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生死书_分卷阅读_48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顿时大喜过望,瞅了半天,才依稀辨出有点儿时的模样,于是一拳就捶在了他的胸膛上,大叫道,你真是曹小胖?妈的这么多年你死哪去了?这一别数年,你他奶奶的怎么变得没个人样了?时光可真是把杀猪刀!你是怎么找到我?你是不是成了我军打入敌人内部的特工?被人发现关了数年,这才逃了出来?
  他哈哈一笑道,兄弟,你一下子扯这么多,让我从何说起啊?
  我说得了,咱们去练摊,吃着烤串,喝着小扎啤,看着美女的大腿,慢慢的说道说道!
  随后我们勾肩搭背的,连同那只铁嘴鹦鹉就去了街边一家烧烤店。
  吃烧烤喝扎啤侃大山是济南夏天的一项重要的娱乐活动。
  夜晚来临的时候,三五个好友,或室内或路边,坐在小马扎上围在小方桌旁,旁边守着几桶扎啤,再来上几瓶小二,微醺之间,聊人生谈理想,展望未来缅怀过去,畅谈世界风云变幻,侃上下五千年,那小日子美得不得了。
  从某种意义上,扎啤摊是一处江湖,汇集了无数人的难忘时光。
  有人聊着聊着就哭了,有人聊着聊着就笑了。
  人生在世,哭愁笑闹,率性而为,无拘无束,也是畅快无比。
  第二章 不亦乐乎
  曹有为是谁?
  不知列位是否记得第一卷《望帝龙棺》中女鬼坟包子章节中出现的那个小男孩,没错,曹有为就是他了。
  他出生的时候,其父望子成龙,希望他长大之后有出息,有所作为,便给他取了一个曹有为的名字,熟悉了之后,我经常管他叫曹出息。
  我小时候在坟地里遇到曹有为母子之后,他母亲就被送到了疯人院,自此之后他便成了有娘生没娘管的孩子,又加之父亲早已亡故,没了亲人,吃着百家饭长大,性格泼辣,曾经为了一个馒头在狗嘴里夺食,将狗牙用砖头给敲碎了,端的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上初中的时候我们在县实验中学见面了,分到了一个班级,和我极为要好。
  这家伙由于身宽体胖,就落下了一个曹小胖的外号,一身的蛮力,按老师的话说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
  他打架从来不怵,初一的时候就敢单挑高一的男生,虽然被打的鼻子淌血,哼也不哼,而且属狗皮膏药的,打不过也使劲的往上黏糊,扯都扯不掉,你要惹了他,除非把他给搞死了,不然这家伙会成为你的噩梦,所以在当时很有名气,就算打得过他的人,也很少去招惹他,惹上他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式的战役。
  他初中三年大大小小的战役,不下百余场,因为战役都是在校外举行,所以没被学校开除,这三年之内打架是他的主业,看武侠小说是他的副业,学习成绩雷打不动的倒数第一,只有一次是倒数第二,倒不是他学习有了长足的进步,而是考倒数第一的那哥们考试期间拉肚子住进了医院,各科全是大零蛋,这才让他提升了一个名次。
  那个时候我就觉得此人是条好汉,绝非池中之物,小小学校不一定能盛得下他。
  我们那个时候考高中是有分数线的,考不上就不被录取,我学习不好,没考上高中。奇怪的是曹有为却考上了高中,分数线出来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视力很好,考试的时候抄得不亦乐乎,就考上了。
  虽然考上高中,但他确实不是块学习的材料,开学没几个月之后,就去找我辞别,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和二叔走街串巷,大江南北的跑江湖糊口了,就没见着我的人。
  于是他写了一张字条,从门缝里塞进了我们家院子。
  我回来的时候,看到字条上写着,在下初中三年熟读金古柳等人所著小说,江湖男儿豪情万丈,为吾敬仰。在下即将踏遍祖国大好河山,遍访名师,学一身武艺除暴安良,此去不知何日是归期,相见亦不知何时,念及过去往事,不知从何说起……
  当然,以上是由我加工而成,他写的简单至极,说我要去找老师学武功了,等我回来,咱们一起结伴除暴安良。反正大体就那么个意思。
  看了他的字条,我当时就懵了,心说这小胖子一定是癔症了,竟然异想天开找名师学武功,可见被武侠小说祸害得不轻。
  除暴的事情有反恐大队,哪里轮得到他!
  没想到曹有为,还真就在终南山找到了一名不出世的奇人,教会了他数套拳法和一身轻身的功夫,倒是让人始料未及。
  只不过他不是如武侠小说中所写的那样,学有所成下山历练的,而是刚蹲完号子,被放出来的。
  曹有为在终南山学艺十年,小有所成,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对世间繁华恋恋不舍,师傅见他终不是修道之人,便摇头叹息,告诫他天地自有运行法则,俗世亦不例外,要守规矩,别惹事,就放他下山了。
  十年山中苦修,不知世间变幻,他出走之时,朋友之间联络还是直板蓝屏诺基亚,出来之时已经是苹果泛滥。让他觉得这个世界真奇妙,发展的忒快了。
  他出山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马不停蹄夜以继日,边卖艺边糊口,一路来到山东济阳县,多方打听,知晓我在济南马鞍山路开了家名为探索的书店,边一路打听来到店门前,见大门紧闭,想必是外出了,便在此等候。
  那个时候他饿了一天肚子,八哥鸟也饿的呱呱叫,于是边拉开架式在我门前卖艺,殊不知乡下比不得城市,在乡下卖艺挣钱不多,也没人管,在稍微大点的城市就不同了,有城市管理者管辖。
  他说了一些开场白,自顾自的打拳,逐渐的吸引了许多市民围观,于是就惊动了正骑着小电驴的城管,吆喝着让他抓紧离开这里,影响市容了。
  他不明白影响市容是啥意思,还摸了摸自己的挠腮胡子,疑惑是不是自己长得太难看了。
  长得太难看我也得吃饭啊,就没管那城管的说辞,继续卖艺。
  那城管溜了一圈之后,见这家伙不听劝说还在哪里卖艺,又见这家伙拳法打的不错,实在是不敢一个人上前将其劝离,万一一言不合,对方一动手,自己估计就要与病床为伴了,于是掏出手机呼朋唤友。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曹有为在被城管劝说之下不离开,被强行收走了讨生活的家伙什,铺盖和破帽子。
  曹有为顿时就急眼了,上去三下五除二将五六名城管干翻,夺回了赖以生存的铺盖和破帽子,然后就被警察抓了进去,关了十五天,这才刚放出来,饿的前胸贴后背,不得已之下,又在我门前卖艺,如果我不回来,却不知他又要惹出什么祸端,估计三进三出是免不了的了。
  听完他简单的经历,我不由得感慨万千,说曹小胖你是我兄弟,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
  曹小胖将一串蒜瓣肉一撸到底,大嘴一裂歪,笑道,这还用说嘛,我他娘的就你这么一个朋友,你他娘的不管我谁管我。
  对于他的话,我竟无言以对。
  他鼓动着腮帮子,肉串流水般的往嘴里送,边吃边赞叹道:这家店的烧烤太他妈的好吃了。
  我说这家店都是后院现杀的活羊,选取羊腿上的筋肉,边烤边撒孜然粉、盐粉和十三香,上下翻烤,火候要拿捏的恰到好处,随着肉串滋滋啦啦冒油,全部香味就进了串里,直到烤的外焦里嫩,吃上一串,喝一口扎啤,给个神仙都不换。
  他一口干了一大杯扎啤,说道,你看着给我安排个差事吧。
  我说差事不差事的就别提了,跟在我身边还少你一口饭?
  他说那不是这么个理,虽然说你是我兄弟,不会不管我,但我有手有脚的,怎么能白吃白喝。要不这样,我给你做保镖怎么样?
  我想了半天,他这一身武艺报效祖国是不可能了,除了干个私人保镖,剩下的只有去搬砖或者街头卖艺了,其余事情估计还真干不来。而我又非豪门名仕,实在不需要劳什子的私人保镖,但如果这话直说,不免又伤了他的自尊心,于是开玩笑般的说道,就这么定了,我的身家性命可就全靠你了。
  他说你放心,谁敢动你一根毫毛,老子跟他玩命。
  我这一句戏言,就将我们两人捆绑在了一起,直到许多年后发生的那件事,才让我们彻底分开,当然这话后得不知道后到哪里去了,就按下不表。
  我们开喝的时候还不到午饭点,烧烤店根本没人,店老板见我是老主顾,特意点火为我们烤串。我和曹有为先是回顾了往昔峥嵘岁月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说到激动处,大喊大叫,旁若无人,老板见怪不怪,只是乐呵呵的看着我们。
  过去回忆完毕,少不了展望未来,我喝了一大口扎啤,咂了咂嘴巴对曹有为说,兄弟,你来得正是时候,我正准备将济南的小店盘出去,然后去四川发展,那里山清水秀,物资丰盈,历来被称为天府之国,环境适宜,养育出了无数才子佳人,像那有名的诗仙李白,触景生情,写出了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等传世名篇,到了那儿,无数美女那可是任你挑任你选啊。
  曹有为咧开大嘴巴嘿嘿一笑道,兄弟,你说去哪咱就去哪,就这么定了吧。
  我见大事安排妥当,于是就聊闲篇,看了看蹲在桌子上吃着水煮花生的八哥鸟问道,这铁嘴鹦鹉叫啥名字?
  曹有为说这家伙是我师傅早些年游历天下时,在云南深山老林里收的一只奇鸟,名字叫黑皮金刚。这家伙极为通人性,而且还特别能理解人类说话的意思,不管什么话头都能给你扯落上两句,实在是世间少有。
  我看了一眼黑皮金刚道,这么说来,这家伙岁数应该不小了。
  黑皮金刚见我们议论它的年龄,此时抬起脑袋,对我大叫,叫爷爷,叫爷爷!
  我指着它鼻子骂道,再占老子便宜,就把你拔毛烤了。
  曹有为见我跟一只鸟儿置气,顿时哈哈大笑:“这鸟还真没占你便宜,这家伙今年刚满六十岁!”
  听了这话,倒让我很是吃惊,看似不起眼的小鹦鹉,竟然也是老江湖了,难怪如此通人性。
  我说这八哥我可喜欢的紧,找机会咱们去趟云南,看看能不能抓到如黑皮金刚一样有灵气的铁嘴鹦鹉。
  曹有为只当我是说笑,没有接我话头,而是扯落起了其他事情。我们有话也聊没话找话聊,嘴上根本没停下来过。
  这一喝,就喝到了当晚十一点多,实在是喝不下去了,才搀扶着回到了我的店里,打开空调,弄了俩折叠床,上衣一脱,便呼呼大睡。
  半夜的时候,我被尿憋醒,开了灯,出去找了个公厕先解了个手,回到店里觉得口干舌燥,便摸起一瓶矿泉水咕嘟嘟灌了一气,不经意间瞥了一眼镜子,顿时哎吆一声叫了出来。
  第三章 圣泉传说
  可能是醉酒的缘故,镜子里面的我,两个大黑眼圈子,满脸憔悴,皮肤有点发黄,没个人样。如果仅仅是这样,倒没什么,诡异的是,我额头中间向上一点,生出了一块红色鱼鳞状斑块。
  那红斑有小拇指指甲盖般大小,这让我想起了不死巫婆莲和我曾祖父额头上的那三块龙鳞状物,脑海中浮现出了我为庄羽吸取毒血的场景来,想来那古怪的不死龙血是通过口服来感染的,恐怕当时救助庄羽之时,已经病从口入了,顿时惊叫出声。
  我这一声惊叫,虽然惊不得天动不了地,却实实在在惊醒了睡梦中的曹有为。
  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看着目瞪口呆的我,问我怎么了。
  我一五一十的将此前所有的经历选择重点部分,简明扼要的对曹有为说了一遍。
  曹有为边听边对我的经历啧啧称奇,听完之后,他指了指我额头上的鱼鳞状斑块,说你额头这东西就好像一个印记一般,一旦被望帝之血感染了的人,就会生出这种不死印记,看来你要长生不老了,那望帝之血还有吗?给我也来两口!
  我说别扯犊子了,什么劳什子的不死印记,我看叫僵尸印记差不多。
  曹有为见我一脸的严肃,不再说笑,挠了挠光头瓢子,问我说你有没有口干舌燥的感觉?
  我说你不提我还没感觉,你这一提,我又想喝水,或许因为酒喝多了的缘故吧。
  说着我又咕咚咚灌了一瓶矿泉水。
  在我喝水的时候,曹有为一直盯着我看,并不说话,见我喝完才问我,还渴不渴?
  我说奇怪了,刚喝完一瓶水,怎么还渴的要命,跟没喝一样?这是什么道理!
  曹有为说,你所说的不死龙血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但是此时你出现的症状,像极了‘血僵病’,这病的症状就是任你喝多少水也会感到口干舌燥,但是只要喝上一点血,感觉就会好上很多。这种罕见的病症,民间也称之为僵尸病,病情严重的时候四肢僵硬,行动如僵尸无疑,有着噬血的欲、望,只要喝了鲜血之后,四肢的僵硬之感就会消除,变得于常人无异。至于喝多少鲜血,这跟病症的严重程度成正比。现在医学虽然发达,对这种病症束手无策,国外就有小女孩每日必须吸食200cc鲜血来维持生命的案例。
  我说真的假的?如真是这样,我岂不就要变成僵尸了?
  曹有为说是真是假,一辨即知。
  他说着飞快咬破自己的手指,在我嘴巴上擦了一下。
  我下意识的就伸出舌头将嘴巴上的鲜血舔了个干净。说来也怪,在喝了一丁点血之后,体内那种火烧火燎,嘴里那种口感舌燥的感觉就消失不见了。
  我顿时冒出冷汗来,自语道,难道我真的要变成僵尸?
  如果没有法子解决这种血僵病顽疾,岂不是以后的生活要于鲜血为伴了?出门在外还得带上几包血浆,渴了之后掏出来吸食两口?这太他娘的恶心了!
  我说完蛋了,我可能会变成不死妖怪,到3010年的时候,说不定老子还他娘的活着,彻彻底底成为了来自星星的你!
  曹有为说,你现在这个样子,顶多是病发初期,不太严重。此等古怪病症也并非没有法子可治。
  满心沮丧的我,听到这话,顿时大喜过望,瞪着大眼睛看着曹有为,听他继续说下去。
  曹有为说道,建国前我师傅游历天下的时候,在云南路过一个村寨,遇到一个小孩得了这种病,我师傅颇通医理,但对这种罕见的僵尸病也束手无策,听村子里人说在哀牢山圣泉谷内有一泓清泉,先天地而生,水中有沉木,化龙生十子,建国名曰哀牢,那水喝了之后可以青春永驻,长生不老,治疗小小僵尸病岂不是如同探囊取物?只不过圣泉谷内险恶无比,实在是没人敢去。
  我师父是修道之人,哪里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活生生的孩子送掉性命,于是雇了条小船试图深入圣泉谷,结果船刚行驶到谷口,忽然天地变色,狂风暴起,一条黑色巨龙从谷口飞腾而出,随后空中电闪雷鸣如同神威降临,一阵龙卷风将我师傅所坐的船刮到不知哪里去了,在圣泉谷的外围就迷了路,幸好一只铁嘴鹦鹉引路,这才逃了出来,而这个鹦鹉就是黑皮金刚。
  我说没想到你师傅收留黑皮金刚还有一段缘故,那圣泉谷竟然和一个古国有着联系,倒也稀奇的很。
  对于哀牢古国我所知甚少,但傣族民间传说中确实有着一个名为沙壹的妇人,因到水边捕鱼,触沉木而怀孕,生下十个儿子建立了哀牢国的故事。
  我说,或许这个所谓圣泉就是神话传说中那名女子遇见沉木的地方。
  曹有为道,我师傅曾猜测说,圣泉谷内可能隐藏着一个失落的文明。至于里面有什么秘密,就不得而知了,那里环境特别恶劣,人畜进入皆不得回。
  我嘿嘿一笑道,哪管他山高水又深,说不得要去那圣泉谷探上一探了。
  曹有为当场就表示赞同,圣泉之水果真如传说那样可以延年益寿,我倒要取点孝敬孝敬年迈的师傅了。
  我说你倒是一片孝心,圣泉之水长生不老之说我倒不相信,或许圣泉之水里面含有某种特殊的物质,真的能解决僵尸病也说不定。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