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夫人,这书生是不是有毛
买皮子是假,混江湖是真。
沈林一身武功,如今早已迈入先天,江湖上一些老怪物,都未必是对手。
真气护体,早已百毒不侵,更何况小小的迷药。
把杨柳依五花大绑,沈林有些感慨。
“多年没干这事情了,手法倒是生疏了不少。
岳父大人说的对啊,这绑人就跟上青楼一样,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再去,姑娘主动……
嗐,我说这个做什么?
如今的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
娘子莫怪,都是岳父逼的,我真的没想过要去青楼鬼混。
罪过罪过。”
心里把老岳父卖了几遍,沈林浑身的气质,再次变得儒雅起来,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至于这杨柳依的真实目的,沈林并没有想去问。
用大脚趾猜都能猜得出来。
这姑娘先是跑到自己傻闺女面前去跳河,然后第二天就跑过来勾引自己。
这很明显就是冲着他们家来的。
只是这手段,呵呵……
太垃圾了,丝毫没有激起他的胜负欲。
咦,好像之前才夸过闺女聪明,嗯,闺女不是傻是心善。
果然,人美心善,是我沈林的亲闺女。
沈林背着手,不紧不慢的走出了制鞋厂,路上还吩咐了几个人,让他们看着,任何人都不许进他的办公室。
当然,就算不吩咐,也没人敢进。
毕竟里头都是鞋厂的重要文件,涉及机密。
“这动作可是够快的,先是接近闺女,然后再是接近我,这么说来,那娘子那边是否也会遇到点什么事情?
等下,娘子今天去哪玩了?”
而此时郑小云的确遇到了一件事情。
她遇到了一个读书人。
这个读书人看起来很是落魄,身上的衣服都很旧了,甚至有几个不明显的补丁。
但是这读书人,让人看着却很舒服。
如果说哪里舒服,那估计就很干净。
遇到这个书生的时候,这书生正坐在一棵柳树下,左手里拿着一个干硬的馒头,右手拿着一卷书。
似乎正读到兴头上,摇头晃脑,悠然自得。
“夫人,你说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这大好的太阳不晒,跑到柳树底下看书。
您看看,那有好大一滩蚂蚁。
之前我还看到二胖在那柳树下撒尿来着,他不觉得有味儿吗?”
夏荷把一盘剥好的瓜子,小心翼翼的放进荷包里。
一旁看了半天的郑小云,眼巴巴的看着,突然间有一种人间不值得的感觉。
这个死丫头,就知道给福清那臭小子准备吃的东西,夫人我都看了半天了,也不知道给我点。
当然,郑小云时不时泛起的少女心,来的快,去的也快。
倒也真的不至于跟一个小丫头动气。
“二胖怎么会到这儿来?”
这个二胖,听名字就知道是自己闺女给起的。
那是于冲养的一条獒犬,很是英气不凡。
以前是准备送给沈安安的,可是沈安安嫌弃人家吃的多,就让于冲帮着养。
不过那二胖也是个奇葩,也不知道是不是沈安安身上有什么魔力。
那于冲养了好久,也不跟他亲近。
只要沈安安过去,那真的就给大家展现了什么叫做舔狗。
对着沈安安那个亲热。
然后每次都被沈安安给嫌弃。
二胖现在已经长的不小了,站起来,起码比小豆芽要高了一些。
这一点让小豆芽尤其忧伤。
本来就矮,现在倒好,连狗都比不上了。
为了安慰这个容易受伤的幼小心灵,沈安安把小豆芽放在二胖身上骑了半天,这才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哦,其实是小少爷啦。这二胖现在就跟小姐跟少爷亲。
少爷没事就带着二胖出来撒欢,小姐说,狗狗是需要溜的。
只不过少爷还小,力气也不大。
上次我还看到二胖拖着少爷跑,少爷在地上被摩擦的好惨……”
郑小云呆住了,看了一眼夏荷,为什么这丫头说这种事情的时候,总让她有一种习以为常的感觉了呢?
“少爷经常被摩擦?”
“哦,也不是经常了。用小姐的话来说,嗯,是偶尔,对,偶尔,只不过偶尔的有些频繁。”
郑小云当时就怒了,这不还是经常的意思吗?
这种混账话,倒是真的像是自己那没良心的闺女说的。
“那小姐还说了什么?”
“小姐还说,女娲娘娘抟土作人,我们对这土地都有一种亲和力。
泥地里滚大的孩子,身体都好。
而且少爷是男孩子,皮实一点,挺好。”
夏荷说的理所当然。
然后郑小云想了想,决定听闺女的。
男孩子,被摩擦几次也不会怎么样。
宋元生啪的抽死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虫子,挠了挠脸,有些奇怪。
那美妇人跟小丫头,站在那边看他很久了。
而且不时的对他指指点点。
这分明是对他很感兴趣的。
他清楚,读书人对这些深闺妇人,都有致命的吸引力。
再者,他长的这么好看,又这么有风度,哪个女人见了不得倒贴上来?
今天故意穿的寒酸一些,更能激起这些无知女人的同情心。
他用这个手段,不知道骗了多少女子。
就在他准备主动上去搭讪的时候,却发现那美妇人跟小丫鬟却上了旁边的马车,走掉了。
宋元生惊呆了。
“好啊,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等着瞧,早晚你得落在我手里。”
宋元生气的直接把手里的书丢到了河里。
他是查过郑小云的活动范围的。
这里距离云山的山神庙不远,加上王爷在这边建了府邸,在这里种了不少的花。
加上云山的那个寒潭距离这儿也不远,如今这儿花开遍野,风景非常不错。
郑小云跟她的丫鬟,每天都要来这儿逛逛。
要不然就是上山神庙给家里人祈福。
完了就会去棋馆打麻将应酬,要不然就是去跟于家的那些夫人们去打羽毛球泡澡。
总之郑小云的生活,非常的充实。
见郑小云的马车朝着山神庙去了,宋元生也不装风雅了,赶忙追了上去,准备在山神庙来一个意外邂逅。
沈林一身武功,如今早已迈入先天,江湖上一些老怪物,都未必是对手。
真气护体,早已百毒不侵,更何况小小的迷药。
把杨柳依五花大绑,沈林有些感慨。
“多年没干这事情了,手法倒是生疏了不少。
岳父大人说的对啊,这绑人就跟上青楼一样,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再去,姑娘主动……
嗐,我说这个做什么?
如今的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
娘子莫怪,都是岳父逼的,我真的没想过要去青楼鬼混。
罪过罪过。”
心里把老岳父卖了几遍,沈林浑身的气质,再次变得儒雅起来,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至于这杨柳依的真实目的,沈林并没有想去问。
用大脚趾猜都能猜得出来。
这姑娘先是跑到自己傻闺女面前去跳河,然后第二天就跑过来勾引自己。
这很明显就是冲着他们家来的。
只是这手段,呵呵……
太垃圾了,丝毫没有激起他的胜负欲。
咦,好像之前才夸过闺女聪明,嗯,闺女不是傻是心善。
果然,人美心善,是我沈林的亲闺女。
沈林背着手,不紧不慢的走出了制鞋厂,路上还吩咐了几个人,让他们看着,任何人都不许进他的办公室。
当然,就算不吩咐,也没人敢进。
毕竟里头都是鞋厂的重要文件,涉及机密。
“这动作可是够快的,先是接近闺女,然后再是接近我,这么说来,那娘子那边是否也会遇到点什么事情?
等下,娘子今天去哪玩了?”
而此时郑小云的确遇到了一件事情。
她遇到了一个读书人。
这个读书人看起来很是落魄,身上的衣服都很旧了,甚至有几个不明显的补丁。
但是这读书人,让人看着却很舒服。
如果说哪里舒服,那估计就很干净。
遇到这个书生的时候,这书生正坐在一棵柳树下,左手里拿着一个干硬的馒头,右手拿着一卷书。
似乎正读到兴头上,摇头晃脑,悠然自得。
“夫人,你说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这大好的太阳不晒,跑到柳树底下看书。
您看看,那有好大一滩蚂蚁。
之前我还看到二胖在那柳树下撒尿来着,他不觉得有味儿吗?”
夏荷把一盘剥好的瓜子,小心翼翼的放进荷包里。
一旁看了半天的郑小云,眼巴巴的看着,突然间有一种人间不值得的感觉。
这个死丫头,就知道给福清那臭小子准备吃的东西,夫人我都看了半天了,也不知道给我点。
当然,郑小云时不时泛起的少女心,来的快,去的也快。
倒也真的不至于跟一个小丫头动气。
“二胖怎么会到这儿来?”
这个二胖,听名字就知道是自己闺女给起的。
那是于冲养的一条獒犬,很是英气不凡。
以前是准备送给沈安安的,可是沈安安嫌弃人家吃的多,就让于冲帮着养。
不过那二胖也是个奇葩,也不知道是不是沈安安身上有什么魔力。
那于冲养了好久,也不跟他亲近。
只要沈安安过去,那真的就给大家展现了什么叫做舔狗。
对着沈安安那个亲热。
然后每次都被沈安安给嫌弃。
二胖现在已经长的不小了,站起来,起码比小豆芽要高了一些。
这一点让小豆芽尤其忧伤。
本来就矮,现在倒好,连狗都比不上了。
为了安慰这个容易受伤的幼小心灵,沈安安把小豆芽放在二胖身上骑了半天,这才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哦,其实是小少爷啦。这二胖现在就跟小姐跟少爷亲。
少爷没事就带着二胖出来撒欢,小姐说,狗狗是需要溜的。
只不过少爷还小,力气也不大。
上次我还看到二胖拖着少爷跑,少爷在地上被摩擦的好惨……”
郑小云呆住了,看了一眼夏荷,为什么这丫头说这种事情的时候,总让她有一种习以为常的感觉了呢?
“少爷经常被摩擦?”
“哦,也不是经常了。用小姐的话来说,嗯,是偶尔,对,偶尔,只不过偶尔的有些频繁。”
郑小云当时就怒了,这不还是经常的意思吗?
这种混账话,倒是真的像是自己那没良心的闺女说的。
“那小姐还说了什么?”
“小姐还说,女娲娘娘抟土作人,我们对这土地都有一种亲和力。
泥地里滚大的孩子,身体都好。
而且少爷是男孩子,皮实一点,挺好。”
夏荷说的理所当然。
然后郑小云想了想,决定听闺女的。
男孩子,被摩擦几次也不会怎么样。
宋元生啪的抽死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虫子,挠了挠脸,有些奇怪。
那美妇人跟小丫头,站在那边看他很久了。
而且不时的对他指指点点。
这分明是对他很感兴趣的。
他清楚,读书人对这些深闺妇人,都有致命的吸引力。
再者,他长的这么好看,又这么有风度,哪个女人见了不得倒贴上来?
今天故意穿的寒酸一些,更能激起这些无知女人的同情心。
他用这个手段,不知道骗了多少女子。
就在他准备主动上去搭讪的时候,却发现那美妇人跟小丫鬟却上了旁边的马车,走掉了。
宋元生惊呆了。
“好啊,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等着瞧,早晚你得落在我手里。”
宋元生气的直接把手里的书丢到了河里。
他是查过郑小云的活动范围的。
这里距离云山的山神庙不远,加上王爷在这边建了府邸,在这里种了不少的花。
加上云山的那个寒潭距离这儿也不远,如今这儿花开遍野,风景非常不错。
郑小云跟她的丫鬟,每天都要来这儿逛逛。
要不然就是上山神庙给家里人祈福。
完了就会去棋馆打麻将应酬,要不然就是去跟于家的那些夫人们去打羽毛球泡澡。
总之郑小云的生活,非常的充实。
见郑小云的马车朝着山神庙去了,宋元生也不装风雅了,赶忙追了上去,准备在山神庙来一个意外邂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