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拯救人生赢家_分卷阅读_68
别看她刚才威风的很,其实已经虚弱地不行了。
一方面,是因为肩膀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太累了。
她喝了大力药水,但并没有天下无敌,在打了一会儿之后,她就精疲力尽了。
不过,就算累得很了,郑璃也不敢在这里多待,她怕那些戎人回来。
郑璃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就往洞外走去……
郑璃怕那些戎人回来,却不知道这会儿,那些戎人也怕她去追他们。
这些戎人跟郑璃打的时候,被打倒了好几个,而他们走的时候,把伤员也带上了。
而等他们走出一段路……他们突然发现,他们的同伴里,有两个已经活不成了!
一个是被郑璃踹了几脚的,现在一直吐血,另一个则是头上挨了一顿子的,脑壳都碎了!
他们这是遇到什么人了?!
第54章 状元边关做伙夫(2)
山路很不好走。
地上满是枯枝落叶,更有矮小的灌木和碎石拦路……郑璃深一脚浅一脚走了很久,也就走出两里地。
肩膀越来越疼,就算只是呼吸,也能带动伤口一阵阵的疼。
郑璃学过两年医术,知道自己虽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骨头应该裂了……
她现在需要好好休息,但在野外,她肯定是休息不了的,她当务之急,还是要回到军营里去。
郑璃已经接收了原主的记忆了。
而原主……她是一个军医,一个女扮男装隐藏在军队里的军医。
原主的父亲是这北方边塞的一个大夫,他的医术并不高明,但在这边关,却也已经算得上不错了。
原主幼时,他们一家生活在一个县城里,日子过得极为不错,一家和乐,不想十五年前,戎人南下,竟然攻破了这县城,然后狠狠地劫掠了一番……
原主家里的粮食钱财全被抢走,这也就算了,原主的母亲也被捆走了。
原主的父亲和她母亲感情极好,为了不让她母亲被戎人绑走被戎人踢了几脚,伤了肺腑,之后,他又在戎人退去之后跟了上去,想要救回妻子。
但他没能救回妻子,只在戎人驻扎过的地方捡到了妻子的尸体。
原主的父亲吐了一口血,要不是原主尚且年幼,他说不定就跟着妻子去了。
原主的父亲一边帮人看病,一边自己养伤,养了几个月才好了一点,然后就带着六岁的原主,搬去了另一个县城,不仅如此,他还让原主换了男子装束。
“这世道,女子总是活得艰难,还不如就做个男人……”原主父亲当初说的这话,原主一直铭记于心。
原主跟着父亲学医,一学就是七年,八年前,原主的父亲也去世了。
原主就女扮男装,在这边塞小城当起了大夫。
她年纪轻,找她看病的人并不多,但也能勉强糊口,不想这么过了两年,附近的驻军死了军医,竟然直接就把她抢了去。
十五岁的原主,就这么成了一个边关张校尉手底下的一个军医。
朝中有规定,军营里不得有女人,这边关男多女少,普通士兵更是沾不上女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原主若是被人发现其实是女子,一定会被军中如狼似虎的士兵给撕了!
原主深知这一点,千般小心万般谨慎,仗着军医能有个小屋独自居住,总算将自己的性别瞒了下来。
而今天,原主是出来采药的。
边关苦寒之地,如今又是深秋,其实采不到什么草药,但运气好,能挖到一些野菜……
军中的军粮已经很久没人送来了,近来军中士兵顿顿吃米糠煮的汤,全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原主就是饿得受不了了,才仗着自己是军医能出来挖草药想要弄点野菜回去啃,却不想竟然遇到了戎人……
后来那些戎人追赶她的时候扯开了她的衣裳,还让人发现她其实是个女人。
怪不得蛋蛋说只有这个身体能给她用……这军营里,就她这么一个女人!
“蛋蛋,还有多远?”郑璃问道。
“主人加油!军营就在不远处了!”蛋蛋对郑璃道。
“你早就这么说了……”郑璃叹了口气,但依然受了些鼓舞,加快了脚步。
她跟着蛋蛋往前走,又走了一小时,这才终于看到了军营。
然而,瞧是瞧见了,望山跑死马,真要过去估计还要走上一小时……
郑璃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往前走去。
原主一大早出的军营,郑璃回去的时候,却已经天黑了。
这个军营里人不多,统共也就驻扎了一千多人,并且只有原主一个军医,因此那些将士全都认识原主,见到郑璃回去,便有人道:“小顾大夫,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原主姓顾,年幼时因为是女子,没个名字就“大丫大丫”地叫着,后来换了男装,她父亲就给她起名为顾勇,而军营里的人,则习惯叫她小顾大夫。
她刚来军营的时候才十五岁,着实有点小。
“我遇到戎人了。”郑璃刻意压低了声音,用低沉的声音道。
守门的士兵被吓了一跳:“什么?”
郑璃很快就被带到了张校尉面前。
时常有戎人越过边境劫掠,在边关遇到戎人,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这儿有军营!
这边并无村庄就只有一个军营,戎人来做什么?
郑璃把自己遇到的事情改头换面告诉了张校尉。
她说自己出去采药,走到一半发现有几个戎人在窥探军营,就悄悄跟了上去,这才回来晚了,中间还不小心摔伤了。
张校尉一点没怀疑,他面色越来越凝重,然后挥挥手,就让郑璃走了。
“顾小大夫,你真的见到戎人了?那些戎人是不是青面獠牙,身长九尺的?”郑璃离开张校尉的屋子,立刻就有人好奇地过来问道。
其实在这边塞,是时常会见到戎人的,这军营里的老兵,更有不少人跟戎人交战过,但就算如此,依然有着很多跟戎人有关的不实谣言。
比如说戎人各个都长得极为凶恶,青面獠牙身长九尺什么的。
“见到了,他们长得也就那样,但个子比你高一个头。”郑璃实事求是地说道。
从原主的记忆来看,汉人百姓想要吃口肉很难,倒是戎人身为游牧民族会吃很多肉……戎人长得更高大这是很正常的。
“顾小大夫,你运气真好,竟然没有被发现……听说他们会吃人。”那人又道。
“我受了伤,要休息了。”郑璃浑身难受,不想再跟这人说话,直接道。
原主为了避免被人看出异状,本就是不怎么跟人打交道的,那个士兵被郑璃一句话怼回去并不觉得奇怪,憨憨一笑就走了。
等它走了,郑璃总算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原主说是有个单独的住处,其实是住在军营放药材的仓库里了。
这营地里就只有原主一个大夫,所有的药材都归原主管。
当然,张校尉允许这样,主要也是因为……军营里其实没什么药材,这些药材还大多是原主带人挖的,而不是上头给的。
郑璃学过西医,也学过心理学,但对中医了解不多,只闲暇时看过一些书。
幸好,她有原主的记忆在,倒也从那些药材里,给自己翻出了几样活血化瘀的药。
这些药保存的并不好,药效失了很多,郑璃这会儿累极,懒得熬药,干脆就生啃了一些,然后躺到了床上。
她的床就在屋子的最里面,是几块木板铺成的,而木板上面,是厚厚的一层干草外加一床被子。
这地儿布料奇缺,除了军官没人用床单,大家都是直接睡干草的,就连被子……
原主的这被子,里面塞的也是干草。
他们根本就没有棉絮可用。
说起来,她还算好的,好歹有床有被子,有些士兵什么都没有,是斜斜地在泥地上挖个洞,生火把里面烤干,然后铺点干草,睡在洞里的。
郑璃钻进被子,又从自己的“草窝”里挖出一小包炒熟的麦子,然后往嘴里塞了一点,慢慢嚼。
这是原主存下的粮食。
朝不保夕的日子过多了,原主就有了个藏粮食的习惯。
她到手的军饷,几乎全拿来买粮食了,她的被子里,就藏着好几斤的炒麦子。
这麦子是带着壳一起炒的,就跟现代的人喝的大麦茶差不多,不过原主可不用它泡茶,都是直接嚼了吃。
麦子很粗糙,拉嗓子,但大约是太饿了,郑璃觉得这麦子简直香得不行。
她嚼了一把麦子,终于没那么饿了,这才沉沉睡去。
郑璃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天光大亮。
近来军营里断粮,也就免了操练,大家干躺着不动让自己饿起来慢一点,以至于都这会儿,军营里还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郑璃从床上起来,感到自己的手脚酸疼的厉害,肩上的伤口倒是没那么疼了。
休息了一晚上,她终于有空考虑自己的处境。
这个世界,是她做任务以来遇到的世界里最危险的一个,她现在一定要尽快养好伤,再尽快熟悉自己的力量,免得最后打起来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至于任务目标……
昨天往军营里走的时候,郑璃除了接收原主的记忆以外,还把任务目标的情况弄明白了。
她当时需要这些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这个世界的任务目标名叫聂宣,还是出生于聂家,父亲是聂家的嫡长子聂青,捐了个五品闲职混日子的。
聂家并不是什么大家族,聂青更是普通,但聂宣,他却自幼出众。
他天资聪颖,年仅七岁就做出一首让人拍案叫绝的诗来,之后更是越学越出色,十二岁中秀才十五岁中举人,要是没有意外,他会在十八岁那年高中状元,然后官运亨通,一路做到首辅的位置。
之后,他还主张变法,然后通过变法让已经走下坡路的大齐重新焕发了青春。
他去世的时候,门人遍天下。
这是个极为出色的人,当然这会儿,他的命运已经彻底变了。
有个穿越者穿成了他的堂兄。
一方面,是因为肩膀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太累了。
她喝了大力药水,但并没有天下无敌,在打了一会儿之后,她就精疲力尽了。
不过,就算累得很了,郑璃也不敢在这里多待,她怕那些戎人回来。
郑璃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就往洞外走去……
郑璃怕那些戎人回来,却不知道这会儿,那些戎人也怕她去追他们。
这些戎人跟郑璃打的时候,被打倒了好几个,而他们走的时候,把伤员也带上了。
而等他们走出一段路……他们突然发现,他们的同伴里,有两个已经活不成了!
一个是被郑璃踹了几脚的,现在一直吐血,另一个则是头上挨了一顿子的,脑壳都碎了!
他们这是遇到什么人了?!
第54章 状元边关做伙夫(2)
山路很不好走。
地上满是枯枝落叶,更有矮小的灌木和碎石拦路……郑璃深一脚浅一脚走了很久,也就走出两里地。
肩膀越来越疼,就算只是呼吸,也能带动伤口一阵阵的疼。
郑璃学过两年医术,知道自己虽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骨头应该裂了……
她现在需要好好休息,但在野外,她肯定是休息不了的,她当务之急,还是要回到军营里去。
郑璃已经接收了原主的记忆了。
而原主……她是一个军医,一个女扮男装隐藏在军队里的军医。
原主的父亲是这北方边塞的一个大夫,他的医术并不高明,但在这边关,却也已经算得上不错了。
原主幼时,他们一家生活在一个县城里,日子过得极为不错,一家和乐,不想十五年前,戎人南下,竟然攻破了这县城,然后狠狠地劫掠了一番……
原主家里的粮食钱财全被抢走,这也就算了,原主的母亲也被捆走了。
原主的父亲和她母亲感情极好,为了不让她母亲被戎人绑走被戎人踢了几脚,伤了肺腑,之后,他又在戎人退去之后跟了上去,想要救回妻子。
但他没能救回妻子,只在戎人驻扎过的地方捡到了妻子的尸体。
原主的父亲吐了一口血,要不是原主尚且年幼,他说不定就跟着妻子去了。
原主的父亲一边帮人看病,一边自己养伤,养了几个月才好了一点,然后就带着六岁的原主,搬去了另一个县城,不仅如此,他还让原主换了男子装束。
“这世道,女子总是活得艰难,还不如就做个男人……”原主父亲当初说的这话,原主一直铭记于心。
原主跟着父亲学医,一学就是七年,八年前,原主的父亲也去世了。
原主就女扮男装,在这边塞小城当起了大夫。
她年纪轻,找她看病的人并不多,但也能勉强糊口,不想这么过了两年,附近的驻军死了军医,竟然直接就把她抢了去。
十五岁的原主,就这么成了一个边关张校尉手底下的一个军医。
朝中有规定,军营里不得有女人,这边关男多女少,普通士兵更是沾不上女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原主若是被人发现其实是女子,一定会被军中如狼似虎的士兵给撕了!
原主深知这一点,千般小心万般谨慎,仗着军医能有个小屋独自居住,总算将自己的性别瞒了下来。
而今天,原主是出来采药的。
边关苦寒之地,如今又是深秋,其实采不到什么草药,但运气好,能挖到一些野菜……
军中的军粮已经很久没人送来了,近来军中士兵顿顿吃米糠煮的汤,全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原主就是饿得受不了了,才仗着自己是军医能出来挖草药想要弄点野菜回去啃,却不想竟然遇到了戎人……
后来那些戎人追赶她的时候扯开了她的衣裳,还让人发现她其实是个女人。
怪不得蛋蛋说只有这个身体能给她用……这军营里,就她这么一个女人!
“蛋蛋,还有多远?”郑璃问道。
“主人加油!军营就在不远处了!”蛋蛋对郑璃道。
“你早就这么说了……”郑璃叹了口气,但依然受了些鼓舞,加快了脚步。
她跟着蛋蛋往前走,又走了一小时,这才终于看到了军营。
然而,瞧是瞧见了,望山跑死马,真要过去估计还要走上一小时……
郑璃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往前走去。
原主一大早出的军营,郑璃回去的时候,却已经天黑了。
这个军营里人不多,统共也就驻扎了一千多人,并且只有原主一个军医,因此那些将士全都认识原主,见到郑璃回去,便有人道:“小顾大夫,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原主姓顾,年幼时因为是女子,没个名字就“大丫大丫”地叫着,后来换了男装,她父亲就给她起名为顾勇,而军营里的人,则习惯叫她小顾大夫。
她刚来军营的时候才十五岁,着实有点小。
“我遇到戎人了。”郑璃刻意压低了声音,用低沉的声音道。
守门的士兵被吓了一跳:“什么?”
郑璃很快就被带到了张校尉面前。
时常有戎人越过边境劫掠,在边关遇到戎人,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这儿有军营!
这边并无村庄就只有一个军营,戎人来做什么?
郑璃把自己遇到的事情改头换面告诉了张校尉。
她说自己出去采药,走到一半发现有几个戎人在窥探军营,就悄悄跟了上去,这才回来晚了,中间还不小心摔伤了。
张校尉一点没怀疑,他面色越来越凝重,然后挥挥手,就让郑璃走了。
“顾小大夫,你真的见到戎人了?那些戎人是不是青面獠牙,身长九尺的?”郑璃离开张校尉的屋子,立刻就有人好奇地过来问道。
其实在这边塞,是时常会见到戎人的,这军营里的老兵,更有不少人跟戎人交战过,但就算如此,依然有着很多跟戎人有关的不实谣言。
比如说戎人各个都长得极为凶恶,青面獠牙身长九尺什么的。
“见到了,他们长得也就那样,但个子比你高一个头。”郑璃实事求是地说道。
从原主的记忆来看,汉人百姓想要吃口肉很难,倒是戎人身为游牧民族会吃很多肉……戎人长得更高大这是很正常的。
“顾小大夫,你运气真好,竟然没有被发现……听说他们会吃人。”那人又道。
“我受了伤,要休息了。”郑璃浑身难受,不想再跟这人说话,直接道。
原主为了避免被人看出异状,本就是不怎么跟人打交道的,那个士兵被郑璃一句话怼回去并不觉得奇怪,憨憨一笑就走了。
等它走了,郑璃总算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原主说是有个单独的住处,其实是住在军营放药材的仓库里了。
这营地里就只有原主一个大夫,所有的药材都归原主管。
当然,张校尉允许这样,主要也是因为……军营里其实没什么药材,这些药材还大多是原主带人挖的,而不是上头给的。
郑璃学过西医,也学过心理学,但对中医了解不多,只闲暇时看过一些书。
幸好,她有原主的记忆在,倒也从那些药材里,给自己翻出了几样活血化瘀的药。
这些药保存的并不好,药效失了很多,郑璃这会儿累极,懒得熬药,干脆就生啃了一些,然后躺到了床上。
她的床就在屋子的最里面,是几块木板铺成的,而木板上面,是厚厚的一层干草外加一床被子。
这地儿布料奇缺,除了军官没人用床单,大家都是直接睡干草的,就连被子……
原主的这被子,里面塞的也是干草。
他们根本就没有棉絮可用。
说起来,她还算好的,好歹有床有被子,有些士兵什么都没有,是斜斜地在泥地上挖个洞,生火把里面烤干,然后铺点干草,睡在洞里的。
郑璃钻进被子,又从自己的“草窝”里挖出一小包炒熟的麦子,然后往嘴里塞了一点,慢慢嚼。
这是原主存下的粮食。
朝不保夕的日子过多了,原主就有了个藏粮食的习惯。
她到手的军饷,几乎全拿来买粮食了,她的被子里,就藏着好几斤的炒麦子。
这麦子是带着壳一起炒的,就跟现代的人喝的大麦茶差不多,不过原主可不用它泡茶,都是直接嚼了吃。
麦子很粗糙,拉嗓子,但大约是太饿了,郑璃觉得这麦子简直香得不行。
她嚼了一把麦子,终于没那么饿了,这才沉沉睡去。
郑璃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天光大亮。
近来军营里断粮,也就免了操练,大家干躺着不动让自己饿起来慢一点,以至于都这会儿,军营里还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郑璃从床上起来,感到自己的手脚酸疼的厉害,肩上的伤口倒是没那么疼了。
休息了一晚上,她终于有空考虑自己的处境。
这个世界,是她做任务以来遇到的世界里最危险的一个,她现在一定要尽快养好伤,再尽快熟悉自己的力量,免得最后打起来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至于任务目标……
昨天往军营里走的时候,郑璃除了接收原主的记忆以外,还把任务目标的情况弄明白了。
她当时需要这些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这个世界的任务目标名叫聂宣,还是出生于聂家,父亲是聂家的嫡长子聂青,捐了个五品闲职混日子的。
聂家并不是什么大家族,聂青更是普通,但聂宣,他却自幼出众。
他天资聪颖,年仅七岁就做出一首让人拍案叫绝的诗来,之后更是越学越出色,十二岁中秀才十五岁中举人,要是没有意外,他会在十八岁那年高中状元,然后官运亨通,一路做到首辅的位置。
之后,他还主张变法,然后通过变法让已经走下坡路的大齐重新焕发了青春。
他去世的时候,门人遍天下。
这是个极为出色的人,当然这会儿,他的命运已经彻底变了。
有个穿越者穿成了他的堂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