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食摊,郎君靠捡(美食) 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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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瞬,他的惊讶转为恼怒。她既然认识,便可能知道这果子奇酸无比,更不可能买了。都是这拖油瓶蠢货,那么大声说什么这果子香气好,逼得他只能买下。回来一尝却根本不能入口,这下要砸手……
  “请问索价几何?”
  钱掌柜没反应过来,呆呆听关鹤谣又问了一遍,“这黎朦子,索价几何?”见有人买,他来了精神,赶紧狮子大开口,“四十文一枚!”
  这人真是又坏又贪,关鹤谣腹诽,冷冷丢下一句“陈家更便宜”拔腿就走。果然被连声唤了回来,钱掌柜赔着笑和她讨价还价,最后腰斩定二十文一枚,关鹤谣便要了三枚。
  合适的价格拿到了黎朦子,关鹤谣话锋一转,“掌柜的好眼光,竟有这金陵城中遍寻不到的黎朦子。可知信国公府中最爱这一味呢。”
  钱掌柜懵了,你刚不是说陈家也有吗?!这小丫头诓他!他本想发作,听到“信国公府”却愣了,斜着眼试探问:“你怎知国公府事?”
  “因为是我做的!”关鹤谣朗声答,毫不客气地指使他,“你把这些黎朦子收好,我过几日请人来买。” 关策爱吃黎朦子做的菜,听说两位女眷也喜欢她渍的蜜黎朦子泡水,正好给府里存一些。
  给自己买,她凭本事砍价,不敢提国公府名号,仗人之势。
  为主家买,却要争个好价格。“价钱再便宜些,便十八文吧!”她估摸着那筐黎朦子的价格,“啪”一声在把两百文定金拍到柜上。
  钱掌柜两眼冒光,满脸堆笑地叫着“原来是国公府的厨娘子”,扑过来就要给她行礼。关鹤谣闪身躲过,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绷着脸说:“掌柜的先写字据吧,我与这位小郎君买东西便是。”
  关鹤谣和小胡去货架看货,偷偷和他搭话,“你瞧,这就是我那日说的桔红糕,里面又包了豆沙,就起名叫桔红团。”
  她从篮子里摸出两个小纸包,“本来是用来贿赂你东家的,现在看他不像好人,就给你吧。”
  “……他是我爹爹。”小胡难过地说着,却伸手接过团子,低声道了谢。
  他姓“胡”,这家却是“钱家果子行”。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关鹤谣不好多说,只能简单粗暴地安慰道:“爹爹也可能不是好人啊。”她现身说法,“我爹爹就不是好人。”
  *——*——*
  关鹤谣被萧屹捏着肩膀端详半天,才意识到对方是在看她头上簪的桃花。
  “好看吧?”她伸手比划,“要五文钱呢。” 好在那花犹带彤霞晓露一般鲜,也不算太亏。
  “好看,”萧屹拨动花心,细蕊便楚楚轻颤,“只是没你好看。”
  桃花面不如美人颜,桃花艳却衬美人眼。
  关鹤谣笑开。
  活了两世,她都没见过萧屹这样嘴甜的郎君,每天能找出八百个由头夸她。关键是他没有丝毫油嘴滑舌的渣男气息,永远是满眼的真诚和欣赏,让关鹤谣相信他就是觉得她有这么好。
  她被这样的直球轰了几天,飞快适应了。
  开什么玩笑?她也不是普通选手,投桃报李,原地反弹反弹再反弹,逮到机会就夸萧屹。
  两人天天中门对狙,就泡在这蜜罐子里,谁也别想出去。
  淡淡桃花香味萦绕发间,看着萧屹含笑的清朗眼睛,关鹤谣脸上似乎也沾了一层桃花粉霜,“五哥长得也好看,”不自觉覆上他手,“你手都这么好看。”
  萧屹的手便又紧了些。
  不过晨起这么一会儿没见到,他仿佛一年没见面似的,拉着她说话不让走。
  好在关鹤谣意志坚定,未为美色所迷,“今日活儿太多了,我先去做饭。”捏捏他的手,“你不是喜欢吃螺?我去做一道‘酒烧香螺’与你吃。”
  河海鲜行老丈分了她一大碗螺蛳,本是他自家要吃的,在盆里养了两天,泥沙都吐干净了。
  清明螺,赛肥鹅,清明正是食螺的最佳时令。
  关鹤谣觉得螺就要大香大辣才好吃,便以宽油下锅,用足量的葱姜、花椒、辣椒爆香之后将螺蛳爆炒。满室辛辣浓郁的鲜味,关鹤谣咽咽口水,拣出一个嗦味道,点了点头,又往里加了酒,移到小炉子上小火焖煮入味。
  而后净了手,她小心翼翼地拿起菜蔬局送的那篮松蕈。
  第40章 红粉骷髅、蕈油面  五哥,做个人吧!……
  关鹤谣之前并不确定此处的“松蕈”到底是哪一种蘑菇。
  毕竟松树林最出蘑菇, 从价值千金的松茸,到漫山遍野的松树伞,还有鲜黄小巧的小黄蘑, 黑松林里才有的黑松蘑……种类繁多, 难以计数。
  就是同一种蘑菇,各地叫法也不尽相同,更别提这千年之前的大宋。
  直到昨日收了这一篮子松蕈,才知此时的松蕈,其实是现世那种学名为“松乳菇”的蘑菇。
  这种蘑菇必与松树根共生, 于是朴实的东北人就叫它“松产蘑”“松树蘑”,响亮又好记,和它的口感一般“肉头”。
  东北著名硬菜——那道“姑爷领进门, 小鸡吓断魂”的小鸡炖蘑菇,就必须用榛蘑或是这松树蘑。否则就不算正宗, 食客便是当场掀了桌子跳下炕,摔门而去都占理。
  东北人守着丰饶的高山林海,吃遍了山珍,能让这里的丈母娘拿来招待新姑爷, 其鲜美可想而知。
  而这种蘑菇到了温婉江南,便有了两个诗意的名字:二月春燕筑巢时所生者为“燕来蕈”, 九月秋雁归来时所生者为“雁来蕈”。
  江苏一带将其熬成蕈油, 煮面、蒸蛋时加上一勺, 马上鲜掉人舌头。
  是做肥美的小鸡炖蘑菇,还是清鲜的蕈油?
  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关鹤谣当然是全都要。只是鸡要晚些再炖,她先熬蕈油。
  清洗过的松蕈直接下锅加热逼出汁水,另起油锅, 下姜片、花椒爆香之后加入蕈子大火翻炒,而后小火熬.
  最后起锅前她再加一点糖、盐和酱油调味,这道万能的蕈油浇头就做好了。
  关鹤谣有心做一碗与之相配的苏式面,可惜条件太不允许,要细面没细面,要蒜叶没蒜叶,更别提那文火炖了几个时辰的高汤。她只能以棋子面和香葱对付一下,好在松蕈析出的汁水极鲜,调作汤底也算别具一格。
  关鹤谣吃面喜欢直接浇上浇头,却不知萧屹什么喜好,毕竟“盖浇党”和“过桥党”的党争也是异常激烈。便给他盛了清汤面,单用一小碟装了蕈油。(1)
  一碗蕈油面,一碟酒烧螺,竟占尽江南山川之鲜。
  “我没有顺手的钳子,否则把螺尾剪掉,用嘴一嗦,螺肉就出来了。”关鹤谣拿针挑螺肉,倒也方便,而且清明时节以针挑螺肉吃,叫做“挑青”,与吃青团叫“尝春”一样,都很别致。
  只是关鹤谣仍觉得不过瘾,毕竟吃螺的精华还是在这一个字——“嗦”。
  “我以前也总在江边啜螺肉。”萧屹道。
  这是他幼时为数不多可享的美味,也许正是因此他至今喜爱这一味,只是如今无论是宴饮还是在酒楼,都有人专门挑螺肉放在小碟里,确实没有以前吃得有滋有味了。
  但这道酒烧香螺仍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螺蛳。
  此时螺的鲜肥且不论,关鹤谣炒得也入味,齿间嚼着劲道多汁的螺肉,香烫热辣的酱汁又在舌尖弥漫开来,余味中还有一丝酒香小尾巴。
  “用的酒是清风楼的玉髓?”
  萧屹闭眸细品,关鹤谣瞪眼惊呼,这也能吃出来?!茶酒司送她的,可不正是清风楼的玉髓!
  “原来你是个酒鬼!”
  萧屹咧嘴一笑,“酒还有吗?”
  “呵呵,”撇一眼他右腹,关鹤谣态度坚决,“你想都不要想。”
  “阿鸢,”他伤口是真的好了,此时倒是腹中酒虫作祟,“我自来这院子,就没喝过酒了。”
  “谁说的?你受伤那日就喝到了。”关鹤谣挑眉,“喏,就是郎中给你缝伤口时让你喝的。”
  “……”
  萧屹仍不放弃,“香螺美酒,本就相配,我们共饮一盏,岂不妙哉?”又讨好地挑了一块螺肉放她碗里。
  说得好有道理,但是——“不行。”
  关鹤谣不为所动,专心与螺蛳缠斗。她放弃了优雅的吃法,直接嗦了起来。
  因怕自己心软,她索性埋头不去看萧屹,便没发现萧屹忽然怔住,汤也不喝了,螺也不吃了,就呆呆地盯着她。看那沾满螺汁的白腻指尖,被她又舔又啄。看那被辣得微肿的红唇轻启,随后一嘟,餍足地吸上螺壳,啧啧作响。
  她面颊沾了汤汁,唇上浸着油光,吃得毫无形象。可在萧屹心里,却比那些拿着玉箸的矜雅贵女们好看百倍。他从未见过吃相这么豪放的小娘子,也从未见过吃相这么…诱人的小娘子。
  萧屹慌忙低头喝面汤。
  松蕈特有的鲜浸到油中,融到汤里,润到喉头,正是能涤人心神的味道,喝一口就仿佛倚在浓松下乘凉,清爽淡泊。可他的心如今不在松下,而是在春日艳阳下被炙烤。
  直接捧起碗,喝干了汤汁,萧屹仍觉心火难消,委屈极了。
  勾得他想喝酒,还不给喝。
  不喝就不喝吧,却又勾得他羡慕起这些螺……
  *——*——*
  一整个下午,关鹤谣都泡在厨房。
  今日不仅要制好寒食的饭菜,还得为三月三做出许多豆沙馅来,若不是她新买了个小炉子,这点设备都捣腾不过来。
  她手上利索地剪着鹅掌老茧,心中却想着这几日萧屹越来越缠人,一双眼和手就长在她身上似的。要不是定了规矩,因厨房里无处藏身,他白日里不可进来,他必定是要跟过来的。
  分别在即,她自然理解萧屹的心境,想要尽可能待在一起。只是铺子和国公府都步入正轨,又赶上这些忙碌时节,实在分身乏术。
  况且关鹤谣亦有私心,想要一些独处的时间。
  若是整日腻在一起,她便没有精力认真思考将来之事。三月三一过,萧屹就回归王府,之后两人又当如何?
  他是将军义子,亲王心腹,而她到底占着个侍郎府出身。忆起萧屹提及关旭时的复杂神色,关鹤谣估摸着,这里可能还有点波诡云谲的政治斗争什么的,真是麻烦。
  但若两人真心相许,什么党派、身世、门第,关鹤谣只当浮云。她唯一想确认的,是自己的心意。
  她是喜欢和萧屹在一起,和他聊天,和他用餐,享受他看向自己炙热而真诚的视线。可是,若她只是一时被这好皮相所迷呢?若她只是被寂寞裹挟,以他为慰藉呢?
  这渣女,可不能当啊。
  她立身异世,再乐观,再坚强,心底到底还有一丝惶恐孤寂。
  突然从天而降一个俊俏英挺的郎君,朝夕相伴,温柔相待,是个人都顶不住。
  回溯过往,她第一次意识到萧屹作为异性的吸引力,就是他赤.裸着上身任她抹药的时候,宽肩窄腰,结实又流畅的肌肉,整个人像一把刚由滚烫铁水铸成的利剑,用惊人的热度蒸得她面红耳热。
  生为颜狗,斯密马塞。
  难道她经历了一次魂穿,自己都换了替芯,却仍没参透,还是被皮相所困吗?
  锅中水开,咕嘟咕嘟冒泡,鹅掌焯熟了,被关鹤谣浸到冷水里。
  “哎,”她捏着小刀剔鹅掌骨,呢喃道:“红粉骷髅,白骨皮肉。”
  只觉得这两句佛语既应此情景,又应她心境,但是她此时所为,毕竟坏了佛家慈悲。便摇头一笑,不再瞎想,细致地处理起鹅掌来。
  比起鸡爪、鸭掌,鹅掌最显著的优点就是“大”。
  天下美食,唯大不破,看着就招人喜欢。鹅掌肉多而厚,咬下去满口滑韧。饶是如此,在真正爱这一口的人看来,仍嫌不够吃:
  五代时有位僧人谦光,放荡不羁,嗜食酒肉,犹爱鹅掌和鳖裙这两味。
  他有一句大鹅听了想骂娘的名言——“愿鹅生四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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