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会演戏的我现在重生了_第109章
所以就变得吝啬于付出每一分额外的努力。
但他们,包括那时的周玉和自己,都忘了艺术品——那些真正成为经典的,被人们永远铭记的东西,本来就是需要无数的心血和精力才能浇筑而成。
他曾经,为了钱,为了爱情,为了事业。
放弃了无数个可以参与这些瑰宝诞生过程的机会。
好不容易重生一次,难道他要重蹈覆辙?
明明有一个这么好的剧本,这么好的导演摆在眼前,却因为所谓的时间成本,所谓的商业价值,而放弃一个最好的选择,改换其他的导演?
周玉和的双手渐渐紧握成拳,孟川对他说的那些话一次又一次在他的耳边回响。
而每回响一次,他的血液就会沸腾一分,一种叫做热血的冲动就会不听使唤地在他的四肢百骸中横冲直撞。
他的血液,他的骨髓,他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疯狂地叫嚣!
最后。
轰地一声——
将他的所有理智付之一炬!
他拿过自己的连帽外套,随意地在桌上抓了一把手机和零钱,就冒着雨出了门。
*********
A市的老城区内。
虽然近年来A市的娱乐产业发展迅速,带起了整个A市的经济,但在老城区,A市仿佛还保留着它十几年前的样子,纵横交错的小巷像树枝一样盘踞在城市的一隅,破旧的矮墙,脏乱的街道,空气中若有似无的膻气混着泥土气息,不管是谁经过,都会忍不住捂住口鼻。
然而,即便是这么脏乱的环境,也总还是有许多无家可归之人蜗居在这里,他们不求大富大贵,也不求温饱,甚至连稍微像样的工作都不敢奢求,只是像蚂蚁一样紧紧攀附这根快要腐烂的树枝,只求不要被人随便捡起,然后丢弃就好。
只要不被这座城市抛弃就好。
一个逼仄矮小的破旧平房里走出一个光着膀子,穿着老旧泛黄的沙滩裤的年轻人。
他身上的皮肤很黑,明显是常年暴晒的结果。
身上除了黑之外,还有一些说不清的脏污和伤疤。
头发长到了肩膀处,乱糟糟的,也不知道是多久没有洗过一个像样的澡,才会糙成这样。
他拿着水壶,正想到街口的水龙头去接点水,谁知这时一个低沉好听的声音穿透薄薄的雨幕:
“嘿,哥们,你就住这儿啊?”
年轻人打了个激灵,转过头,看见细雨中一个穿着连帽外套,全身素黑,但气质特别的少年,还是青年?
他微微眯起眼睛,脑袋往前凑了一下。
周玉和从这个小动作判断出这个流浪汉是个近视眼,看不大清他的长相,于是原本上扬的嘴角弧度更大了。
“我跟你商量个事……”
年轻人戒备地看着他。
周玉和也不恼,他从口袋里掏出三十块钱,递给流浪汉。
流浪汉虽然看不清周玉和的长相,但他光凭颜色,就能认出这是三张十块的纸币,于是神色缓和下来,但还是没有伸手去接。
“我没有地方可以去了,你收留我一段时间,我每天给你三十块怎么样?”
虽然周玉和有很多钱,但他也明白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
三十块?还是每天?
流浪汉的耳朵动了动,很是纠结地用手摩挲着自己的水壶,最终还是忍受不了诱惑,慢慢伸出左手。
“……好。”
***********
一个月后。
孟川漫步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他已经推掉了《鬼妖传》,但这段时间也没接其他的电影。
他心不在焉地走着,忽然一道并不算动听的歌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回头一看,街角有一个街头歌手,摆着音响,拿着麦克风在唱歌。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周玉和。
在被那样明确,甚至可以说难堪地拒绝之后,周玉和那边再也没有跟他提过要他执导的事情,而周玉和本人更是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整整一个月都没有任何声响。
哎,其实也能理解,一个被粉丝捧在手里当宝贝一样的大明星,突然被这样打击,不管是谁可能都会有点受影响吧。
他鬼使神差地走近街头歌手,看着他算不上出众的外貌和气质,恍然出神。
明明是平凡到丢在人堆里根本找不出来的家伙,但他的眼睛却很特别。
眼里的星光明明灭灭,那种对生活既麻木又有些不甘心;绝望、放弃,又有些许小心翼翼的希冀……
那种眼神让孟川的心不受控制地开始阵阵发痒。
或许推掉《猫》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呢?真的是很好的剧本,只要周玉和肯再牺牲一些,他这边为什么不可以做出点让步呢?
“哎。”
孟川摇摇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哪还有收回的道理?
不过,这个街头歌手的确是引起了他的愁绪。
但他们,包括那时的周玉和自己,都忘了艺术品——那些真正成为经典的,被人们永远铭记的东西,本来就是需要无数的心血和精力才能浇筑而成。
他曾经,为了钱,为了爱情,为了事业。
放弃了无数个可以参与这些瑰宝诞生过程的机会。
好不容易重生一次,难道他要重蹈覆辙?
明明有一个这么好的剧本,这么好的导演摆在眼前,却因为所谓的时间成本,所谓的商业价值,而放弃一个最好的选择,改换其他的导演?
周玉和的双手渐渐紧握成拳,孟川对他说的那些话一次又一次在他的耳边回响。
而每回响一次,他的血液就会沸腾一分,一种叫做热血的冲动就会不听使唤地在他的四肢百骸中横冲直撞。
他的血液,他的骨髓,他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疯狂地叫嚣!
最后。
轰地一声——
将他的所有理智付之一炬!
他拿过自己的连帽外套,随意地在桌上抓了一把手机和零钱,就冒着雨出了门。
*********
A市的老城区内。
虽然近年来A市的娱乐产业发展迅速,带起了整个A市的经济,但在老城区,A市仿佛还保留着它十几年前的样子,纵横交错的小巷像树枝一样盘踞在城市的一隅,破旧的矮墙,脏乱的街道,空气中若有似无的膻气混着泥土气息,不管是谁经过,都会忍不住捂住口鼻。
然而,即便是这么脏乱的环境,也总还是有许多无家可归之人蜗居在这里,他们不求大富大贵,也不求温饱,甚至连稍微像样的工作都不敢奢求,只是像蚂蚁一样紧紧攀附这根快要腐烂的树枝,只求不要被人随便捡起,然后丢弃就好。
只要不被这座城市抛弃就好。
一个逼仄矮小的破旧平房里走出一个光着膀子,穿着老旧泛黄的沙滩裤的年轻人。
他身上的皮肤很黑,明显是常年暴晒的结果。
身上除了黑之外,还有一些说不清的脏污和伤疤。
头发长到了肩膀处,乱糟糟的,也不知道是多久没有洗过一个像样的澡,才会糙成这样。
他拿着水壶,正想到街口的水龙头去接点水,谁知这时一个低沉好听的声音穿透薄薄的雨幕:
“嘿,哥们,你就住这儿啊?”
年轻人打了个激灵,转过头,看见细雨中一个穿着连帽外套,全身素黑,但气质特别的少年,还是青年?
他微微眯起眼睛,脑袋往前凑了一下。
周玉和从这个小动作判断出这个流浪汉是个近视眼,看不大清他的长相,于是原本上扬的嘴角弧度更大了。
“我跟你商量个事……”
年轻人戒备地看着他。
周玉和也不恼,他从口袋里掏出三十块钱,递给流浪汉。
流浪汉虽然看不清周玉和的长相,但他光凭颜色,就能认出这是三张十块的纸币,于是神色缓和下来,但还是没有伸手去接。
“我没有地方可以去了,你收留我一段时间,我每天给你三十块怎么样?”
虽然周玉和有很多钱,但他也明白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
三十块?还是每天?
流浪汉的耳朵动了动,很是纠结地用手摩挲着自己的水壶,最终还是忍受不了诱惑,慢慢伸出左手。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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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孟川漫步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他已经推掉了《鬼妖传》,但这段时间也没接其他的电影。
他心不在焉地走着,忽然一道并不算动听的歌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回头一看,街角有一个街头歌手,摆着音响,拿着麦克风在唱歌。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周玉和。
在被那样明确,甚至可以说难堪地拒绝之后,周玉和那边再也没有跟他提过要他执导的事情,而周玉和本人更是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整整一个月都没有任何声响。
哎,其实也能理解,一个被粉丝捧在手里当宝贝一样的大明星,突然被这样打击,不管是谁可能都会有点受影响吧。
他鬼使神差地走近街头歌手,看着他算不上出众的外貌和气质,恍然出神。
明明是平凡到丢在人堆里根本找不出来的家伙,但他的眼睛却很特别。
眼里的星光明明灭灭,那种对生活既麻木又有些不甘心;绝望、放弃,又有些许小心翼翼的希冀……
那种眼神让孟川的心不受控制地开始阵阵发痒。
或许推掉《猫》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呢?真的是很好的剧本,只要周玉和肯再牺牲一些,他这边为什么不可以做出点让步呢?
“哎。”
孟川摇摇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哪还有收回的道理?
不过,这个街头歌手的确是引起了他的愁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