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人言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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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清漓撑着油纸伞走在石板路上,细小水珠自伞沿坠落,微微溅湿她的裙摆,她却浑不在意,仍步履自若的慢慢走着。
  虽然还在下雨,巷子两旁却出了几家早点摊子,蒸腾的热气袅袅,充盈了人间烟火。
  如今天下纷乱,宁朝中除了盛京外,像越州这般安逸的城池已经不多见了,越州的百姓仍能安居乐业,皆因越州有位好太守——宁天麟的外祖父盛义之。
  盛义之老将军早年曾随先皇征战南北,平匈奴、镇北夷,替宁朝扩大了半壁疆土,被先皇亲封为一品盛国公,手握宁朝近半数的兵权。
  昌惠帝登基后,也谨遵先皇遗旨,对盛国公十分看重,还擢升了盛国公的小女儿为贵妃,其所出的四皇子宁天麟更是英才卓绝,风头盖过一众皇子,深得圣心。
  宫里,盛家的女儿与外孙做着圣宠无边的贵妃、皇子,宫外,盛老将军做着手握重权的盛国公,两朝帝王又都对盛家如此看重,致使朝臣们都在心中暗暗猜测,若不是太子有着嫡长这层身份,那么这储君之位当属四皇子宁天麟了。
  可惜,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个道理亘古不变,昌惠帝不是先皇,他并非如表面那般看重盛国公府,反而在心里愈发忌惮盛家势力。终于,他借着盛贵妃“谋害太子”的重罪顺利拔除了盛家。
  盛贵妃被赐白绫一条,盛国公被褫夺国公封号,释了兵权,贬去了偏远的越州任太守。越州太守一职虽不算小,可与曾经权倾朝野的盛国公相比,实在不堪一提。
  至于四皇子宁天麟,这个曾经的天之骄子,在得知盛贵妃被赐死时,匆忙赶去向昌惠帝求情,却被翻脸无情的帝王仗责了一百大板。那时他刚于皇家围猎时坠马受了伤,这一百大板后,彻底损了筋脉,从此只能坐于轮椅之中。
  如今,盛义之老将军已近耄耋之年,而四皇子宁天麟依旧残废,在昌惠帝心中,盛家已不复往昔,不可能再成为威胁皇权的隐患了。
  只是,金鳞又岂是池中物?
  昌惠帝大概从不知道,他这位自请去越州养病,看起来再无雄心壮志的皇子,一直在暗中韬光养晦,伺机夺回他本该应有的一切。
  宁天麟从未放弃过医治自己的腿,他伤的是筋脉,待十年二十年后将筋脉养好,总有一天能够重新站起来。
  可十年二十年啊,真是够久。
  言清漓勾了勾唇,她的出现对于宁天麟来说,可谓是个意外之喜了。
  因为她能将这漫长的十年、二十年,生生变成一年。
  她虽为女子,却在医术上有着极高天赋,不仅继承了父亲楚道仁的一身医术,还青出于蓝。
  从前,父亲遇到的疑难杂症,都会私下里与她商议讨教,当初太子身患重病,连太医院院首都断定他活不过叁年,还是她研制出了一道方子交给了父亲,父亲方才将太子的身子调养的愈见好转。
  她的医术虽不敢称世间绝顶,却也独一无二。
  不过那可怜的太子最终还是难逃一死,与她父亲一样,成为了帝王与那些狡诈奸臣巩固权利的牺牲品。
  “呦!是顾家姑娘啊!怎的这样早就出诊了?”一个卖包子的妇人看到言清漓,冲她招呼起来。
  “醒得早,随意走走。”言清漓向那妇人点点头,便不再多言。
  妇人有些不满言清漓这不冷不热的态度,在她刚一走过就小声啐了一口:“呸!抛头露面的,不守妇道。随意走走?谁信呐!这天儿才刚亮,指不定从哪个野男人的被窝里爬出来的。”
  “嘘!小声点儿!”一旁的中年男人用手肘顶了那妇人一下,“邻里邻居的,叫人听去了不好。”
  倒不是他否认那妇人的话,毕竟正经姑娘家谁会抛头露面的去做个大夫?要知道病人中可是有好些男子的,就算再如何避嫌,也总有身体接触,实在是不顾名节。
  只是这顾家姑娘的医术属实不错,现如今兵荒马乱的,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会没病没灾,可不敢轻易得罪医者。
  “怕什么!一个破鞋的女儿罢了!”妇人掐了那男人一把,“你个老东西,不会也看这小破鞋模样俊,被勾去魂儿了吧?”
  “死婆娘胡说八道什么!还不赶紧卖包子!”男人急忙辩解,却在辩解后又忍不住向那女子的背影偷看了几眼。
  斜斜细雨中,红纸伞下的白衣女子背影缥缈、纤细婀娜,的确是勾人的。
  清晨巷子安静,那对夫妻的话一字不落的落在了言清漓耳中,她勾起一抹无谓的笑。
  这世道总是对女子如此不公与严苛,在她看来,男欢女爱又不是女子一人之事,何以出了事后被人指点的总是女子?
  言小姐的母亲顾氏未婚生女便被世人在背后唾骂,可那哄骗女子的男人却能在一夜风流后仍旧做着高高在上的国公爷,就算日后被人知晓曾有过这样一档子风流韵事,人们大抵也只会夸赞那言国公有好本事,竟可让一女子宁愿背负骂名也要替他生下孩子。
  而言小姐与母亲不偷不抢、安安分分的靠行医为业,却又要被人诟病身为女子还要抛头露面,真真是无道理可言。
  言清漓伸出手,雨滴落在她掌心,很凉,但人心更凉。
  ……
  顾府的宅子不算大,毕竟这世道不安稳,家大业大容易招风。
  一年前言小姐要进京寻亲,便将府里剩下为数不多的下人都遣散了,只留下一个贴身丫鬟,一个烧饭婆子和两个护院,是以不大的宅子如今也显得分外冷清。
  “小姐,这一大早的您去哪了?婢子找了您半天了。”
  言清漓刚一进府门,就见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婢女急忙赶来。
  明明是个婢子,穿戴的却比她这个主子还要招摇,衣色艷丽,手腕上的镯子水头也极好,待走近了,那婢子方才想起将镯子藏进袖中。
  言清漓只当没看到她这些小动作,径自向自己的院子走去。
  这婢子名唤朝云,本是顾府里一个洒扫侍女,当初言小姐询问下人中可有谁愿留下做她的贴身丫鬟,朝云主动自荐。
  可这朝云并非是什么省油的灯,她之所以留下,乃是看中顾家仍有利可图,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顾家再落魄,但当初言小姐变卖了铺子和产业后,库房里的银钱也剩下不少。
  言小姐善良又没有心计,她极为信赖这朝云,一年前,也是朝云怂恿言小姐进京寻亲的。朝云称她在乡下有熟人也要前往盛京,可以一路为伴,实际上在出了越州后就将言小姐引去了一条匪盗出没的小路。
  毫无意外的,她们遇到了匪人,朝云自己逃了,而言小姐身中两刀,又差点被匪人侮辱。
  “烧些热水送去我房里,我要沐浴。”言清漓没有搭理朝云的问话,而是冷冷吩咐了一句。
  她并不是一个特别注重主仆尊卑之人,相反,上一世她与父亲母亲从不端主子的架子,在楚府中,主仆上下都亲如一家。
  可人与人到底是不同的,像朝云这种白眼狼,言小姐曾经那般真心相待,也没将她养熟,她更不会费那心力。
  朝云在言清漓回房后小声嘀咕了一句:“大清早的沐什么浴。”然后才转身不情不愿的按吩咐做事去了。
  自打一年前言清漓大难不死,还被人活着送回来后,性子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在朝云印象中,之前的言清漓就是个没太多心眼儿、耳根子也软的女子,如今反倒是有了自己的主意,对待他们这些下人也总是冷冷淡淡的。
  最重要的是,言清漓在伤好后的这大半年里,开始变得神神秘秘,譬如她夜里不需要人再守夜了,且她受伤之前从不懒起,可伤好后却经常要睡到日上叁竿,仿佛一夜未睡似的,还总喜欢在睡醒后沐浴,更有几次也像今日这般于清晨时分从外头回来。
  朝云这般想着,心里一惊,难不成她真如街坊传言那般,在外头有了野男人?
  ——【题外话】——
  为了剧情所以前面铺垫的有点多,后面就好啦,肉肉预计还有一章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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