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_第183章
他们攻下竹城没多久,雨季就开始了,因此一直都没机会修建新屋子,新城这边现在住的都是临时搭建的竹屋,这些竹屋等到正式的住宅建造起来之后都是要原地拆除的,根本不能拿来做婚房。
他们自己现在住的地方,虽然挂了一个王府的牌子,其实也就是之前这里的土著们祭司的地方,打扫了一下之后,又拿竹木在附近扩建了几间,供他们暂时居住的,十分简陋,也没办法拿来做成亲的婚房。
看了一眼皇叔出嫁比自己成亲还激动的猫爷,白春笙叹息一声,默默找到赫连大叔,和他商量了一下,将婚期挪到了两个月之后,这样的话,最起码他能用竹子和土法水泥赶工造一个两进的小宅子出来。
好在春耕已经进入了尾声,他们出了一天一罐子蘑菇酱的工钱,雇佣了许多土著壮劳力,砍伐竹子,搅拌水泥,江爹爹又从海里找回来一种特殊的植物,碾碎后掺到水泥里面,原本灰扑扑的土法水泥抹上去,晒干之后就变成了雪白雪白的墙面了,因为工期紧张,白春笙也没敢给这宅子弄什么特殊的设计,就是前后各三间的小宅子,占地约莫一亩多,前面留了一个小院子,中间用水泥做了一道影壁,影壁上请人画了一幅喜庆的凤栖牡丹图,转过影壁,便是三间正房,靠东边最大的是一间带盥洗室的套房,是给皇叔夫夫住的正房,中间是待客的客厅,西边留了一个小书房,书房外栽种了一丛翠竹,倒也幽静。
后面三间分别是小厨房、库房和一间专门放兵器的房间,这是赫连大叔特别要求的,他是个兵器控,收藏了许多名家锻造的武器,已经多到需要一个单独的房间来安置了。
估摸着是连日赶工期赶得有些变态了,主体建筑完工后,趁着木匠师傅们进场装修,白春笙十分恶趣味地请大师傅们在皇叔的卧房内,用上好的鸡翅木打造了一个豪华的猫爬架,想象着洞房花烛夜,鱼鳞皇叔忍受不了猫爬架的诱惑,当着赫连疾的面变成了一只大猫爬到猫爬架上去,啧啧,祝福他千万别被他家豹子给挠死。
因为请了足够多的人手帮忙,新房终于在短短二十天内建造完成了,白墙黑瓦,白春笙还让人移栽了许多漂亮的凤尾竹、兰草、山石、苔藓等过来妆点了一番,硬是给造出了一个很有格调的微型苏州园林出来,只可惜时间太紧,来不及在院子里挖个池塘,只好用大缸移植了一些野生的本地睡莲,放在院子里,倒也像是那么回事。
这还是新城城墙建好之后,城里第一座造好的私人宅子,而且风格和本地土著的竹屋完全不一样,看着摆设装饰都是极普通的、野地里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堆的东西,也不知道王妃是怎么安置的,组合起来之后,怎么看怎么顺眼,还有那刷成吧纯白色的墙面,一开始看着还有些吓人,土著们从没见过那般雪白的墙面,让人不敢靠近,等到墙外面用各种花木山石妆点起来之后,映衬着雪白的墙面,却是怎么看都好看。
土著们没有念过书,不知道那种宁静悠远的雅致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好看得不得了,全城的土著们都跑过来看了,并且打听着这雪白的墙面是怎么做的,到时候他们家造宅子也要模仿这个来造,有了白墙,那山石和竹子兰草山里到处都是,挖些来倒也不费事。
丝毫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带动了新城的建筑潮流,白春笙正请了龚夫人和周婶婶她们一起,帮忙参详一下鱼鳞皇叔的嫁妆。
说来也是心塞,鱼鳞皇叔好端端的要把自己嫁出去,害得他们准备好的聘礼都用不上了,全部要换成嫁妆,别以为聘礼和嫁妆都是婚庆用品就没差别了,在古代,聘礼和嫁妆那差别可大了去了,不像后世,有的人家图省事,直接给一张卡的也有。
龚夫人对于皇家的事情不太感兴趣,但是,一想到皇帝听到鱼鳞皇叔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肯定要气得半死,顿时又高兴起来,本着“让敌人不爽我自己就爽了”的原则,高高兴兴地拉着周婶婶一起帮着张罗起这门婚事来。
鱼鳞皇叔与赫连疾的婚事,按照他曾经的爵位来说,办的算是极其寒酸了,既没有皇帝的赏赐和皇族的贺礼,也没有郡王的仪仗,可是,他觉得,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开心畅快的一天了,连晚上拜堂时那恼人的蚊子都变得可爱了。
这里的习俗和他们那里一样,成亲拜堂都是在黄昏时分,白春笙猜测,怕是因为拜堂之后正好吃晚饭,这样吃完饭新婚夫夫就可以直接入洞房了吧?这么一想,黄昏成亲其实也挺合理的嘛~
鱼鳞皇叔愉快地享受新婚去了,白春笙却苦逼地和毛大夫一起,琢磨起怎么研制出对付蚊子的山寨蚊香。
随着雨季的结束、暖季的到来,在雨水中肆意繁衍的蚊虫也开始大量孵化,鱼鳞皇叔拜堂那天傍晚,参加喜宴的众人差点被蚊子给咬死。
后来白春笙才听土著们说,本地因为气候温暖潮湿,蚊虫肆虐,每年被有毒的蚊虫叮咬发热而死的人也有不少,他这才重视起来。
好在毛大夫精通药理,只是这片大陆的许多草药他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些药效还要慢慢尝试,不过,这不是有白春笙这个外挂在吗?这厮直接给毛大夫提供了一个速成的思路:不需要把每一种药草的药性都研究透彻,他只需要一种好像线香一样,点燃之后,可以驱赶蚊虫、甚至熏死蚊虫的东西,再要一些被蚊虫叮咬之后,涂抹了可以有效缓解麻痒红肿的药膏。
有了制药方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毛大夫命人找当地土著的巫医沟通了许久,拿了一些本地产出的药草闭关研究了几天,再出来之后,就给白春笙带来了他想要的东西:一种是点燃后可以让靠近的蚊虫好像喝醉了一样直接坠机狗带的线香,一种是可以涂抹在被蚊虫叮咬的伤口上的。
不过,这两种防蚊用品虽然效果很好,却有一个最大的弊端:造价昂贵!寻常百姓人家怕是舍不得用,白春笙想了好几天,最后在看到本地土著用一种植物的纤维纺纱的时候,突然得到了灵感!
他让人用这些植物纤维先纺成比制衣稍微粗一些的麻线,然后用这些麻线,好像织渔网一样,织出大片的网格布出来,最后将这些网格布缝在一起,拿竹竿四面支撑起来,就变成一个宽敞透气的蚊帐了,这种植物纤维带着淡淡的清香味,十分环保,织好的网格布,网格很小,一般的蚊虫根本钻不进去,而且还十分透气,就是透明度和美观度不如后世机器做出来的蚊帐。
不过,这已经足够让这些人惊奇的了。
麻线制成的蚊帐,一夜之间风靡整个新城,那几个一开始被白春笙教导着怎么纺织做网格布和蚊帐的妇人一下子就吃香起来,谁家都想找她们请教怎么做蚊帐,尤其是那些从前居住在丛林里的土著,一到暖季就饱受蚊虫苦恼,现在,听说只需要一点点麻线,就能做出再也不怕蚊虫的蚊帐来,晚上睡觉也不怕蚊虫叮咬了,价格也很低廉,听说还是王妃特意为他们琢磨出来的。
可以说,从美味的菌菇酱到好看的房子,再到如今实用廉价的蚊帐,在土著们眼中,王妃的好感度绝对比王爷高出不止一点半点,虽然从所有权上来说,他们都是属于王爷的私人财产,可是,相比于经常冷着一张脸的王爷,还是王妃让人感觉更加亲近些。
而且王妃多好啊,知道他们喜欢吃小菌子,便命人做了美味的菌子酱,一年四季都能吃到菌子,只需要给王府的那个什么“公共设施工程”做些活计,每天就能得到满满一罐子菌菇酱,省着点,足够全家人吃半个月的。知道他们一到暖季就饱受蚊虫滋扰,便想出了蚊帐这种好东西,所用的材料也是野外随处可得的麻线,王妃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神明的化身!
整个新城的老百姓都在忙着去野外采伐野麻获取麻线,好尽快给自己家添置几顶麻布蚊帐,王府内,白家两位爹爹也亲自取出了纺机,预备用柔软透气的鲛丝,给娇弱的小河蚌制一顶轻薄透气防蚊虫的鲛丝蚊帐。
“这也太奢侈了吧?算了,你们高兴就好。”见两位爹爹兴致勃勃地取了价值连城的鲛丝,给自家小河蚌制作蚊帐,白春笙黑线半晌,心里不由自主地涌上了淡淡的嫉妒,富n代什么的,最讨厌了!
这厮早已忘了,曾几何时,他也是大多数人羡慕嫉妒恨的拆二代,还好意思嫉妒他儿子?
儿子有人管,白春笙见自己插不上手,索性便去外面找了几个闲着的,一起拿麻线赶制了十几顶蚊帐出来,又将这蚊帐的用料、具体做法写在信里,连带着新做出来的山寨蚊香和止痒药膏一起,命人送去竹城给王鲲风他们。
没多久就收到了他家猫爷的回信,和家信一起送来的,还有一篓子树莓一样的小野果子,猫爷在信中说,这种红果子是竹城那边的特产,那植物浑身带刺,生长在竹林附近的山道两侧,每年只有暖季的第三个月才有这种果子可以吃。
白春笙上辈子就非常喜欢吃树莓,只可惜随着山里环境的破坏,这种野果野生的已经很难找到了,还是后来有人见这种野果很有市场,专门租了山地种这种树莓,卖得也不便宜,一斤差不多要七八十块钱,也就是他不差钱,才能在树莓成熟的那段时间天天吃。
现在,看到这熟悉的小果子,白春笙的口水一下子就忍不住了。
树莓可以采摘的时间非常短,过了季节就烂成水不能吃了,想到这里,吃货哪里还能坐得住?再说了,他也许久没有看到自家猫爷了,正好,趁着这几日稍微有些空闲,带着儿子去竹城探亲去!
白家两位爹爹正在忙着给外孙做蚊帐呢,蚊帐还没做好,就听到儿子说要把外孙带去竹城探亲,想了想有些舍不得,也担心他们夫夫俩照顾不好孩子,干脆全家人一起行动,都去竹城探亲去!
新城距离竹城,坐马车也要大半天的时间,好在这个季节温度不是很高,他们一路上又经常给小河蚌的豪华育儿箱换水,小家伙倒也没怎么吃苦头,便到了竹城,城外,接到消息的猫爷亲自带着人前来迎接。
小半个月没见着媳妇了,他也想念得紧,恨不得立刻将媳妇抱到怀里,只可惜两位爹爹和小舅子他们都在,一时间倒也抹不开脸面,便伸出头去看箱子里的小河蚌,半个月不见,这小子好像又长大了一圈?
“能吃着呢!一天得喂十几顿!”白春笙无语地戳了戳那洁白的蚌壳。小河蚌察觉到外界的动静,以为是外祖父或者是小舅舅又来喂他了呢,习惯性地张开了蚌壳,还吐出了两个小水泡,看着傻乎乎的。
“这么能吃啊?他现在都吃什么?”说起育儿话题,一家人顿时都觉得有说不完的话,白家爹爹详细给两人讲了小河蚌最近的食谱和喜欢吃的鱼虾,越说越觉得幸亏他们跟着过来了,不然就这两个粗心的爹,连孩子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孩子跟着他们岂不是要饿肚子了?
大概天底下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一个心理,觉得自家孩子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更别提照顾一个婴儿了,白家两个爹爹越说越担心,干脆将小河蚌连育儿箱一起抢了回来,亲自抱在怀里了。
一边说一边走,很快便到了竹城的临时办公区,这里比新城还要寒碜,整个办公区都是用刚砍伐下来的竹子搭建而成的。
“原先那鸟妖的巢穴呢?”白春笙一直没有来过这边,但是听说那鸟妖搜刮了无数民脂民膏,按理说怎么也该有一栋像样的大宅子啊,猫爷放着好好的大宅子不住,怎么去住那个四处漏风的竹屋?
“咳!你们有所不知,那鸟妖表面看着光鲜,其实内里十分脏污,打下竹城的时候,我曾带人去他的巢穴看过,当场就熏晕了好几个人,那巢穴实在是……后来我便命人将那巢穴拆了,你们也别去看了,虽然上面拆了,可下面那块土地也不能造宅子了,味道实在是,唉!一言难尽。”王鲲风表情有些微妙,大约是对那个味道还是心有余悸吧?
白春笙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原因,不过,鸟类的巢穴,想来味道也好不到哪里去,便不去管这些,先进屋去了。
这竹屋外面看着简陋,其实这个季节住着反倒比一般的屋子舒坦,他们走的有些热了,坐下来之后,带着淡淡竹香味的凉风从竹屋的缝隙吹进来,喝着土著们自己做的藤树茶,这种藤蔓的叶子搓揉晒干之后,拿开水泡发了,喝着有一股薄荷凉茶的口感,非常解暑,来了这里没多久,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种藤树茶的口感,白家爹爹还打算找本地土著帮忙多制作一些藤树茶,到时候可以拿去气候比较炎热的海岛上贩卖,那些饱受酷暑折磨的妖族肯定会喜欢这种茶的口感的。
喝了茶,吃了些点心之后,两位爹爹带着珒儿进去安置歇息去了,白箜他们三个小的哪里坐得住?小孩子都是精力旺盛的,便坚持要跟着大哥去山里摘树莓。
白春笙担心他们被蚊虫叮咬了,命人给他们换上了轻便的长袖长裤,袖口和裤脚都用布条扎起来,又给他们露在外面的脸和手都涂抹上一层毛大夫制药的时候顺手捣鼓出来的薄荷油,顺手给自己和猫爷也涂抹了一些,这才背着竹篓上山去了。
“你若喜欢吃那树莓,我命人多摘些送回去就是了,何必特意来跑一趟?”,猫爷见到自家河蚌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偏偏嘴上还要埋怨几句。在他看来,现在的竹城吃住都十分简陋,自家河蚌过来那就是吃苦的,因此一直没让他过来,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自己跑过来了。
“一定是因为太思念我的缘故!”猫爷在心里暗搓搓地得意道。
“你不懂,这东西就是要自己摘才好玩。”白春笙刚说完就看到路边出现了一丛树莓,深红、淡红的树莓藏在密密麻麻的荆棘丛里,看着十分诱人。
“你们摘的时候小心点,拿这个小树枝把荆条拨开,手伸进去的时候也要注意别被那个小刺给扎到了,虽然不会致命,但是那种刺扎到时候身上会很痒。”白春笙对三个弟妹叮嘱道。
猫爷一听到“扎到身上会很痒”这几个字,瞬间想到了自家河蚌有皮肤过敏的黑历史,一把抓住了他伸向树莓的手:“不许去摘!你要哪个我去给你摘!”
白春笙:“……”我跑了大半天过来就是为了体验采摘野果的乐趣啊!求别闹好不好?
他们自己现在住的地方,虽然挂了一个王府的牌子,其实也就是之前这里的土著们祭司的地方,打扫了一下之后,又拿竹木在附近扩建了几间,供他们暂时居住的,十分简陋,也没办法拿来做成亲的婚房。
看了一眼皇叔出嫁比自己成亲还激动的猫爷,白春笙叹息一声,默默找到赫连大叔,和他商量了一下,将婚期挪到了两个月之后,这样的话,最起码他能用竹子和土法水泥赶工造一个两进的小宅子出来。
好在春耕已经进入了尾声,他们出了一天一罐子蘑菇酱的工钱,雇佣了许多土著壮劳力,砍伐竹子,搅拌水泥,江爹爹又从海里找回来一种特殊的植物,碾碎后掺到水泥里面,原本灰扑扑的土法水泥抹上去,晒干之后就变成了雪白雪白的墙面了,因为工期紧张,白春笙也没敢给这宅子弄什么特殊的设计,就是前后各三间的小宅子,占地约莫一亩多,前面留了一个小院子,中间用水泥做了一道影壁,影壁上请人画了一幅喜庆的凤栖牡丹图,转过影壁,便是三间正房,靠东边最大的是一间带盥洗室的套房,是给皇叔夫夫住的正房,中间是待客的客厅,西边留了一个小书房,书房外栽种了一丛翠竹,倒也幽静。
后面三间分别是小厨房、库房和一间专门放兵器的房间,这是赫连大叔特别要求的,他是个兵器控,收藏了许多名家锻造的武器,已经多到需要一个单独的房间来安置了。
估摸着是连日赶工期赶得有些变态了,主体建筑完工后,趁着木匠师傅们进场装修,白春笙十分恶趣味地请大师傅们在皇叔的卧房内,用上好的鸡翅木打造了一个豪华的猫爬架,想象着洞房花烛夜,鱼鳞皇叔忍受不了猫爬架的诱惑,当着赫连疾的面变成了一只大猫爬到猫爬架上去,啧啧,祝福他千万别被他家豹子给挠死。
因为请了足够多的人手帮忙,新房终于在短短二十天内建造完成了,白墙黑瓦,白春笙还让人移栽了许多漂亮的凤尾竹、兰草、山石、苔藓等过来妆点了一番,硬是给造出了一个很有格调的微型苏州园林出来,只可惜时间太紧,来不及在院子里挖个池塘,只好用大缸移植了一些野生的本地睡莲,放在院子里,倒也像是那么回事。
这还是新城城墙建好之后,城里第一座造好的私人宅子,而且风格和本地土著的竹屋完全不一样,看着摆设装饰都是极普通的、野地里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堆的东西,也不知道王妃是怎么安置的,组合起来之后,怎么看怎么顺眼,还有那刷成吧纯白色的墙面,一开始看着还有些吓人,土著们从没见过那般雪白的墙面,让人不敢靠近,等到墙外面用各种花木山石妆点起来之后,映衬着雪白的墙面,却是怎么看都好看。
土著们没有念过书,不知道那种宁静悠远的雅致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好看得不得了,全城的土著们都跑过来看了,并且打听着这雪白的墙面是怎么做的,到时候他们家造宅子也要模仿这个来造,有了白墙,那山石和竹子兰草山里到处都是,挖些来倒也不费事。
丝毫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带动了新城的建筑潮流,白春笙正请了龚夫人和周婶婶她们一起,帮忙参详一下鱼鳞皇叔的嫁妆。
说来也是心塞,鱼鳞皇叔好端端的要把自己嫁出去,害得他们准备好的聘礼都用不上了,全部要换成嫁妆,别以为聘礼和嫁妆都是婚庆用品就没差别了,在古代,聘礼和嫁妆那差别可大了去了,不像后世,有的人家图省事,直接给一张卡的也有。
龚夫人对于皇家的事情不太感兴趣,但是,一想到皇帝听到鱼鳞皇叔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肯定要气得半死,顿时又高兴起来,本着“让敌人不爽我自己就爽了”的原则,高高兴兴地拉着周婶婶一起帮着张罗起这门婚事来。
鱼鳞皇叔与赫连疾的婚事,按照他曾经的爵位来说,办的算是极其寒酸了,既没有皇帝的赏赐和皇族的贺礼,也没有郡王的仪仗,可是,他觉得,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开心畅快的一天了,连晚上拜堂时那恼人的蚊子都变得可爱了。
这里的习俗和他们那里一样,成亲拜堂都是在黄昏时分,白春笙猜测,怕是因为拜堂之后正好吃晚饭,这样吃完饭新婚夫夫就可以直接入洞房了吧?这么一想,黄昏成亲其实也挺合理的嘛~
鱼鳞皇叔愉快地享受新婚去了,白春笙却苦逼地和毛大夫一起,琢磨起怎么研制出对付蚊子的山寨蚊香。
随着雨季的结束、暖季的到来,在雨水中肆意繁衍的蚊虫也开始大量孵化,鱼鳞皇叔拜堂那天傍晚,参加喜宴的众人差点被蚊子给咬死。
后来白春笙才听土著们说,本地因为气候温暖潮湿,蚊虫肆虐,每年被有毒的蚊虫叮咬发热而死的人也有不少,他这才重视起来。
好在毛大夫精通药理,只是这片大陆的许多草药他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些药效还要慢慢尝试,不过,这不是有白春笙这个外挂在吗?这厮直接给毛大夫提供了一个速成的思路:不需要把每一种药草的药性都研究透彻,他只需要一种好像线香一样,点燃之后,可以驱赶蚊虫、甚至熏死蚊虫的东西,再要一些被蚊虫叮咬之后,涂抹了可以有效缓解麻痒红肿的药膏。
有了制药方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毛大夫命人找当地土著的巫医沟通了许久,拿了一些本地产出的药草闭关研究了几天,再出来之后,就给白春笙带来了他想要的东西:一种是点燃后可以让靠近的蚊虫好像喝醉了一样直接坠机狗带的线香,一种是可以涂抹在被蚊虫叮咬的伤口上的。
不过,这两种防蚊用品虽然效果很好,却有一个最大的弊端:造价昂贵!寻常百姓人家怕是舍不得用,白春笙想了好几天,最后在看到本地土著用一种植物的纤维纺纱的时候,突然得到了灵感!
他让人用这些植物纤维先纺成比制衣稍微粗一些的麻线,然后用这些麻线,好像织渔网一样,织出大片的网格布出来,最后将这些网格布缝在一起,拿竹竿四面支撑起来,就变成一个宽敞透气的蚊帐了,这种植物纤维带着淡淡的清香味,十分环保,织好的网格布,网格很小,一般的蚊虫根本钻不进去,而且还十分透气,就是透明度和美观度不如后世机器做出来的蚊帐。
不过,这已经足够让这些人惊奇的了。
麻线制成的蚊帐,一夜之间风靡整个新城,那几个一开始被白春笙教导着怎么纺织做网格布和蚊帐的妇人一下子就吃香起来,谁家都想找她们请教怎么做蚊帐,尤其是那些从前居住在丛林里的土著,一到暖季就饱受蚊虫苦恼,现在,听说只需要一点点麻线,就能做出再也不怕蚊虫的蚊帐来,晚上睡觉也不怕蚊虫叮咬了,价格也很低廉,听说还是王妃特意为他们琢磨出来的。
可以说,从美味的菌菇酱到好看的房子,再到如今实用廉价的蚊帐,在土著们眼中,王妃的好感度绝对比王爷高出不止一点半点,虽然从所有权上来说,他们都是属于王爷的私人财产,可是,相比于经常冷着一张脸的王爷,还是王妃让人感觉更加亲近些。
而且王妃多好啊,知道他们喜欢吃小菌子,便命人做了美味的菌子酱,一年四季都能吃到菌子,只需要给王府的那个什么“公共设施工程”做些活计,每天就能得到满满一罐子菌菇酱,省着点,足够全家人吃半个月的。知道他们一到暖季就饱受蚊虫滋扰,便想出了蚊帐这种好东西,所用的材料也是野外随处可得的麻线,王妃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神明的化身!
整个新城的老百姓都在忙着去野外采伐野麻获取麻线,好尽快给自己家添置几顶麻布蚊帐,王府内,白家两位爹爹也亲自取出了纺机,预备用柔软透气的鲛丝,给娇弱的小河蚌制一顶轻薄透气防蚊虫的鲛丝蚊帐。
“这也太奢侈了吧?算了,你们高兴就好。”见两位爹爹兴致勃勃地取了价值连城的鲛丝,给自家小河蚌制作蚊帐,白春笙黑线半晌,心里不由自主地涌上了淡淡的嫉妒,富n代什么的,最讨厌了!
这厮早已忘了,曾几何时,他也是大多数人羡慕嫉妒恨的拆二代,还好意思嫉妒他儿子?
儿子有人管,白春笙见自己插不上手,索性便去外面找了几个闲着的,一起拿麻线赶制了十几顶蚊帐出来,又将这蚊帐的用料、具体做法写在信里,连带着新做出来的山寨蚊香和止痒药膏一起,命人送去竹城给王鲲风他们。
没多久就收到了他家猫爷的回信,和家信一起送来的,还有一篓子树莓一样的小野果子,猫爷在信中说,这种红果子是竹城那边的特产,那植物浑身带刺,生长在竹林附近的山道两侧,每年只有暖季的第三个月才有这种果子可以吃。
白春笙上辈子就非常喜欢吃树莓,只可惜随着山里环境的破坏,这种野果野生的已经很难找到了,还是后来有人见这种野果很有市场,专门租了山地种这种树莓,卖得也不便宜,一斤差不多要七八十块钱,也就是他不差钱,才能在树莓成熟的那段时间天天吃。
现在,看到这熟悉的小果子,白春笙的口水一下子就忍不住了。
树莓可以采摘的时间非常短,过了季节就烂成水不能吃了,想到这里,吃货哪里还能坐得住?再说了,他也许久没有看到自家猫爷了,正好,趁着这几日稍微有些空闲,带着儿子去竹城探亲去!
白家两位爹爹正在忙着给外孙做蚊帐呢,蚊帐还没做好,就听到儿子说要把外孙带去竹城探亲,想了想有些舍不得,也担心他们夫夫俩照顾不好孩子,干脆全家人一起行动,都去竹城探亲去!
新城距离竹城,坐马车也要大半天的时间,好在这个季节温度不是很高,他们一路上又经常给小河蚌的豪华育儿箱换水,小家伙倒也没怎么吃苦头,便到了竹城,城外,接到消息的猫爷亲自带着人前来迎接。
小半个月没见着媳妇了,他也想念得紧,恨不得立刻将媳妇抱到怀里,只可惜两位爹爹和小舅子他们都在,一时间倒也抹不开脸面,便伸出头去看箱子里的小河蚌,半个月不见,这小子好像又长大了一圈?
“能吃着呢!一天得喂十几顿!”白春笙无语地戳了戳那洁白的蚌壳。小河蚌察觉到外界的动静,以为是外祖父或者是小舅舅又来喂他了呢,习惯性地张开了蚌壳,还吐出了两个小水泡,看着傻乎乎的。
“这么能吃啊?他现在都吃什么?”说起育儿话题,一家人顿时都觉得有说不完的话,白家爹爹详细给两人讲了小河蚌最近的食谱和喜欢吃的鱼虾,越说越觉得幸亏他们跟着过来了,不然就这两个粗心的爹,连孩子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孩子跟着他们岂不是要饿肚子了?
大概天底下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一个心理,觉得自家孩子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更别提照顾一个婴儿了,白家两个爹爹越说越担心,干脆将小河蚌连育儿箱一起抢了回来,亲自抱在怀里了。
一边说一边走,很快便到了竹城的临时办公区,这里比新城还要寒碜,整个办公区都是用刚砍伐下来的竹子搭建而成的。
“原先那鸟妖的巢穴呢?”白春笙一直没有来过这边,但是听说那鸟妖搜刮了无数民脂民膏,按理说怎么也该有一栋像样的大宅子啊,猫爷放着好好的大宅子不住,怎么去住那个四处漏风的竹屋?
“咳!你们有所不知,那鸟妖表面看着光鲜,其实内里十分脏污,打下竹城的时候,我曾带人去他的巢穴看过,当场就熏晕了好几个人,那巢穴实在是……后来我便命人将那巢穴拆了,你们也别去看了,虽然上面拆了,可下面那块土地也不能造宅子了,味道实在是,唉!一言难尽。”王鲲风表情有些微妙,大约是对那个味道还是心有余悸吧?
白春笙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原因,不过,鸟类的巢穴,想来味道也好不到哪里去,便不去管这些,先进屋去了。
这竹屋外面看着简陋,其实这个季节住着反倒比一般的屋子舒坦,他们走的有些热了,坐下来之后,带着淡淡竹香味的凉风从竹屋的缝隙吹进来,喝着土著们自己做的藤树茶,这种藤蔓的叶子搓揉晒干之后,拿开水泡发了,喝着有一股薄荷凉茶的口感,非常解暑,来了这里没多久,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种藤树茶的口感,白家爹爹还打算找本地土著帮忙多制作一些藤树茶,到时候可以拿去气候比较炎热的海岛上贩卖,那些饱受酷暑折磨的妖族肯定会喜欢这种茶的口感的。
喝了茶,吃了些点心之后,两位爹爹带着珒儿进去安置歇息去了,白箜他们三个小的哪里坐得住?小孩子都是精力旺盛的,便坚持要跟着大哥去山里摘树莓。
白春笙担心他们被蚊虫叮咬了,命人给他们换上了轻便的长袖长裤,袖口和裤脚都用布条扎起来,又给他们露在外面的脸和手都涂抹上一层毛大夫制药的时候顺手捣鼓出来的薄荷油,顺手给自己和猫爷也涂抹了一些,这才背着竹篓上山去了。
“你若喜欢吃那树莓,我命人多摘些送回去就是了,何必特意来跑一趟?”,猫爷见到自家河蚌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偏偏嘴上还要埋怨几句。在他看来,现在的竹城吃住都十分简陋,自家河蚌过来那就是吃苦的,因此一直没让他过来,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自己跑过来了。
“一定是因为太思念我的缘故!”猫爷在心里暗搓搓地得意道。
“你不懂,这东西就是要自己摘才好玩。”白春笙刚说完就看到路边出现了一丛树莓,深红、淡红的树莓藏在密密麻麻的荆棘丛里,看着十分诱人。
“你们摘的时候小心点,拿这个小树枝把荆条拨开,手伸进去的时候也要注意别被那个小刺给扎到了,虽然不会致命,但是那种刺扎到时候身上会很痒。”白春笙对三个弟妹叮嘱道。
猫爷一听到“扎到身上会很痒”这几个字,瞬间想到了自家河蚌有皮肤过敏的黑历史,一把抓住了他伸向树莓的手:“不许去摘!你要哪个我去给你摘!”
白春笙:“……”我跑了大半天过来就是为了体验采摘野果的乐趣啊!求别闹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