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4章 讲价
金俊是不可能让刘烨单独跟金玲在一起的,他宁愿让金玲不开心,也不能放任刘烨有那种机会。他立即对旁边的几个人,恶狠狠的说道:“就在外面等我,不要跟进来。”
“是老板。”
“是老板。”几个人忙不迭的答道。这些人,整天无所事事的跟着金俊,就有大把的钞票拿,怎么可能不听话,叫他们当孙子,都愿意。
做完这一步,金俊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以温和的口吻说道:“妹,你逛你的,我就在后面远远的看着,你看,这几条狗,我已经告诫过他们,不要跟着了。”
“你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呢。你来丽京市不到两年,我在红番街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你的时候,我也很安全啊。唉,算了。”金玲摇了摇头,金俊对她的好,她倒是心中清楚,也不想说的太过无情。
毕竟,自己的老爸,对金俊就已经很不好了。然而当年金家分产业,和金俊毫无关系。她又怎么会太过让金俊心寒。她怕说的太真实,导致金俊内心受伤。
说到这里,和刘烨拉门走了进去,他爱跟着就让他跟着吧,只要不惹来莫名的围观就好。刘烨倒是无所谓,他根本不在意金俊跟不跟着,都是无关痛痒的。他只是时不时体会着金玲的依靠,心神也很荡漾。
金玲今天穿着短裙,宽松的短袖。一头银发使得她光彩夺目。她揽着刘烨,整个人软乎乎的肩膀都挨在了刘烨的身上。亲密无间。
金玲小瞧了金俊的抗击打能力,他根本就不会心寒。看到二人走进去以后,他也是在后面,不远的地方跟了过去。
金俊能有今天的成就,不完全是子承父业,他也有强大的地方,在社会上混迹这么多年,他怎么会因为一些打击而后退,金玲根本就不了解她这个堂哥的可怕之处。
因为金玲见识的,都是金俊温柔的一面。当金俊面对骆语薇的那种冷酷到极致的一面,金玲作为金俊最疼爱的妹妹,怎么可能知道呢?
不愧是国际上顶尖的品牌店,一进门,便感受到了那种华丽时尚,高贵无比的气息。整个lv店内装修十分奢华,运用了灯光与玻璃的整体设计。皮具箱包,时尚男女服饰,应有尽有。
一些长相俊俏的导购员,身穿制服站在一旁,微笑着看着来人。当然,店内的客人不少。她们都去照顾其他客人了,这会儿没有顾得上刘烨和金玲。不过作为顶级的品牌店,服务都是很周到的,主要是也是寻思卖出去几件。
毕竟这种奢侈品,总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上万的服饰,都只是入门级。有一个高挑的导购,看到来人,虽然心里明白,大家都只是观摩而已,很少会真正出手买,但是她也不得不抱着一丝侥幸心理。
一旦可以卖出去一件,这个月的工资也就多了一个幅度。然而她们早已经习惯客人们的只看不买。很多人一看价格就下的倒退三尺了。
“这件很好看啊,我的天,三万多。一件夏季的风衣就要三万多。”金玲一边看一边说着。
刘烨不会逛街,也没什么兴趣去看,他只是作为陪衬在一旁点着头。
听到金玲连三万多都嫌贵。后面的导购员顿时一脸的嫌弃之色。这家店里,上十万的东西都有的是,不然怎么叫奢侈品品牌?
她直接走上前去,介绍道:“小姐,喜欢就可以考虑入手了,这件已经不贵了,要知道,我们那边还有lv的联名品牌,珍藏级的半婚纱纱裙,六七十万一件,可以说,是这家店的镇店之宝,衣服界的收藏品,所以在这里买衣服,三万多真的很便宜了。”
“六七十万一件……”金玲脑海一震,虽然她不缺钱,但是对于这么贵的衣服,她不知道有什么意义?
“没错,就是那么贵,衣服这种东西,穿起来就是要耀眼的,就是要体现地位的,您在地摊上买到了再合适的衣服,穿起来心里也不舒服,而在这里虽然贵了点,但是整体的逼格也上来了不是吗?”导购员露出一丝淡淡的不屑。
她几乎已经认定,刘烨和金玲,不会给她带来生意了。
这时候,刘烨看了眼面前的衣服,不咸不淡的说道:“金玲美女,喜欢么?”
“倒还不错……”金玲点了点头。她也在犹豫买不买,如果刘烨也觉得这件很好看的话,她也就不在意那点钱了。
刘烨回过头,直接对导购员说道:“能给便宜点么?我们不是什么有钱人,一个月的工资也赚不来这么多,给便宜点,我们就买下了。”
“什……什么!”站在不远处的金俊,老脸顿时一黑,你他妈背后有李小婉,李小婉现在就是华海市的首富,你居然说三万多你一个月都赚不来,真是丢脸啊,你踏马带着我妹逛街,这不是给我妹丢脸吗?
金俊气坏了,他动辄几个亿几个亿的花销,已经习惯了极致奢靡的生活,他绝不允许自己的妹妹,出门逛街,买一件三万块的东西,还要讲价。虽然他恨刘烨,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刘烨如果被瞧不起,那就是自己的妹妹脸上无光了。
这个家伙到底在想什么?金俊直接走了过去。金玲小半年没买衣服了,不逛街了,她一旦逛街,金俊就得让她体现出金家人的尊贵。
但是金玲不觉得有什么,反而一脸惊讶的看着刘烨,很是开心,她心想,想不到,像刘烨这么成功的男人,逛街时候,也会讲价,真是太可爱了!
他真的很低调,因为她知道刘烨根本不缺钱,一个把苗头敢指向世界上最大的内外气势力,岛势力身上的人,怎么可能缺了钱,他随随便便一出手,都可以赚很多。她还记得,刘烨在红番街和卷云六等人赌博时,那财大气粗的模样,他根本不缺钱。
然而现在又这么低调,这说明刘烨的品格优秀。这么一来,她也在旁边点头道:“便宜点好了,便宜点我男朋友就给我买了。”
“是老板。”
“是老板。”几个人忙不迭的答道。这些人,整天无所事事的跟着金俊,就有大把的钞票拿,怎么可能不听话,叫他们当孙子,都愿意。
做完这一步,金俊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以温和的口吻说道:“妹,你逛你的,我就在后面远远的看着,你看,这几条狗,我已经告诫过他们,不要跟着了。”
“你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呢。你来丽京市不到两年,我在红番街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你的时候,我也很安全啊。唉,算了。”金玲摇了摇头,金俊对她的好,她倒是心中清楚,也不想说的太过无情。
毕竟,自己的老爸,对金俊就已经很不好了。然而当年金家分产业,和金俊毫无关系。她又怎么会太过让金俊心寒。她怕说的太真实,导致金俊内心受伤。
说到这里,和刘烨拉门走了进去,他爱跟着就让他跟着吧,只要不惹来莫名的围观就好。刘烨倒是无所谓,他根本不在意金俊跟不跟着,都是无关痛痒的。他只是时不时体会着金玲的依靠,心神也很荡漾。
金玲今天穿着短裙,宽松的短袖。一头银发使得她光彩夺目。她揽着刘烨,整个人软乎乎的肩膀都挨在了刘烨的身上。亲密无间。
金玲小瞧了金俊的抗击打能力,他根本就不会心寒。看到二人走进去以后,他也是在后面,不远的地方跟了过去。
金俊能有今天的成就,不完全是子承父业,他也有强大的地方,在社会上混迹这么多年,他怎么会因为一些打击而后退,金玲根本就不了解她这个堂哥的可怕之处。
因为金玲见识的,都是金俊温柔的一面。当金俊面对骆语薇的那种冷酷到极致的一面,金玲作为金俊最疼爱的妹妹,怎么可能知道呢?
不愧是国际上顶尖的品牌店,一进门,便感受到了那种华丽时尚,高贵无比的气息。整个lv店内装修十分奢华,运用了灯光与玻璃的整体设计。皮具箱包,时尚男女服饰,应有尽有。
一些长相俊俏的导购员,身穿制服站在一旁,微笑着看着来人。当然,店内的客人不少。她们都去照顾其他客人了,这会儿没有顾得上刘烨和金玲。不过作为顶级的品牌店,服务都是很周到的,主要是也是寻思卖出去几件。
毕竟这种奢侈品,总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上万的服饰,都只是入门级。有一个高挑的导购,看到来人,虽然心里明白,大家都只是观摩而已,很少会真正出手买,但是她也不得不抱着一丝侥幸心理。
一旦可以卖出去一件,这个月的工资也就多了一个幅度。然而她们早已经习惯客人们的只看不买。很多人一看价格就下的倒退三尺了。
“这件很好看啊,我的天,三万多。一件夏季的风衣就要三万多。”金玲一边看一边说着。
刘烨不会逛街,也没什么兴趣去看,他只是作为陪衬在一旁点着头。
听到金玲连三万多都嫌贵。后面的导购员顿时一脸的嫌弃之色。这家店里,上十万的东西都有的是,不然怎么叫奢侈品品牌?
她直接走上前去,介绍道:“小姐,喜欢就可以考虑入手了,这件已经不贵了,要知道,我们那边还有lv的联名品牌,珍藏级的半婚纱纱裙,六七十万一件,可以说,是这家店的镇店之宝,衣服界的收藏品,所以在这里买衣服,三万多真的很便宜了。”
“六七十万一件……”金玲脑海一震,虽然她不缺钱,但是对于这么贵的衣服,她不知道有什么意义?
“没错,就是那么贵,衣服这种东西,穿起来就是要耀眼的,就是要体现地位的,您在地摊上买到了再合适的衣服,穿起来心里也不舒服,而在这里虽然贵了点,但是整体的逼格也上来了不是吗?”导购员露出一丝淡淡的不屑。
她几乎已经认定,刘烨和金玲,不会给她带来生意了。
这时候,刘烨看了眼面前的衣服,不咸不淡的说道:“金玲美女,喜欢么?”
“倒还不错……”金玲点了点头。她也在犹豫买不买,如果刘烨也觉得这件很好看的话,她也就不在意那点钱了。
刘烨回过头,直接对导购员说道:“能给便宜点么?我们不是什么有钱人,一个月的工资也赚不来这么多,给便宜点,我们就买下了。”
“什……什么!”站在不远处的金俊,老脸顿时一黑,你他妈背后有李小婉,李小婉现在就是华海市的首富,你居然说三万多你一个月都赚不来,真是丢脸啊,你踏马带着我妹逛街,这不是给我妹丢脸吗?
金俊气坏了,他动辄几个亿几个亿的花销,已经习惯了极致奢靡的生活,他绝不允许自己的妹妹,出门逛街,买一件三万块的东西,还要讲价。虽然他恨刘烨,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刘烨如果被瞧不起,那就是自己的妹妹脸上无光了。
这个家伙到底在想什么?金俊直接走了过去。金玲小半年没买衣服了,不逛街了,她一旦逛街,金俊就得让她体现出金家人的尊贵。
但是金玲不觉得有什么,反而一脸惊讶的看着刘烨,很是开心,她心想,想不到,像刘烨这么成功的男人,逛街时候,也会讲价,真是太可爱了!
他真的很低调,因为她知道刘烨根本不缺钱,一个把苗头敢指向世界上最大的内外气势力,岛势力身上的人,怎么可能缺了钱,他随随便便一出手,都可以赚很多。她还记得,刘烨在红番街和卷云六等人赌博时,那财大气粗的模样,他根本不缺钱。
然而现在又这么低调,这说明刘烨的品格优秀。这么一来,她也在旁边点头道:“便宜点好了,便宜点我男朋友就给我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