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人踪_分卷阅读_120
看着农子剑和李茉茉共用一把伞离去的背影,陆月歌消沉不已,这也许就是他给自己的答案吧,单方面的喜欢,连生气哭闹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独自咽下这份苦涩。
走进雨幕中的农子剑咀嚼着他们经理难得一见的微笑,好半天才突然醒悟过来——高冷面瘫的经理,居然对着长发飘飘俊美无俦的六月笑了?!
蓝总是基佬——六月也是基佬——等等,蓝总不会是看上六月了吧?!!
蓝棠君这么英俊多金,两人性向相同,他们是不是有可能在一起……
听了他的脑洞,看着他垮下的脸,李茉茉无语,子剑学长,你说你对六月学长没意思,我真的不信。
农子剑还真猜对了,后来蓝棠君一直没有把伞还给同在公司的他,那肯定是那时他们互留了联系方式,自己把伞还给陆月歌了。
农子剑想着,像六月这样的长相和脾气,估计没人能拒绝,蓝总也英俊多金、为人稳重,若他真看上了六月然后展开追求,会不会很容易追到手……
想象一下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两个帅哥,挺般配的……
要是他们对上眼了也好,就没有自己的事了……
但是一想到他们志同道合、相谈甚欢的画面,农子剑就觉得心里闷闷的,他唾弃自己,明明不接受人家,还这样小心眼胡思乱想是怎么回事,渣,真渣!
寒假来临,陆月歌早早就买好回家的车票了,回家的前一天晚上,陆百京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去深市和他们过年。
“你们不是说今年回来吗?”陆月歌问道,上次打电话,阿妈明明说今年要回来过年的。
他去那个南边沿海城市住过几天,污浊的空气,拥挤的人群,都让他觉得很压抑。
“临时有点变动……你来这边过年也是一样的。”陆百京说。
“阿爸,你们回来这边工作可以吗,县里有工业区,开了很多新厂子,寨子里有不少人都在那里上班,赚的钱也不算少……”
“那里一个月才一两千,这里一个月四五千,能比吗?”陆百京有些生气,“不是谁都跟你一样,总想窝在那个山旮旯,当初就叫你不要读什么农业大学了,一点出息也没有!”
“……”陆月歌沉默。
他不怪阿爸这么想,毕竟他们最后还是同意了他来读农业大学,每个月都按时汇来生活费,他们就他一个儿子,而他还喜欢男人,怎么说都是他对不起父母。
什么是成功,什么是有出息,现代社会,这些东西都是用金钱和地位来衡量的。
陆百京是爱自己儿子的,他这个儿子,小时候什么都不怕就爱在山里到处跑,离家去读初中的时候还红了眼睛,他们只当他是孩子心性,长大了想法就会变了,毕竟有谁见到了城市的繁华,还会再回到那穷苦的地方。
太婆说过这孩子始终是属于山里的,山里人信命,陆百京只能由他去了,但这几年他在外面见识广了,渐渐就不再相信那套了。
“今年七月你就毕业了,你考虑一下要不要来这里。”陆百京缓和了声音说道,“今年来这里过年吧,我和你阿妈都很想你。”
“好,我过几天就过去。”
陆月歌退了火车票,买了一张去往深市的汽车票。
在医院上班到腊月二十三,陆月歌坐上了去往深市的大巴。大巴不走高速,在临近两省交界的城市,陆月歌看到了新闻里说的摩托车大军。
天空还下着绵绵细雨,天气湿冷刺骨,一辆辆沾满泥土的摩托车不急不缓地从大巴旁边驶过,骑车的都是男人,后面绑着行李,坐着他们的妻子或者亲人,还有不少女人抱着半大的孩子,他们戴着安全帽,衣服裹得厚厚的,全身只露出一张脸,裤腿上全是泥土。
风雨和拮据也挡不住他们回家团聚的心。
看着窗外与大巴反方向行驶的摩托车返乡大军,陆月歌心里沉甸甸的。
到达深市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九点,临近春节,这座人口众多的城市越来越少人,陆月歌下车后,又转了几趟车才到陆百京所在的酒店。
这是个四星级酒店,陆百京夫妻一出来就是在这里上班的,陆百京人机灵,学东西也快,三年间从一个普通服务员做到了领班,工资不算低,于是从宿舍搬出去,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
看着这个更像单身男人的屋子,陆月歌隐隐觉得不安,但是看到在厨房一起下厨的父母,他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
罗晓桂变了很多,陆月歌才二十岁,而她也才刚三十七岁,她本来底子就不错,现在天天在酒店上班,皮肤变白了,也会打扮了,看着也就三十岁左右,别人根本想不到她会有陆月歌这么大的儿子。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喜欢在外面吃年夜饭,所以很多酒店年前年后都非常忙碌,很缺人手。酒店经理知道了陆百京的儿子来这里过年,便直接以一天七百块钱的高薪请陆月歌来兼职。
闲着也是闲着,陆月歌答应了。
这个远离故乡的遥远城市,这个没有农子剑的城市,陆月歌觉得很压抑。
酒店每天都非常忙碌,客人一波一波地来,陆月歌每天上班时间都超过十四小时,大年三十这天,更是一刻都没能停过,做了一天的传菜员和服务员,还兼职打扫卫生等各种杂活,忙到凌晨两点才下班。
走进雨幕中的农子剑咀嚼着他们经理难得一见的微笑,好半天才突然醒悟过来——高冷面瘫的经理,居然对着长发飘飘俊美无俦的六月笑了?!
蓝总是基佬——六月也是基佬——等等,蓝总不会是看上六月了吧?!!
蓝棠君这么英俊多金,两人性向相同,他们是不是有可能在一起……
听了他的脑洞,看着他垮下的脸,李茉茉无语,子剑学长,你说你对六月学长没意思,我真的不信。
农子剑还真猜对了,后来蓝棠君一直没有把伞还给同在公司的他,那肯定是那时他们互留了联系方式,自己把伞还给陆月歌了。
农子剑想着,像六月这样的长相和脾气,估计没人能拒绝,蓝总也英俊多金、为人稳重,若他真看上了六月然后展开追求,会不会很容易追到手……
想象一下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两个帅哥,挺般配的……
要是他们对上眼了也好,就没有自己的事了……
但是一想到他们志同道合、相谈甚欢的画面,农子剑就觉得心里闷闷的,他唾弃自己,明明不接受人家,还这样小心眼胡思乱想是怎么回事,渣,真渣!
寒假来临,陆月歌早早就买好回家的车票了,回家的前一天晚上,陆百京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去深市和他们过年。
“你们不是说今年回来吗?”陆月歌问道,上次打电话,阿妈明明说今年要回来过年的。
他去那个南边沿海城市住过几天,污浊的空气,拥挤的人群,都让他觉得很压抑。
“临时有点变动……你来这边过年也是一样的。”陆百京说。
“阿爸,你们回来这边工作可以吗,县里有工业区,开了很多新厂子,寨子里有不少人都在那里上班,赚的钱也不算少……”
“那里一个月才一两千,这里一个月四五千,能比吗?”陆百京有些生气,“不是谁都跟你一样,总想窝在那个山旮旯,当初就叫你不要读什么农业大学了,一点出息也没有!”
“……”陆月歌沉默。
他不怪阿爸这么想,毕竟他们最后还是同意了他来读农业大学,每个月都按时汇来生活费,他们就他一个儿子,而他还喜欢男人,怎么说都是他对不起父母。
什么是成功,什么是有出息,现代社会,这些东西都是用金钱和地位来衡量的。
陆百京是爱自己儿子的,他这个儿子,小时候什么都不怕就爱在山里到处跑,离家去读初中的时候还红了眼睛,他们只当他是孩子心性,长大了想法就会变了,毕竟有谁见到了城市的繁华,还会再回到那穷苦的地方。
太婆说过这孩子始终是属于山里的,山里人信命,陆百京只能由他去了,但这几年他在外面见识广了,渐渐就不再相信那套了。
“今年七月你就毕业了,你考虑一下要不要来这里。”陆百京缓和了声音说道,“今年来这里过年吧,我和你阿妈都很想你。”
“好,我过几天就过去。”
陆月歌退了火车票,买了一张去往深市的汽车票。
在医院上班到腊月二十三,陆月歌坐上了去往深市的大巴。大巴不走高速,在临近两省交界的城市,陆月歌看到了新闻里说的摩托车大军。
天空还下着绵绵细雨,天气湿冷刺骨,一辆辆沾满泥土的摩托车不急不缓地从大巴旁边驶过,骑车的都是男人,后面绑着行李,坐着他们的妻子或者亲人,还有不少女人抱着半大的孩子,他们戴着安全帽,衣服裹得厚厚的,全身只露出一张脸,裤腿上全是泥土。
风雨和拮据也挡不住他们回家团聚的心。
看着窗外与大巴反方向行驶的摩托车返乡大军,陆月歌心里沉甸甸的。
到达深市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九点,临近春节,这座人口众多的城市越来越少人,陆月歌下车后,又转了几趟车才到陆百京所在的酒店。
这是个四星级酒店,陆百京夫妻一出来就是在这里上班的,陆百京人机灵,学东西也快,三年间从一个普通服务员做到了领班,工资不算低,于是从宿舍搬出去,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
看着这个更像单身男人的屋子,陆月歌隐隐觉得不安,但是看到在厨房一起下厨的父母,他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
罗晓桂变了很多,陆月歌才二十岁,而她也才刚三十七岁,她本来底子就不错,现在天天在酒店上班,皮肤变白了,也会打扮了,看着也就三十岁左右,别人根本想不到她会有陆月歌这么大的儿子。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喜欢在外面吃年夜饭,所以很多酒店年前年后都非常忙碌,很缺人手。酒店经理知道了陆百京的儿子来这里过年,便直接以一天七百块钱的高薪请陆月歌来兼职。
闲着也是闲着,陆月歌答应了。
这个远离故乡的遥远城市,这个没有农子剑的城市,陆月歌觉得很压抑。
酒店每天都非常忙碌,客人一波一波地来,陆月歌每天上班时间都超过十四小时,大年三十这天,更是一刻都没能停过,做了一天的传菜员和服务员,还兼职打扫卫生等各种杂活,忙到凌晨两点才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