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兄长大人们厚爱_分卷阅读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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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弦瞧见花满楼安详的神情,心中一暖,道:“没事。”
  “她”想了想,道:“霍总管,事到如今,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霍天青道:“说。”
  白弦浅笑道:“飞燕妹妹是不是你杀的?”依他曾经远远瞧见的画面,霍天青对上官飞燕的情意倒不像是假的。
  霍天青显然很惊讶:“上官飞燕死了?”
  陆小凤已叫了出来:“等等!昨天晚上,你在哪里?”
  霍天青握了握拳,脸色已涨得通红,死死盯着白弦咬牙道:“上官飞燕死了?”
  花满楼慢慢点头:“嗯。”
  霍天青像是失去了全身力气一般坐倒在地,神色颓丧。
  白弦轻轻拍手,待周围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到自己身上,才道:“众位知不知道一个词,叫做局中局。”
  “若是一个人想做一件大事,偏偏又不想被人发现这件大事是他做的,要怎么办呢?替罪的手下总有露陷的一天,不如制造一个‘主谋’。只要在‘主谋’身边安插一个对他有足够影响的人,在细节处稍稍引导他,其他的绝大部分都可以依照‘主谋’自己的意思办。”
  陆小凤已经理清头绪,接着道:“这‘主谋’也必须是个有足够分量,又足够聪明的人,否则他的计谋饶是凡夫俗子亦可看破,就不好掌控了。”
  花满楼道:“这样,最后我们查到‘主谋’身上,只要‘主谋’一死,这件事情也就结束了。”
  “白姑娘”笑眯眯道:“所以说,我们还救了霍总管一命呢。为了这救命之恩,还要劳烦霍总管先死一次。”
  霍天青脸色铁青地点了点头。
  黄昏。青风观。青风观在青山上,青山已在斜阳外。
  没有雾,淡淡的白云飘渺,看来却像是雾一样。一阵风吹过,苍松间的昏鸦惊起,西天一抹斜阳更淡了。然后暮色就笼罩了大地。陆小凤面对着满山苍茫的暮色,心情却比这暮色还沉重。
  霍天青果然已‘死’在青风观里。他并没有给自己准备毒酒,却‘死’在了毒酒之下,幕后黑手果真另有其人。
  阎铁珊、独孤一鹤、上官飞燕、霍天青都死了,他们都没有活到最后,那操纵这一切的人还会是谁呢,还能是谁呢?
  青风观在前山,霍休的小楼就在后山。
  陆小凤深吸一口气,上了山。
  他决定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就绝不会半途罢手的。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会半途罢手。
  山并不高,山势却很挺秀。上山数里,就可以看见一点灯光,灯光在暮色中看来分外明亮。
  陆小凤忽然显得很烦燥,因为他心里也有种矛盾。
  能赶快结束这件事,赶快揭穿这秘密,当然最好,但他却实在不希望发现那阴险恶毒的青衣楼中,真是他的朋友。
  ——江湖中很少有人知道,霍休也是陆小凤的朋友。
  陆小凤苦笑,他突然觉得霍休是幕后之人这个选项似乎并没有比霍天青是幕后之人要好多少。
  ——也许这就是朋友太多的苦恼。
  若是陆小凤对白弦说了这件事,白弦肯定会给他一个不同的看法,正是因为陆小凤交朋友的名声在江湖上实在太大,他这个人在江湖上也被传得太神奇,那些做大事的人才会对他产生兴趣,而和陆小凤交朋友本就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树林中带着初夏木叶的清香,风中的寒意更重,天地肃杀。
  没有人,没有声音,红尘中的喧哗和烦恼,似已完全被隔绝在青山外。
  ——只不过世上一些最危险、最可怕的事,往往就是隐藏在这种平静中的。
  白弦突然开口打破这沉静:“霍休是个怎样的人?”
  花满楼道:“我只知道他是个又孤避,又古怪的大富翁。平生最讨厌应酬,所以连他最亲信的部下都往往找不到他的人。”
  陆小凤道:“他不但讨厌应酬,还讨厌女人,所以直到现在还是个老光棍。”
  花满楼道:“他唯一的癖好就是喝酒,不但喜欢喝,而且还喜欢收藏天下各地,各式各样的名酒。”
  白弦幽幽道:“难怪会和陆小凤成为好朋友。
  喜欢喝酒,而且讨厌女人……”
  陆小凤哇哇乱叫:“我哪里讨厌女人了?”
  白弦拍了拍他的肩膀,理解地感慨道:“我懂的。”
  陆小凤莫名其妙,花满楼知道白弦还坚持他和陆小凤才是一对,赶忙转移话题道:“听说霍休的武功也不错。”
  陆小凤道:“这个我知道。他练的是童子功,据我所知,世上真正有恒心练童子功的人,绝不出十个。”
  白弦突然道:“西门吹雪呢?”
  陆小凤怔住:“嘎?”话题是怎么神展开到那里去的?
  白弦若有所思道:“你说,如果有一种童子功能够让西门吹雪的剑法天下第一,他会去练吗?”
  陆小凤摇头道:“故老相传,只要有恒心练童子功的人,武功一定能登峰造极。但古往今来,武功真正能到达颠峰的高手却偏偏没有一个练童子功的,你们知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花满楼道:“不知道。”
  陆小凤笑道:“因为练童子功的人一定是老光棍,老光棍心里多多少少总有点毛病,心里有毛病的人武功就一定不能到达巅峰。”
  话音刚落,陆小凤就跳了起来,大笑着求饶:“停……停停停,好痒啊!”
  白弦收回手:“哼!”
  花满楼还在不解:“怎么了?”
  陆小凤揉揉笑得通红的脸,努力一本正经:“下山再说。”——卧槽,差点忘了这边也有个小光棍!
  他们一路笑闹,总算到了地方。
  这是间外表看起来很普通的木屋子。陆小凤深吸了口气,推门走了进去。花满楼和白弦紧随其后。门后面是条甬道,甬道的尽头又有扇门,他们推开了这扇门,就看见了一个小老头,正是霍休。
  霍休身上穿着套已洗得发了白的蓝布衣裳,赤足穿着双破草鞋正坐在地上,用只破锡壶在红泥小火炉上温酒。
  好香的酒。
  白弦仔细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屋子虽陈旧,里面却打扫得很干净,布置得居然也很精细。
  霍休的人也正像这木屋子一样,矮小、孤独、干净、硬朗,看起来就像是被风干了的硬壳果。
  很难想象天下第一富人,会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穿着这样的衣裳,用这样的器具。
  ——当一个人有了几辈子也用不完的财富后,他的形象到底应该是个注重品位在衣食住行方面极尽奢华的人呢,还是应该是个孤僻隐居苛责自己的人呢?
  ——很明显应该是前者嘛,后者简直就是个变态!
  ‘老光棍心里多多少少都有点毛病。’
  想到陆小凤这句话,白弦不禁打了个寒颤。他开始认真思考,要不要像大长老一样,先找个伴等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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