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最擅长打脸了_分卷阅读_20
皱着眉头看完了资料,言熙踢了一下晾衣架,忍不住骂了一句“他妈的”,语气中颇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原主名叫周小洋,生在一个海边小镇的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渔民,要是只有一个儿子,那肯定是如珠如宝的对待,但是偏偏,原主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名叫周小海,只比他晚出生一个小时。
据说周小海出生的时候,比原主轻了200g,身体也是比较瘦弱,小时候常常生病,而原主却健健康康的,能跑能跳,这个情形下,父母就比较偏宠周小海,还常常教育原主,说原主在胎里抢了弟弟的养分,以后要多多照顾弟弟!原主自觉自己作为哥哥,当然有照顾弟弟的责任,便同意了,有什么好吃的都送给弟弟先吃,好衣服也是紧着弟弟穿,弟弟穿旧了,才轮的到原主穿!
其实,胎里的事情谁又能够自主决定呢,如果原主能够选择,他也许宁愿不投胎在这个家庭吧!
也不知道周小海是从小听多了这种论调还是怎么了,反正是越大越不把原主当哥哥看了,而且还常常到父母面前说原主的坏话,离间父母与原主之间的感情,渐渐的,原主简直不像是这个渔民家庭的儿子了,而更像是一名长工,还是照死里使唤的那种,小小年纪就要跟着船出海,日日泡在腥气浓重的各种海产里,而周小海则悠闲自在的躺在家里看电视,饿了还有周母送到手里的美味饭菜。
在这种压抑变态的家庭关系里,原主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寡言,只有在短暂的休息时间,坐在海边,吹着海风,拿起画笔,心里才有一份天高地远的广袤的自由!
原主在15岁初中毕业的时候,周父周母直接表示家里供不起两个学生,让原主退学,回家帮忙,说实话,要不是国家有九年义务教育,原主还不见得能上到初中毕业呢!
渔民的收入虽然不稳定,但是高中学费一年才多少,少给周小海买几件衣服就行了,而且,原主只要是休息时间,就会去船上帮忙,甚至,他每天早上4、5点就起床,还要去海边帮着卸货、分类呢,做完这些才能去上学,原主的劳动,绝对够得上学费了,一向不怎么开口的原主第一次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跟父母说,他想上高中,以后他还想要考大学,高中的学费他用劳动来抵,大学的学费他可以自己打工赚取!
这件事情闹了整整一个星期,原主父母简直给够了原主脸色看,原主干活更加卖力了,但是就是不松口。
这件事情,最后是以周小海劝说父母同意原主上学为结局,当时原主完全想象不到,为什么一直在旁边冷嘲热讽、添油加醋的周小海会突然改变了主意,会突然的帮助他,不过原主对此感激在心,自动对周小海加倍的好,直到——
3年后,原主考上上国内最好的美术院校——位于S市的中山美院,周小海则落榜了,在父母以死相逼之下,最终上美院的却是周小海,从此,兄弟俩姓名互易,走向完全不同的命运!
而周小海不放心把原主留在家里,因为附近的邻居都认识兄弟两人,兄弟俩虽长相一样,但是性格各异,时间一长,难免会被看出什么来,就跟父母说,他上学需要很多钱,大城市机会总是要多点的,就这样把原主也带来了S市。
周小海不让原主在美院附近打工,原主就来到了城市的另一边打工,刚开始一年,原主是在饭店工作,但是工作累又钱少,后来原主觉得在夜市摆摊不错,时间自由,他可以尽情作画,就在夜市卖起了馄饨来!
原主的生命中也不是没有春天的,有一次他去美院给弟弟送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男人,名字叫做程瑾,刚开始那个男人对周小洋特别好,然后有一段时间突然消失了,等再见的时候,他已经被周小海抢走了,周小海带着程瑾来出租屋里示威,程瑾当场说:他喜欢周小海那样活泼开朗的人,真不知道同样一张脸,你(周小洋)怎么就那么乏善可陈!
原主非常痛苦,他不想再给周小海当枪手了,这个时候,程瑾又出现了,笑的炫花了原主的眼,而且还时不时关心他一两句,原主发现只要他能按时完成周小海需要的画,程瑾就会更加关心他,会送他高档颜料、高档画纸、高档画笔,原主贪念温暖,日子就这么一直持续了下去。
又几年后,周小海在油画界大放异彩,他还有一个同□□人,公然出双入对,年轻、英俊、天才、感情专一等等美好的词汇,都是大众对周小海的评价,原主依然在卖馄饨,依然是周小海的枪手,突然有一天,程瑾说,他买了一栋大房子,邀请原主去看看。
原主兴高采烈的过去,然后被周小海和程瑾合伙推进了顶层的阁楼里,只提供简单的饭菜,和优质的作画工具,终其一生,都没有再走出过那栋阁楼!
而周小海则靠着原主的画,在画界收藏界纵横一生,受人敬仰爱戴!
资料上囊括了原主的一生,最后的最后,原主表示后悔,他的愿望是:让各自错乱的命运回到正轨,也让程瑾尝尝被背叛的滋味!
言熙真的有点心疼原主了,细想之下,有一句话叫做“性格决定命运”,如果原主懂得反抗,也许最后就是另一种结局了。
但是言熙也可以理解,仔细分析,其实原主从小就被父母洗脑了,要照顾周小海之类的,要把所有好的东西给周小海,遇到程瑾,程瑾对他的好,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得到关爱的人来说是个多么大的诱惑,也许原主知道那些都是表象,都是假的,但是还是不可抑制的沉沦!
原主只是一个——不懂得反抗渴望被关爱的人!
言熙穿过来的时候,是在摆馄饨摊的第二年,也就是周小海大三那年,周小海刚刚带着程瑾过来示威之后。
言熙就着昏暗的灯光,看房间里的油画,笔触细腻,色彩丰富,甚至是带着渴望的热情的,用色大胆狂放,激情张扬,大概这些画,大多是遇见程瑾之后画的吧!
早期的画,言熙往后看去,很多画的都是大海、海鸟,蓝的忧郁,白的忧伤!
想到资料里,人们对于周小海中晚年作品的评价,愤怒、冰冷、绝望,浓浓的带着死亡的气息几乎要把人淹没,色彩都是用冷色系的,那是原主在阁楼里被囚禁时候的呐喊!
原主真的是一个天才,画能表达他的感情!
言熙躺倒在床上,微微阖着眼,想着怎样才能帮助原主达成愿望,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言熙在中午才起床,吃着楼下大婶送来的蛋炒饭,一个计划渐渐在心里成型!
只不过,这个计划需要钱,而且,他自己也需要钱呐,摆摊卖馄饨来钱太慢了,从超市买肉、买荠菜、买面粉回来需要时间,肉菜还需要新鲜的,馄饨皮是原主自己做的,需要时间,包馄饨需要时间,摆摊也需要时间,这么算下来,一天大半都花在摆摊上了!
言熙想到了自己的老本行——炒股票,环视房间一圈,他需要先买个电脑!
买一个普通的电脑需要四千块,原主卖馄饨要一个多月才能赚到这笔钱,言熙打开钱包看看,天哪,只有几百块钱,还都是散钱,明显就是这几天摆摊赚的,忽然,言熙想起来,周小海每周都会过来一次,有时候懒得过来,也会让原主跑一趟,目的就是:钱!
原主身上的钱从没有焐热过超过一个星期!
他可不是原主,周小海以后休想从他这里拿到一分钱!
那么,他是要卖一段时间的馄饨吗?
作者有话要说: 言熙要卖馄饨挣电脑钱啦,自我安慰,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第24章 3.3
卖馄饨并不如言熙想象的那样劳累枯燥,做了几天,他觉得还挺有趣的。
他自己本身是个家世优渥的病重大学生,从来没有工作过,第一个世界和第二个世界也从来没有机会体验这种真正的市井生活,没几天,他就跟周围的小摊贩混熟了,他现在这副身体其实长得很不错,沉静温柔的眉眼,秀气挺拔的鼻子,天生微微上挑的嘴角,看上去时时刻刻都像是在温柔浅笑一样,只是原主习惯了低头做事,他长相上的优势也就完全没有发挥出来。
他现在这副身体也很白,联想到资料里,原主常年在海上劳动,风吹日晒的,想不晒黑都难,现在这状况,大概原主本身就是那种晒黑了也很容易白回来的肤质,只是皮肤粗糙,言熙买菜的时候,也买了一些水果,每天坚持做水果面膜。
言熙对打理自己还是很注重的!
“小洋,新鲜出炉的煎饼嘞,放了你爱吃的里脊肉,还多打了两个鸡蛋,你快过来吃。”一个卖煎饼的大婶隔着三四个摊位大声喊道,言熙忙应了一声,舀起刚煮好的馄饨,装了满满一大碗送过去。
煎饼大婶虽然才40多岁,但是已经有孙子了,今天她小孙子来了,喜欢吃言熙的馄饨,便用煎饼跟他换。
常在一起做生意,谈钱就差了那么一点味道了,所以大家如果想吃其他小摊贩卖的东西,最好的就是拿自己卖的东西去换。
这时,一辆纯黑色的看着就很贵重的加长轿车缓缓停在临近夜市的街道上,坐在车前面一身黑色西装的保镖兼司机,看着后视镜里的程诺问道:“老板,那个拿着一份煎饼边走边吃的就是程瑾小情人的哥哥,说起来,程瑾最开始看上的可是这个人。”他跟老板刚刚从临省出差回来,路过这里,他就顺嘴提了一句,没想到老板很有兴致非要来看看,他就把车绕到这里来了。
程诺缓缓摇下车窗,看着那个穿着一身黑色羽绒服的年轻男子,边走边专心的吃着煎饼,走到馄饨摊上,就往馄饨摊后面的凳子上一坐,现在已经快到晚上11点了,所以顾客渐渐少了,几分钟后,有一个看着学生模样的男子过来买馄饨,年轻男子便放下手里的煎饼,先为顾客服务,等顾客走了之后,这年轻男子再拿起煎饼接着吃了起来。
莫名的,程诺突然觉得自己很饿,在司机问道老板是不是该回去了的时候,他缓缓摇上车窗,推开车门走了出去。
低头吃煎饼的言熙听到一个醇厚好听的声音说道:“老板,来一份大馄饨。”
言熙赶紧把手里没剩多少的煎饼几口塞进嘴里,拍拍手,站了起来,然后就瞪大眼睛愣住了。
站在摊位前的男人身材高大,头发梳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五官深刻,他穿着一身合体的银灰色西装,里面是白色服帖的衬衫,打着暗红色的领带,最外面是一件长度达到膝盖的羊绒黑色大衣,这男人此时正单手插在银灰色西裤的口袋里,一股社会经营、上流社会的气息扑面而来。
原主名叫周小洋,生在一个海边小镇的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渔民,要是只有一个儿子,那肯定是如珠如宝的对待,但是偏偏,原主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名叫周小海,只比他晚出生一个小时。
据说周小海出生的时候,比原主轻了200g,身体也是比较瘦弱,小时候常常生病,而原主却健健康康的,能跑能跳,这个情形下,父母就比较偏宠周小海,还常常教育原主,说原主在胎里抢了弟弟的养分,以后要多多照顾弟弟!原主自觉自己作为哥哥,当然有照顾弟弟的责任,便同意了,有什么好吃的都送给弟弟先吃,好衣服也是紧着弟弟穿,弟弟穿旧了,才轮的到原主穿!
其实,胎里的事情谁又能够自主决定呢,如果原主能够选择,他也许宁愿不投胎在这个家庭吧!
也不知道周小海是从小听多了这种论调还是怎么了,反正是越大越不把原主当哥哥看了,而且还常常到父母面前说原主的坏话,离间父母与原主之间的感情,渐渐的,原主简直不像是这个渔民家庭的儿子了,而更像是一名长工,还是照死里使唤的那种,小小年纪就要跟着船出海,日日泡在腥气浓重的各种海产里,而周小海则悠闲自在的躺在家里看电视,饿了还有周母送到手里的美味饭菜。
在这种压抑变态的家庭关系里,原主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寡言,只有在短暂的休息时间,坐在海边,吹着海风,拿起画笔,心里才有一份天高地远的广袤的自由!
原主在15岁初中毕业的时候,周父周母直接表示家里供不起两个学生,让原主退学,回家帮忙,说实话,要不是国家有九年义务教育,原主还不见得能上到初中毕业呢!
渔民的收入虽然不稳定,但是高中学费一年才多少,少给周小海买几件衣服就行了,而且,原主只要是休息时间,就会去船上帮忙,甚至,他每天早上4、5点就起床,还要去海边帮着卸货、分类呢,做完这些才能去上学,原主的劳动,绝对够得上学费了,一向不怎么开口的原主第一次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跟父母说,他想上高中,以后他还想要考大学,高中的学费他用劳动来抵,大学的学费他可以自己打工赚取!
这件事情闹了整整一个星期,原主父母简直给够了原主脸色看,原主干活更加卖力了,但是就是不松口。
这件事情,最后是以周小海劝说父母同意原主上学为结局,当时原主完全想象不到,为什么一直在旁边冷嘲热讽、添油加醋的周小海会突然改变了主意,会突然的帮助他,不过原主对此感激在心,自动对周小海加倍的好,直到——
3年后,原主考上上国内最好的美术院校——位于S市的中山美院,周小海则落榜了,在父母以死相逼之下,最终上美院的却是周小海,从此,兄弟俩姓名互易,走向完全不同的命运!
而周小海不放心把原主留在家里,因为附近的邻居都认识兄弟两人,兄弟俩虽长相一样,但是性格各异,时间一长,难免会被看出什么来,就跟父母说,他上学需要很多钱,大城市机会总是要多点的,就这样把原主也带来了S市。
周小海不让原主在美院附近打工,原主就来到了城市的另一边打工,刚开始一年,原主是在饭店工作,但是工作累又钱少,后来原主觉得在夜市摆摊不错,时间自由,他可以尽情作画,就在夜市卖起了馄饨来!
原主的生命中也不是没有春天的,有一次他去美院给弟弟送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男人,名字叫做程瑾,刚开始那个男人对周小洋特别好,然后有一段时间突然消失了,等再见的时候,他已经被周小海抢走了,周小海带着程瑾来出租屋里示威,程瑾当场说:他喜欢周小海那样活泼开朗的人,真不知道同样一张脸,你(周小洋)怎么就那么乏善可陈!
原主非常痛苦,他不想再给周小海当枪手了,这个时候,程瑾又出现了,笑的炫花了原主的眼,而且还时不时关心他一两句,原主发现只要他能按时完成周小海需要的画,程瑾就会更加关心他,会送他高档颜料、高档画纸、高档画笔,原主贪念温暖,日子就这么一直持续了下去。
又几年后,周小海在油画界大放异彩,他还有一个同□□人,公然出双入对,年轻、英俊、天才、感情专一等等美好的词汇,都是大众对周小海的评价,原主依然在卖馄饨,依然是周小海的枪手,突然有一天,程瑾说,他买了一栋大房子,邀请原主去看看。
原主兴高采烈的过去,然后被周小海和程瑾合伙推进了顶层的阁楼里,只提供简单的饭菜,和优质的作画工具,终其一生,都没有再走出过那栋阁楼!
而周小海则靠着原主的画,在画界收藏界纵横一生,受人敬仰爱戴!
资料上囊括了原主的一生,最后的最后,原主表示后悔,他的愿望是:让各自错乱的命运回到正轨,也让程瑾尝尝被背叛的滋味!
言熙真的有点心疼原主了,细想之下,有一句话叫做“性格决定命运”,如果原主懂得反抗,也许最后就是另一种结局了。
但是言熙也可以理解,仔细分析,其实原主从小就被父母洗脑了,要照顾周小海之类的,要把所有好的东西给周小海,遇到程瑾,程瑾对他的好,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得到关爱的人来说是个多么大的诱惑,也许原主知道那些都是表象,都是假的,但是还是不可抑制的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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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熙穿过来的时候,是在摆馄饨摊的第二年,也就是周小海大三那年,周小海刚刚带着程瑾过来示威之后。
言熙就着昏暗的灯光,看房间里的油画,笔触细腻,色彩丰富,甚至是带着渴望的热情的,用色大胆狂放,激情张扬,大概这些画,大多是遇见程瑾之后画的吧!
早期的画,言熙往后看去,很多画的都是大海、海鸟,蓝的忧郁,白的忧伤!
想到资料里,人们对于周小海中晚年作品的评价,愤怒、冰冷、绝望,浓浓的带着死亡的气息几乎要把人淹没,色彩都是用冷色系的,那是原主在阁楼里被囚禁时候的呐喊!
原主真的是一个天才,画能表达他的感情!
言熙躺倒在床上,微微阖着眼,想着怎样才能帮助原主达成愿望,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言熙在中午才起床,吃着楼下大婶送来的蛋炒饭,一个计划渐渐在心里成型!
只不过,这个计划需要钱,而且,他自己也需要钱呐,摆摊卖馄饨来钱太慢了,从超市买肉、买荠菜、买面粉回来需要时间,肉菜还需要新鲜的,馄饨皮是原主自己做的,需要时间,包馄饨需要时间,摆摊也需要时间,这么算下来,一天大半都花在摆摊上了!
言熙想到了自己的老本行——炒股票,环视房间一圈,他需要先买个电脑!
买一个普通的电脑需要四千块,原主卖馄饨要一个多月才能赚到这笔钱,言熙打开钱包看看,天哪,只有几百块钱,还都是散钱,明显就是这几天摆摊赚的,忽然,言熙想起来,周小海每周都会过来一次,有时候懒得过来,也会让原主跑一趟,目的就是:钱!
原主身上的钱从没有焐热过超过一个星期!
他可不是原主,周小海以后休想从他这里拿到一分钱!
那么,他是要卖一段时间的馄饨吗?
作者有话要说: 言熙要卖馄饨挣电脑钱啦,自我安慰,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第24章 3.3
卖馄饨并不如言熙想象的那样劳累枯燥,做了几天,他觉得还挺有趣的。
他自己本身是个家世优渥的病重大学生,从来没有工作过,第一个世界和第二个世界也从来没有机会体验这种真正的市井生活,没几天,他就跟周围的小摊贩混熟了,他现在这副身体其实长得很不错,沉静温柔的眉眼,秀气挺拔的鼻子,天生微微上挑的嘴角,看上去时时刻刻都像是在温柔浅笑一样,只是原主习惯了低头做事,他长相上的优势也就完全没有发挥出来。
他现在这副身体也很白,联想到资料里,原主常年在海上劳动,风吹日晒的,想不晒黑都难,现在这状况,大概原主本身就是那种晒黑了也很容易白回来的肤质,只是皮肤粗糙,言熙买菜的时候,也买了一些水果,每天坚持做水果面膜。
言熙对打理自己还是很注重的!
“小洋,新鲜出炉的煎饼嘞,放了你爱吃的里脊肉,还多打了两个鸡蛋,你快过来吃。”一个卖煎饼的大婶隔着三四个摊位大声喊道,言熙忙应了一声,舀起刚煮好的馄饨,装了满满一大碗送过去。
煎饼大婶虽然才40多岁,但是已经有孙子了,今天她小孙子来了,喜欢吃言熙的馄饨,便用煎饼跟他换。
常在一起做生意,谈钱就差了那么一点味道了,所以大家如果想吃其他小摊贩卖的东西,最好的就是拿自己卖的东西去换。
这时,一辆纯黑色的看着就很贵重的加长轿车缓缓停在临近夜市的街道上,坐在车前面一身黑色西装的保镖兼司机,看着后视镜里的程诺问道:“老板,那个拿着一份煎饼边走边吃的就是程瑾小情人的哥哥,说起来,程瑾最开始看上的可是这个人。”他跟老板刚刚从临省出差回来,路过这里,他就顺嘴提了一句,没想到老板很有兴致非要来看看,他就把车绕到这里来了。
程诺缓缓摇下车窗,看着那个穿着一身黑色羽绒服的年轻男子,边走边专心的吃着煎饼,走到馄饨摊上,就往馄饨摊后面的凳子上一坐,现在已经快到晚上11点了,所以顾客渐渐少了,几分钟后,有一个看着学生模样的男子过来买馄饨,年轻男子便放下手里的煎饼,先为顾客服务,等顾客走了之后,这年轻男子再拿起煎饼接着吃了起来。
莫名的,程诺突然觉得自己很饿,在司机问道老板是不是该回去了的时候,他缓缓摇上车窗,推开车门走了出去。
低头吃煎饼的言熙听到一个醇厚好听的声音说道:“老板,来一份大馄饨。”
言熙赶紧把手里没剩多少的煎饼几口塞进嘴里,拍拍手,站了起来,然后就瞪大眼睛愣住了。
站在摊位前的男人身材高大,头发梳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五官深刻,他穿着一身合体的银灰色西装,里面是白色服帖的衬衫,打着暗红色的领带,最外面是一件长度达到膝盖的羊绒黑色大衣,这男人此时正单手插在银灰色西裤的口袋里,一股社会经营、上流社会的气息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