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年!你站住!_分卷阅读_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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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面相姣好,也就是二十四五的样子,两颗黑黝黝的大眼珠,扑簌扑簌地又落下泪珠来:“看你们这样真好……”
  金敏把女孩手里的蛋糕拿过来丢到一旁的桌上,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一手揽着她的背,一手摸着她的头发:“感情受挫?没事儿,哭出来就好了!”
  元宵也丢了剩下的半块压缩饼干,坐在另一边拍着女孩的后背,不知道怎么安慰。感情的伤他也受过,除非自己走出来,别人说再多安慰的话都是闲的。
  “我就想跟他一起走!为什么怎么都死不了呢!”女孩哭出了声,眼泪落在金敏的肩头,她慢慢地抬起胳膊,抱住了金敏,伤心地抽泣着。
  金敏一把把地捋着女孩的头发,卷曲的长发被海水泡过,有点枯涩,但她身上海水的味道却很好闻。安慰了一阵,女孩渐渐不哭了,从金敏怀里抬起头,揉了揉眼,嗓音嘶哑地说:“我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上个月潜水时意外生亡了,后天就是我们的婚礼,说好了在我们一起工作的地方简单地办一下,他……他就这么走了!”
  听到这些,两人猛地吸了口气,怪不得妙龄女孩能一心寻死,原来是刚刚失去心爱的恋人。
  “啧~”元宵抽了张纸帮女孩擦了擦脸,叹着气,要说生离死别,这些年做课题的时候也没少遇到,可眼下这样好端端意外丧生,还是在结婚前丢下女友就走的,还真是不懂得如何安慰。只是不停地抬手顺着她的后背:“你呀,活着就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金敏瞪了一眼元宵,那意思是——怎么当医生的,连安慰人的话都不会说,连忙安慰女孩:“你男朋友真幸福,有你这么漂亮又痴情的女友。可要我说,情人间呢还是要看缘分的,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求不来。也许这走了的男孩上辈子只给你施了碗粥,而那个帮你收尸的人还没出现呢!”
  “啊?”元宵和女孩听到“收尸”的人,都愣了一下。
  “呃,就我今天来的时候,在飞机上杂志里看的,说缘分啊……反正,那个陪你走一辈子的人肯定还没出现呢!你好好活下去,才会遇到!”金敏说着擦了擦鼻尖上的细汗,“哎呀,表达清楚了吗?”
  “这和我刚那句有区别吗?”元宵苦哈哈地张着嘴,“敢情我就是那个上辈子给你收尸的人?”
  “别啊!我给你收的尸!”金敏笑着把脸转向女孩,见她也笑了,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头顶,“哥哥没文化,但道理你都懂是吧?”
  女孩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病房的门被推开了。进来两位中年妇女,她们一进门就冲着女孩一番探查,然后总算舒了口气似的缓和了一下紧张的神色:“姗姗,你没事儿真是太好了!”
  “我没事儿,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女孩苍白的笑脸上努力挤出一个微笑,嘴角露出浅浅的酒窝,他对金敏和元宵说,“这两位大姐是我们水族馆的同事!”
  “这两位是救了我的好心人!”姗姗又把元宵和金敏介绍给两位大姐。
  ……
  从医院出啦,天已经微微发亮,海面上笼着一层青绿色的雾气。元宵拿出手机看了看,今天的天气预报——多云转中雨,往后又划了一下,明天居然是中雨转大雨!
  “操!早知道这破天气,我就……”元宵转头看了看金敏。
  金敏拖着步子一个劲儿地打瞌睡。两人回了宾馆,金敏虽然很想来一发,但等元宵磨磨叽叽洗澡的时候,他倒头便睡着了。元宵从浴室出来,看金敏已经睡了,悄悄回到隔壁的屋子,把两套手工精致的高订西服和衬衫从蓝不蓝绿不绿的箱子里取出来,又叫了客房服务,要了挂烫机,很仔细很用心地烫了一遍,再小心地把两身衣服挂进衣橱里。
  他给宠儿拨了一通电话:“你们出门了吗?”
  “嗯,就跟带个旅行团似的,包了半个机,哈哈~”宠儿乐颠颠地在那边儿说着。
  “行吧,辛苦啦,等会儿我过去看看场地,这边儿一直下雨,估计室外婚礼的梦想要泡汤了!”元宵说着,遗憾地往窗外看去。
  “大飞、棒槌、强子……有他们在,你放心吧,打着伞也没问题的!”
  ……
  金敏一觉睡到下午快吃完饭的时间,在床上乱摸了一圈发现元宵不在,连忙翻出手机打电话:“喂!美少年!你在哪儿呢?”
  “你睡醒了?”
  “嗯!”
  “我刚一个人在外面转了一圈儿,现在在医院呢,来看看姗姗,她正好要出院!”
  “那行,我也过去,晚上咱们一起吃饭吧?”
  “嗯!”
  ……
  见了姗姗,她已经换上了单位同事送过来的碎花裙子,天真活泼的小女孩模样。金敏一下子放心了,问她:“怎么样?还难受吗?”
  “好多了,我就是呛了点儿水,其实我水|性很好的。”姗姗笑着回答,“汤圆儿哥哥疏导了我半天,既然老天不让我死,那我就好好活着吧。我想下周就开始上班了,在水族馆,你们不急着走的话,可以来看我表演!”
  “表演?”金敏好奇地睁大眼睛。
  “姗姗是美人鱼小姐,”元宵笑着拍了拍金敏,“没想到吧!”
  “哦,”金敏连连点头,多看了几眼姗姗,“确实有那种气质!”
  走到哪里都是雨,姗姗带元宵和金敏去了她和男友之前最喜欢去的一家西餐厅吃饭,说是请两位好心的哥哥吃饭,其实是自己想念这里的味道了,一个人不愿意来。
  随便点了点儿吃的,元宵突然想到瞒着金敏,订好的婚礼场地和这糟糕的鬼天气,默不作声地喝了一杯又一杯的红酒。半年前,金敏在荷兰演出,那里已经同性婚姻合法化很多年了,满大街都是牵着手的同性情侣,比在国内惬意自由多了,他耐不住激动的心情,给元宵打了一个越洋电话——
  金敏:“我想结婚!你不是从小就期待有一场属于自己的婚礼吗?”
  元宵:“别扯淡了!怎么可能?”
  金敏:“我们可以在国外领证啊,我认识好多朋友都是这样的!”
  元宵:“你别犯神经了可以吗?我马上博士毕业,工作也签了,你知道去国外领证对我意味着什么吗?”
  金敏顿了好长时间才反应过来,元宵和他不一样,将来要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履历什么的对他来说很重要。相恋这么多年来,两人一直保持低调,他很清楚,“同性恋”这个标签,对元宵来说已算是一个不小的坎,更不要说有在国外同性结婚的经历。只好说是喝醉了酒,有感而发,让元宵不要介意,随便听听算了。
  可是元宵却很放在心上。没有在亲朋好友面前宣誓,没有接受他们的祝福,基本上就是一对普通的情侣。这不是他想要的。
  考虑了很久,他才和宠儿还有金敏的那几个死党合计着,乘这个假期,金敏回来,两人在这个海边小城,办一场只有亲朋好友参加的婚礼。
  这些年金敏在外演出,元宵从本科开始就各种兼职,两人一直把钱存在一起,攒了不少。办一场不太奢华的小婚礼还是绰绰有余的。
  虽然没有什么证书,没有什么法律上的证明,只要一个小小的仪式就已经足够!相恋的这几年,一直是金敏搞浪漫,元宵总是坐享其成的那个。这一次,元宵想悄悄地办,给金敏一个惊喜。只是天公不作美,雨还在持续地下着,即便会停一会儿,天空也是青灰色,一点儿都没有浪漫的氛围。
  “请问……您是那个……”一对情侣在金敏身旁停下来,俯着身子害羞地问他,“您是烈焰乐队的鼓手金大神吧?”
  金敏把一块刚叉起来准备吃的牛肉放回餐盘,微笑着伸出手回:“对,我是!”
  “是吗?真的吗?太好了……”那对情侣忍不住两人一起把金敏的手握住,“我们能和您拍个合照吗?”
  这两年随着烈焰乐队的名声越来越响,元宵已经习惯了外出的时候时不时窜出来的小粉丝。姗姗有点儿惊讶地看着金敏帅气的侧脸问元宵:“这位小哥哥是个明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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