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娇妻_分卷阅读_239
一大清早,明雁用完早膳,便去潘侧妃的沉香院。行至长廊时,恰巧遇见了荣王。今儿荣王着一袭雪色锦袍,一如既往沉稳内敛。明雁目光一滞,垂眸行礼。荣王颔首,看着面前这小姑娘,晓得她这段日子同嫣儿一道照顾潘侧妃,是个孝顺孩子,这才问道:“潘侧妃如何了?”
上回陆宝婵和潘侧妃闹过之后,荣王就没有再踏入沉香院一步。潘侧妃如今怀着荣王子嗣,可毕竟还未出生,就算出生,也及不上陆宝婵这个嫡女。至于潘侧妃,这段日子精神不济,为了腹中的孩子,才勉强按时进食,如今倒是好多了。可惜那日荣王一句“不扶正”,碎了潘侧妃的心,加之这段日子的冷落,潘侧妃简直恨极了陆宝婵。自然,这些话她是不会说的。
明雁抬眸,看着荣王俊美儒雅的脸,回道:“姨母倒是好多了,若是……若是王爷肯去看看姨母,姨母肯定会很开心的。”
荣王一听,顿时蹙眉。
他也知自己的举止过分了些,再怎么说,潘侧妃都怀着孩子。可是一想到婵儿……荣王眸色淡淡,说道:“本王知道了。”
明雁聪慧,自然晓得荣王这意思。这般敷衍,怕是不会去见潘侧妃的。说来说去,到底还是闺女最重要。能有荣王这般的爹爹,这小郡主当真是幸运。
明雁静静看着面前的男子,晓得他年长她两轮,她本不该生出男女之情,可偏生他生得儒雅年轻,叫她一见倾心,有些念念不忘。若不是因为荣王,那日晓得姨母要将她塞给荣世子的时候,她就不愿再在荣王府待下去了。可如今,留在府上,能多看一眼也是好的。
明雁细细打量一番,才忍不住微蹙柳眉,问道:“王爷的气色好像不大好,这几日未休息好吗?”
荣王对面前这小姑娘还是有些好感的,不过在他心里,只将明雁当成一个乖巧懂事的小辈。毕竟在照顾姨母的事情上,能看出她的孝顺。
荣王面色温温和和,道:“的确有些未休息好……”他含笑叹息,自嘲道,“大抵是年纪大了,晚上有些失眠。”
“……王爷年纪才不大,瞧着很年轻呢。”明雁忍不住,脱口而出。之后又小心翼翼,说道,“阿雁有时候也会辗转难眠,不过阿雁有缘,曾遇见一位德高望重的大夫,给阿雁开过一剂凝神茶。那安神茶喝了极管用,王爷要试试吗?”
话说出口,明雁才反应过来。面前这位并不是普通的男子,而是王爷。饶是她素来镇定,如今也有些惊慌,结结巴巴道:“是……是阿雁逾越了。”
瞧小姑娘一副惊慌的样子,荣王觉得有些好笑。他性子素来温和,身边的一些小辈,对他还是极亲切的,倒是没有人像她这般惧怕自己。
荣王道:“你既然一片孝心,本王自然不会拒绝。”
听着这句话,明雁又是欢喜又是惆怅。半晌,才道:“那阿雁待会儿就让丫鬟把方子给王爷送来。”
荣王点点头:“好。”
陆琮正带着妻子出府,进宫出席小皇孙和小郡主的百日宴。远远的,恰好瞧见荣王和明雁相谈甚欢这一幕。姜令菀瞧着,见明雁脸上是遮掩不住的女儿家娇态,可偏生荣王这个大男人,心粗,仿佛没看出来。姜令菀侧过头看着沉着脸的陆琮,小声道:“琮表哥,要不要我……”
陆琮捏了捏妻子的手心,道:“你好生安胎,不用管这些。”
她其实也不爱管这些的。毕竟明雁的性子,不像是那些会不择手段贴上去的姑娘,而且荣王,也不会糊涂到这份儿上。荣王的身份如此,如今有二八年华的明雁心生爱慕,日后自然也有旁的小姑娘。就连皇后,这般这对陆琮,也是有荣王的关系在的。这么一想,荣王当真是招桃花,可偏生罪过都落在了陆琮这个儿子身上。姜令菀为陆琮感到不满,却也不好说。毕竟人家是她公爹。
上了马车,陆琮才习惯性将妻子抱到了腿上,抬手摸了摸她的肚子。
姜令菀搂着他的脖子笑笑,说道:“月份这么浅,我还没感觉呢。”等月份久了,肚子渐渐大起来,她着肚皮就像吹气似得鼓起来。不过,想着到时候她整个人变得臃肿圆润,生完孩子之后,这肚皮上的纹路也是个大麻烦。她爱美,自是容不得自个儿身上有半分瑕疵。
她靠在陆琮的怀里,念叨着:“为你生这个孩子,我要受的罪过可多了,你可不许辜负我。”
陆琮亲了亲她的鬓发,满目柔情,道:“自然不会。等你平平安安生了孩子,我就带你去洛州住段时间,好不好?”
洛州风景宜人,民风淳朴,且胭脂水粉甚是出名。相对于晋城这般繁华胜地,她更爱这种适合居住的地儿,而且那儿山山水水养人,那里出来的姑娘,一个个都粉嫩嫩水灵灵的,跟个水做的一样。那是再多的胭脂水粉都堆砌不出来的。姜令菀听了,自然是欢喜,可陆琮这般军职,怕是不能随意抽空陪她。她道:“如果琮表哥有时间,自然是好的,可若是太勉强……”
陆琮笑笑,说道:“你哥哥是个可造之材,不过就是性子鲁莽了些,等过些时日,能担当大任了,我也能抽空歇歇。”
分明只是比她哥哥年长一岁而已,说得好像自是是长辈似的。她嘴角翘翘,觉得陆琮当着她的面儿坑大舅子,委实有些过分呢。可她哥哥是男人,喜欢建功立业,为家人长脸,也想让明华长公主这个岳母刮目相看。所以他弃文从武之后,变得格外有责任心和斗志。能上战场,对哥哥而言,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
可是——
她是记得的,哥哥头一回跟着陆琮上战场的时候,因为没经验,中了敌军的埋伏,是陆琮拼了命把哥哥救回来的。那一次,是陆琮受过最严重的伤,若不是他底子好,怕是当场就丧命了。想起那会儿陆琮的伤势,她就觉得心惊胆战。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可那时候,她差点以为自己要守寡了。若是她记得没错,应当就是今年。
自打成亲以来,陆琮就没出过远门,她也渐渐习惯了他每日下职早早归家,能推的应酬尽量推掉,可这会儿,倒是提醒了她——陆琮终究还是要上战场的。
“怎么了?”陆琮低头,看着妻子的脸,双目深邃,柔情似水。
姜令菀道:“琮表哥,我……”她该说什么,不希望他做这些危险的事情吗?可若是他不做,别人也会做。她自私,自然觉得这种事情,就让别人去做好了。反正陆琮为大周建了数年功勋,也该歇歇了。
可陆琮,生来就属于战场。若能安安静静的,过着普通文官的日子,那就不是陆琮了。
陆琮静静看着她,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姜令菀在他怀里蹭了蹭,弯唇一笑:“琮表哥说话要算数,我等着呢。”她摸了摸肚子,“我和孩子都听着的。”
陆琮眉目柔和的笑笑,搂着妻子吻了一通。
姜令菀红着脸颊窝在他的怀里,闻着他身上清冽熟悉的味道。至少未来的五年,依照上辈子的轨迹,陆琮只会在今年这次战事中受了重伤,别的,最多是一些小伤。只要她想法子提前知会陆琮,并且让哥哥小心一些,这回陆琮肯定不会再受重伤的。
荣王府的马车进了宫,下车之后,二人便一道往东宫走去。
行至延寿宫前院的时候,便见一着墨绿色锦袍的男子静立在树下。
男子生得清俊秀气,唇红齿白,这般俊容,堪堪入画。引得前来探望太子妃的贵女们频频驻足,含羞带俏,时不时抬眼看上一眼,连走路的步子都刻意放缓了一些。
这厢,穿着一袭桃粉色褙子、生得一张圆圆脸儿的小姑娘,轻轻推了推身旁穿着浅绿色襦裙,娇娇俏俏的小姑娘,含笑打趣儿道:“妙妙,这不是你家薛嵘吗,不过去打招呼?”
树下的清俊男子,正是薛嵘。
而这粉衣圆脸的小姑娘,则是永乐郡主,也是甄太傅孙女甄妙从小到大的手帕交。甄妙被打趣儿的小脸通红,心里想着:八月底,她就嫁给薛嵘了。
甄妙忍不住抬眼,见此刻薛嵘俊脸发呆,一如既往的傻气可爱。太像她以前养得小狗了!甄妙有些兴奋,忍不住想去捏捏脸,然后给他顺顺毛,给他吃最爱吃的骨头汤拌饭。可到底是男女有别,虽说是未婚夫妻,却还是得避讳着。
她垂睫,笑笑不说话,下一刻,便见薛嵘转过了身,朝着她这边看了过来。
薛嵘生得一双极好看的桃花眼,就算面无表情的时候,都仿佛亲切的微笑着,加上这张清秀白皙的小脸和呆愣的眼神,当真让人招架不住,忍不住想去疼爱一番。甄妙瞧着自是一愣,见薛嵘朝着她走来,还扬起唇角笑了笑。甄妙一时有些紧张,不晓得他过来的时候,该和他说些什么。
待薛嵘走近时,却同她擦身而过,直接往后头走去。
莫不是路盲到这种程度?
甄妙有些同情。
甄妙回头一看,便见身后走来容貌异常出色的年轻夫妇。男子身子颀长、高大俊美,女子娇小明媚、美貌倾城,甚是登对养眼。
这对妙人儿,自是荣世子夫妇。
甄妙眨了眨眼,晓得薛嵘同他们是表亲关系,也不再多看,只随永乐郡主一道进去看太子妃。
从小到大,薛嵘看到姜令菀,就像小狗看到肉包似的,狗鼻子一闻,立马就屁颠屁颠跑过去了。如今,就算陆琮就这么直挺挺站在姜令菀的身边,于薛嵘而言,也是不打紧的。
上回陆宝婵和潘侧妃闹过之后,荣王就没有再踏入沉香院一步。潘侧妃如今怀着荣王子嗣,可毕竟还未出生,就算出生,也及不上陆宝婵这个嫡女。至于潘侧妃,这段日子精神不济,为了腹中的孩子,才勉强按时进食,如今倒是好多了。可惜那日荣王一句“不扶正”,碎了潘侧妃的心,加之这段日子的冷落,潘侧妃简直恨极了陆宝婵。自然,这些话她是不会说的。
明雁抬眸,看着荣王俊美儒雅的脸,回道:“姨母倒是好多了,若是……若是王爷肯去看看姨母,姨母肯定会很开心的。”
荣王一听,顿时蹙眉。
他也知自己的举止过分了些,再怎么说,潘侧妃都怀着孩子。可是一想到婵儿……荣王眸色淡淡,说道:“本王知道了。”
明雁聪慧,自然晓得荣王这意思。这般敷衍,怕是不会去见潘侧妃的。说来说去,到底还是闺女最重要。能有荣王这般的爹爹,这小郡主当真是幸运。
明雁静静看着面前的男子,晓得他年长她两轮,她本不该生出男女之情,可偏生他生得儒雅年轻,叫她一见倾心,有些念念不忘。若不是因为荣王,那日晓得姨母要将她塞给荣世子的时候,她就不愿再在荣王府待下去了。可如今,留在府上,能多看一眼也是好的。
明雁细细打量一番,才忍不住微蹙柳眉,问道:“王爷的气色好像不大好,这几日未休息好吗?”
荣王对面前这小姑娘还是有些好感的,不过在他心里,只将明雁当成一个乖巧懂事的小辈。毕竟在照顾姨母的事情上,能看出她的孝顺。
荣王面色温温和和,道:“的确有些未休息好……”他含笑叹息,自嘲道,“大抵是年纪大了,晚上有些失眠。”
“……王爷年纪才不大,瞧着很年轻呢。”明雁忍不住,脱口而出。之后又小心翼翼,说道,“阿雁有时候也会辗转难眠,不过阿雁有缘,曾遇见一位德高望重的大夫,给阿雁开过一剂凝神茶。那安神茶喝了极管用,王爷要试试吗?”
话说出口,明雁才反应过来。面前这位并不是普通的男子,而是王爷。饶是她素来镇定,如今也有些惊慌,结结巴巴道:“是……是阿雁逾越了。”
瞧小姑娘一副惊慌的样子,荣王觉得有些好笑。他性子素来温和,身边的一些小辈,对他还是极亲切的,倒是没有人像她这般惧怕自己。
荣王道:“你既然一片孝心,本王自然不会拒绝。”
听着这句话,明雁又是欢喜又是惆怅。半晌,才道:“那阿雁待会儿就让丫鬟把方子给王爷送来。”
荣王点点头:“好。”
陆琮正带着妻子出府,进宫出席小皇孙和小郡主的百日宴。远远的,恰好瞧见荣王和明雁相谈甚欢这一幕。姜令菀瞧着,见明雁脸上是遮掩不住的女儿家娇态,可偏生荣王这个大男人,心粗,仿佛没看出来。姜令菀侧过头看着沉着脸的陆琮,小声道:“琮表哥,要不要我……”
陆琮捏了捏妻子的手心,道:“你好生安胎,不用管这些。”
她其实也不爱管这些的。毕竟明雁的性子,不像是那些会不择手段贴上去的姑娘,而且荣王,也不会糊涂到这份儿上。荣王的身份如此,如今有二八年华的明雁心生爱慕,日后自然也有旁的小姑娘。就连皇后,这般这对陆琮,也是有荣王的关系在的。这么一想,荣王当真是招桃花,可偏生罪过都落在了陆琮这个儿子身上。姜令菀为陆琮感到不满,却也不好说。毕竟人家是她公爹。
上了马车,陆琮才习惯性将妻子抱到了腿上,抬手摸了摸她的肚子。
姜令菀搂着他的脖子笑笑,说道:“月份这么浅,我还没感觉呢。”等月份久了,肚子渐渐大起来,她着肚皮就像吹气似得鼓起来。不过,想着到时候她整个人变得臃肿圆润,生完孩子之后,这肚皮上的纹路也是个大麻烦。她爱美,自是容不得自个儿身上有半分瑕疵。
她靠在陆琮的怀里,念叨着:“为你生这个孩子,我要受的罪过可多了,你可不许辜负我。”
陆琮亲了亲她的鬓发,满目柔情,道:“自然不会。等你平平安安生了孩子,我就带你去洛州住段时间,好不好?”
洛州风景宜人,民风淳朴,且胭脂水粉甚是出名。相对于晋城这般繁华胜地,她更爱这种适合居住的地儿,而且那儿山山水水养人,那里出来的姑娘,一个个都粉嫩嫩水灵灵的,跟个水做的一样。那是再多的胭脂水粉都堆砌不出来的。姜令菀听了,自然是欢喜,可陆琮这般军职,怕是不能随意抽空陪她。她道:“如果琮表哥有时间,自然是好的,可若是太勉强……”
陆琮笑笑,说道:“你哥哥是个可造之材,不过就是性子鲁莽了些,等过些时日,能担当大任了,我也能抽空歇歇。”
分明只是比她哥哥年长一岁而已,说得好像自是是长辈似的。她嘴角翘翘,觉得陆琮当着她的面儿坑大舅子,委实有些过分呢。可她哥哥是男人,喜欢建功立业,为家人长脸,也想让明华长公主这个岳母刮目相看。所以他弃文从武之后,变得格外有责任心和斗志。能上战场,对哥哥而言,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
可是——
她是记得的,哥哥头一回跟着陆琮上战场的时候,因为没经验,中了敌军的埋伏,是陆琮拼了命把哥哥救回来的。那一次,是陆琮受过最严重的伤,若不是他底子好,怕是当场就丧命了。想起那会儿陆琮的伤势,她就觉得心惊胆战。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可那时候,她差点以为自己要守寡了。若是她记得没错,应当就是今年。
自打成亲以来,陆琮就没出过远门,她也渐渐习惯了他每日下职早早归家,能推的应酬尽量推掉,可这会儿,倒是提醒了她——陆琮终究还是要上战场的。
“怎么了?”陆琮低头,看着妻子的脸,双目深邃,柔情似水。
姜令菀道:“琮表哥,我……”她该说什么,不希望他做这些危险的事情吗?可若是他不做,别人也会做。她自私,自然觉得这种事情,就让别人去做好了。反正陆琮为大周建了数年功勋,也该歇歇了。
可陆琮,生来就属于战场。若能安安静静的,过着普通文官的日子,那就不是陆琮了。
陆琮静静看着她,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姜令菀在他怀里蹭了蹭,弯唇一笑:“琮表哥说话要算数,我等着呢。”她摸了摸肚子,“我和孩子都听着的。”
陆琮眉目柔和的笑笑,搂着妻子吻了一通。
姜令菀红着脸颊窝在他的怀里,闻着他身上清冽熟悉的味道。至少未来的五年,依照上辈子的轨迹,陆琮只会在今年这次战事中受了重伤,别的,最多是一些小伤。只要她想法子提前知会陆琮,并且让哥哥小心一些,这回陆琮肯定不会再受重伤的。
荣王府的马车进了宫,下车之后,二人便一道往东宫走去。
行至延寿宫前院的时候,便见一着墨绿色锦袍的男子静立在树下。
男子生得清俊秀气,唇红齿白,这般俊容,堪堪入画。引得前来探望太子妃的贵女们频频驻足,含羞带俏,时不时抬眼看上一眼,连走路的步子都刻意放缓了一些。
这厢,穿着一袭桃粉色褙子、生得一张圆圆脸儿的小姑娘,轻轻推了推身旁穿着浅绿色襦裙,娇娇俏俏的小姑娘,含笑打趣儿道:“妙妙,这不是你家薛嵘吗,不过去打招呼?”
树下的清俊男子,正是薛嵘。
而这粉衣圆脸的小姑娘,则是永乐郡主,也是甄太傅孙女甄妙从小到大的手帕交。甄妙被打趣儿的小脸通红,心里想着:八月底,她就嫁给薛嵘了。
甄妙忍不住抬眼,见此刻薛嵘俊脸发呆,一如既往的傻气可爱。太像她以前养得小狗了!甄妙有些兴奋,忍不住想去捏捏脸,然后给他顺顺毛,给他吃最爱吃的骨头汤拌饭。可到底是男女有别,虽说是未婚夫妻,却还是得避讳着。
她垂睫,笑笑不说话,下一刻,便见薛嵘转过了身,朝着她这边看了过来。
薛嵘生得一双极好看的桃花眼,就算面无表情的时候,都仿佛亲切的微笑着,加上这张清秀白皙的小脸和呆愣的眼神,当真让人招架不住,忍不住想去疼爱一番。甄妙瞧着自是一愣,见薛嵘朝着她走来,还扬起唇角笑了笑。甄妙一时有些紧张,不晓得他过来的时候,该和他说些什么。
待薛嵘走近时,却同她擦身而过,直接往后头走去。
莫不是路盲到这种程度?
甄妙有些同情。
甄妙回头一看,便见身后走来容貌异常出色的年轻夫妇。男子身子颀长、高大俊美,女子娇小明媚、美貌倾城,甚是登对养眼。
这对妙人儿,自是荣世子夫妇。
甄妙眨了眨眼,晓得薛嵘同他们是表亲关系,也不再多看,只随永乐郡主一道进去看太子妃。
从小到大,薛嵘看到姜令菀,就像小狗看到肉包似的,狗鼻子一闻,立马就屁颠屁颠跑过去了。如今,就算陆琮就这么直挺挺站在姜令菀的身边,于薛嵘而言,也是不打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