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悍女掌家小厨娘_分卷阅读_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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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苏秋语气呼呼地喘着粗气,一把将马车帘子摔下,厚重的帘子阻隔了她和苏天睿只见的视线,但是从她那闷闷的说话声中,苏天睿还是能够听得出来,小妹根本没有放弃。
  “二哥,你不要再说了,嫁给夏征是我从小的梦,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即便实现这个梦需要走很远的路,或者付出再大的代价,我都愿意。”
  说完,马车启动,轱辘轱辘的车轮声慢慢走远。
  看着小妹渐行渐远的马车,苏天睿心痛地叹息了一声,落寞地上了自己的马车。
  跟夏征约好了这天一起去逛夜市看花灯,从起床开始林媛就开始挑选各种衣裳了。先是把自己买的成衣拿了出来试了试,又把安乐公主送来的那些衣裳挨个试了个遍,明明每件都很好看,可是穿上以后又总是觉得每件都不合适。
  看着林媛这一会儿一件一会儿一件的,水仙和银杏面面相觑,好像眼前一会儿变一个样儿的花蝴蝶根本就不是自家小姐一样。
  试着衣裳的功夫,周管家派了小丫头来,说是田惠让绛烟阁做的衣裳也送来了。
  一听这话,正在里屋换衣裳的林媛还未露面就让水仙赶紧去把衣裳拿进来。
  水仙麻利地小跑出去,不一会儿就抱着衣裳回来了。一进门,林媛就迫不及待地把衣裳抢了过去,进了里屋又试了起来。
  水仙银杏看得莫名其妙,也不知道突然想到了什么,银杏突然凑到水仙身边咬耳朵:“昨儿冬青走的时候,好像跟小姐说了句话,我发现小姐的脸都红了,而且笑得就没有合过嘴,你说是不是……”
  水仙眨眨眼睛,肯定滴点点头:“肯定是,不然的话,小姐干嘛要一直换衣裳?”
  银杏也点点头,给了水仙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两人正嘀咕着,林媛换了衣裳出来了。
  “怎么样?”伸开手臂转了个圈,林媛掩饰不住内心的欢喜,说实话,她很喜欢这件衣裳,倒不是说安乐公主送的衣裳不好看,反而是太好看了。
  因为安乐公主很少出门逛街,所以给林媛准备的衣裳都太过华丽,甚至可以说是夸张了。若是穿了那样的衣裳出门看花灯,肯定会被满大街的百姓指指点点的。
  看到林媛穿着这件衣裳出来,水仙和银杏都被狠狠地惊艳了一把,连连点头称赞。
  得到了两人的肯定,林媛更自信了,满心欢喜地将衣裳脱下来细心地整理好。
  衣裳挑好了,又开始挑选首饰。跟送来的裙子一样,安乐公主送来的首饰都是进宫时用的极为奢华的样子,实在是不适合外出佩戴。
  好在林媛还有夏征送给她的簪子,又从一副翡翠头面上挑了耳环和一只镯子戴上,既好看又低调,十分符合她的气质。
  选好了衣裳和首饰,就已经半上午了,林媛满心期待地等着夜晚降临,左右无事就到前院去看小永严和几个妹妹了。
  刚到前院,小林霜就一脸兴奋地从外边跑了回来,后边还跟着跑得气喘吁吁的杜若和连翘。
  林媛好奇,不由问道:“干什么去了,这么高兴?”
  见到大姐,小林霜拉起她的手就往外边跑:“大姐,快来看,好多人!”
  姐妹俩一路跑到大门口,小林霜才神秘地示意她不要出声,两人透过关着的大门缝隙里往外看,就见到了好几辆马车在自家门口停着,说是自家门口其实也隔了些距离,不过,明明不是自家的马车却已经延伸了过来,怪不得小林霜会兴奋地过来看。
  林媛定睛一看,一眼就看到了马车上边姚家的标识,原来这是姚家进宫的马车。
  只是,姚府跟他们家离得有些距离,就算进宫人员众多,也不用把马车停到他们这边吧。
  还有,看这马车行进的方向,显然是要在自家门口过的。林媛记得,姚府那边也是挨着马路的,且比走她们这边还要近,若说不是故意的她不相信。
  正想着,姚府那边出来人了。
  当先的是姚世江,身为大学士的他,生得天庭饱满面容方正,一看就是个醉心于诗书之人。相比而言,他的夫人孟氏就精明了一些,一双眼睛转得极快,在看到庶出的几个子女时,眸中的厌恶之色快得令人难以捕捉。
  看到马车的方向不对,姚世江蹙眉道:“今儿的马车是夫人安排的?那边的路不好走了吗?”
  孟氏看了女儿一眼,笑道:“老爷又忘了,今儿是十五,那边的路上好多百姓在摆摊呢,咱们的马车过去了肯定会影响他们做生意的。”
  说完,还不忘提了提姚含嬿:“打一开始啊,我也给忘了,还好嬿儿提醒了我,不然啊,肯定要给百姓们添麻烦了。”
  姚世江赞许地看了姚含嬿一眼,连连点头:“还是嬿儿想的周到。”
  他和嫡妻只生了这一个女儿,原本还有些遗憾,不过好在这女儿天资聪颖又宅心仁厚,连皇后娘娘都喜欢的不得了,也算是补偿了他的缺憾。
  只是。
  姚世江看了一眼身后跟着的两个庶子一个庶女,不免有些失落,同是自己的子女,这几个庶子女要差劲儿地多了。
  姚世江叹了口气,上了最前边的一辆马车。
  因为连日来忙着修撰典籍的事,连过年都没有休息,姚世江根本没有注意到,对面空置了多年的房子早已住了人。
  孟氏宠爱地拍了拍姚含嬿的手,上了第二辆马车。
  知女莫若母,女儿的心思她怎会不明白?女儿是京中最有才华的女子,自然配得起最好的男儿,即便对方是皇子的义妹又如何?无非只是个出身乡下的小村姑,识不识字还不知道呢,还妄想在京城站稳脚跟?做梦!
  姚含嬿冷眼看了对面紧闭着的大门,明亮的眸子里划过一抹失望,她苦心安排了这一切无非就是让林媛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身份,谁知对方竟然没有开门,真是扫兴。
  悻悻地上了马车,姚含嬿幽怨地攥紧了帕子。不过在想到今日终于能见到夏征了,不禁又开始期待起来。
  不错,她同样喜欢夏征。
  但是跟苏秋语不同,姚含嬿并没有向任何人透露出自己的心思,当然除了自己的母亲。在所有人看来,她永远都是无所谓的样子,就连苏秋语都相信了。
  也就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喜欢夏征,或许,确切地说,整个京城乃至大雍,也只有夏征能跟她相配。
  她是京城第一才女,长相也是头等,自然要跟世上最好的男子在一起。至于那些皇子皇孙们,在她看来并不是最好,她是最好的,自然不会跟其他女人分享同一个男人。
  将军府中的二公子夏征,是她心中最合适的人。
  ------题外话------
  今儿终于写到了,同样是喜欢夏征,苏秋语是从小的执念,姚含嬿则是自命不凡,说到底都不是纯粹的爱,相比较来说,姚含嬿更讨厌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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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好友九老板的文,《隐婚权少爱妻入骨》
  十八岁之前,她是落魄的弃女,无权无势,只能低调做人。
  十八岁之后,她是陆家二小姐,美得惊心动魄,行事张扬放肆。
  放肆到第一次见到厉先生,她就睡了他!
  一次意乱情迷的放纵,让她和帝都最矜贵的男人有了纠缠。
  婚前,陆清欢不仅睡了厉先生,还大胆的想要用枕头捂死他。
  婚后,陆清欢继续睡了厉先生,可每一次滚床单,厉先生会让她几天都下不了床。
  ☆、022 这个动作不好
  对于姚家的大排场,林媛没有多少感觉,京城里有钱有权的人多了去了,她若是见到一个就羡慕嫉妒恨,岂不是要把自己给憋屈死?再说了,谁能肯定她将来就不会有这样的排场?
  不过,姚家的出行场面倒是给林媛提了个醒,在京城里没有几辆马车还真是不行。虽然从驻马镇来京城时,他们带了马车来,而且都是夏征让刘掌柜特意给准备的上好马车。
  可是跟姚家的这些马车一比,还真是有些差距。
  倒不是林媛以貌取人,实在是京城这个地方多得是眼光短浅之人,自己倒无所谓,若是爹娘和几个妹妹出行时,因为几辆马车而被低看了,她才是最伤心的。
  说到做到,林媛从大门口回来就径直去了账房找周管家了,让他给寻摸着买两辆好马车。一个是给爹娘用,一个是给妹妹们用。她自己有夏征送的那辆,倒是不需要了。
  至于从驻马镇带来的那几辆其它一般马车,以后就用来装运东西好了。
  跟周管家说好了马车之后,林媛想了想又嘱咐他再买两顶小轿,至于颜色就一个深重些一个靓丽些,以后出行方便。
  从账房出来后,姐妹俩一边聊着天一边往回走,杜若和连翘跟在后边,都抹着额上的薄汗,微微喘着粗气。
  自从跟了小林霜之后,两人不是埋头苦读,就是跟着这小丫头到处跑。别人家的丫鬟都是铺床洒扫的,她俩倒好,虽然苦活累活没有,但是遇到的差事比干苦力还要累。
  两人都不是读书的料,纷纷叫苦不迭。每次听小林霜讲解药草的知识都跟听天书似的,见到在外边洒扫的小丫鬟两人就羡慕得不得了。
  今儿是正月十五,又是一家人到了京城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自然要吃些特别的东西。原本是打算包饺子的,可是调好了肉馅儿,林媛灵机一动突然改变了主意。
  她让厨娘们准备了新鲜的鸡蛋,打散后便亲自动手准备做蛋饺了。
  做蛋饺要用小火,所以便把小炭炉拿了出来,小火温温的,火苗窜动,十分漂亮。
  林媛挑了个合适大小的炒勺,用一块干净的纱布浸了些油,待勺子烧热以后,用筷子夹着那油布在勺子里擦了一遍,而后用一只小勺子舀了一勺蛋液放到了炒勺里。
  蛋液遇到热油,发出滋啦啦的响声,甚是诱人。
  不等蛋液凝固,林媛便小心地转动炒勺,让所有的蛋液都附着在勺子上形成一个薄薄的蛋皮。
  “来,肉馅儿。”
  林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边注意着手里的炒勺,一边叫着小河舀肉馅儿来。
  现在只要有空,小河就会在厨房里待着,只是现在她的技艺还太生疏,干不了多么精巧细致的活儿,所以一切都是从最基本的开始。
  林媛给她派了烧火的活儿,让她学会掌握不同的火候。给她派了切菜的活儿,让她时刻练习自己的刀功。还给她派了宰鸡宰鱼的活儿,让她认识最基本的食材。
  说到底,即便她现在干的活儿在外人看来都是最普通的,但是其中的学问可是极大的。
  经过这几天的练习,至少小河对厨房里的各项工序都已经了如指掌。听到林媛说拿肉馅儿,立马就用小勺子挖了一些肉馅儿放到了炒勺的中央,不多不少,不偏不倚,正合林媛心意。
  “不错。”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但是小河听了还是高兴地合不拢嘴了。
  待肉馅入勺后,林媛便将蛋皮合了起来,借尚未凝固的蛋液跟包饺子一样把肉馅儿包了起来。等两面的鸡蛋都凝固之后,微微变了些颜色,这一个蛋饺就算是做好了。
  将做好的蛋饺放到了一旁的盘子里,林媛又拿起筷子夹着油布擦了擦炒勺,准备做第二个了。
  林媛做饭时,不出意外地总是会跟着两只大尾巴,一个小林霜,一个老烦。
  第一个蛋饺刚出炉,两人就眼睛放亮地冲了上去,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争得脸红脖子粗的。
  林媛好笑地看着手里的炒勺,幽幽道:“这肉馅儿还没有熟呢,吃了可是会闹肚子的。”
  正如林媛所说,此时的蛋饺还未做熟,要等到把所有的蛋饺都做好以后,或做汤或火锅,要跟其它菜一起吃才好吃。
  不过,这一老一小两个吃货哪里会信她的话?依旧你争我抢地谁也不肯让谁。
  最终,当然是力弱的小林霜败下阵来,一脸委屈不甘地瞪着笑得得意的老烦。
  老烦嘿嘿一笑,冲小林霜晃了晃手里的战利品,而后在小林霜怨念的注视下一口吞了那蛋饺。
  嚼,嚼,呕!
  “生的,生的!”老烦一口将口中嚼了两下的蛋饺吐到了地上,十分怨念地哼哼了两声。
  林媛好笑摇头,给了他一个早就提醒了你的眼神。
  见蛋饺被吐了出来,小林霜先是一愣,随即拍着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师傅又被骗了,又被骗了!”
  老烦眼睛一眯,心里窃笑一声,神色严肃地坐到了一边的凳子上,招招手让“好徒儿”到了身边,“和蔼可亲”地说道:“徒儿啊,你跟着为师学医已近两载,对于你脑袋瓜子里的学问,为师十分清楚,知道你聪慧,不管学什么都是一遍就记熟。”
  小林霜歪着脑袋,警惕地看着师傅,每次他夸她的时候肯定都没有好事,这次也绝对不例外。
  将第二个蛋饺放到盘子里的林媛瞄了一眼这师徒二人,只觉得老的心怀不轨,小的满脸警惕,不由得好笑地摇摇头,这两人还真是一对冤家,各怀鬼胎说的就是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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