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三水镇的方家
三水镇是义乌市的一个临湖的小镇,以前镇名以打鱼为生。
可是自改革开放之后,镇上的居民便去城里打工了,只有少部分人还留在镇上,操着祖上的旧业。
或酿酒,或种田,或倒卖些当地特产。
而这其中,有一家最为独特。
在很早的时候,哪怕到了民国,还有义庄。
直到华夏政府成立,实行火化制度,再加上运输发达,义庄这东西才逐渐没落。
但是,这三水镇的义庄却一直开着,哪怕到现在还依旧在。
这义庄不是别家的,正是方三水家的。
只是,那三间土房已破败不堪,屋顶破了个大窟窿。
每逢下雨,屋内都会积上满满的一滩水。
等太阳出来,要晒好几天才能晒干。
因此,义庄的霉味冲天,走到门口就能闻到。
然而,义庄是停放过往死尸的地方,即便义庄歇业已经许多年,但是在人们看来依旧是不祥之地,平日没有人会靠近。
有些胆大的小朋友会在里面捉迷藏,但是自从出了鬼影一事,就再也没有谁敢靠近了。
同年腊月,方三水离开了小镇,放下了守了二三十年的义庄。
次年,老母去世。
是同姓亲戚帮忙操办的后事,方三水在外并未回来。
方三水这一走,便近十年。
有说方三水在外发了横财,住大别墅,开大奔,娶了房小他十几岁的漂亮媳妇;还有说,方三水欠了一屁股赌债,被债主活活逼死了;还有说,方三水是中了邪咒,迷失了心智,这才离家这么久未归。
总的说来,三水镇的居民已经有近十年没见到方三水了。
方三水,二十成家,老婆是邻镇的姑娘。
结婚的第二个年头便生了孩子,是个男孩。
但是,第三个年头,老婆带着孩子跑了。
原因无他,方三水家太穷。
最穷的时候,都没米煮饭。
要不是同姓本家救济,早就饿死了。
方三水常说,自己对不起他们娘两,恨自己没本事,挣不到钱,曾经发誓总有一天会挣足钱,重新接回她们母子。
但是,这个誓言一晃近十年过去了。
直到近几日才兑了现,方三水往老婆账户上汇了一千万,但是方三水却是回不来了。
李明来到三水镇,首先去了方三水的家。
方三水的家是八九十年代起的,时间也久了,再加上常年没有人居住,院子里长满了杂草。
李明推开方三水的家,突然一只黑猫窜了出来,吓的李明半惊。
李明回过头看向那只黑猫,那只爬上墙头的黑猫竟然也回过头看向李明。
黑猫的毛皮鲜光发亮,在阳光的照耀下,竟反着夺目的光,李明不得不眯着眼睛看这只黑猫。
忽然。
“喵。”
黑猫一声叫唤,没有任何征兆的窜了出去。
这时,李明才回过神来。
虽然,只是一只黑猫,但李明却有种不妙的感觉。
因为那黑猫的眼神太古怪,而且身上的毛发太光鲜,绝不是一般家养的猫。
而且,开义庄的家中鲜少养猫狗。
李明深吸了口气,踏入方三水的家中。
方三水的家中同样布满霉味,家中没有铺水泥、地砖,是踏的很结实的泥土。
在很早的时候,很常见。
只是到了现在,变得很稀奇。
三间瓦房,东西厢房,正中间是堂屋。
里面几乎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除了几张破烂不堪的桌椅。
这时,李明留意到房梁上的顶梁,竟然刷了红油漆。
哪怕是到现在,红油漆依旧十分鲜红。
房梁鲜红,意味鸿运当头。
只是到了义庄家中,味道就一样了,而是用来镇邪的。
开义庄的要跟死人打交道,而跟死人打交道,就避免不了身上沾着死气,家中有一根红梁,便能很好的镇着这些死气邪气。
李明查看了下屋子,什么都没发现,便决定去破败的义庄看看。
然而,再向街坊四邻打听打听。
最后,肯定还是要去临镇见见方三水的发妻。
方三水打给她一千万,之前肯定有所联系,也许能从她嘴里得知方三水的近况。
出了方家,李明来到方家开的义庄。
义庄的位置有些偏,早临湖的一片荒地中。
那里,只有随时会倒塌的义庄,没有其他建筑。
远远望去,就觉得那破旧的土房子不同寻常,更不要说它之前还是停放死人的义庄。
也就李明胆子大,敢去查看。
别人,都是敬而远之,退避三尺。
其实,不是李明胆大,而是他不得不去查看。
方三水的脑壳里爬满了彩色怪虫,说明此事绝不简单。
而方三水的身世也不同于寻常人,也许能从方三水过去的一些事情中,推断出方三水这近十年去了哪里,都接触了哪些人。
来到义庄,义庄的门已经坏了,不能推开。
李明便从义庄上方的窟窿飞了进去。
刚进义庄,一阵刺耳的尖叫传来。
是猫的声音。
接着,一道黑影从窗户窟窿窜了出去。
那是一只黑猫。
李明赶肯定,这只黑猫绝对是之前在方家见到的那只黑猫。
李明眉头紧锁,这里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但是直觉告诉李明,这里很不一般。
至于哪里不一般,李明一时半会也说不出来。
义庄里比方三水的家还要简陋破败,里面除了几张用凳子架起来的木板床外,就剩下一个柜子。
这些木板床上铺着草席,是用来停放尸体的。
只是,这些草席已经被老鼠咬的不成样子,破烂不堪。
就是用来烧火,也嫌烟熏太大。
李明来到同样破败不堪的木柜前,抽开一个抽屉,里面竟然放着几本书。
李明顿时精神一震,顾不得上面落的灰尘,直接拿了出来。
翻开一看,竟是账本。
李明不由有些失望。
随意翻看了几页,李明眉头皱了皱,只见这页上写着,“民国六年,七月十五,天刮大风,白昼不见日,夜晚不见月,临三更天,一南疆走脚先生落脚,相谈甚欢,喝二钱、吃三斤。酒酣,义气所发,结为兄弟,约永世之好,永世兄弟!”
可是自改革开放之后,镇上的居民便去城里打工了,只有少部分人还留在镇上,操着祖上的旧业。
或酿酒,或种田,或倒卖些当地特产。
而这其中,有一家最为独特。
在很早的时候,哪怕到了民国,还有义庄。
直到华夏政府成立,实行火化制度,再加上运输发达,义庄这东西才逐渐没落。
但是,这三水镇的义庄却一直开着,哪怕到现在还依旧在。
这义庄不是别家的,正是方三水家的。
只是,那三间土房已破败不堪,屋顶破了个大窟窿。
每逢下雨,屋内都会积上满满的一滩水。
等太阳出来,要晒好几天才能晒干。
因此,义庄的霉味冲天,走到门口就能闻到。
然而,义庄是停放过往死尸的地方,即便义庄歇业已经许多年,但是在人们看来依旧是不祥之地,平日没有人会靠近。
有些胆大的小朋友会在里面捉迷藏,但是自从出了鬼影一事,就再也没有谁敢靠近了。
同年腊月,方三水离开了小镇,放下了守了二三十年的义庄。
次年,老母去世。
是同姓亲戚帮忙操办的后事,方三水在外并未回来。
方三水这一走,便近十年。
有说方三水在外发了横财,住大别墅,开大奔,娶了房小他十几岁的漂亮媳妇;还有说,方三水欠了一屁股赌债,被债主活活逼死了;还有说,方三水是中了邪咒,迷失了心智,这才离家这么久未归。
总的说来,三水镇的居民已经有近十年没见到方三水了。
方三水,二十成家,老婆是邻镇的姑娘。
结婚的第二个年头便生了孩子,是个男孩。
但是,第三个年头,老婆带着孩子跑了。
原因无他,方三水家太穷。
最穷的时候,都没米煮饭。
要不是同姓本家救济,早就饿死了。
方三水常说,自己对不起他们娘两,恨自己没本事,挣不到钱,曾经发誓总有一天会挣足钱,重新接回她们母子。
但是,这个誓言一晃近十年过去了。
直到近几日才兑了现,方三水往老婆账户上汇了一千万,但是方三水却是回不来了。
李明来到三水镇,首先去了方三水的家。
方三水的家是八九十年代起的,时间也久了,再加上常年没有人居住,院子里长满了杂草。
李明推开方三水的家,突然一只黑猫窜了出来,吓的李明半惊。
李明回过头看向那只黑猫,那只爬上墙头的黑猫竟然也回过头看向李明。
黑猫的毛皮鲜光发亮,在阳光的照耀下,竟反着夺目的光,李明不得不眯着眼睛看这只黑猫。
忽然。
“喵。”
黑猫一声叫唤,没有任何征兆的窜了出去。
这时,李明才回过神来。
虽然,只是一只黑猫,但李明却有种不妙的感觉。
因为那黑猫的眼神太古怪,而且身上的毛发太光鲜,绝不是一般家养的猫。
而且,开义庄的家中鲜少养猫狗。
李明深吸了口气,踏入方三水的家中。
方三水的家中同样布满霉味,家中没有铺水泥、地砖,是踏的很结实的泥土。
在很早的时候,很常见。
只是到了现在,变得很稀奇。
三间瓦房,东西厢房,正中间是堂屋。
里面几乎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除了几张破烂不堪的桌椅。
这时,李明留意到房梁上的顶梁,竟然刷了红油漆。
哪怕是到现在,红油漆依旧十分鲜红。
房梁鲜红,意味鸿运当头。
只是到了义庄家中,味道就一样了,而是用来镇邪的。
开义庄的要跟死人打交道,而跟死人打交道,就避免不了身上沾着死气,家中有一根红梁,便能很好的镇着这些死气邪气。
李明查看了下屋子,什么都没发现,便决定去破败的义庄看看。
然而,再向街坊四邻打听打听。
最后,肯定还是要去临镇见见方三水的发妻。
方三水打给她一千万,之前肯定有所联系,也许能从她嘴里得知方三水的近况。
出了方家,李明来到方家开的义庄。
义庄的位置有些偏,早临湖的一片荒地中。
那里,只有随时会倒塌的义庄,没有其他建筑。
远远望去,就觉得那破旧的土房子不同寻常,更不要说它之前还是停放死人的义庄。
也就李明胆子大,敢去查看。
别人,都是敬而远之,退避三尺。
其实,不是李明胆大,而是他不得不去查看。
方三水的脑壳里爬满了彩色怪虫,说明此事绝不简单。
而方三水的身世也不同于寻常人,也许能从方三水过去的一些事情中,推断出方三水这近十年去了哪里,都接触了哪些人。
来到义庄,义庄的门已经坏了,不能推开。
李明便从义庄上方的窟窿飞了进去。
刚进义庄,一阵刺耳的尖叫传来。
是猫的声音。
接着,一道黑影从窗户窟窿窜了出去。
那是一只黑猫。
李明赶肯定,这只黑猫绝对是之前在方家见到的那只黑猫。
李明眉头紧锁,这里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但是直觉告诉李明,这里很不一般。
至于哪里不一般,李明一时半会也说不出来。
义庄里比方三水的家还要简陋破败,里面除了几张用凳子架起来的木板床外,就剩下一个柜子。
这些木板床上铺着草席,是用来停放尸体的。
只是,这些草席已经被老鼠咬的不成样子,破烂不堪。
就是用来烧火,也嫌烟熏太大。
李明来到同样破败不堪的木柜前,抽开一个抽屉,里面竟然放着几本书。
李明顿时精神一震,顾不得上面落的灰尘,直接拿了出来。
翻开一看,竟是账本。
李明不由有些失望。
随意翻看了几页,李明眉头皱了皱,只见这页上写着,“民国六年,七月十五,天刮大风,白昼不见日,夜晚不见月,临三更天,一南疆走脚先生落脚,相谈甚欢,喝二钱、吃三斤。酒酣,义气所发,结为兄弟,约永世之好,永世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