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来自李琛的反击
这几个家伙,摆明了这次要把陶谦的名声给搞臭,让天下人都知道,这件事是陶谦的错,陶谦乃是一个恩将仇报的伪君子真小人,不但要让天下的士人知道,连老百姓也要让他们知道,陶谦不是个东西,这比起李琛怒斥陶谦有养寇自重,圈地自立还要狠十倍。
当下士人都是要脸的,可以说脸和声誉比性命都重要,而陶谦此次得罪李琛,他们合起伙这是要把陶谦给彻底搞臭,要是心理不够强大的话,陶谦能被气的自杀。
于是几个人一合计,便分了一下工,李焕启程直奔谯县,去见黄琬,寻求黄琬的支持,戏志才提笔帮李琛写奏疏,向朝廷抢先告状,奏陶谦一本。
而陈群则传令给相府的属吏们,另外传令给沛国各县的官吏,令他们将这件事广泛的散播出去,为李琛争一个公道,让所有沛国人都看看,这事儿到底是谁的错。
荀攸则提笔给荀家写信,把这件事告知荀家,让荀家在士人之中,广泛散播这件事,为李琛争取士人的支持,陈群也给父亲和祖父写了一封信,把这件事告诉了陈寔和陈纪父子,斥陶谦不知好歹。
至于徐州那边嘛!李琛便把这件事的任务派给了费康这个老牌特务,令他在徐州广泛散播这件事,说陶谦养寇为患,不想剿灭这些叛贼。
几管齐下,这一次陶谦算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陶谦却并不知道李琛的反击来的这么快这么狠,他的手下回到徐州之后,把在相县见李琛的过程对陶谦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还把李琛最后派人把他扔出相县的事情也对陶谦说了一遍,陶谦本来就是一个刚愎之人,听了这件事之后,当场就火冒三丈。
陶谦在朝中还是相当有点名气的,以性情刚直著称,在士人之中,是颇有点名望的,而且他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李琛才二十多点,陶谦自认为他在李琛面前,应该称得上是长辈了,训斥训斥李琛这个后辈小子,李琛就应该撅着屁股听着。
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李琛居然一巴掌就呼了回来,一点脸面都没给他陶谦留,甚至说出了诛心之语,斥他养寇为患,意图霸占徐州自立,这就太狠了吧!
要不是陶谦身体还不错的话,换成身体差点的五十多岁的人,当场就能把陶谦气的心肌梗死或者是脑溢血中风。
但是即便如此,陶谦还是被气的浑身直哆嗦,跳脚大骂李琛乃是个贩酱小儿,无耻鄙夫!另外毫不犹豫的命人取来纸笔,当即就伏案写了一份奏疏,上表朝廷,弹劾李琛擅自领兵越界到他的徐州地界之中,斥李琛拥兵自重有不轨之心。
陶谦的还击也是相当狠辣的,李琛拥有精兵这件事,谁人不知?李琛初到沛国,足足从冀州带了三千义从到沛国,短短数月之间,便将沛国境内的贼患给彻底讨平,李琛拥有精兵这件事,天下人谁人不知?
陶谦就抓住这一条,斥李琛拥兵自重,意图不轨,也同样是等于想要把李琛置于死地,反正是彻底跟李琛撕破脸了。
不过这场官司嘛!陶谦却失了先机,因为他动手的时候,李琛已经对这他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把这件事先宣扬的天下皆知了,舆论方面,李琛抢得了先手,等陶谦出拳的时候,舆论方面已经彻底倒向了李琛这边。
这件事闹到了京师之后,李琛还给袁绍、卢植、刘复等人都写了信,把这件事告知了他们,将陶谦斥责他越境帮徐州击贼之事,宣扬了一番,向他们诉苦,说他帮陶谦剿灭了一伙贼人,陶谦非但不领情,还派人到沛国怒斥李琛,让他们也知道知道陶谦是个忘恩负义之人。
而这件事确确实实是陶谦不占理,加之陶谦之前跟司空张温之间闹的那一出,更是让人相信,这件事是陶谦太过分了,所以等陶谦派人送奏疏到京师弹劾李琛的时候,大家伙早已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
至于那些阉党,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却一个个幸灾乐祸,反正陶谦和李琛都属于是士人集团的一员,现在他们两个邻居先撕逼了起来,阉党看热闹还来不及呢,哪儿还会管他们的事情。
甚至于连刘宏知道了这件事,也当成笑话看,觉得乐不可支,根本就没管这件事,反倒是觉得李琛身为沛相,但是陶谦作为徐州刺史,他们相互不和,乃是好事,正好李琛有兵,可以遏制陶谦在徐州坐大,即便刘宏是个标准的昏君,但是制衡术这种手段,他还是知道的,觉得这件事不是坏事,于是干脆便对陶谦和李琛互相攻击来了个置之不理。
于是这件事也就这么不了了之,朝廷压根就没管他们,也没有因为李琛擅自率兵越界到徐州境内击贼而处罚李琛,反倒是觉得李琛在讨贼这件事上,颇有担当,是真心在为朝廷讨贼,反倒是对于陶谦不满李琛率军越界到徐州地界讨贼不满,觉得陶谦这么做着实有些不可理喻。
陶谦也没想到李琛会因为这件事,跟他把脸撕成这样,对他展开了一场疯狂的反击,把他搞得是措手不及,特别是当他听闻徐州境内很快就流言四起,说陶谦不准李琛率军越境攻击徐州地界的贼军,是居心叵测,养寇为患之后,陶谦终于被气的血压升高了。
陶谦能凭着本事干到一州的刺史上,说明陶谦绝对不是笨蛋,相反还是一个很牛的牛人,但是在李琛这件事上,他现在发现,真是太过小看李琛了,因为这件事,李琛居然对他采取了这样的反击,这是要彻底把他的名声给搞臭呀!
按理说正常情况下,士人之间起了矛盾,一般情况下不会采取这样狠毒的报复错失的,毁人声誉,这比杀人还狠毒,陶谦都想不明白,李琛这次怎么对他下如此之狠手,要把他陶谦给彻底搞臭不说,还想要在他身上猛踩几脚。
所以陶谦在得知了这些事情之后,算是把李琛给恨透了,当真是想要把李琛给生吞活剥了不可。
当下士人都是要脸的,可以说脸和声誉比性命都重要,而陶谦此次得罪李琛,他们合起伙这是要把陶谦给彻底搞臭,要是心理不够强大的话,陶谦能被气的自杀。
于是几个人一合计,便分了一下工,李焕启程直奔谯县,去见黄琬,寻求黄琬的支持,戏志才提笔帮李琛写奏疏,向朝廷抢先告状,奏陶谦一本。
而陈群则传令给相府的属吏们,另外传令给沛国各县的官吏,令他们将这件事广泛的散播出去,为李琛争一个公道,让所有沛国人都看看,这事儿到底是谁的错。
荀攸则提笔给荀家写信,把这件事告知荀家,让荀家在士人之中,广泛散播这件事,为李琛争取士人的支持,陈群也给父亲和祖父写了一封信,把这件事告诉了陈寔和陈纪父子,斥陶谦不知好歹。
至于徐州那边嘛!李琛便把这件事的任务派给了费康这个老牌特务,令他在徐州广泛散播这件事,说陶谦养寇为患,不想剿灭这些叛贼。
几管齐下,这一次陶谦算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陶谦却并不知道李琛的反击来的这么快这么狠,他的手下回到徐州之后,把在相县见李琛的过程对陶谦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还把李琛最后派人把他扔出相县的事情也对陶谦说了一遍,陶谦本来就是一个刚愎之人,听了这件事之后,当场就火冒三丈。
陶谦在朝中还是相当有点名气的,以性情刚直著称,在士人之中,是颇有点名望的,而且他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李琛才二十多点,陶谦自认为他在李琛面前,应该称得上是长辈了,训斥训斥李琛这个后辈小子,李琛就应该撅着屁股听着。
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李琛居然一巴掌就呼了回来,一点脸面都没给他陶谦留,甚至说出了诛心之语,斥他养寇为患,意图霸占徐州自立,这就太狠了吧!
要不是陶谦身体还不错的话,换成身体差点的五十多岁的人,当场就能把陶谦气的心肌梗死或者是脑溢血中风。
但是即便如此,陶谦还是被气的浑身直哆嗦,跳脚大骂李琛乃是个贩酱小儿,无耻鄙夫!另外毫不犹豫的命人取来纸笔,当即就伏案写了一份奏疏,上表朝廷,弹劾李琛擅自领兵越界到他的徐州地界之中,斥李琛拥兵自重有不轨之心。
陶谦的还击也是相当狠辣的,李琛拥有精兵这件事,谁人不知?李琛初到沛国,足足从冀州带了三千义从到沛国,短短数月之间,便将沛国境内的贼患给彻底讨平,李琛拥有精兵这件事,天下人谁人不知?
陶谦就抓住这一条,斥李琛拥兵自重,意图不轨,也同样是等于想要把李琛置于死地,反正是彻底跟李琛撕破脸了。
不过这场官司嘛!陶谦却失了先机,因为他动手的时候,李琛已经对这他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把这件事先宣扬的天下皆知了,舆论方面,李琛抢得了先手,等陶谦出拳的时候,舆论方面已经彻底倒向了李琛这边。
这件事闹到了京师之后,李琛还给袁绍、卢植、刘复等人都写了信,把这件事告知了他们,将陶谦斥责他越境帮徐州击贼之事,宣扬了一番,向他们诉苦,说他帮陶谦剿灭了一伙贼人,陶谦非但不领情,还派人到沛国怒斥李琛,让他们也知道知道陶谦是个忘恩负义之人。
而这件事确确实实是陶谦不占理,加之陶谦之前跟司空张温之间闹的那一出,更是让人相信,这件事是陶谦太过分了,所以等陶谦派人送奏疏到京师弹劾李琛的时候,大家伙早已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
至于那些阉党,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却一个个幸灾乐祸,反正陶谦和李琛都属于是士人集团的一员,现在他们两个邻居先撕逼了起来,阉党看热闹还来不及呢,哪儿还会管他们的事情。
甚至于连刘宏知道了这件事,也当成笑话看,觉得乐不可支,根本就没管这件事,反倒是觉得李琛身为沛相,但是陶谦作为徐州刺史,他们相互不和,乃是好事,正好李琛有兵,可以遏制陶谦在徐州坐大,即便刘宏是个标准的昏君,但是制衡术这种手段,他还是知道的,觉得这件事不是坏事,于是干脆便对陶谦和李琛互相攻击来了个置之不理。
于是这件事也就这么不了了之,朝廷压根就没管他们,也没有因为李琛擅自率兵越界到徐州境内击贼而处罚李琛,反倒是觉得李琛在讨贼这件事上,颇有担当,是真心在为朝廷讨贼,反倒是对于陶谦不满李琛率军越界到徐州地界讨贼不满,觉得陶谦这么做着实有些不可理喻。
陶谦也没想到李琛会因为这件事,跟他把脸撕成这样,对他展开了一场疯狂的反击,把他搞得是措手不及,特别是当他听闻徐州境内很快就流言四起,说陶谦不准李琛率军越境攻击徐州地界的贼军,是居心叵测,养寇为患之后,陶谦终于被气的血压升高了。
陶谦能凭着本事干到一州的刺史上,说明陶谦绝对不是笨蛋,相反还是一个很牛的牛人,但是在李琛这件事上,他现在发现,真是太过小看李琛了,因为这件事,李琛居然对他采取了这样的反击,这是要彻底把他的名声给搞臭呀!
按理说正常情况下,士人之间起了矛盾,一般情况下不会采取这样狠毒的报复错失的,毁人声誉,这比杀人还狠毒,陶谦都想不明白,李琛这次怎么对他下如此之狠手,要把他陶谦给彻底搞臭不说,还想要在他身上猛踩几脚。
所以陶谦在得知了这些事情之后,算是把李琛给恨透了,当真是想要把李琛给生吞活剥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