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论女主的战逗力_分卷阅读_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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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什么看?我主人早就退出门派了!才不是你剑湖宫之人!”
  当时,曲风竹为了不祸及门派,不仅没有要求援手,更宣布叛逃出走,虽然琴剑十三徽知道这不是剑湖宫的错,但总要恶语相向几句才能平了心气。
  是是是,你碉堡了。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拖着宽面条泪放狠话?完全没有一点效果啊……
  对此,夏元熙只能投以无奈的眼神。
  “琴剑前辈……是琴剑前辈吗?”洛商跌跌撞撞跑过来,好一阵上下打量,才激动地说道“您竟然快成就先天灵宝了?!究竟发生了什么?”
  是的,剑湖宫虽然剑修个个战力很强,但没有镇派的先天、或后天灵宝。
  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事实上这也是情理之中,毕竟剑修身上等级最高,培养最精心的法宝就是自己的本命飞剑。灵宝等级的飞剑要么和主人一起飞升,要么没度过劫难和主人一同化为灰灰,所以当然不会有无主的灵宝*存在。
  有钱任性的法修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人家法宝论筐的,分一件留给儿孙,简直小事一桩。
  于是可想而知,洛商看到琴剑十三徽时,心中有多么震撼。
  “不是灵宝,因为我并未渡劫成功,只是徒具其形罢了……哼,反正跟你说也不明白。”琴剑十三徽眼仁一白,也不管长揖到地的洛商,就这么袖子一拂,慢悠悠走到另一边了。
  不愧是前辈级人物,就是这么嚣张……我哪年也有这等威风?
  夏元熙正心驰神往,突然感觉洛商给她使了个眼色:怎么回事?
  其实很简单,夏元熙想说。
  刚刚天劫来临,琴剑十三徽在消除第一道劫雷后,硬是放弃了渡劫的机会。这宝物渡劫乃是天妒之劫,过了就能进阶,和修士渡劫期的强制性不同,他们也可以选择不晋级。但这种进阶的机会极少,琴剑十三徽能放弃显然是怕余波伤到下面的弟子。
  于是夏元熙摊手道:“傲娇都这样,你要习惯。”
  ☆、第170章 试炼·剑冢祭(十二)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心者,天地万物之主。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譬如剑湖宫之《大衍乾元剑经》,便取象于宇宙缤纷万物,因见景而生情,所以以心御剑,才有千变万化之威。其根本核心还是人之心意,我主人昔日所创情剑之道,则是直接抒发胸臆,不借助世间妙景。少了外象引导,固然让持剑者脱离万物之局限,却也让修行的难度增加了许多。出剑收剑全凭心运,如何谋划布局,须得辨明本心……”琴剑十三徽显出一个淡淡的人影,对夏元熙讲道。
  那日放弃渡劫后,琴剑十三徽的实体人形就慢慢消散,变为一个半透明的影子,幽灵似的漂浮在那。好在他还记得传授夏元熙剑法,于是这几日基本上都让她背着琴匣到处走,偏偏他辈分奇高,每次遇到剑湖宫弟子,对方就会恭敬下拜,口称:“太上师叔祖”、“太上师伯祖”什么的,让夏元熙每次都只能专挑没人的地方走,气的琴剑十三徽大骂:“正路不走,贴什么墙角?你是属老鼠的?怎么不找个缝钻进去算了。”
  然而并不想看你嘚瑟呢。
  夏元熙装作没听见,反正每天学完依旧我行我素。这天的课程听完,基本就差不多结束了,剩下的是个人领悟问题,这东西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学会的,尚且需要一个契机,一个引发她情绪波动的契机。
  然而,这一切是好是坏就未必可知了。
  曲风竹这个创始人本就是因为悲愤这种情绪得到启发,也不知是不是受了诅咒,纵观剑湖宫历史,情剑一道的剑修顿悟的引子多半不是什么好事。像洛商也是因为凡人妻子去世的缘故,好在总算是在床榻上平静的善终,加上洛商本人也不是悲观性子,所以他也算是学习情剑一道的弟子中,难得的积极向上的人物。
  众多例子在前,难以想象,让夏元熙领悟情剑的是什么。
  琴剑十三徽只能在心中暗叹,希望每一次见到她,都还能保持这样无邪赤子的心境,就算终生都不能领悟自己所传的东西也好。
  “给太上师伯祖问安~”
  一群穿着剑湖宫服饰的小娃娃涌上来,奶声奶气地向琴剑十三徽问好,然后小朋友们就捧着水壶、拂尘之类东西,把琴剑十三徽本体的瑶琴小心仔细地打扫得干干净净,连装琴的匣子都一尘不染,还用超名贵的辟寒沉水香熏染琴体,让琴剑十三徽遍身舒泰的同时,心中恼怒,第一百次地指向夏元熙:“看你做的好事!”
  夏元熙无辜地眨眨眼:“怪我咯?”然后暗暗摆了个“计划通”的手势,对新任的剑湖宫幼儿园园长洛商走去。
  当然,这个馊主意是夏元熙指点的。对付傲娇自然只能顺毛摸,但剑湖宫的成年弟子们大多也是硬邦邦的死傲娇直男癌,让他们去讨琴剑十三徽欢心简直比让他们男扮女装去凡间当花魁还难。所以,组织只能把重任落在刚进派的涉世未深小盆友身上了,被一群粉妆玉琢萌萌哒的小正太环绕,那水汪汪的大眼中满是敬仰和崇拜,连琴剑十三徽都无法发作,攻略成功也就是时间上的问题。
  这位琴剑前辈心有怨气,洛商是知道的,所以这几天琢磨怎么和他打好关系,几乎都要愁秃头了。这时候夏元熙提供了一条很有可能性的点子,心中自然十分感激。
  曲风竹宣布叛逃是在紧要关头传音三界,为的是自己为朋友惹上的恩怨不祸及门派,但剑湖宫其实从未把他当做叛门弟子,自然也视琴剑十三徽为自己人。但问题是这位前辈对门派有些不满,就怕现在唯一能讨得他欢心的昆仑弟子夏元熙有什么想法,毕竟琴剑是件半步灵宝,正常人遇到这种有机可乘的情况,能不动心的很少,哪怕轻飘飘给他说两句挑拨的话,估计也够剑湖宫头疼的。
  但她却没有贪图至宝的意思,反而帮洛商取得琴剑的信任,这份气量和心境让不少剑湖宫高层都十分佩服。
  “玄玑道友侠义心肠,洛商敬佩。只是不知道友有什么需要的,我剑湖宫愿尽绵薄之力。”洛商左思右想,有点报恩无门的意思,完全摸不着头绪。
  主要是夏元熙一个昆仑弟子,门派号称万仙祖庭,虽然近几千年人丁单薄,出来走动的少,但数劫的积累在那,平日里也难说有什么需要的东西,于是洛商只能硬着头皮来探探口风。
  送礼的询问收礼的人想要什么,这是非常不靠谱的。加上对方又是一派的恩人,洛商也不敢托大,作为长辈和夏元熙平辈相称,算得上恭敬有加。
  “需要?我想想……对了,火鹤花花蕊晒干磨粉做的菜好吃爆了,上次让楚明逸带我去吃了一次,辣得我好爽。这货开始都不愿意动筷,后来忍不住诱-惑吃了一点,结果变成香肠嘴,然后他就不带我玩了!真不仗义!”夏元熙气愤道。
  当然,“忍不住诱-惑”是假的,事实上楚明逸一开始就点了个杏仁豆腐静静看她吃,结果被一句“来食肆你吃碗甜品就饱了,你是少女高中生吗?”气得肝火旺盛,于是加了道超辣的烤肉,然后英勇就义。
  洛商心中一阵风吹过,默数了几个门派里最能吃辣的弟子,打定主意这几天让他们天天带夏元熙去吃到腻为止!可是他的意思不是这种“九牛一毛”的小愿望,夏元熙这次可以说让剑湖宫欠下了天大的因果,巨大的人情债要还得倾家荡产才能结清,只希望夏元熙提出些天上摘星下海捞月的史诗级任务,让剑湖宫帮忙做了,大家无债一身轻,心中也舒坦。
  “这等小事,我自然会让几个知机的弟子陪道友同去,不过我说的不是这种……”
  突然,一个纸鹤慢悠悠向夏元熙飞来,洛商闭上嘴,静静等夏元熙看完信再继续说。
  “啊,原来是韩拂霄这小子有事找我,我在剑湖宫也叨扰许久,这就告辞了。洛前辈债见~”夏元熙收了信,急吼吼就要走。
  “等等,韩拂霄?莫非是东海蓬莱岛游仙宫的琼篁公子?”洛商忙拦住她:“恕我逾越,不知夏姑娘是否方便告诉我,他找你究竟为何事?关键是此行是否在东海?”
  虽然很奇怪洛商的奇怪表情,夏元熙还是老实说:“也没什么,他突然得了机缘,应该会很快突破到步虚,但之前接了一个任务,好像是一个叫千草堂的东海丹修门派准备拍卖东西,所以让其他正派弟子帮忙做一些护卫工作。韩拂霄让我替他顶班。”
  “玄玑道友身在西海,所以不知东海的风土人情,请容我细细道来。”
  这事还要从这世界的地理说起。众所周知,三山指位于东海的蓬莱,方壶二山以及西海与北海交界处的昆仑。十洲是东海的祖洲,瀛洲,长洲,生洲,凤麟洲;南海的炎洲,流洲;北海元洲,玄洲;西海的聚窟洲组成。
  问题来了。十洲中,东海占有五洲,三岛更是占了两岛,这么多洞天福地和名门正派都挤在东海,不仅让东海修真界关系非同一般的盘根错节,更让东海出身的修士有种感觉:自己这边才是真正的群英荟萃,其他三海都是鸟不拉屎的边陲小地,是乡下人在的地方。
  洛商早年行走时,就见过不少妄自尊大的,把东海一域的现象当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道理,说什么“老子是天下第五的剑修门派xxx的首席弟子,你敢造次?”但实际上他门派在东海算不算第五都难说,于是出身南海第一的剑湖宫的洛商只能愉快地教他做人。
  与此相反,西海只有一州半岛,聚窟洲魔道猖獗,昆仑久不问世事,所以在这些人眼中恐怕跟火星差不多。洛商肯定不会让人情债主被狗眼看人低的傻瓜们地域歧视了去,于是好说歹说,希望自己派出剑湖宫的精英弟子一路护送,为夏元熙壮壮声势。
  这时,一支装饰华丽古朴的小剑向洛商飞来,他一看是剑狂歌手札,忙躬身接过。
  【昆仑小友义薄云天,吾已知之。洛商你顾虑得有道理,将吾令牌取去,让七位神剑侍随玄玑小友同去。】
  就在刚刚,洛商用心神传音,请示正在驻守十方大结界的剑狂歌,因为他原本打算派去护送的人中有几个是和他同辈的,如果命令他们于礼不合,希望剑狂歌下令。
  没想到剑狂歌回复的很快,不但准了,派的还是神剑侍,这可是历代宫主的私人卫队!
  剑修平时杀伐太多,本就容易惹出因果,有时候不免要顾忌同为正道的门派颜面,处罚一些行为太出格的弟子,比如“剥夺弟子身份,降为仆役”什么的,就是神剑侍的由来了。
  当然,这只是给对方点面子,说是仆役,但不干仆役的工作,主要还是在宫主旁边听候差遣,化解戾气,也就是“真拿你没办法,下次不要再这样了哦”等级的“处罚”。
  所以,当神剑侍的都是个性跋扈,但修为剑术十分出色的刺头,连洛商都没想到剑宫主会派出他们为夏元熙站台。
  宫主啊宫主,你是想让她尽量闹,然后我们好还债吗?真是恶劣……洛商心中感叹。
  ☆、第171章 丹方·祸乱始(一)
  “如果他们搞不定的话,尽管来剑湖宫找我。比起这些小辈,还是我出马管用多了。”被正太包围着的琴剑十三徽也插口道。
  夏元熙目光毛毛地盯着他。
  “你那是什么眼神?难道怀疑我的实力?”
  “不,只是你突然用这么慈祥的口气跟我说话有些不习惯,感觉好像女儿要出远门的老爹一样……”
  “滚!我不想管你了!”
  ……
  在经过几天让楚明逸这种甜党看一眼就能胃溃疡的全红盛宴后,心满意足的夏元熙见到了传说中的神剑侍。
  一身没有任何花纹和标识的白色麻衣,脸上带着祭祀傩舞用的鬼面,组成的七人小队看起来更像是送葬奔丧的。
  “啧,好酷炫呢!品位不错啊!”夏元熙赞叹。
  确实,看惯了锦衣华服,一眼就能认出“这人不一般”的各色修士,突然遇到这种民俗气息浓厚又有个性的装扮,的确让人眼前一亮。
  “谢谢夸奖,这是本代宫主的兴趣。”为首的青色鬼面躬身答道。
  傩舞是一种南海凡间流行的巫蛊祭祀活动,特点是动作夸张,大唱大跳,十分热闹。夏元熙跟随剑湖宫弟子到附近吃东西时候曾见识过。
  “这么说你们会跳?”
  “那是自然。”说罢,青色鬼面还真跳了一段。这种民俗舞蹈一般动作不甚高雅,多半在乡野之民中流行,但青鬼面毫不在意,一点不忸怩。这种坦荡荡的心态让粗鄙的舞蹈带着一丝洪荒鬼神气息,颇有几分刑天执干戚以舞的味道,看的夏元熙津津有味。
  “好!”一曲完毕,夏元熙喝彩,“不过,七位同志们怎么称呼?”
  这几人都是一色的白麻衣,身量也是一般挺拔,只有脸上的青、红、黄、白、黑、碧、紫七色面具能够加以区分,虽然不至于认错,但夏元熙也不知怎么叫他们。
  “待罪之人,名字不重要。玄玑姑娘就以面具相称,叫我青面鬼就好,他们也一样。此次就由我们七人护送姑娘前往东海。”
  “好的,这就麻烦七位小哥了。”
  剑湖宫弟子都是锐意进取的剑修,修士寿元未尽时,心境决定外貌,所以外表年龄一般都是二十上下,这人刚刚说话声音也是年轻男子,既然辈分不明,于是夏元熙也只能照凡间称呼叫他们。
  “对了,我心中有个疑问,不知是否方便解答?”夏元熙突然想起来一个问题。
  “请讲。”
  “青面鬼小哥刚刚说,这身装束是这代宫主的兴趣,不知前面几代宫主有没什么奇妙的想法?”
  “这个嘛……自然是有的。”青面鬼话语中有几分幸灾乐祸的笑意,“上上代宫主嫌门派中男人太多,所以命令神剑侍做女装打扮,传言诸位前辈作妇人服时,也别有一番风致。”
  “噗,我真是生不逢时……”有生之年好想看一看啊。
  ……
  东海之上,风和日丽,碧波荡漾,本是一片和煦的景象,然而却有一处地方不甚太平。
  “把脖子伸长了!要是敢动一点,我手上这小畜生可就没命了
  小小的岛礁上,一个凶神恶煞的黄衣男子手中提着一只巴掌大的幼龟,对着趴在岸上的大龟呵斥道。
  一旁,和他同样服色的还有三四人,前呼后拥着一个粉嘟嘟的华服小男孩,有的打扇,有的遮阳,看得出排场很大。可是那小男孩脸色却不怎么好,不断催促道:“你这奴才手脚真慢!耽误了我的大事,回去可要好好罚你!”
  “是是是,小少爷息怒,我这就取了那畜生妖丹。”黄衣男子点头哈腰,转脸取出一支宝光莹莹的匕首,威胁大龟道,“你这老王八,自恃皮糙肉厚就以为我们奈何不得你?这小畜生甲壳却不怎么硬吧?比起我手上的寒铁匕如何?”
  说来也晦气,这小少爷出门,没有哪次不生事的。黄衣男子这日轮值,带着主人家公子出门散心,却不想发现只小璇龟。本来小少爷见这璇龟可爱,准备带回去当做宠物豢养,没想到又从波涛中爬出只大的,向一群人连连顿首,看样子是希望放了自己幼子。
  那老龟一看就是四千年以上的好物,积年璇龟的内丹性凉如水,最是平燥滋补,那小少爷一见,立刻又不要小龟了,命令他一定要将老龟内丹取来。
  璇龟虽然没什么攻击力,但防御力惊人啊!二十人围坐的桌面大只乌龟,少说壳也有五寸厚。外面还带着一簇簇珊瑚海星,也不知长了多少年,看着跟座小山差不多。它只要把头手一缩,他们这五六人哪怕全部涌上去,对着乌龟一阵乒乓乱打,估计耗完真元也不能把它怎样。
  好在那只小龟还在自己手里,用这个威胁老龟,它也不敢跑,只用一双满是泪水的绿豆小眼祈求地看向他,真是让人心烦。
  黄衫男子知道这小主子没什么耐心,但凡有一点不顺意,回去告下面的人黑状简直家常便饭,最可怕的是自己把那脆生生的藕臂掐一团青紫,然后硬说是下人照顾不周,被磕到碰到了,曾有人因为这个被破了丹田气海,然后像凡人一样杖毙的,说是立规矩,想想就让他不寒而栗。
  反正小龟还没长完全,壳还算是柔嫩,现在它手脚也缩了回去,拿在手里跟个小碗差不多,估计他只要随手在礁石上一砸,就是一团烂泥。但为了增加老龟的恐慌,他亮出自己的随身法宝,这东西切小龟还不是跟切豆腐似的?先用刀把那小的壳削去一部分,威胁老龟把脖子露出来,准备一刀宰了向少爷邀功。
  正当他想要下刀的时候,突然一道白芒直接斩落了他手臂。那东西来的极快,他感觉到疼痛还是在手臂掉落之后的事。
  “啊……我的手!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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