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总是在逆袭[快穿]_分卷阅读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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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白缎仿佛小动物一样竖起了耳朵,刘朗心中好笑,却也没有辜负他的期待。
  白父白母的社会地位虽然提高了,但毕竟与京城相距甚远,周围人也碍于身份,不怎么八卦他人的家务事,自然不比一直混迹于京城上流年轻人圈子的刘朗消息灵通。
  据刘朗所言,郑家是个大家族,但掌权的只是主脉,其余分家却并没有太多发言权。郑老爷子与他的兄弟们斗了大半辈子,这才坐稳了掌权人的位置,他有两个儿子,长子较为受器重,如今已经在郑老爷子的授意下逐步接管郑家,他的儿子也进入了公司,担任了重要的职位,女儿则嫁了人,做了阔太太。
  比起长子,身为次子的郑二少显然就不太成器了。郑老爷子早年吃了兄弟相争的苦,此时自然接受了教训,不愿意再养出一个野心大的二儿子、来一次兄弟相争。郑二少也不知是天生不成器还是知道郑老爷子的意思,一直做着吃老本的二世祖,尽情在外面花天酒地,哪怕娶了个脾气厉害的妻子也不曾收心。
  郑二夫人是个可怜人,她的生母很早就过世,幼年时便经历了外室上位、带着私生子女鸠占鹊巢的痛苦。爹不疼娘不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养成了一副不肯吃亏的尖锐脾气。但尽管如此,她也没有从继母手下讨到什么好处,不然以她那不逊于郑家的出身,也不可能被父母做主,嫁给郑二少这个花心浪荡又没什么前途的二世祖。
  郑二少夫妻感情冷淡、貌合神离,郑二夫人在绝了让丈夫浪子回头的心后便一心扑在了儿子身上,对于郑二少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带情人和私生子回家——绝对不行。
  只可惜,这个可怜的女人命途多舛,四年前,她唯一的希望遭到了绑架,虽然被成功救出,但这个小少爷自小娇生惯养,不仅吓得六神无主还生了重病,因为没有及时得到医治而发了高热,被烧成了傻子。
  郑二少虽然不受器重,却也不能只有个傻儿子,所以尽管郑二夫人极力反对,但郑家仍旧还是将“郑旭”这个私生子接回了郑家。
  “郑二夫人的脾气本就不太好,又因为自己儿子的事情受到了打击,对于郑旭的态度……自然不是太好。”为了避免白缎担心,刘朗不得不选择一些更为委婉的说辞,但这却并不妨碍白缎了解白旭的处境——很显然,白旭在郑家过得不好,非常不好,哪怕衣食无忧,但有着花天酒地、万事不管的父亲和嫉恨他甚深的母亲,无论是谁都不可能顺心自在。
  眼见白缎面露忧心,刘朗故作轻松地扬了扬眉,用公筷为他夹了只虾,放到白缎的碗中:“其实也没有太糟,毕竟是郑家自己主动认回来的孩子,如果过得太惨,那岂不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脸面,让外人看笑话?”
  白缎看了看碗中的虾,有些为难——由于白旭有意识的教导,除了父母与白旭以外,白缎从来不接受其他人的投喂,尽管白旭已经离开四年,但这个习惯却一直被白缎保留了下来。
  只是,白缎也明白刘朗的好意,更希望能够与对方搞好关系,多多打探一些哥哥的情况。迟疑片刻后,他终究还是违背了自己一直以来的习惯,将虾皮剥开、送入了口中。
  食物刚刚入口,白缎突然感受到一股强烈得被注视感,他下意识扭头通过窗户看向店外,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怎么了?”刘朗疑惑地问道。
  白缎有些坐立不安,却又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只能摇了摇头,努力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那么哥哥——我是说‘郑旭’呢?他回到郑家后的情况,你了解多少?”
  “郑旭这个人我知道的不多,只是听说是个老实人,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就不怎么到处蹦跶,素来安分守己,和个隐形人一般。要不是你今天提起,我都快要忘记他的存在了。”刘朗耸了耸肩膀,“至于具体情况,我还得帮你打探打探。”
  “多谢。”白缎轻轻点了点头,诚恳地致谢。
  虽然他并没有与白旭断了联系,却仍旧担心对方会报喜不报忧,自然希望更加详细得、从旁人的角度来了解白旭这四年的生活——这也是白缎并未给白旭说一声便跑来京城的原因,一来是想要给哥哥一个惊喜,二来,他也希望能够看到白旭最为真实的生活状况。
  由于聊起了感兴趣的话题,所以不知不觉间,这顿饭吃得有点撑,当白缎跟着刘朗结账离店的时候,天色已然微微发暗。
  饭店离刘朗出租的公寓并不算远,刘朗建议两人散步回家、顺便消消食,而白缎自然也没有什么异议,毕竟他住在刘朗家中,客随主便。
  回公寓的路上,白缎一直有些心神不宁,总觉得有什么跟在他身后,密切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发现白缎频频向后张望,刘朗有些莫名其妙:“有什么事情吗?”
  “……我总觉得,有人在看我。”白缎皱着眉,语气不解。
  “那还不正常吗?”刘朗大笑起来,趁着白缎走神的功夫搭住了他的肩膀,勾了勾白缎耳边柔软的发丝,“你这幅相貌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可是百分之百呢!等到开学之后,京大的新晋校草非你莫属!”
  白缎不太自在地扭头躲开刘朗的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我知道,开个玩笑。”刘朗将手臂缩回来,他看着白缎快走几步、与自己拉开距离,下意识搓了搓自己刚刚搭住白缎肩膀的手。
  ——不知为何,在那一瞬间,他竟油然而生一股浓重的危机感,仿佛自己再对白家弟弟做点什么,就要被剁手那般。
  抓了抓头发,刘朗莫名其妙地纳闷半晌,终究还是将这股预感当做是一时抽风、丢到脑后,快步追了上去。
  不远处的街角,白旭从阴影处转了出来,注视着白缎与刘朗并肩而行的背影,微微眯起了眼睛。
  第9章
  回到公寓后,白缎早早便洗漱完毕、上床睡觉,因为刘朗明日要带他出去玩,为他介绍一些自己在京城中的朋友。
  白缎对于这类聚会一向敬谢不敏,毕竟他不喜欢与陌生人接触,也不喜欢太过热闹的场合。不过,他却无法拒绝刘朗的邀请,因为刘朗的朋友大多都是京城的公子哥儿,有几个还与郑家走得颇近,应当比刘朗还要了解郑家与“郑旭”的情况。
  很显然,虽然彼此接触不过一天的时间,但刘朗却迅速拿捏住了白缎的软肋——只要有“郑旭”在前面吊着,那么无论白缎如何不甘不愿,都会乖乖上钩。
  来到京城的第一个夜晚,白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中满满都是白旭的身影,他想象着哥哥长大后的模样、担忧着他在郑家的处境、幻想着两人见面时的场景,一直胡思乱想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勉强入睡。
  理所当然的,这天晚上,白缎梦见了自己的哥哥,而且还是一场相当旖旎的梦境。在梦中,他和长大后的哥哥拥抱、接吻,然后做了些过程朦胧却相当羞耻愉悦的事情。
  第二天醒来,白缎有些烦恼地看着自己濡湿的内裤,默默叹了口气。
  这已经不是白缎第一次经历以自己和哥哥为主角的春梦了,自从他步入青春期、开始觉醒性意识后,白缎的梦境中就到处充斥着白旭的身影,由模糊到清晰,就仿佛是他对于白旭的感情,由懵懂到深刻。
  可以说,正因为梦中的场景,白缎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对于白旭所怀揣的感情,意识到白旭对于自己而言并不仅仅是一同长大的哥哥,还是想要继续走下去、一辈子在一起的恋人。
  翻身下了床,白缎翻出干净的内裤换上,随后穿好衣服,拿着弄脏的内裤进了卫生间。
  将内裤洗好后,他拉开卫生间的门,却恰好碰到同样起床、准备洗漱的刘朗。刘朗睡眼惺忪得道了声“早安”,目光在白缎手中晃了一圈,随即“嘿嘿”一笑,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男生在大清早洗内裤,其中的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
  “小弟弟一直忙着学习,都没工夫解决生理问题吧?听说,你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刘朗朝白缎挤了挤眼睛,语气揶揄,“如何,要不要哥哥带你出去‘玩一玩’,见一见‘世面’?”
  虽然并未明说,但刘朗口中的“玩一玩”显然不是单纯的玩耍。白缎冷静地看了他一眼,侧身从刘朗身边走过:“不要。”
  “为什么不要?害羞吗?”刘朗反手勾住白缎的脖颈,嬉笑着阻止他离开。
  白缎停住脚步,伸手将刘朗的胳膊拽下来,语气冷淡:“因为我还是未成年。”
  刘朗噎了一下,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他无语地看着白缎快步走回房间、关上屋门,抬手抓了抓自己有些乱糟糟的头发:“好吧,你是未成年你最大。”
  而门内,白缎也迅速掀开了自己冷静的伪装,他望了望自己手中仿佛烫手山芋一般的内裤,随后通红着面颊、将它晾了起来。
  ——第一次入住别人家就被对方撞见这样的场面,简直又羞耻又尴尬,白缎刚刚脑中一片空白,天知道他是怎么应对过来的。
  ——所幸,白缎有一种天赋技能,那就是他越紧张不安,就越显得冷静淡定,很是能唬一唬不知情的外人,也只有在真正感情亲密的人面前,才会显露出单蠢的本性。
  在屋内磨蹭了半天,终于将脸上的热度降下来,当白缎再次若无其事地走出房间时,刘朗已经洗漱完毕、换好衣服买来了早餐,正坐在桌边大快朵颐。
  见到白缎,刘朗扬了扬筷子上夹着的煎包:“你终于出来了?快点来吃饭吧,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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