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小村女_分卷阅读_374
小秋无奈地笑了,摊摊手坐上秦戎的车子,嘴角噙着一丝笑无声地摇摇头:她的芯子本就是老气横秋的呀!金笛个楞丫头竟是一语中的……说起吴戈,若没被送去当兵,他这会儿也该考完试一身轻松了呢!
这一天晚上,除了他们常在一起玩的几个,乔北还约上了叶家老三叶廷伟老四叶廷舟,自然也带上了叶梓和叶梓的好友林娅。倒是没看见慕蓉蓉。另外还有叶家两个的好友死党,一群少男少女凑了十五六个人,一个个刚刚经历了炼狱般的高考,都特别兴奋,一路连说带笑地,不时还有人嚎上一嗓子,来发泄骤然放松到空虚的精神。
小秋乔西几个原来的打算也就是下馆子吃一顿好的,可掺和来的乔北和叶家两兄弟却多少有些看不上他们的畏畏缩缩,乔北和叶家老三叶廷伟站出来安排,很快男生女生就分成了几个小队,去买吃的、买喝的,还要安排人去拿录音机。
买吃的买喝的都容易,这时候很多饭店不再强制收粮票了,有钱基本上什么都能买到。倒是录音机,几个人面面相觑半天,有一个姓刘的小子站出来,支支吾吾地道:“那东西老妈看的严,拿不出来啊!”
另一个姓蒋的附和道:“就是,就是啊。即便今天偷出来,改明儿也得挨顿狠的呀!我爸打我从来不手软,直接拿皮带抽啊……嗯嗯,我是不敢的!”
叶廷伟气急败坏地瞪着几个不争气的家伙,嚷嚷道:“说好了去玩,没有东西玩啥?咋玩儿?”
倒是乔北不急不忙的,不管那边叶廷伟如何气急败坏,他只将目光缓缓落在了小秋身上。
买吃的喝的,再带上录音机,即便不知道乔北和叶廷伟的详细安排,小秋也大概能猜到他们要去干什么……八零年八一年,舞禁初开,许多正式的联欢会、庆祝会都增加了交谊舞会的项目,交谊舞之风从大会堂刮向各大机关、高校,又迅速地席卷了各个工厂企业,纷纷举办联谊舞会、联欢舞会……
大街上,陆续出现两两三三的‘时髦青年’,身着花衬衫喇叭裤,烫发小胡子,手里再拎个录音机,特意将录音机音量开到最大,轰隆隆咔嚓嚓地一路招摇过市。
眼前这群男女学生,因为家里管的都严格,倒是没有敢烫头发留胡子的,花衬衫和喇叭裤临时也没人穿,只是刚才两方人马会合时,她看得分明,乔北和另外几个男生慌乱地扔掉的烟卷儿……这会儿,角落里有个烟蒂还冒着烟呢。
十几岁的少年男女,正是叛逆的年纪,也正是热衷尝试一切新鲜事物,追逐一切刺激的年纪。小秋知道,这个年龄是最听进话的……
尽管她对拎着个录音机搞什么‘庆祝’完全没兴趣,又有叶梓和林娅这两位不对付的,可事涉乔北,秦戎的身份又有点儿尴尬,她考量一番,也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于是,看见乔北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她反而很爽快地应承了:“我去拿录音机吧。你们喜欢听谁的歌?”
一听她这么问,大多数男生都是下意识一愣,然后各人脸上多多少少露出一抹窘迫和尴尬来。
这个年代,即便这群人大多出身非凡,但录音机仍旧是比较小众的存在,更因为国内音像业刚刚起步,其实还没有什么大规模上市的录音带,大家平常里听得要么是从港台入境的带子,更多的则是翻录带。翻录磁带的时候,常常会有选择地翻录,几经周转之后,各人手上的磁带也就大多是些拼凑翻录带了,专辑、系列这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陌生的。常常听得烂熟的歌曲却不知道歌名是什么,更不知道演唱者是谁……
所以,小秋一问之下,大多数人都沉默了。
其他人拿不来的录音机,王小秋却表现的轻描淡写……叶梓不由暗暗气愤,嗬,她当自己是谁啊?不过是个从农村来的小丫头,却偏偏做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的样子来,装啥呀!
刚开始她还忍着怒气,毕竟这事儿是乔北和自己两个哥哥张罗的,不管怎样,她也得给自己三哥四哥留个面子不是。可王小秋说什么,她居然问大家喜欢听谁的歌?都是差不多大的,什么歌流行不知道么,还用着问了?装的……好像她家什么都有一样!吴戈走了,只剩下个吴家养大的,还有什么好装的?嘁!
与王小秋打了几年交道之后,叶梓也学得乖觉不少,她脸上甚至笑眯眯的,好像很好奇地开口问道:“小秋同学家里好多磁带吧,你先给大家说说都有谁的,大家也好挑选啊!”
乔西微微皱了眉头,身体一动,就像维护小秋,却被小秋拍了拍手臂安抚住。
“也不太多……我听歌的时候不多,能记住的也不全,我且说一下,你们看有没有喜欢的。”小秋神色平静,声音平和淡然地说着,好像与叶梓从来没发生过龃龉,却也听不出亲近之意,仿佛她与叶梓,真的只是初次见面,从无交集一样。
这种淡然的样子,最让叶梓恼怒……她努力抿着嘴角,就怕自己一时忍不住嘲讽她、揭露她不堪的身世背景……当然,叶梓也还有一线理智,知道那样做,只会让自己更加落到下乘去。
叶梓没有做声,其他几个却都有了兴趣。
叶家老四叶廷舟的父亲是个大学教授,他自小接受的教育与其他几位堂兄妹不同,他的教育更偏于文人教育,对于音乐、舞蹈这些爸妈限制不多。但也正因为是知识分子家庭,家境自然谈不上多宽裕,爹娘的工资能够让孩子们吃饱穿暖,享受好的教育,也就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闲钱给他消费……他家连个录音机还没有呢,更别说磁带了。
第五百七十一章
“潘安邦的有吗?”因为出身知识分子家庭,曲调清新明快,带点儿文艺腔的民歌是他的最爱。
小秋轻轻点头:“有。还有齐豫的和刘文正的。”
其他几个听小秋一连说了几个人都不熟悉,于是有人忍不住了,大叫一声:“我要听邓丽君的,邓丽君的歌最好听!”
这人话音未落,立刻被两三个少年按住揉搓了一顿,纷纷取笑他小小年纪就迷恋‘靡靡之音’‘不健康歌曲’……其他人则兴高采烈地围观叫好。
眼看着这帮子不着调的已经跑偏,小秋也不再多问了,与乔西金笛打个招呼,由秦戎带着一路回卷棚胡同了。
两人离开一段距离,估计说话后边听不到了,秦戎才关切道:“要是不喜欢与这些人交道,咱们就不去了……我回去给他们说一声就行。”
小秋微微一笑,不以为意道:“没什么……其他人又不熟悉,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了。有你和乔西金笛就够了。”
听了这话,秦戎才松了口气,脸上也挂上一抹笑,道:“磁带你随便拿两盘歌带就行。”
他自然知道小秋不仅有歌带,还有不少从南边过来的音乐带、外语歌曲磁带,但那些,秦戎确定完全没必要带过来。
小秋撇撇嘴,露出一脸无辜的笑来:“我原本想着带一盒咱们自己录的‘南泥湾’和‘洪湖水’来着。”
秦戎愣了一下,到底没忍住,嗤地一声笑了:“淘气!”
小秋踢踢脚,很有些不以为然道:“你连续考了几天试,本就很累了,好好吃一顿回家休息多好,那些人非得闹……”
她大概能猜测到,那些人有买吃的喝的又带录音机的,大概是想着学人家电影里捣鼓野炊?还是篝火晚会?只是,小秋不觉得那些人能闹出什么花儿来……不过是换个地方吃喝一顿,还能怎样?瞎胡闹罢了!
事情的发展,还是多少有些出乎小秋的预料,一群少年男女在约定地点会合后,小秋才发现,这些熊孩子买的所谓‘喝的’,除了一捆北冰洋汽水外,居然还有两捆啤酒!
考虑到这群人大多是高三毕业生,也算成年人了,小秋惊讶了一下,也就撇开了目光,不再理会。别说她与这些人不熟,就是熟悉,她又有什么义务去操心这些?她又不是他们的老妈!
这群熊孩子大多只是热情有余、操作不足的,倒是买了不少特色美食来,却没有带筷子,也没有带手套,更别说清理卫生用的纸巾了。
乔北看了一眼恨不能把脑袋埋进胸膛里去的叶家兄弟,就是这俩货负责带人去买的吃的,居然没弄几双筷子来……这怎么吃?用手抓啊?
好吧,也只能用手抓了!怎么说,这俩货也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他们做了蠢事,自己怎么也得兜着点儿啊!
乔北的手在裤子上蹭了蹭,努力压制着心中的不适,伸手从烧鸡上扯了一只鸡翅膀,递给叶梓——既然是姓叶的做了孽,少不得也得先从姓叶的下手!
然后,林娅一只鸡翅膀,金笛一只鸡腿儿,乔西也是一只鸡腿儿,最后剩下王小秋一个女生,乔北指着已经拆好的两只卤鸡爪儿示意她自己拿。
小秋于是默默上前,取了两只卤鸡爪慢慢地开始吃。
金笛手中的鸡腿已经啃了一口,鸡肉浓香软烂,好吃的不得了。叶廷伟虽然人不太靠谱,但买的这鸡绝对是京城烧鸡第一家的老字号出品。
正吃得欢实呢,金笛一抬眼就看见王小秋手里捏着两只干巴巴瘦津津的鸡爪子,低着头默默地开始啃……瘦巴巴的小秋啃着根本没肉的鸡爪子,呃,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心酸啊!
金笛有些吃不下去了,她有些不舍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鸡腿,犹豫片刻,还是咬牙把手中的鸡腿递到了小秋面前:“你吃这个吧!我……我太胖了,要少吃肉。”
小秋微微愕然着抬头,在看清金笛满脸的不舍之后,一个没忍住就笑了。
不等金笛反应过来,已经被乔西一把拉开,然后,凑到金笛耳朵边儿低声道:“吃你的吧,那丫头就爱那一口,每次家里吃鸡,鸡爪子都是她的,别人想吃都没有的!”
这一天晚上,除了他们常在一起玩的几个,乔北还约上了叶家老三叶廷伟老四叶廷舟,自然也带上了叶梓和叶梓的好友林娅。倒是没看见慕蓉蓉。另外还有叶家两个的好友死党,一群少男少女凑了十五六个人,一个个刚刚经历了炼狱般的高考,都特别兴奋,一路连说带笑地,不时还有人嚎上一嗓子,来发泄骤然放松到空虚的精神。
小秋乔西几个原来的打算也就是下馆子吃一顿好的,可掺和来的乔北和叶家两兄弟却多少有些看不上他们的畏畏缩缩,乔北和叶家老三叶廷伟站出来安排,很快男生女生就分成了几个小队,去买吃的、买喝的,还要安排人去拿录音机。
买吃的买喝的都容易,这时候很多饭店不再强制收粮票了,有钱基本上什么都能买到。倒是录音机,几个人面面相觑半天,有一个姓刘的小子站出来,支支吾吾地道:“那东西老妈看的严,拿不出来啊!”
另一个姓蒋的附和道:“就是,就是啊。即便今天偷出来,改明儿也得挨顿狠的呀!我爸打我从来不手软,直接拿皮带抽啊……嗯嗯,我是不敢的!”
叶廷伟气急败坏地瞪着几个不争气的家伙,嚷嚷道:“说好了去玩,没有东西玩啥?咋玩儿?”
倒是乔北不急不忙的,不管那边叶廷伟如何气急败坏,他只将目光缓缓落在了小秋身上。
买吃的喝的,再带上录音机,即便不知道乔北和叶廷伟的详细安排,小秋也大概能猜到他们要去干什么……八零年八一年,舞禁初开,许多正式的联欢会、庆祝会都增加了交谊舞会的项目,交谊舞之风从大会堂刮向各大机关、高校,又迅速地席卷了各个工厂企业,纷纷举办联谊舞会、联欢舞会……
大街上,陆续出现两两三三的‘时髦青年’,身着花衬衫喇叭裤,烫发小胡子,手里再拎个录音机,特意将录音机音量开到最大,轰隆隆咔嚓嚓地一路招摇过市。
眼前这群男女学生,因为家里管的都严格,倒是没有敢烫头发留胡子的,花衬衫和喇叭裤临时也没人穿,只是刚才两方人马会合时,她看得分明,乔北和另外几个男生慌乱地扔掉的烟卷儿……这会儿,角落里有个烟蒂还冒着烟呢。
十几岁的少年男女,正是叛逆的年纪,也正是热衷尝试一切新鲜事物,追逐一切刺激的年纪。小秋知道,这个年龄是最听进话的……
尽管她对拎着个录音机搞什么‘庆祝’完全没兴趣,又有叶梓和林娅这两位不对付的,可事涉乔北,秦戎的身份又有点儿尴尬,她考量一番,也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于是,看见乔北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她反而很爽快地应承了:“我去拿录音机吧。你们喜欢听谁的歌?”
一听她这么问,大多数男生都是下意识一愣,然后各人脸上多多少少露出一抹窘迫和尴尬来。
这个年代,即便这群人大多出身非凡,但录音机仍旧是比较小众的存在,更因为国内音像业刚刚起步,其实还没有什么大规模上市的录音带,大家平常里听得要么是从港台入境的带子,更多的则是翻录带。翻录磁带的时候,常常会有选择地翻录,几经周转之后,各人手上的磁带也就大多是些拼凑翻录带了,专辑、系列这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陌生的。常常听得烂熟的歌曲却不知道歌名是什么,更不知道演唱者是谁……
所以,小秋一问之下,大多数人都沉默了。
其他人拿不来的录音机,王小秋却表现的轻描淡写……叶梓不由暗暗气愤,嗬,她当自己是谁啊?不过是个从农村来的小丫头,却偏偏做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的样子来,装啥呀!
刚开始她还忍着怒气,毕竟这事儿是乔北和自己两个哥哥张罗的,不管怎样,她也得给自己三哥四哥留个面子不是。可王小秋说什么,她居然问大家喜欢听谁的歌?都是差不多大的,什么歌流行不知道么,还用着问了?装的……好像她家什么都有一样!吴戈走了,只剩下个吴家养大的,还有什么好装的?嘁!
与王小秋打了几年交道之后,叶梓也学得乖觉不少,她脸上甚至笑眯眯的,好像很好奇地开口问道:“小秋同学家里好多磁带吧,你先给大家说说都有谁的,大家也好挑选啊!”
乔西微微皱了眉头,身体一动,就像维护小秋,却被小秋拍了拍手臂安抚住。
“也不太多……我听歌的时候不多,能记住的也不全,我且说一下,你们看有没有喜欢的。”小秋神色平静,声音平和淡然地说着,好像与叶梓从来没发生过龃龉,却也听不出亲近之意,仿佛她与叶梓,真的只是初次见面,从无交集一样。
这种淡然的样子,最让叶梓恼怒……她努力抿着嘴角,就怕自己一时忍不住嘲讽她、揭露她不堪的身世背景……当然,叶梓也还有一线理智,知道那样做,只会让自己更加落到下乘去。
叶梓没有做声,其他几个却都有了兴趣。
叶家老四叶廷舟的父亲是个大学教授,他自小接受的教育与其他几位堂兄妹不同,他的教育更偏于文人教育,对于音乐、舞蹈这些爸妈限制不多。但也正因为是知识分子家庭,家境自然谈不上多宽裕,爹娘的工资能够让孩子们吃饱穿暖,享受好的教育,也就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闲钱给他消费……他家连个录音机还没有呢,更别说磁带了。
第五百七十一章
“潘安邦的有吗?”因为出身知识分子家庭,曲调清新明快,带点儿文艺腔的民歌是他的最爱。
小秋轻轻点头:“有。还有齐豫的和刘文正的。”
其他几个听小秋一连说了几个人都不熟悉,于是有人忍不住了,大叫一声:“我要听邓丽君的,邓丽君的歌最好听!”
这人话音未落,立刻被两三个少年按住揉搓了一顿,纷纷取笑他小小年纪就迷恋‘靡靡之音’‘不健康歌曲’……其他人则兴高采烈地围观叫好。
眼看着这帮子不着调的已经跑偏,小秋也不再多问了,与乔西金笛打个招呼,由秦戎带着一路回卷棚胡同了。
两人离开一段距离,估计说话后边听不到了,秦戎才关切道:“要是不喜欢与这些人交道,咱们就不去了……我回去给他们说一声就行。”
小秋微微一笑,不以为意道:“没什么……其他人又不熟悉,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了。有你和乔西金笛就够了。”
听了这话,秦戎才松了口气,脸上也挂上一抹笑,道:“磁带你随便拿两盘歌带就行。”
他自然知道小秋不仅有歌带,还有不少从南边过来的音乐带、外语歌曲磁带,但那些,秦戎确定完全没必要带过来。
小秋撇撇嘴,露出一脸无辜的笑来:“我原本想着带一盒咱们自己录的‘南泥湾’和‘洪湖水’来着。”
秦戎愣了一下,到底没忍住,嗤地一声笑了:“淘气!”
小秋踢踢脚,很有些不以为然道:“你连续考了几天试,本就很累了,好好吃一顿回家休息多好,那些人非得闹……”
她大概能猜测到,那些人有买吃的喝的又带录音机的,大概是想着学人家电影里捣鼓野炊?还是篝火晚会?只是,小秋不觉得那些人能闹出什么花儿来……不过是换个地方吃喝一顿,还能怎样?瞎胡闹罢了!
事情的发展,还是多少有些出乎小秋的预料,一群少年男女在约定地点会合后,小秋才发现,这些熊孩子买的所谓‘喝的’,除了一捆北冰洋汽水外,居然还有两捆啤酒!
考虑到这群人大多是高三毕业生,也算成年人了,小秋惊讶了一下,也就撇开了目光,不再理会。别说她与这些人不熟,就是熟悉,她又有什么义务去操心这些?她又不是他们的老妈!
这群熊孩子大多只是热情有余、操作不足的,倒是买了不少特色美食来,却没有带筷子,也没有带手套,更别说清理卫生用的纸巾了。
乔北看了一眼恨不能把脑袋埋进胸膛里去的叶家兄弟,就是这俩货负责带人去买的吃的,居然没弄几双筷子来……这怎么吃?用手抓啊?
好吧,也只能用手抓了!怎么说,这俩货也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他们做了蠢事,自己怎么也得兜着点儿啊!
乔北的手在裤子上蹭了蹭,努力压制着心中的不适,伸手从烧鸡上扯了一只鸡翅膀,递给叶梓——既然是姓叶的做了孽,少不得也得先从姓叶的下手!
然后,林娅一只鸡翅膀,金笛一只鸡腿儿,乔西也是一只鸡腿儿,最后剩下王小秋一个女生,乔北指着已经拆好的两只卤鸡爪儿示意她自己拿。
小秋于是默默上前,取了两只卤鸡爪慢慢地开始吃。
金笛手中的鸡腿已经啃了一口,鸡肉浓香软烂,好吃的不得了。叶廷伟虽然人不太靠谱,但买的这鸡绝对是京城烧鸡第一家的老字号出品。
正吃得欢实呢,金笛一抬眼就看见王小秋手里捏着两只干巴巴瘦津津的鸡爪子,低着头默默地开始啃……瘦巴巴的小秋啃着根本没肉的鸡爪子,呃,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心酸啊!
金笛有些吃不下去了,她有些不舍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鸡腿,犹豫片刻,还是咬牙把手中的鸡腿递到了小秋面前:“你吃这个吧!我……我太胖了,要少吃肉。”
小秋微微愕然着抬头,在看清金笛满脸的不舍之后,一个没忍住就笑了。
不等金笛反应过来,已经被乔西一把拉开,然后,凑到金笛耳朵边儿低声道:“吃你的吧,那丫头就爱那一口,每次家里吃鸡,鸡爪子都是她的,别人想吃都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