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须眉不让巾帼
苗人性格向来暴躁,能动手便绝少说话。吵得那么几句,赫然是他们率先忍耐不住,一个个纷纷摘下耳上金环,脱手就向一刀寨众刀客掷去。
众刀客早有准备,一边大声咒骂着,一边火速拔刀。可是这些大刀还没来得及劈出去,忽然间,半空中一道人影“呼~”地横飞急掠,从两伙人当中穿过。
人在半空,陡然出手,漫天金光登时尽被没收。叫骂声中,那人影轻飘飘落地,拱手笑道:“在下席吟春,见过苗帮主和赵寨主。既然大家都是一路人,理应同舟共济才对,何必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呢?”
程立嘴角微微牵动,低声道:“这个家伙,总是这么装模作样,也不嫌累得慌。”
水龙吟笑道:“能像程兄这样随心所欲的人,世上也没几个了。所以逢人先带三分笑,正是行走江湖的不二诀窍啊。”
程立点点头,抬头再看。只见那位太行山一刀寨的寨主赵全,已经收起大刀,拱手道:“原来是风郎君。久仰大名。既然风郎君开口了,那么这个面子,我们肯定要给。但那伙苗子肯不肯停手,嘿嘿,这可难说了。”
这“苗子”两个字,饱含歧视侮辱之意。苗人向来最痛恨这个词。听到赵全这样说,苗帮众人登时勃然大怒,又是一阵叫骂。苗火更双眼圆瞪,厉声呼叱。
霎时间,两条足有小儿手臂般粗细,浑身漆黑,脑袋作三角形的毒蛇,也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缠着苗火的身体,爬上他左右两侧肩膀,冲着一刀寨众刀客昂首抬头。鲜红色蛇信忽吞忽吐,发出阵阵嘶嘶叫声,直教人毛骨悚然。
席吟春侧转半身,劝道:“赵寨主,其实根据古书记载,苗人也是炎黄后裔,和我们是一样的。所以这种伤人的说话,就不要再出口了。毕竟赵寨主千里迢迢来到这里,也不是为了要和苗帮主拼死拼活的,对吧?不然这样。”
左右看了两看,席吟春走到程立这边席上,隐秘地向程立笑了笑。拿起酒壶酒杯,满满斟了两杯。端起笑道:“苗帮主,赵寨主。不如都来喝上一杯,大家一笑泯恩仇,如何?”
苗家帮和一刀寨,双方实力相当。假如真要拼个不死不休的话,那么很大可能,就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下场。为了些意气之争,就在这里赔上性命,实在大大的不值得。
席吟春站出来当和事佬,让双方都有了下台阶。苗火和赵全两人也就各退一步,分别接过酒杯,仰首喝干。
苗人都心胸狭窄,苗火虽然是帮主,也不能例外。他喝了这杯酒,冷哼一声,也不去看赵全。只是向那边的梅竹双剑一指,用生硬的中原话道:“那个女人,杀了我的蛇。她也要陪我喝酒。否则的话,别怪我们不留情面。”
席吟春愕然一怔,想不到这个苗子当真人如其名,到处撩火头。刚刚了结和一刀寨的冲突,居然又去招惹梅竹双剑。
梅竹双剑是长白剑派里数得着的高手。长白剑派为当世七大剑派之一,名门正宗,又是关外本地门派,自有一份作为地主的傲气。
当下寒梅冷哼一声,手按剑柄,凤目含煞,森然道:“随意出手残害无辜,这种人实是武林中的败类。幸亏没真的伤到人。不然的话,哼,休说一条蛇,就是再来十个人,姑奶奶照样杀了!”
苗火勃然大怒,喝道:“那婆娘,妳说谁是败类?”
寒梅冷笑一声,更不搭理苗火,转身面向程立,柔声道:“这位妹子,妳莫怕。有姐姐在这里,那些不三不四的蛮子,休想能动妳一根头发。谁敢多手,姐姐我就一剑剁掉她的狗爪子!”
其他人也罢了。席吟春和水龙吟两个,骤然听了这句话,登时忍俊不禁,先后捧腹大笑,直是上气不接下气。程立面色极难看地狠狠瞪了他们一眼,长身站起,向寒梅拱拱手。
“多谢夫人仗义执言。不过,我是男的。”
“啊?你是男人?”
寒梅瞪大了眼睛,满面都是不可思议。实际上,不但是她,就连在场其他人,包括墨竹和,还有一刀寨与苗帮,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感觉难以置信。
其实程立虽然长得漂亮,却也并不是那么像女人。只要认真看的话,还是很容易就能看得出他的本来性别。
可是毕竟先入为主,众人上了这条船之后,到处看见的都是女人。而这些女人和程立比较一下,无非是她们穿得比较少而已。真要论颜值,她们加起来绑成一块儿,也未必比得上程立。再加上寒梅性子本来就比较粗疏,一时看错了,那也不足为奇。
墨竹见妻子摆了个大乌龙,也是满心惭愧。当即上前抱拳道:“拙荆并非有意冒犯,朋友请不要见怪。”
程立本来也没有什么真正要见怪的意思,随意摆摆手,就想开口说算了。可他还没说话,宴会厅大门外,忽然又响起了一阵大笑声。
“哈哈,原来这位是小哥,不是小姑娘。当真须眉不让巾帼啊。哦,不对。这位小哥还没长胡子呢。难怪难怪,妙极妙极。”
话声当中,只见八名挺胸凸肚的彪形大汉,簇拥着两个人走进宴会厅。
这八名大汉乍看之下 ,似乎十分威武雄壮。实际宴会厅里稍有眼力的人都看得出来,他们的身手,顶多就是比普通人强上一点儿罢了。放在江湖上,连三、四流角色都算不上,纯粹凑人头的。
真正吸引众人目光的,还是被簇拥着的那两个人。
当先一个,乃是名身材滚圆活像西瓜,白白净净,笑口常开的小胖子。他浑身上下珠光宝气,金戒指金项链玉佩玉扳指,零零碎碎的,也数不清究竟有多少样。以至于每走一步路,都会“叮叮当当~”地乱响。完全一副暴发户模样。
在这小胖子身后,则是名又高又瘦的黑衣人。他寸步不离,紧紧跟着小胖子。
这黑衣人名副其实,满身都是黑衣、黑裤子、黑靴子。就连脸上,也蒙了块黑巾,只露出一双乌黑的眼睛。
和小胖子不同,黑衣人显得十分安静,安静得几乎没有人气。一不小心,很容易就会把他忽略过去了。走在路上的话,甚至不小心踢到他一脚,说不准还会觉得莫名其妙,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但当这个黑衣人看着你的时候,事情立刻就不同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根本什么都没做,只要随随便便站在那里,随随便便看你一眼,你立刻就会觉得全身都不舒服。
众刀客早有准备,一边大声咒骂着,一边火速拔刀。可是这些大刀还没来得及劈出去,忽然间,半空中一道人影“呼~”地横飞急掠,从两伙人当中穿过。
人在半空,陡然出手,漫天金光登时尽被没收。叫骂声中,那人影轻飘飘落地,拱手笑道:“在下席吟春,见过苗帮主和赵寨主。既然大家都是一路人,理应同舟共济才对,何必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呢?”
程立嘴角微微牵动,低声道:“这个家伙,总是这么装模作样,也不嫌累得慌。”
水龙吟笑道:“能像程兄这样随心所欲的人,世上也没几个了。所以逢人先带三分笑,正是行走江湖的不二诀窍啊。”
程立点点头,抬头再看。只见那位太行山一刀寨的寨主赵全,已经收起大刀,拱手道:“原来是风郎君。久仰大名。既然风郎君开口了,那么这个面子,我们肯定要给。但那伙苗子肯不肯停手,嘿嘿,这可难说了。”
这“苗子”两个字,饱含歧视侮辱之意。苗人向来最痛恨这个词。听到赵全这样说,苗帮众人登时勃然大怒,又是一阵叫骂。苗火更双眼圆瞪,厉声呼叱。
霎时间,两条足有小儿手臂般粗细,浑身漆黑,脑袋作三角形的毒蛇,也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缠着苗火的身体,爬上他左右两侧肩膀,冲着一刀寨众刀客昂首抬头。鲜红色蛇信忽吞忽吐,发出阵阵嘶嘶叫声,直教人毛骨悚然。
席吟春侧转半身,劝道:“赵寨主,其实根据古书记载,苗人也是炎黄后裔,和我们是一样的。所以这种伤人的说话,就不要再出口了。毕竟赵寨主千里迢迢来到这里,也不是为了要和苗帮主拼死拼活的,对吧?不然这样。”
左右看了两看,席吟春走到程立这边席上,隐秘地向程立笑了笑。拿起酒壶酒杯,满满斟了两杯。端起笑道:“苗帮主,赵寨主。不如都来喝上一杯,大家一笑泯恩仇,如何?”
苗家帮和一刀寨,双方实力相当。假如真要拼个不死不休的话,那么很大可能,就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下场。为了些意气之争,就在这里赔上性命,实在大大的不值得。
席吟春站出来当和事佬,让双方都有了下台阶。苗火和赵全两人也就各退一步,分别接过酒杯,仰首喝干。
苗人都心胸狭窄,苗火虽然是帮主,也不能例外。他喝了这杯酒,冷哼一声,也不去看赵全。只是向那边的梅竹双剑一指,用生硬的中原话道:“那个女人,杀了我的蛇。她也要陪我喝酒。否则的话,别怪我们不留情面。”
席吟春愕然一怔,想不到这个苗子当真人如其名,到处撩火头。刚刚了结和一刀寨的冲突,居然又去招惹梅竹双剑。
梅竹双剑是长白剑派里数得着的高手。长白剑派为当世七大剑派之一,名门正宗,又是关外本地门派,自有一份作为地主的傲气。
当下寒梅冷哼一声,手按剑柄,凤目含煞,森然道:“随意出手残害无辜,这种人实是武林中的败类。幸亏没真的伤到人。不然的话,哼,休说一条蛇,就是再来十个人,姑奶奶照样杀了!”
苗火勃然大怒,喝道:“那婆娘,妳说谁是败类?”
寒梅冷笑一声,更不搭理苗火,转身面向程立,柔声道:“这位妹子,妳莫怕。有姐姐在这里,那些不三不四的蛮子,休想能动妳一根头发。谁敢多手,姐姐我就一剑剁掉她的狗爪子!”
其他人也罢了。席吟春和水龙吟两个,骤然听了这句话,登时忍俊不禁,先后捧腹大笑,直是上气不接下气。程立面色极难看地狠狠瞪了他们一眼,长身站起,向寒梅拱拱手。
“多谢夫人仗义执言。不过,我是男的。”
“啊?你是男人?”
寒梅瞪大了眼睛,满面都是不可思议。实际上,不但是她,就连在场其他人,包括墨竹和,还有一刀寨与苗帮,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感觉难以置信。
其实程立虽然长得漂亮,却也并不是那么像女人。只要认真看的话,还是很容易就能看得出他的本来性别。
可是毕竟先入为主,众人上了这条船之后,到处看见的都是女人。而这些女人和程立比较一下,无非是她们穿得比较少而已。真要论颜值,她们加起来绑成一块儿,也未必比得上程立。再加上寒梅性子本来就比较粗疏,一时看错了,那也不足为奇。
墨竹见妻子摆了个大乌龙,也是满心惭愧。当即上前抱拳道:“拙荆并非有意冒犯,朋友请不要见怪。”
程立本来也没有什么真正要见怪的意思,随意摆摆手,就想开口说算了。可他还没说话,宴会厅大门外,忽然又响起了一阵大笑声。
“哈哈,原来这位是小哥,不是小姑娘。当真须眉不让巾帼啊。哦,不对。这位小哥还没长胡子呢。难怪难怪,妙极妙极。”
话声当中,只见八名挺胸凸肚的彪形大汉,簇拥着两个人走进宴会厅。
这八名大汉乍看之下 ,似乎十分威武雄壮。实际宴会厅里稍有眼力的人都看得出来,他们的身手,顶多就是比普通人强上一点儿罢了。放在江湖上,连三、四流角色都算不上,纯粹凑人头的。
真正吸引众人目光的,还是被簇拥着的那两个人。
当先一个,乃是名身材滚圆活像西瓜,白白净净,笑口常开的小胖子。他浑身上下珠光宝气,金戒指金项链玉佩玉扳指,零零碎碎的,也数不清究竟有多少样。以至于每走一步路,都会“叮叮当当~”地乱响。完全一副暴发户模样。
在这小胖子身后,则是名又高又瘦的黑衣人。他寸步不离,紧紧跟着小胖子。
这黑衣人名副其实,满身都是黑衣、黑裤子、黑靴子。就连脸上,也蒙了块黑巾,只露出一双乌黑的眼睛。
和小胖子不同,黑衣人显得十分安静,安静得几乎没有人气。一不小心,很容易就会把他忽略过去了。走在路上的话,甚至不小心踢到他一脚,说不准还会觉得莫名其妙,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但当这个黑衣人看着你的时候,事情立刻就不同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根本什么都没做,只要随随便便站在那里,随随便便看你一眼,你立刻就会觉得全身都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