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圣父的垮掉[快穿]_分卷阅读_127
其实哥哥很疼她的,刚刚她就是想和妈妈撒娇,说的也都是气话,她才舍不得看到哥哥被罚呢。
“鞋子只是有一点划痕罢了,不是还可以穿吗,现在家里正是要花钱的时候,花开乖一点,咱们不买鞋子好不好。”
于红梅端详着女儿这张脸,虽然闺女才七岁,可已经显露出了不错的五官优势,她的眉眼随了她,温婉秀致,高鼻梁随了丈夫江流,五官比她更加立体,这个年纪的孩子皮肤上基本没有瑕疵,加上于红梅很注意女儿外表的保护,夏天基本不让女儿出门,将这身皮子养的格外白嫩。
这样漂亮俏丽的小姑娘,应该不会有人不喜欢。
就是女儿这性子太娇惯了些,将来她要是真的嫁到蒋家去,花开现在的这个性格可就不行了,毕竟蒋家也有女儿,听蒋天城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对女儿的宠爱,蒋家那个小公主必定也是个有脾气的。
她得在这段时间磨磨闺女的性子,不能让她去蒋家后给她惹祸。
这样想着,于红梅拒绝了女儿想要买新鞋子的请求。
“啊?”
于红梅对自己和两个孩子都是极大方的,因为在江流出事前,她知道自己老年时候得靠俩孩子奉养,所以三分疼爱,七分算计,她在这几年里都扮演着一个慈爱母亲的角色。
现在不同了,未来的事说不准,于红梅如果真的能够如愿嫁给蒋天城,必然还得为他生一个孩子,上一次和蒋天城欢好的时候,于红梅故意没有吃避孕药,为的就是顺利怀孕,增加上位的筹码。
如果有了属于她和蒋天城的孩子,她和江流的两个孩子处境自然就尴尬了,不过她毕竟也是孩子的亲妈,将来女儿江桦如果跟着她,她也是会给她找一个好婆家的。
此刻江桦正丧气地看了看自己的鞋尖,黑色的小皮鞋上一道明显的划痕,这条划痕严重破坏了这双鞋子的美观性。
于红梅以为骄纵的女儿会发火,她也好顺势教育女儿,可没成想这个女儿远比她想象中的要懂事,难过了一小会儿后就点点头委屈的答应了。
她小看了这三天她不在的日子里江桦经历的那些异样目光和风言风语。
虽然年纪小,还有些娇气,可江桦也隐隐意识到了现在她们一家面临着什么样的困境。她不敢再像第一天那样肆无忌惮的哭闹,因为她也不确定,如果自己还像以前那样不懂事的话,这个家能不能守住。
有时候孩子远比大人敏感,所以江桦即便很想要一双新鞋,在妈妈说出等爸爸伤好后再买的话后,也就消停了。
已经酝酿在嘴边的劝说没能说出口,于红梅看着这个和往日有些不同的女儿,笑容有些僵硬,略不自在的夸奖了女儿几句。
这才离开三天而已,她怎么觉得一切好像都开始脱离掌控了呢?
******
“红梅啊,这是我特地让我云南的亲戚寄过来的三七,头数少,还是文山产的,这三七就数云南文山的最好,补血气,还能散瘀消肿,流子现在这情况,喝三七炖鸡最好不过了。”
正说着,于红梅的手里多了一袋田七。
这田七煲鸡可不好处理,乡下认为真正有营养的是上年份的大公鸡,这鸡得现杀现宰,前些天热情的村里人送来了好几只公鸡母鸡,于红梅嫌弃那些鸡不好杀,一直养在院子里没有动。
“这些鸡你也该杀了,光喝骨头汤也怪腻味的。”
送三七,也就是田七过来的中年男人指着院子里那些鸡略有不满地对于红梅说道。
大伙儿都知道骨头汤好做,因为骨头是菜市场可以直接买的东西,而这土鸡就不一样了,得自己杀了放血,还得自己烧开水烫鸡毛,工程浩大了很多。
于红梅是土生土长的乡下姑娘,大伙儿可不信她长那么大就没有杀过鸡,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字,懒。
所以今天这人送三七过来,一来是因为这三七确实对江流的伤有好处,二来也是为了提醒于红梅,江流这伤得好好养,她这个媳妇也得更精心的照料才对。
这一日日的只知道去菜市场买骨头,显然是对江流不上心的表现啊。
菜篮子里还装着一袋猪腚骨的于红梅听着那人意有所值的话,嘴角抽搐了一下,心中暗骂这些多管闲事的人,怎么连她家吃什么都要插一手。
“坤子叔。”
正想着该怎么回的时候,江流拄着拐杖从院子里出来了。
现在他已经能够下床拄着拐杖走几步了,江流的意志力十分坚定,旁人都能想到这会儿他的伤口牵动该有多疼,他却能够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将医生建议的复建锻炼做上好几遍。
很多村人都围观过江流复建时的场景,额头滴着汗,脸憋的通红通红的,尝试着活动那只伤脚的时候,脖子手背的青筋都爆起来了。
他这一步步的,和走在刀尖上没什么区别,可他咬牙坚持着,还不是为了能够复原的更好,能够为于红梅他们娘仨儿继续遮风挡雨。
夫妻二人的表现差距被围观者看在眼里,在于红梅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她在旁人眼中的形象已经开始崩坏了。
“坤子叔,我爱喝骨头汤,红梅她也是因为知道我的喜好,所以才餐餐都做骨头汤的。”
显然江流听到了刚刚这个送田七过来的坤子叔的话,出于对妻子的维护,这才站出来将一切都归在自己头上。
可那个被他叫一声坤子叔的人不傻,一个多礼拜前在江家吃饭的时候,江流还说自己要好好补充营养呢,那时候大伙儿让他喝田七炖鸡,吃动物肝脏,江流可是连连点头记下了。
而且他和江流也不算陌生,这小子喜不喜欢吃鸡他难道还不知道吗,以前一块吃饭的时候,最爱抢鸡屁股的就是他。
“你啊你!”
坤子摇了摇头,他这得多喜欢他媳妇啊,这么实诚的一个人都会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红梅啊,按理我也不该管你们夫妻俩的事,但是叔以过来人的身份劝你一句,流子这样的好男人,你要珍惜啊。”
说罢,坤子叔又摇了摇头,带着一腔对于红梅的不满离开了江家。
大约半个小时后,满春婶带着两个阿婆来到江家。
“听说红梅不会杀鸡,这事我拿手,你们坤子叔不是送来了上好的三七吗,我这就杀一只鸡,等会儿红梅你好帮流子炖上。”
满春婶笑吟吟的,可她的话让于红梅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哪里是听说她不敢杀鸡的消息才过来的,恐怕是从那多嘴多事的坤子嘴里听到了那些编排她不愿意给江流杀鸡的话,这才过来的。
于红梅不知道这些歪话到底被多少人听到了,恐怕现在即便她杀鸡了,也洗脱不了她偷懒不肯给受伤的丈夫杀鸡炖汤的坏名声了。
于红梅气坏了,这趟听她妈的话回来,非但没有得到想要的效果,怎么反而让舆论偏向了江流呢,于红梅意识到自己得换个方式了,要不然她做一辈子的保姆,也没人觉得她是贤惠的。
第152章 绿帽子7
“我特地去药房买回来一些鸡血藤泡酒, 不是都说这鸡血藤酒能够活血通络吗, 你现在要养腿伤, 每天都得喝一些。”
这天, 于红梅拿回家一桶白酒,打开盖子,扑面而来浓郁的酒气, 江流一闻就知道, 这是市面上比较常见的53度的白酒。
“我知道你最近复健吃了不少苦头, 喝点酒也能止痛,而且你的心事大,很多事情也不爱和我说, 总是憋在心里也不好, 多喝点酒也能够放松一下心情。”
说着, 于红梅给江流倒了满满一碗白酒,推到他面前。
“之前说好要戒酒的。”
江流垂下眼,看着面前那一碗白酒,心里却道总算来了。
这一幕和原身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只是那个世界的原身本就处于自暴自弃的状态中,于红梅唆使他喝酒解闷,原身也是半推半就的答应了。
但于红梅和原身不一样,对方是因为被医生判了死刑,绝望之下无法承受这个压力所以想要喝酒解闷,如果那个时候他最爱的女人能够劝劝他,能够鼓励他让他有重新振作的动力, 原身未必会走到那一步。
而于红梅呢,她非但没有起到规劝的作用,相反在原身染上酒瘾后推波助澜,深怕原身喝的不够多,深怕他还不够堕落。
酒这东西就是一个双刃剑,用的好,它也能治病救人,强身健体,可用的不好,他会麻痹人的神经,让人性情大变。
显然酗酒过度的原身正是后者,每天喝了吐,吐了睡,睡醒后再喝酒,他的脑袋都已经喝坏掉了,反应越发迟钝不说,脾气也开始日益见长。
这时候,于红梅再背着外人故意说一些嫌弃他这个废人的话,脑子彻底糊涂的原身自然会在气愤下对她这个妻子大打出手。
可瘸腿的原身怎么可能追得上于红梅这样一个肢体健全的女人呢,总是他刚要动手,于红梅就引着他跑到了家外头,让外头的人见证他的暴力行为。
那时候,于红梅是有口皆碑的好媳妇,大伙儿都知道她在原身残废后依旧不离不弃,操持家务不说,一个从来没有挣过钱的女人出去工作,负担家庭花销,喝醉酒的原身即便嘴拙地辩解了几句,人家也只会当他狡辩,当他没担当,压根就不会相信于红梅会在私底下对他说那样的话。
人人都夸于红梅好,觉得原身能够娶到这样一个媳妇是他的福气,结果他非但不珍惜,还耍酒疯欺负自己的好媳妇,即便是最亲近江流的那些人,也看不下去了,纷纷上门劝原身别喝酒,小心把好媳妇给气跑了。
可有于红梅在,原身又怎么可能戒酒成功呢,酒瘾和烟瘾一样,一旦染上了,需要极其强大的克制力以及身边人的配合才能够完成。
每当原身有点清醒的时候,于红梅都会将酒送到他的面前,久而久之,原身的脑袋彻底被那些酒虫给勾坏了。
有一次,喝醉酒的原身拿板凳砸伤了儿子江傅,这件事成了“引爆”于红梅的导火索,她再也没办法和这样一个自暴自弃且将火撒在家人身上的男人过下去了,她选择了离婚。
这时候,距离原身残疾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所有人都知道于红梅的日子有多艰难,因此即便她提出了离婚,也是惋惜同情多过鄙夷责骂。
原身不肯离婚,于红梅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最后的审判结果女儿归于红梅,儿子归原身。
于红梅大方的将那二十多万赔偿款让给了原身,人人都夸她大义,却忘了那些赔偿款本来就是属于原身一个人的,工伤的赔偿根本就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内。
借着这件事,于红梅又得了一份好名声。
然而她还没有彻底利用完原身。
在法律宣判后,于红梅又回了一趟江家,别人不知道她和原身聊了些什么,只知道于红梅是哭着离开江家的,身上还带着伤,后来传出风声,说是于红梅想要接过儿子江傅养在身边,只是被霸道蛮横的原身给拒绝了,非但如此,还动手打了她。
这个消息传出来后,大伙儿就更加唏嘘于红梅的遭遇了。
离异的女人带着孩子可不好嫁,尤其还是儿子,可于红梅并不在意这些,为了孩子着想,甚至愿意和离婚的前夫低头,把法院判给前夫的儿子接到身边。
养育一双儿女是十分困难的,不仅费事,而且费钱。
但一腔慈母心的于红梅根本不在意这些,只可惜原身不识好人心,不但拒绝了于红梅,还动手打了她。
至此,于红梅厚道坚贞且慈爱的好名声彻底响彻了这一片地域。
与此同时,原身做的那些错事坏事也传的人尽皆知了。
因为这份好名声,离婚后的于红梅并不愁嫁,大家都知道她是一个在丈夫出事后依旧不离不弃的好女人,替她说亲的人很多,撮合的对象也不乏那些离异或是丧偶的有钱男人,只是于红梅都拒绝了。
直到一年后,她和她之前打工的碟片店的老板蒋天城日久生情,这才再次步入婚姻殿堂,这段婚姻自然备受祝福。
再婚后的于红梅对继女很好,这份好甚至还在自己的女儿之上,人人都夸赞她是一个好后妈,却忽略了跟着于红梅去了蒋家的江桦的心情。
八个月后,于红梅和蒋天城的儿子出生,一家四口和乐美满,更衬托地江桦如同入侵他们领地的小偷一般。
面对父亲的堕落,母亲的冷漠,江桦变得越发叛逆,在处处优秀的继姐蒋如伊的对比下,她的叛逆平庸被外界看作是原身这个歹竹基因作祟的象征,正是因为她体内流淌着原身父亲不优秀的血脉,所以即便受着和蒋如伊一样的教育,即便有于红梅这样一个优秀的母亲,她依旧是水塘里的一滩泥巴,生动形象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烂泥扶不上墙。
至于江傅,他倒是挺争气,可是有一个原身这样拖后腿的亲爸,成绩优异的他在初中毕业后就没再往下念书了,和绝大多数留守在乡下的男孩一样,江傅靠着当年留下来的那点赔偿款娶了老婆,在对方生了孩子以后外出务工,很久才会回家一趟。
终于有一天,原身彻底把自己喝死了,得到这个消息的江傅回家奔丧,在处理完原身的后事后,变卖了家产,带着妻儿去了外地,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彼时蒋天城靠着碟片生意没落之际将生意盘出的钱投资了房产,现在坐拥几十套房子的他过上了舒适的包租公生活。
于红梅就和贵妇人一样,精心保养打扮,闲暇时分出一点精力在小儿子以及继女身上。
江家父子仨人的悲剧仿佛和她毫无干系,只在旁人聊起他们时,于红梅顺势流下一滴眼泪,然后获得一票惋惜同情。
江流敛眉,思绪从原身的记忆里抽离,他看了眼于红梅,然后将面前那杯酒推回她面前。
“之前是我一时没想明白,其实就算瘸了腿又怎样呢,我还有脑子,我还有灵活的双手,我的另外一条腿是健康的,只要我努力,我还是能够给你和孩子们创造幸福的生活的。”
江流自信满满地看着于红梅说道:“红梅,你相信我,以后我都不会再喝酒了,我会振作起来的。”
他的眼神里满是爱意,这样浓烈的情绪让于红梅不由有些心虚。
她下意识避开江流的视线,但是对于江流的承诺,她并不放在心上。
当初他还是一个健全人的时候尚且是个月收入三四千的农名工,现在他的腿大概率是要瘸了,她怎么会相信一个瘸子的大话呢。
更何况,就算江流真的能够振作起来,就算他那条腿能够恢复如初,他顶多也就做回老本行,一个月就那么一点收入的江流,拿什么和蒋天城比。
“鞋子只是有一点划痕罢了,不是还可以穿吗,现在家里正是要花钱的时候,花开乖一点,咱们不买鞋子好不好。”
于红梅端详着女儿这张脸,虽然闺女才七岁,可已经显露出了不错的五官优势,她的眉眼随了她,温婉秀致,高鼻梁随了丈夫江流,五官比她更加立体,这个年纪的孩子皮肤上基本没有瑕疵,加上于红梅很注意女儿外表的保护,夏天基本不让女儿出门,将这身皮子养的格外白嫩。
这样漂亮俏丽的小姑娘,应该不会有人不喜欢。
就是女儿这性子太娇惯了些,将来她要是真的嫁到蒋家去,花开现在的这个性格可就不行了,毕竟蒋家也有女儿,听蒋天城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对女儿的宠爱,蒋家那个小公主必定也是个有脾气的。
她得在这段时间磨磨闺女的性子,不能让她去蒋家后给她惹祸。
这样想着,于红梅拒绝了女儿想要买新鞋子的请求。
“啊?”
于红梅对自己和两个孩子都是极大方的,因为在江流出事前,她知道自己老年时候得靠俩孩子奉养,所以三分疼爱,七分算计,她在这几年里都扮演着一个慈爱母亲的角色。
现在不同了,未来的事说不准,于红梅如果真的能够如愿嫁给蒋天城,必然还得为他生一个孩子,上一次和蒋天城欢好的时候,于红梅故意没有吃避孕药,为的就是顺利怀孕,增加上位的筹码。
如果有了属于她和蒋天城的孩子,她和江流的两个孩子处境自然就尴尬了,不过她毕竟也是孩子的亲妈,将来女儿江桦如果跟着她,她也是会给她找一个好婆家的。
此刻江桦正丧气地看了看自己的鞋尖,黑色的小皮鞋上一道明显的划痕,这条划痕严重破坏了这双鞋子的美观性。
于红梅以为骄纵的女儿会发火,她也好顺势教育女儿,可没成想这个女儿远比她想象中的要懂事,难过了一小会儿后就点点头委屈的答应了。
她小看了这三天她不在的日子里江桦经历的那些异样目光和风言风语。
虽然年纪小,还有些娇气,可江桦也隐隐意识到了现在她们一家面临着什么样的困境。她不敢再像第一天那样肆无忌惮的哭闹,因为她也不确定,如果自己还像以前那样不懂事的话,这个家能不能守住。
有时候孩子远比大人敏感,所以江桦即便很想要一双新鞋,在妈妈说出等爸爸伤好后再买的话后,也就消停了。
已经酝酿在嘴边的劝说没能说出口,于红梅看着这个和往日有些不同的女儿,笑容有些僵硬,略不自在的夸奖了女儿几句。
这才离开三天而已,她怎么觉得一切好像都开始脱离掌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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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啊,这是我特地让我云南的亲戚寄过来的三七,头数少,还是文山产的,这三七就数云南文山的最好,补血气,还能散瘀消肿,流子现在这情况,喝三七炖鸡最好不过了。”
正说着,于红梅的手里多了一袋田七。
这田七煲鸡可不好处理,乡下认为真正有营养的是上年份的大公鸡,这鸡得现杀现宰,前些天热情的村里人送来了好几只公鸡母鸡,于红梅嫌弃那些鸡不好杀,一直养在院子里没有动。
“这些鸡你也该杀了,光喝骨头汤也怪腻味的。”
送三七,也就是田七过来的中年男人指着院子里那些鸡略有不满地对于红梅说道。
大伙儿都知道骨头汤好做,因为骨头是菜市场可以直接买的东西,而这土鸡就不一样了,得自己杀了放血,还得自己烧开水烫鸡毛,工程浩大了很多。
于红梅是土生土长的乡下姑娘,大伙儿可不信她长那么大就没有杀过鸡,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字,懒。
所以今天这人送三七过来,一来是因为这三七确实对江流的伤有好处,二来也是为了提醒于红梅,江流这伤得好好养,她这个媳妇也得更精心的照料才对。
这一日日的只知道去菜市场买骨头,显然是对江流不上心的表现啊。
菜篮子里还装着一袋猪腚骨的于红梅听着那人意有所值的话,嘴角抽搐了一下,心中暗骂这些多管闲事的人,怎么连她家吃什么都要插一手。
“坤子叔。”
正想着该怎么回的时候,江流拄着拐杖从院子里出来了。
现在他已经能够下床拄着拐杖走几步了,江流的意志力十分坚定,旁人都能想到这会儿他的伤口牵动该有多疼,他却能够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将医生建议的复建锻炼做上好几遍。
很多村人都围观过江流复建时的场景,额头滴着汗,脸憋的通红通红的,尝试着活动那只伤脚的时候,脖子手背的青筋都爆起来了。
他这一步步的,和走在刀尖上没什么区别,可他咬牙坚持着,还不是为了能够复原的更好,能够为于红梅他们娘仨儿继续遮风挡雨。
夫妻二人的表现差距被围观者看在眼里,在于红梅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她在旁人眼中的形象已经开始崩坏了。
“坤子叔,我爱喝骨头汤,红梅她也是因为知道我的喜好,所以才餐餐都做骨头汤的。”
显然江流听到了刚刚这个送田七过来的坤子叔的话,出于对妻子的维护,这才站出来将一切都归在自己头上。
可那个被他叫一声坤子叔的人不傻,一个多礼拜前在江家吃饭的时候,江流还说自己要好好补充营养呢,那时候大伙儿让他喝田七炖鸡,吃动物肝脏,江流可是连连点头记下了。
而且他和江流也不算陌生,这小子喜不喜欢吃鸡他难道还不知道吗,以前一块吃饭的时候,最爱抢鸡屁股的就是他。
“你啊你!”
坤子摇了摇头,他这得多喜欢他媳妇啊,这么实诚的一个人都会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红梅啊,按理我也不该管你们夫妻俩的事,但是叔以过来人的身份劝你一句,流子这样的好男人,你要珍惜啊。”
说罢,坤子叔又摇了摇头,带着一腔对于红梅的不满离开了江家。
大约半个小时后,满春婶带着两个阿婆来到江家。
“听说红梅不会杀鸡,这事我拿手,你们坤子叔不是送来了上好的三七吗,我这就杀一只鸡,等会儿红梅你好帮流子炖上。”
满春婶笑吟吟的,可她的话让于红梅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哪里是听说她不敢杀鸡的消息才过来的,恐怕是从那多嘴多事的坤子嘴里听到了那些编排她不愿意给江流杀鸡的话,这才过来的。
于红梅不知道这些歪话到底被多少人听到了,恐怕现在即便她杀鸡了,也洗脱不了她偷懒不肯给受伤的丈夫杀鸡炖汤的坏名声了。
于红梅气坏了,这趟听她妈的话回来,非但没有得到想要的效果,怎么反而让舆论偏向了江流呢,于红梅意识到自己得换个方式了,要不然她做一辈子的保姆,也没人觉得她是贤惠的。
第152章 绿帽子7
“我特地去药房买回来一些鸡血藤泡酒, 不是都说这鸡血藤酒能够活血通络吗, 你现在要养腿伤, 每天都得喝一些。”
这天, 于红梅拿回家一桶白酒,打开盖子,扑面而来浓郁的酒气, 江流一闻就知道, 这是市面上比较常见的53度的白酒。
“我知道你最近复健吃了不少苦头, 喝点酒也能止痛,而且你的心事大,很多事情也不爱和我说, 总是憋在心里也不好, 多喝点酒也能够放松一下心情。”
说着, 于红梅给江流倒了满满一碗白酒,推到他面前。
“之前说好要戒酒的。”
江流垂下眼,看着面前那一碗白酒,心里却道总算来了。
这一幕和原身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只是那个世界的原身本就处于自暴自弃的状态中,于红梅唆使他喝酒解闷,原身也是半推半就的答应了。
但于红梅和原身不一样,对方是因为被医生判了死刑,绝望之下无法承受这个压力所以想要喝酒解闷,如果那个时候他最爱的女人能够劝劝他,能够鼓励他让他有重新振作的动力, 原身未必会走到那一步。
而于红梅呢,她非但没有起到规劝的作用,相反在原身染上酒瘾后推波助澜,深怕原身喝的不够多,深怕他还不够堕落。
酒这东西就是一个双刃剑,用的好,它也能治病救人,强身健体,可用的不好,他会麻痹人的神经,让人性情大变。
显然酗酒过度的原身正是后者,每天喝了吐,吐了睡,睡醒后再喝酒,他的脑袋都已经喝坏掉了,反应越发迟钝不说,脾气也开始日益见长。
这时候,于红梅再背着外人故意说一些嫌弃他这个废人的话,脑子彻底糊涂的原身自然会在气愤下对她这个妻子大打出手。
可瘸腿的原身怎么可能追得上于红梅这样一个肢体健全的女人呢,总是他刚要动手,于红梅就引着他跑到了家外头,让外头的人见证他的暴力行为。
那时候,于红梅是有口皆碑的好媳妇,大伙儿都知道她在原身残废后依旧不离不弃,操持家务不说,一个从来没有挣过钱的女人出去工作,负担家庭花销,喝醉酒的原身即便嘴拙地辩解了几句,人家也只会当他狡辩,当他没担当,压根就不会相信于红梅会在私底下对他说那样的话。
人人都夸于红梅好,觉得原身能够娶到这样一个媳妇是他的福气,结果他非但不珍惜,还耍酒疯欺负自己的好媳妇,即便是最亲近江流的那些人,也看不下去了,纷纷上门劝原身别喝酒,小心把好媳妇给气跑了。
可有于红梅在,原身又怎么可能戒酒成功呢,酒瘾和烟瘾一样,一旦染上了,需要极其强大的克制力以及身边人的配合才能够完成。
每当原身有点清醒的时候,于红梅都会将酒送到他的面前,久而久之,原身的脑袋彻底被那些酒虫给勾坏了。
有一次,喝醉酒的原身拿板凳砸伤了儿子江傅,这件事成了“引爆”于红梅的导火索,她再也没办法和这样一个自暴自弃且将火撒在家人身上的男人过下去了,她选择了离婚。
这时候,距离原身残疾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所有人都知道于红梅的日子有多艰难,因此即便她提出了离婚,也是惋惜同情多过鄙夷责骂。
原身不肯离婚,于红梅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最后的审判结果女儿归于红梅,儿子归原身。
于红梅大方的将那二十多万赔偿款让给了原身,人人都夸她大义,却忘了那些赔偿款本来就是属于原身一个人的,工伤的赔偿根本就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内。
借着这件事,于红梅又得了一份好名声。
然而她还没有彻底利用完原身。
在法律宣判后,于红梅又回了一趟江家,别人不知道她和原身聊了些什么,只知道于红梅是哭着离开江家的,身上还带着伤,后来传出风声,说是于红梅想要接过儿子江傅养在身边,只是被霸道蛮横的原身给拒绝了,非但如此,还动手打了她。
这个消息传出来后,大伙儿就更加唏嘘于红梅的遭遇了。
离异的女人带着孩子可不好嫁,尤其还是儿子,可于红梅并不在意这些,为了孩子着想,甚至愿意和离婚的前夫低头,把法院判给前夫的儿子接到身边。
养育一双儿女是十分困难的,不仅费事,而且费钱。
但一腔慈母心的于红梅根本不在意这些,只可惜原身不识好人心,不但拒绝了于红梅,还动手打了她。
至此,于红梅厚道坚贞且慈爱的好名声彻底响彻了这一片地域。
与此同时,原身做的那些错事坏事也传的人尽皆知了。
因为这份好名声,离婚后的于红梅并不愁嫁,大家都知道她是一个在丈夫出事后依旧不离不弃的好女人,替她说亲的人很多,撮合的对象也不乏那些离异或是丧偶的有钱男人,只是于红梅都拒绝了。
直到一年后,她和她之前打工的碟片店的老板蒋天城日久生情,这才再次步入婚姻殿堂,这段婚姻自然备受祝福。
再婚后的于红梅对继女很好,这份好甚至还在自己的女儿之上,人人都夸赞她是一个好后妈,却忽略了跟着于红梅去了蒋家的江桦的心情。
八个月后,于红梅和蒋天城的儿子出生,一家四口和乐美满,更衬托地江桦如同入侵他们领地的小偷一般。
面对父亲的堕落,母亲的冷漠,江桦变得越发叛逆,在处处优秀的继姐蒋如伊的对比下,她的叛逆平庸被外界看作是原身这个歹竹基因作祟的象征,正是因为她体内流淌着原身父亲不优秀的血脉,所以即便受着和蒋如伊一样的教育,即便有于红梅这样一个优秀的母亲,她依旧是水塘里的一滩泥巴,生动形象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烂泥扶不上墙。
至于江傅,他倒是挺争气,可是有一个原身这样拖后腿的亲爸,成绩优异的他在初中毕业后就没再往下念书了,和绝大多数留守在乡下的男孩一样,江傅靠着当年留下来的那点赔偿款娶了老婆,在对方生了孩子以后外出务工,很久才会回家一趟。
终于有一天,原身彻底把自己喝死了,得到这个消息的江傅回家奔丧,在处理完原身的后事后,变卖了家产,带着妻儿去了外地,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彼时蒋天城靠着碟片生意没落之际将生意盘出的钱投资了房产,现在坐拥几十套房子的他过上了舒适的包租公生活。
于红梅就和贵妇人一样,精心保养打扮,闲暇时分出一点精力在小儿子以及继女身上。
江家父子仨人的悲剧仿佛和她毫无干系,只在旁人聊起他们时,于红梅顺势流下一滴眼泪,然后获得一票惋惜同情。
江流敛眉,思绪从原身的记忆里抽离,他看了眼于红梅,然后将面前那杯酒推回她面前。
“之前是我一时没想明白,其实就算瘸了腿又怎样呢,我还有脑子,我还有灵活的双手,我的另外一条腿是健康的,只要我努力,我还是能够给你和孩子们创造幸福的生活的。”
江流自信满满地看着于红梅说道:“红梅,你相信我,以后我都不会再喝酒了,我会振作起来的。”
他的眼神里满是爱意,这样浓烈的情绪让于红梅不由有些心虚。
她下意识避开江流的视线,但是对于江流的承诺,她并不放在心上。
当初他还是一个健全人的时候尚且是个月收入三四千的农名工,现在他的腿大概率是要瘸了,她怎么会相信一个瘸子的大话呢。
更何况,就算江流真的能够振作起来,就算他那条腿能够恢复如初,他顶多也就做回老本行,一个月就那么一点收入的江流,拿什么和蒋天城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