他了呢?这是作茧自缚?早知道就不要说了。
  英杰心里一面觉得嫉妒,一面又觉得好笑,跟辰逸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他自然不可能不知道辰逸的生活方式。之前他一直不懂,为什么在他不在的时候辰逸宁可饿肚子也不肯自己去做饭,现在总算懂了,原来他是怕把家给烧了啊。据辰逸之前说,他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也都是雇了个保姆收拾别墅和做饭,不过后来他为了躲避袁立秋,离开了别墅,保姆自然也就被解雇了。他现在突然很感谢当初辰逸强硬地修改那份合约,要不然的话,他的房子可能现在早就不在了吧。
  第一百九十三章、 参加婚礼
  “明天要去参加婚礼,还得把城城带过去呢。”少华突然说了一句,放在家里的话,其实他还真不怎么放心。
  “为什么要把城城带过去?我不是在家吗?你们小两口出去玩还带着个孩子,那还怎么玩?”袁立秋说,别说玩了,到时候想要做什么都不行,他们以为他不知道啊?之前好事总是做到一半就被城城打断了。好不容易趁着朋友结婚的时间去荷兰玩一下,怎么能带一个‘拖油瓶’去呢。
  “让你带?到时候我们回来,孩子牙已经蛀的差不多了。”辰逸白了他一眼,还别说,这个家里除了那个女人之外,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他了,谁知道这老头会不会趁他不在的时候过分溺爱小孩?他在家的时候他都会这样了,更别谈不在的时候了。
  “要不然让我抱回家吧?”袁立秋还没来得及出声,就听见英杰这么说,几人都看向他,他解释自己的想法,“我家女人比较多,她们比较知道怎么带小孩,而且,叔叔不是说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吗?这里离我家也不是很远,叔叔要是想城城了,到我家做客就行了。”
  辰逸看着英杰想了一下,确实,林家确实是女人比较多,而且也其乐融融,没有勾心斗角,老实说,把城城放在他们那里,比放在家里更让他放心。但是,那样的话,就表示林业又会知道他——好不容易让英杰失忆忘了他,现在突然又在他面前提起他,说不定那老古董到时候又会把错怪到他身上,说是他故意勾引他儿子的呢。而且,如果把城城放在林家,就表示,他们还需要跟英杰见面,虽然 现在像朋友一样坐在这里吃吃饭,聊聊天是不错,但能尽量不要跟林英杰见面,就尽量不要,他不想心里又突然胡思乱想。
  “逸,我觉得,英杰说的也好。反正袁家和林家离得也不算远。”反倒是一边的少华开口,辰逸瞅了他一眼,之前不是一直很讨厌英杰的么?两人见面总是旁若无人地大眼瞪小眼,怎么现在反倒是赞同跟他多来往了?
  其实,少华是完全相信英杰是真的失忆,试探了那么多次,他看了自己和辰逸一直这么亲密,甚至连‘孩子’都有了,他都还是一直一副平常样,没有嫉妒生气,而且还夸他的菜做的好,这要是以往的林英杰,哪会做这种事?没失忆前的林英杰如果看到这些,恐怕自己早就被砍了好几刀了吧?
  其实少华也不知道,在英杰心中,他早就死了一万次了。
  “那……好吧,不过你们要照顾好我儿子。不要让他吃太多糖了,免得到时候蛀牙。”小孩子蛀牙是很痛的,当然了,他没蛀过牙,所以根本不知道到底有多疼,只是每次听见那些小孩哭天抢地地捂着脸,他都觉得疼了。
  “放心吧。”英杰拍着胸脯保证,这样,他们见面的机会就又多了。至于回家要怎么面对他老爸老妈,到时再来吧。
  袁立秋虽然有所不满,但既然辰逸已经决定了,他也不能说什么,算了,反正跑过去林家也不难,最重要的是,偶尔可以修补之前被辰逸弄坏的兄弟情义。
  几人又说了一些,英杰才抱着小孩和哲圣匆匆告辞,小孩喝过一些奶已经睡了,这省去大哭大闹这一段了。
  哲圣边开车,边借由镜子看着副座抱着孩子的英杰,不由得有些感叹这人变脸功夫真好。刚刚在袁家还是一副自然心平气和的模样,一出袁家,脸色立刻变得阴沉。他觉得英杰实在是很有当演员的潜能,你看,演苦情戏也好,演腹黑男也好,还有花花公子,斯文败类等等,最重要的是颜值也算不错。
  “英杰,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看他们一家四口多和谐。我们就不要去破坏他们了,想现在这样,当好朋友不好吗?”更何况,袁辰逸刚才说了,他们今年就要结婚。
  “不可能,我要的,不是好朋友。”他要的是袁辰逸的心,一颗像他林英杰爱他一样的心。如果袁辰逸没有,没关系,他会帮他找出来!袁辰逸,只能是他林英杰的,就算是结婚,和领养一个孩子组成一个家庭,那也只能是跟他!孩子,不应该叫他‘叔叔’,应该叫他‘爹地’才对!什么见鬼的‘叔叔’,他一点也不稀罕!要不是因为有辰逸在场,他刚才真想直接砍了凌少华!
  看他坚决的神情,哲圣摇摇头,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不知道英杰自己有没有发现,他的爱情观好像被彻底扭曲了一样,对于辰逸的感情,已经到了‘得不到不罢休’的状况,他是不是该庆幸一点,至少没有‘得不到宁可毁掉’?辰逸和少华虽然说还没有结婚,但是,他们现在看起来已经像是一家人了,相处的和乐融融,像这次,其实,他能说他在饭桌上说的都是真心话,不带一丝假意的么?一想到自己接近他们是为了帮助英杰拆散他们,他都有些罪恶感,天知道,他斐哲圣从小到大都没有这种感觉!但现在想要退出,又好像为时已晚,而且,好像有点不讲义气。
  “咦?这谁家的孩子?这么可爱。”看着英杰把一个睡着的小孩抱回家,林太太立刻好奇地问道,小孩虽然没醒,但是,嫩嫩的脸颊特别惹人爱。
  “辰逸和少华的。”极其自然地说道,好像一点也没受到影响一样。长期以来出于心痛状态,不知道是不是麻痹或者习惯了,他发现,他现在演起来已经能够完全自然的了。
  一边漠不关心地看着电视的林业听到辰逸的名字立刻转了过来,就连林太太也紧张起来。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一提到辰逸,爸妈总会很紧张。
  “你怎么认识他们?”
  “上次你不是说他们没有礼貌吗?怎么还会跟他们有来往。”
  两人最先问的都不是辰逸和凌少华哪里来的儿子,而是他怎么还会跟辰逸有来往,难道英杰恢复记忆了?但是又不像啊,如果真的恢复记忆,他又怎么可能如此平淡地说着这件事?
  “没办法啊,我怎么知道那两个家伙是哲圣的同学?之前他们有事需要哲圣帮忙,所以就认识啦!其实他们也没那么没礼貌,就是有点面瘫而已。现在我们是好朋友啦!”英杰一边说着,一边把玩着小孩的手脚,一会儿帮他把衣服弄一弄,一会儿又捏了捏小孩肥嘟嘟的脸,好像没注意到一边几人紧绷的神经一样。
  林业以眼神询问哲圣,看到哲圣点头,这才放心下来。
  “他们不是什么好人,不要跟他们太接近了。”林业沉着脸说道,还好不是英杰想起了什么,不过,这种事还是要悠着点,尽量不要跟袁辰逸接触最好。
  “可是,袁叔叔说他跟你是好朋友,他们怎么会是坏人呢?”疑惑的声音,外带着一副无害的表情,林业听了反倒是一愣:怎么他连袁立秋都知道了?
  “我们今天去辰逸家,他爸在家里。”一边的哲圣好心地为他解开疑惑,心里突然一阵汗颜:这是清宫剧么?怎么他老觉得好像充满了勾心斗角……
  “这样啊,他们怎么突然有了小孩子呢?之前没见过啊,怎么突然把孩子丢给你?”
  “领养的,他们要去荷兰参加他朋友的婚礼,怕袁叔叔宠坏孩子,只好让我带回来啦!他们说今年要结婚,之前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辰逸突然想要一个小孩,就去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听他们说,等他们今年结婚后,再去人工受孕,生两个给袁叔叔玩玩。”
  原来要结婚了啊,还好,这样,就算以后英杰真的想起来了,也为时一晚了。林业想着,也就没再说些什么。
  他们今年要结婚了,所以,他一定要加快脚步才行,如果到时他们两人结婚,他要抢回辰逸,就更难了。英杰想着,父子两人心思各异,把玩这怀里的小孩,他要让孩子熟悉他,以后改口才不难。只是,他该计划?到现在还是毫无头绪。
  另一边的两人远赴荷兰参加了一个超级无聊的婚礼,趁着空闲时间,顺便在荷兰游玩了一两天,不然真是太亏了,跑那么远来,居然只是看这么无聊的婚礼,外带几杯喜酒?辰逸突然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不过,当看过荷兰的美景之后,这个想法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荷兰,是一个以海堤、风车和宽容风气而闻名的国家。而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景色十分优美,有点田园风的感觉。这里有一个湖,湖的旁边树立着风车,每个风车的颜色都不同,辰逸这是第一次看见。风车的另一面全是草坪。少华和辰逸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这是辰逸第一次没有嫌弃草地脏什么的。少华看着这漂亮的风景还有身边的辰逸,说不出的幸福。如果把这景色,还有身边人画下来就好了,可惜的是,因为他以为他们只是参加完婚礼就回去,所以,画板什么的他都没带来。不过他可以拍下来啊!到时回去再画成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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