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男的发家致富日常_分卷阅读_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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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祁浩笑了笑,莞尔道:“杨叔,这些衣服都是比照你们尺寸买的,难不成,还让小子给退了不成?这,让小子的脸往哪儿搁啊。”
  ……
  ……
  得,这话堵得杨大福没话可说。推迟一番之后,杨大福也只好接受了。
  “既然大郎这么说,那这些衣服就收下吧。”他心想索性这些衣服也不是什么贵重物品,在成衣店就能买到,让小子他娘这几天把自己做工的银子拿出来,比照这今天得饭食……唉,自家也吃不起这么好的饭食,总之,多花点银子,在陆家大郎在得时候,尽量把饭食做好一点。
  陆祈浩偏过头朝杨小木招了下手,笑眯眯的说道:“小木,过来,哥哥单独给你的礼物。”
  杨小木又开始脸红,这陆大哥的语气怕不是真把他当小孩子看了,让他好……不自在又享受的感觉。
  挪了下凳子,陆大哥临走的时候确实说过给给他买礼物,可是,这不都买了嘛?哟,不过听到陆祈浩喊他,他还是把凳子给挪过去了。
  随即,陆祈浩从包里掏出一套东西,可把杨家人给大吃一惊。
  这是两个银首饰,簪子和手镯,实际上,陆祈浩给杨小木买的可不止这些,空间里面还有价值更高的,都是他在闲逛得时候不知不觉买得,不过现在他就只拿出两样,他知道,如果自己拿更多得出来,杨家人绝对不会收,而这两个饰品倒是无所谓,村里很多人都有,也不是特别贵重,只是杨家缺银子,才没有给杨小木置办这些。
  陆祈浩在拿出来的时候就抢先在杨家人开口前说道:“杨叔,您老人家别说话,这是我给小木买的,可不是送给你们的哦,你们可没有权力说不收。小木,大哥送的礼物,你喜不喜欢?”
  杨小木转了转乌黑的眼珠,他瞟了一眼陆祈浩手上簪子和手镯,他是喜欢啊,但是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老是要陆大哥的东西啊。
  “陆大哥,喜欢是喜欢,但这太破费了,我不能要。”
  陆祈浩哈哈一笑:“喜欢就好,喜欢为什么不要,大哥送你的东西,不能说不要,来,我给你戴上。”
  说着拉过他的手,少年的手天生漂亮,十指尖尖,指如葱根,这在后世妥妥就是一双弹钢琴的手,陆祈浩解开银扣子,把手镯给他戴上,左看右看,正常视觉人肯定是欣赏刚戴上的首饰,但陆祈浩觉得还是这双手好看多了。
  陆祈浩把簪子放在杨小木手上:“给,收着。”杨小木被自家阿爹瞪着,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陆祈浩转头对着杨大福笑了笑:“杨叔,你也别老瞪小木,我当他是阿弟,做大哥的送点小饰物给阿弟,这没什么吧,您看您老瞪他做什么呢。”
  其实现在的陆祈浩还真的就这么想的,他是把小木当成亲人一样的存在,是弟弟,他给自家弟弟买点东西怎么了,自己又不是没有钱,经历过末世,钱对于他来说并不重要,恰恰这份温暖才是万金不换。
  他现在的心理大概就好像和后世的那些“弟控”一样了,反正有这么一个可爱精致善良的弟弟,他就想宠着疼着怎么了?
  至于古人的刻板,那是什么?他觉得生活随心所欲就好,不要太过于矫正自己的想法。经历过末世的人,对某些东西看得很重,而对一些别人看得很重的东西却不屑一顾,这就是陆祈浩现在的心态吧。
  杨大福也是无奈,从陆家大郎做派行的完全是大户人家作风,霸道,花钱如流水,还讲歪理。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家业,之前还听他说以后不再出海,就在大魏定居,改天要劝他好好干个营生才行,这吃祖业总有吃完的一天。
  本来陆祈浩还要给杨大福银子,他死活不要,陆祁浩也就作罢了。
  之前陆祈浩确实没有说谎,他确实给村长准备了礼物,只是不像给杨家的这么夸张,他只是随心而送,又不是炫富,所以就按照这个时代的规格标准买的,而且还是村子的标准,不是富户标准,就是两斤猪肉,一点小点心,他是准备请村长问问有没有房子租给他住。
  索性村北面有空着的房子,这家人去镇上生活了,家里房子空着就空着,这古代就基本上就没有租房的说法,于是他们也挺乐意的接受了一个月10文钱的意外之财,欢欢喜喜的租给了陆祈浩,只是当时这家人搬家的时候屋子搬的空荡荡的,除了床什么都没有,陆祈浩也不介意,甚至他连床都不需要。不过现在有床也省事,正好可以掩饰,反正他每天晚上都是从空间里面拿出床垫睡觉的。
  陆祈浩就这样在村子里面住了下来,说的是住下,其实基本上白天都不在家,甚至大部分时候晚上也不在家,那必然是他遇上了看起来自己有兴趣的客栈,想要进去体验一番,其实这房子不过是掩饰,这段时间,他把大魏朝稍有名气地方都去了个遍,京都,边境,南边,北边……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和柳州一样繁华,也并不是每个地方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吃饱饭。
  而在安里屯村民眼中,陆祈浩就是一个神秘的人,神龙见首不见尾,反正一天到晚见不到人。有人好奇向杨小木打听,他只说陆大哥出去做生意去了。具体说什么生意,他也不知道。这也是陆祈浩临走时候给杨小木说的。
  陆祈浩偶尔会回来,有时候是突然回来给感受下安里屯的质朴,有时候是因为“外卖”吃够了,回来还有个厨房,可以自己做点东西吃,每次这个时候就是周围邻居受到“煎熬”的时候,这海外回来的陆家大郎,只要在家里,总会做一些精致的美食,这香味飘出去,很是“拉仇恨”。
  陆祁浩就这样悠闲的走走停停,这段时间的游历,他映象最深的就是大魏朝的吃食。在渡过了刚来到这个时空的“饥饿综合症”之后,陆祈浩对食物的味道开始有了挑剔。
  大魏朝的食品种类不丰富,反反复复的也就是那么几种吃的,烹饪方法简洁到单调几乎都用煮,对调料的应用也极为匮乏。
  比如说卖早点的摊子永远都是包子馒头大饼,没有任何花样,如果是肉包,那就是名副其实的肉包,里面全是猪肉,非常单调且有做的不好还会有腥,至于菜包子?不好意思没有;也从来没有爽口小菜搭配什么的,豆浆会有但里面有豆渣,一般人们都是吃个馒头包子就开水。炒菜也只有在京城的大酒楼才吃到过,据说这还是他们的不传秘诀,陆祁浩慕名而去,感觉自己受到了“深深伤害”,之前打听的时候人们把这个奉为“绝味”,他还当真还以为有什么秘诀呢,去了之后才发现仅仅是炒菜,这炒菜无非就是滚油热锅、大火翻炒,这也能被他们给垄断,只能说人们的思维被局限了,没有想到而已。
  于是吃过一段时间之后口味提升了,他开始琢磨怎么能吃的更好。
  第10章强抢民男
  经历过末世,陆祁浩是个享乐主义者,银子对他来说没有概念,想花就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他是最能透彻理解“钱还有人死了”这句话的真谛,虽然在末世他没死,但钱变废纸其实跟人死了一样,反正都不能用。
  这么“豪气”的生活过了一段时间,最早的1000两银子也被他花光了,后来他还去当掉过其他东西,七七八八也得了上万两,总归是花的爽快,但这么下去终归不是办法,还是要有个营生才行。陆祁浩首先想到先开个早餐铺,顺便改善下自己伙食。
  为什么选择开个早餐铺,陆祈浩的想法非常简单。
  首先,省事,因为早餐铺不必经营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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