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说胡话
“吱吱吱,呜呜呜……!”两条狼的脑袋受到粹然一击,当场打两个滚,立刻退了回去。
“滚开!统统滚开!近我者死!”王富贵一声吼叫,声音好比天崩地裂。
狼群纷纷再次后退,再也不敢上前。
“美娟,你没事吧?”他问。
“富贵哥,俺没事!你胳膊受伤了……!腿也受伤了!”杨美娟特别心疼。
因为男人真的伤痕累累,浑身血糊糊的,出现好多口子,山壁下弥漫出血腥味。
此刻,天光已经发亮,雨早就停了。
富贵是为救她才受的伤,姑娘十分自责,忍不住再次掉下眼泪。
“你没事就好,咱们回不去了……!”王富贵强打精神,知道一时半会逃不掉。
只要他们跑,黑狼群必定会追。
二十多条猛兽使用车轮战术,他必定累死,一旦倒下,就等于宣布死亡。
只能留在这里跟它们僵持,看谁熬得过谁?
山壁下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任何可以果腹的东西,他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也就是说,人跟狼比的是耐力,看谁先倒下。
“哥,大不了俺陪你死!”杨美娟道。
她的双手再次环上他的腰,脸蛋也贴在男人的后背上,长头发滴滴答答向下淌着水珠。
“美娟,咱们恐怕暂时要呆在这里了,等待救兵!放心,冷锋一定会找到咱们的。”王富贵不断给姑娘打气。
“嗯,俺陪你一起等!”
两个人的身体斜斜靠在山壁上,因为富贵的手里有石头,没有那条狼敢过来。
单打独斗,它们不是他的对手。
现在,他俩背靠山壁,避免了腹背受敌,能拖一刻是一刻。
伤口处仍旧在滴血,因为失血过多,富贵的脑袋有点眩晕。
“富贵哥,你怎么样了?挺住啊,挺住!”杨美娟看到他的手在发抖。
王富贵不是神仙,狼牙跟狼爪有毒,被感染后已经发起低烧。
“没事!跟我说话,不要让我睡着!我怕自己闭上眼醒不过来,怕你被狼咬死!只要我不倒下,狼就不敢过来!”
王富贵的声音是哀求,也是命令。
他绝不能倒下,不然真的会玩完。
“好,富贵哥,咱俩说点啥好呢?”杨美娟继续流泪。
她已经没啥可跟他说了,该知道的,不该知道,几年前发大水,在那个山洞的时候已经全部倾诉。
各自的家庭也知道得清清楚楚。
“富贵哥,小芳嫂真好!你儿子真好!他们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你儿子有个好爸爸,妻子有个好丈夫,美娟真是羡慕他们。”
杨美娟只能没话找活,这也是她的心里话。
“说点我不知道的……不要停!”富贵的声音越来越弱。
“听说你从前是傻子,怎么就变聪明了呢?”杨美娟问。
富贵微微一笑:“我说我不是现在人,是三十年后重生回来的,你信不信?”
“信!你说啥我都信!那你从前叫啥名字,住在哪儿?”杨美娟继续问。
“我从前不叫王富贵,而是叫张富贵。
我的家在一个非常美丽的小山村。
八岁的时候我就父母双亡,后来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十四岁那年爷爷也死了,只有我跟奶奶一起辛苦度日。
那时候家里很穷,奶奶靠种地供我上学。
我担心她受苦,就奋发图强,依靠分数一路过关斩将。
最终从小学升入初中,高中,又从高中考进大学。
大学毕业后,我喜欢上一个姑娘,名字叫孙晓丽,她的样子跟你很像。
所以当我见到你那天,一下把你当成是她。
上天把你送到我身边,是为了补偿我十年的亏欠。
因为我的家里穷,最终被晓丽的母亲拒之门外。
再后来晓丽出国,我苦苦等了她十年。
在这十年里,我利用爷爷教会的兽医技术,开羊场,开牛场,积攒下第一桶金。
而后一发不可收拾,投资房地产,最终成为一代地王大亨。
但是我心里不快乐,因为一直想着晓丽,堆积如山的金钱根本换不来爱情。
直到那天我喝醉酒,掉进护城河,重生到桃花镇为止……。”
王富贵将从前的事情统统跟杨美娟说一遍,就是担心自己睡着,支撑不住。
他在强打精神……。
但在杨美娟听来,这些都是胡话。
因为她不相信人会重生,更加不信富贵来自三十年后。
她甚至觉得男人烧糊涂了。
“那后来你咋喜欢上了小芳?”杨美娟又问。
“起初我不喜欢小芳的,可我重生过来回不去了,只能安定下来。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爱上了桃花镇,爱上了有爹有娘的日子,也爱上了小芳……。
我喜欢桃花镇的原始味道,喜欢这儿山民的热情,喜欢这里姑娘的纯洁……。”
王富贵的声音越来越小,最终眼皮发沉,慢慢合上。
忽然,又有两条狼靠近。
杨美娟吓一跳:“富贵哥,狼上来了!你别睡啊!”
忽悠,他又睁开眼,双目如电。
两条狼的眼光跟他的眼光相碰,同时打个哆嗦,又退了回去。
王富贵就那么强打精神,迫使自己不要睡着。
他跟杨美娟竟然利用惊人的毅力,在山壁下苦苦熬了三天三夜。
第四天,他形容枯槁,胡子老长,一张紫红的脸堂憔悴下去,双眼也布满血丝。
肚子里饿得咕咕叫,前心贴后背,整个身体都空了。
杨美娟也不比他好多少,斜斜靠在他的身上,饿得浑身无力奄奄一息。
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但又觉得十分幸运。
因为能跟心爱的人死在一块,是上天对她的恩赐。
“美娟,美娟你怎么了?”富贵轻轻晃一下她的肩膀。
杨美娟却不能说话,脸色发白,嘴唇起泡。
这是严重饥饿,低血糖造成的眩晕。
再不施救,她必定会严重脱水死去。
富贵没办法,只好咬紧牙关轻轻掏出小刀,狠狠在自己手腕上拉一刀。
刀口绽开,血顺着他的手腕滴滴答答淌下,一滴滴流进杨美娟的嘴巴里。
他要用自己的血来喂姑娘,延续她的生命。
尽管自己正在生死攸关。
当鲜血流出的瞬间,狼群同时瞪大眼,精神振奋起来。
因为血腥味刺激了它们的杀戮。
群狼的脚步开始一点点靠近,眼睛也死死盯着血滴。
王富贵眼睛一瞪,大喝一声:“滚——!”
狼群再次打个哆嗦,退出去七八步远。
他的眼神里好像有股魔力,对狼形成震慑。
杨美娟从迷茫中睁开眼,猛地看到自己的嘴巴在吸男人的鲜血,顿时吓一跳。
“啊!富贵哥你不要命了!干嘛这样?干嘛这样啊?”
王富贵却微微一笑:“我可以死,但你不能……!”
“傻不傻啊你?这样你会死的!”姑娘赶紧挣扎着爬起,掏出手绢帮着他包扎伤口。
眼泪也流得更猛了……!
“滚开!统统滚开!近我者死!”王富贵一声吼叫,声音好比天崩地裂。
狼群纷纷再次后退,再也不敢上前。
“美娟,你没事吧?”他问。
“富贵哥,俺没事!你胳膊受伤了……!腿也受伤了!”杨美娟特别心疼。
因为男人真的伤痕累累,浑身血糊糊的,出现好多口子,山壁下弥漫出血腥味。
此刻,天光已经发亮,雨早就停了。
富贵是为救她才受的伤,姑娘十分自责,忍不住再次掉下眼泪。
“你没事就好,咱们回不去了……!”王富贵强打精神,知道一时半会逃不掉。
只要他们跑,黑狼群必定会追。
二十多条猛兽使用车轮战术,他必定累死,一旦倒下,就等于宣布死亡。
只能留在这里跟它们僵持,看谁熬得过谁?
山壁下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任何可以果腹的东西,他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也就是说,人跟狼比的是耐力,看谁先倒下。
“哥,大不了俺陪你死!”杨美娟道。
她的双手再次环上他的腰,脸蛋也贴在男人的后背上,长头发滴滴答答向下淌着水珠。
“美娟,咱们恐怕暂时要呆在这里了,等待救兵!放心,冷锋一定会找到咱们的。”王富贵不断给姑娘打气。
“嗯,俺陪你一起等!”
两个人的身体斜斜靠在山壁上,因为富贵的手里有石头,没有那条狼敢过来。
单打独斗,它们不是他的对手。
现在,他俩背靠山壁,避免了腹背受敌,能拖一刻是一刻。
伤口处仍旧在滴血,因为失血过多,富贵的脑袋有点眩晕。
“富贵哥,你怎么样了?挺住啊,挺住!”杨美娟看到他的手在发抖。
王富贵不是神仙,狼牙跟狼爪有毒,被感染后已经发起低烧。
“没事!跟我说话,不要让我睡着!我怕自己闭上眼醒不过来,怕你被狼咬死!只要我不倒下,狼就不敢过来!”
王富贵的声音是哀求,也是命令。
他绝不能倒下,不然真的会玩完。
“好,富贵哥,咱俩说点啥好呢?”杨美娟继续流泪。
她已经没啥可跟他说了,该知道的,不该知道,几年前发大水,在那个山洞的时候已经全部倾诉。
各自的家庭也知道得清清楚楚。
“富贵哥,小芳嫂真好!你儿子真好!他们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你儿子有个好爸爸,妻子有个好丈夫,美娟真是羡慕他们。”
杨美娟只能没话找活,这也是她的心里话。
“说点我不知道的……不要停!”富贵的声音越来越弱。
“听说你从前是傻子,怎么就变聪明了呢?”杨美娟问。
富贵微微一笑:“我说我不是现在人,是三十年后重生回来的,你信不信?”
“信!你说啥我都信!那你从前叫啥名字,住在哪儿?”杨美娟继续问。
“我从前不叫王富贵,而是叫张富贵。
我的家在一个非常美丽的小山村。
八岁的时候我就父母双亡,后来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十四岁那年爷爷也死了,只有我跟奶奶一起辛苦度日。
那时候家里很穷,奶奶靠种地供我上学。
我担心她受苦,就奋发图强,依靠分数一路过关斩将。
最终从小学升入初中,高中,又从高中考进大学。
大学毕业后,我喜欢上一个姑娘,名字叫孙晓丽,她的样子跟你很像。
所以当我见到你那天,一下把你当成是她。
上天把你送到我身边,是为了补偿我十年的亏欠。
因为我的家里穷,最终被晓丽的母亲拒之门外。
再后来晓丽出国,我苦苦等了她十年。
在这十年里,我利用爷爷教会的兽医技术,开羊场,开牛场,积攒下第一桶金。
而后一发不可收拾,投资房地产,最终成为一代地王大亨。
但是我心里不快乐,因为一直想着晓丽,堆积如山的金钱根本换不来爱情。
直到那天我喝醉酒,掉进护城河,重生到桃花镇为止……。”
王富贵将从前的事情统统跟杨美娟说一遍,就是担心自己睡着,支撑不住。
他在强打精神……。
但在杨美娟听来,这些都是胡话。
因为她不相信人会重生,更加不信富贵来自三十年后。
她甚至觉得男人烧糊涂了。
“那后来你咋喜欢上了小芳?”杨美娟又问。
“起初我不喜欢小芳的,可我重生过来回不去了,只能安定下来。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爱上了桃花镇,爱上了有爹有娘的日子,也爱上了小芳……。
我喜欢桃花镇的原始味道,喜欢这儿山民的热情,喜欢这里姑娘的纯洁……。”
王富贵的声音越来越小,最终眼皮发沉,慢慢合上。
忽然,又有两条狼靠近。
杨美娟吓一跳:“富贵哥,狼上来了!你别睡啊!”
忽悠,他又睁开眼,双目如电。
两条狼的眼光跟他的眼光相碰,同时打个哆嗦,又退了回去。
王富贵就那么强打精神,迫使自己不要睡着。
他跟杨美娟竟然利用惊人的毅力,在山壁下苦苦熬了三天三夜。
第四天,他形容枯槁,胡子老长,一张紫红的脸堂憔悴下去,双眼也布满血丝。
肚子里饿得咕咕叫,前心贴后背,整个身体都空了。
杨美娟也不比他好多少,斜斜靠在他的身上,饿得浑身无力奄奄一息。
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但又觉得十分幸运。
因为能跟心爱的人死在一块,是上天对她的恩赐。
“美娟,美娟你怎么了?”富贵轻轻晃一下她的肩膀。
杨美娟却不能说话,脸色发白,嘴唇起泡。
这是严重饥饿,低血糖造成的眩晕。
再不施救,她必定会严重脱水死去。
富贵没办法,只好咬紧牙关轻轻掏出小刀,狠狠在自己手腕上拉一刀。
刀口绽开,血顺着他的手腕滴滴答答淌下,一滴滴流进杨美娟的嘴巴里。
他要用自己的血来喂姑娘,延续她的生命。
尽管自己正在生死攸关。
当鲜血流出的瞬间,狼群同时瞪大眼,精神振奋起来。
因为血腥味刺激了它们的杀戮。
群狼的脚步开始一点点靠近,眼睛也死死盯着血滴。
王富贵眼睛一瞪,大喝一声:“滚——!”
狼群再次打个哆嗦,退出去七八步远。
他的眼神里好像有股魔力,对狼形成震慑。
杨美娟从迷茫中睁开眼,猛地看到自己的嘴巴在吸男人的鲜血,顿时吓一跳。
“啊!富贵哥你不要命了!干嘛这样?干嘛这样啊?”
王富贵却微微一笑:“我可以死,但你不能……!”
“傻不傻啊你?这样你会死的!”姑娘赶紧挣扎着爬起,掏出手绢帮着他包扎伤口。
眼泪也流得更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