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_分卷阅读_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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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只是抱着兵器前进的护旗手,纷纷改成进攻的姿势,以象征长剑出鞘。
  而原来是踏步走的新军,忽然全部改为正步,上身依旧挺直,两腿绷得直直的,行走之时脚尖下压,落地之时用力使脚掌会全部落在地上,看上去越发有气势。
  这种步伐别说是众臣,连嬴政也被白仲打着“亲,给你个惊喜嘛”而没有看过。
  三千零一人步伐整齐的前进着,每走一步都重重踏在地上,如同踏在人心里。
  而他们脸上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更是震撼着在场所有的人。
  待走到场中之时,旗手再次将手中的大旗一挥,原来目光直视前方的新军,像是得到了命令一般,整齐的扭过头,看着阅兵台的方向,齐齐振臂高呼道:“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年头还没有皇帝,所以“万岁”和“朕”一样并非皇帝所专用,有永远存在之意,不但臣子对君王祝贺之时,可用“万岁”一词,就连民间百姓遇到喜事也可以称“万岁”。
  同时,“万岁”还是上天的别称,即永恒存在的万能之天。军队得胜归来,振臂高呼万岁,表达对上天的赞美,以示有上天支持,战无不胜。
  不过喊“万岁”的人虽然多,但是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人,还等再过百来年,等秦皇汉武里那个臭不要脸的刘野猪小朋友出生才行,因为新军的一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明显很好的愉悦了嬴政。
  隔着他脸上的十二旒,众臣都能感觉到嬴政的心情很好。
  #好不容易刚爬上了冰箱,瞬间又接地气了。#
  #帅不过一百字的存在!#
  新军退场之后,按理来说嬴政应该宣布散场了,但坐在阅兵台上的君臣们,嬴政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因此表现还算好。
  但是其他初次见这种场面的人,却还沉浸在新军给于的震撼中,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一支军队,能这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像一个人,尤其是最后那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更是震得鸟兽齐出,山谷齐鸣。
  嬴政强忍住“寡人的媳妇就是这么棒棒哒”的心情,淡定的开口说道:“诸位以为如何?”
  因此一言,众人方才回过神来。
  有知道新军主帅是谁的人,立刻开始没口子夸“白侯爷真不愧是将门虎子,不日我大秦又会添一员猛将,武安君泉下有知,也应该安心”云云;夸完白仲,又顺势开始夸“大王英明神武,有识人之明,才能挖掘出白侯爷这样的少年英杰”;夸完老婆夸老公,一个一个夸完就开始两口子一起夸,什么“少年君臣相得意彰”之类的词,简直把嬴政的萌点戳得不要不要得。
  当然,能这么没节操夸的,只能是秦国的群臣,六国使节的表情从头到晚是不好看的。
  尤其有人爆料说这支军队的主帅是武安君的儿子之后,以赵国、楚国为代表的使节脸,那已经不是不好看,而是杨白劳见了黄世仁——仇深苦大了。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被新军糊住的,场中大有知道新军不过才成立两个月,又知兵事的人在,自然能猜出现在的新军八成是一个花架子。
  但是花架子也不错啊,众人皆知所谓的新军两个月前还是一群扛锄头的农民……连“工”都没有的那种,而白仲只是花了短短两个月,就将他们训练的似模似样。
  队列,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从长远来说,它是最简单有效的,能让士兵消除个人意识,让他们对长官的命令下意识的服从,能从精神上把人变成战争机械的手段。
  而从短期来说,秦军最擅长的就是军阵,军阵要排好,靠得就是士兵的服从性和服从力度,而其中士兵的队列水平就变得很重要。
  在一般的时候,要将一群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新兵,训练得会自己走军阵,所花的时间绝对要远远大于两个月。
  明眼人一看就知晓,一理通百理通,新军做队列训练都有这样的水准,令行禁止,让他们再去学习各种军阵,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也无怪所有的人都开始猛夸白仲了。
  就凭这手训练队伍的水平,就算白仲是个赵括那样的纸上谈兵的家伙,这辈子一路高升也没有问题了——至少她可以当教官,专门负责训练新兵,到时候桃李满天下。
  白仲,当然不甘心只当一个教官。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叫马鞍马蹬的东西?都做好了!”
  嬴政好奇的围着自己眼前的一匹骏马,好奇的打量着马背上的马鞍,又伸手拉了拉马腹上的马蹬,表情有点小遗憾的说道:“可惜太小了一点。”
  “什么太小了?”白仲回过头看着嬴政,哪小了,完全不明白啊。
  “马鞍太小了,不够咱俩一起坐。”嬴政走到白仲身边,低下头小声的说道:“得挤挤得挤挤才行!”
  白仲看着嬴政灿烂的笑容,小嫩脸一红,手肘在嬴政小腹上快速一撞,吐出三个字,“不要脸!”
  不要脸就不要脸!不要脸,现在寡人还在靠手呢!不过小也有小的好,两个人一起坐在马鞍上,因为马鞍太小,不得不挤在一起,然后……狂奔……擦枪走火……
  嬴政揉了揉小腹,说起来,有机会一定要滚马背试一下,马运动时动作、力道和姿势,一定能让他们俩滚出更多花样。
  不过看着目前挺羞涩的媳妇,嬴政暂时放下心里的坏念头,继续支持媳妇的事业。
  “咦?这马怎么还穿了鞋子?还是铁做的鞋子?”嬴政蹲下身,抬起一只马脚,摸着马蹄上的铁印块,好奇的问道。
  白仲回过头,看了一眼嬴政。
  真是个作死的熊孩子!
  幸好这马是经过训练的,天子所有的最最最温顺的马匹,就算在它耳边打雷它也不会动弹,不然就凭熊孩子这个动作……换个气节一点的,早就舍得一身剐,敢把秦王踹上天了。
  嗯,昔年武王举鼎而亡,今朝嬴政被马踹死。
  可以做成段子,被选到《笑林广记》流传千古了。
  “这不叫鞋子,这叫马掌。”白仲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
  熊孩子这是在卖萌吗?卖萌!我今天也要弄哭你!
  “不过你说的不错,马掌就相当于给马穿上一双鞋子,这样马就不会因为奔跑而伤了脚,有利于延长马的使用寿命。”
  这年头的路可不好走,地上到处是石子和枯枝,人若是不小心,都会被伤了脚,更何况是马。
  而马一旦被伤了脚,就不能再奔跑,这样好好的一匹的马就算是废了。
  #政政,亏你家祖宗还是养马养出名的!#
  #祖宗养马,又不是我养马!#
  “原来是这样的,那是怎么穿上去的?”嬴政跳过这个敏感的问题,继续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
  虽然他不会养马,秦国也因为祖宗养马的关系,从来不缺战马,但不妨碍嬴政知道战马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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