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燕子傍谁飞_分卷阅读_236
张杏林睁着一双昏花的老眼,将奉书的脸色、头发、舌苔、指尖都看了个遍,忽然开口问道:“冒昧问一句,这位小娘子可有父兄?可有夫家?”
奉书一怔,扭头看了看门外的招牌,确认自己确实是在看病,而不是在报户口。
“大夫只管说我有病没病,怎么治,就行了,我也不是出不起诊金药钱。”说着,一小锭银子拍在了手边的药柜上。
对面的老中医眼睛亮了一刻,口中却依然摇头叹气:“小娘子若是有家人亲戚,还是叫来的好,老夫和他们交代交代,也说得清楚不是?今天天色晚了,要不明日……”
奉书见他一直吞吞吐吐的,焦躁起来,心想:“有什么事情,直接跟我说不行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老伯瞧不起我。要么就是他没有真本事,挂出包治百病的牌子,其实只会治小儿感冒。”
不愿再浪费时间,起身就走,伸出手去,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把银子留在了那里。反正这银子是“公款”,不用白不用。不管怎么说,这大夫为自己仔仔细细地诊了许久,后面已经排了一大串人了。
老中医张杏林还在后面招手:“记得明日把令尊带来啊。”
等过得几日,行到另一个县城,她又抽了个空,悄悄拜访了一个在当地颇有口碑的大夫。那大夫的诊室叫做“回春堂”,大厅正中挂了个县太爷题写的“妙手回春”的匾额。
那位“回春堂”主人似乎确实有些本事,望闻问切一气呵成,末了却跟奉书拉起了家常:“看姑娘风尘仆仆的,想必是赶了长路。莫不是初来乍到,来我们江北投奔亲友的?”
奉书心中暗道他多事,简单敷衍道:“是……来游山玩水的。”
对方微微一惊,似乎不相信她一个孤身少女,居然有这个胆子单身上路,随即却一下子热情起来:“既然如此,老夫必须要向姑娘建议个去处。从此处往西南二百里,有一座山,名曰凌云山,是我们这里的名胜,山上有个寺院,叫凌云寺,香火旺得不得了,许愿祈福向来都是最灵的。姑娘若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牵挂的人,可以赶紧去那里走一遭,也算是积累功德……”
奉书又是奇怪,又是好笑,说:“大夫,我今天是来看病的,哪儿不舒服,都早就跟你说清楚了,就等着有病开药,没病走人,请你给个准话就行了。游山玩水的事,等我好了,自会考虑。”
那大夫这才打住,提起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几行字,说:“这些药能帮你缓解些症状,可别用过了量,否则发作会更频繁。老夫无能,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奉书接过药方,莫名其妙地被送出了门。她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大夫都这么唠唠叨叨、答非所问。小时候生病,都是大人张罗着,把大夫请到家里,人家具体说了什么,她自然一点也没在意。等长大些了,开始学本事了,就从来没生过大病,也就没有任何独自求诊的经历。
又一日,奉书又在路上看到有藏医在设馆开药,小诊室里满是沁人心脾的檀香味道。其时蒙古贵族刚刚开始信奉藏传佛教,来到中原的藏人地位都不低。奉书想,这人说不定有些本事,便带着钱去了。谁知那藏医将她诊了一番,居然不要她的诊费,而是后退一步,结了个虔诚的手印,叽里咕噜地念起经来,末了又用生硬的汉话来回絮叨,劝她及时皈依密宗,这样死后才能摆脱轮回云云。
奉书有点害怕,又想到民间时有传言,说有些藏医借行医之名,做行骗之事,心里愈发没底,没等那藏医说完,就匆匆告辞走了,一路上右眼皮跳得厉害。
最后,不知是第八个还是第十个大夫终于给出了真相。那是一个云游四方的邋遢道人,在城外的道观里暂时歇脚。百姓都传言他医术超神,有起死回生之能,纷纷涌过去看。奉书瞒着赵孟清出门,本来只想去碰碰运气,那道人却一眼在人丛中看到她,招手让她进来。
他也不客套,张口便问:“姑娘是不是在岭南苦恶之地住过?”
奉书点点头。
“该遵守的忌讳一概没遵守,哪里危险,就往哪里去?”
奉书心中一凛,又点点头。
“伤心、动怒的时候,症状尤其明显?”
奉书目瞪口呆,“嗯”了一声。
邋遢道人便命小僮取过纸笔,卷起油腻腻的衣袖,在纸上写下了八个小字:“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递给她。他的一身青布道袍污秽不堪,写出的字却淋漓酣畅,雄浑刚健,和那副邋遢样子判若两人。
奉书一看到那八个字,骤然间只觉得无比眼熟,至于那几个字的意思,倒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过了不知多久,才在记忆的海洋中捞出一幅画面:那天是她的十二岁生日,寒风冰冷,她潜伏在张弘范的府第上,亲耳听到了他的夫人和儿子谈论他的病情。
张夫人的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她说:“所有的大夫都说,老爷这病是在南方打仗时染的,到现在,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需要绝对静养,万万不能有大的情绪波动。”
只不过,张弘范最终不是被这病杀死的。那个能救他命的小药罐子,深夜的炉灶上,咕嘟咕嘟的熬着,却让她给毁了。
张弘范临终前那灰败凋零的面孔,一下子又回到她的脑海里。她记起来了,自己跟着那个管家去向张府送药时,便听到管家在叹气:“唉,老爷这一病几个月,换了多少个大夫都不管用,就连皇上的御医也是摇头……”
记忆突然裂成了碎片。奉书低下头,再看看自己手中那一张纸,“瘴毒入血,侵入心肺”八个小字,突然一下子全明白了,只觉得世间最为讽刺之事莫过于如此。
她有些想哭,可是眼眶里干干的,什么都流不出来。那天晚上在丛林里的一夜奔波,每时每刻的喘息和汗水,都清清楚楚地映在脑海中。张弘范是不是也是这样生的病?是不是自己也会像当年的张弘范那样,就这么慢慢的凋零下去?
邋遢道人显然也已经预料到了她的反应,将桌上的纸笔一推,淡淡道:“看得出,姑娘此前已经问诊过不少次了,想必也已经有所准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姑娘这一个月里切莫太动感情,也别做剧烈的活动,尽量卧床静养,也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奉书“哦”了一声,喃喃重复道:“一个月?”
邋遢道人沉吟片刻,说:“看姑娘的体质,也并非弱不禁风的闺阁女子,也许……两个月……两个月,能做很多事了。有些人空活了一辈子,也没做出过什么像样的事呢。姑娘且看开些吧。”
奉书茫然点头,心里面一幕幕的,全都是临终的张弘范那惨白的脸色,他手边的银铃、他书桌上的那些公文、墙上的那柄宝剑……
也许真的是报应。
邋遢道人见她垂首不语,微笑道:“我看姑娘的面相举止也非常人,只是被造化作弄,就这么放弃,未免可惜。不如也做了我僮儿,随我回武当山,修习道家心法,清心寡欲,慢慢学着压制体内的毒性,也未必没有一线生机。”
奉书过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脸上微微一红。按照常理,一个正值壮年的出家道人,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对她一个俗家少女出口相邀,说什么跟我回去,未免不伦不类之至。但看邋遢道人的神色,却是坦然中带着任性,一点也没有顾虑的意思。奉书随即知道自己是想多了,这样一个修为高深的道长,自己是男是女,是长是幼,在他眼里也许早就没有任何区别。
可她还是不太相信,小声重复了一遍:“修习道家心法,清心寡欲……做、做道姑?”
邋遢道人呵呵一笑:“你若是慧根足够,能坚持到二十岁,我便收你为徒,又有何不可了?”
他身后的僮儿已经在向奉书挤眉弄眼,做出各种表情,提醒她机缘难得,赶紧磕头拜谢为妙。
奉书摇摇头。就算是方才,邋遢道人说她只剩一两个月的光阴时,她的心绪也是一直平静的,现在却忽然感觉眼泪要出来了,吸了吸鼻子,认认真真地说:“多谢道长美意。我已经拜过师父了。”站起身,又勉强微笑道:“再说,要是一辈子清心寡欲,不能爱,不能恨,就算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好玩?道长高看我这个俗人啦。”
邋遢道人的眼神微微一暗,叹道:“你难道不知,活着才是最好玩的事?可惜,可惜。小小年纪,心已死了。”
奉书再不答话,恭恭敬敬地敛衽行礼,告别出门。
道观里宁静凉爽,可一出门,刺眼的阳光打在脸上,让她不由自主地眯起眼睛。她揉掉眼角的泪,心中对自己说:“两个月,能做很多事了。”
两个月,足够她赶到大都,杀掉那个有史以来最强大帝国的君主。这件事,有很多人尝试过。阿里不哥试过,张世杰、陆秀夫试过,父亲也试过,但他们都没成功。如果这件事碰巧让自己做成了,这辈子便值了。就算是两个月之后立刻死掉,也足够向阴曹地府里的小鬼炫耀一阵子的了。她打算把这件事作为布置给自己的最后一个任务。
她伸手入怀,摸了摸贴身的那个小袋子。袋子里面是她的护身符,原先是小小的瓷瓶和扳指,而现在,换成了一条染血的衣带。那上面的字迹时刻给予她最温暖的激励:“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忽然心中一颤,又想:“要是我真的做成了这件事,天下人都会知道。等消息传开,传到师父耳中……他……他再也不会看不起我。说不定,他会为我伤心。”
她长叹一口气,明知道又起了不该起的念头,却也不再下手掐自己了。既然横竖都只剩两个月时光,不妨稍微放纵自己一下。
奉书大步在街上走着,余光看着热闹的市集、茶肆、人群,对自己抿出一个鼓励的微笑。
奉书一怔,扭头看了看门外的招牌,确认自己确实是在看病,而不是在报户口。
“大夫只管说我有病没病,怎么治,就行了,我也不是出不起诊金药钱。”说着,一小锭银子拍在了手边的药柜上。
对面的老中医眼睛亮了一刻,口中却依然摇头叹气:“小娘子若是有家人亲戚,还是叫来的好,老夫和他们交代交代,也说得清楚不是?今天天色晚了,要不明日……”
奉书见他一直吞吞吐吐的,焦躁起来,心想:“有什么事情,直接跟我说不行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老伯瞧不起我。要么就是他没有真本事,挂出包治百病的牌子,其实只会治小儿感冒。”
不愿再浪费时间,起身就走,伸出手去,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把银子留在了那里。反正这银子是“公款”,不用白不用。不管怎么说,这大夫为自己仔仔细细地诊了许久,后面已经排了一大串人了。
老中医张杏林还在后面招手:“记得明日把令尊带来啊。”
等过得几日,行到另一个县城,她又抽了个空,悄悄拜访了一个在当地颇有口碑的大夫。那大夫的诊室叫做“回春堂”,大厅正中挂了个县太爷题写的“妙手回春”的匾额。
那位“回春堂”主人似乎确实有些本事,望闻问切一气呵成,末了却跟奉书拉起了家常:“看姑娘风尘仆仆的,想必是赶了长路。莫不是初来乍到,来我们江北投奔亲友的?”
奉书心中暗道他多事,简单敷衍道:“是……来游山玩水的。”
对方微微一惊,似乎不相信她一个孤身少女,居然有这个胆子单身上路,随即却一下子热情起来:“既然如此,老夫必须要向姑娘建议个去处。从此处往西南二百里,有一座山,名曰凌云山,是我们这里的名胜,山上有个寺院,叫凌云寺,香火旺得不得了,许愿祈福向来都是最灵的。姑娘若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牵挂的人,可以赶紧去那里走一遭,也算是积累功德……”
奉书又是奇怪,又是好笑,说:“大夫,我今天是来看病的,哪儿不舒服,都早就跟你说清楚了,就等着有病开药,没病走人,请你给个准话就行了。游山玩水的事,等我好了,自会考虑。”
那大夫这才打住,提起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几行字,说:“这些药能帮你缓解些症状,可别用过了量,否则发作会更频繁。老夫无能,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奉书接过药方,莫名其妙地被送出了门。她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大夫都这么唠唠叨叨、答非所问。小时候生病,都是大人张罗着,把大夫请到家里,人家具体说了什么,她自然一点也没在意。等长大些了,开始学本事了,就从来没生过大病,也就没有任何独自求诊的经历。
又一日,奉书又在路上看到有藏医在设馆开药,小诊室里满是沁人心脾的檀香味道。其时蒙古贵族刚刚开始信奉藏传佛教,来到中原的藏人地位都不低。奉书想,这人说不定有些本事,便带着钱去了。谁知那藏医将她诊了一番,居然不要她的诊费,而是后退一步,结了个虔诚的手印,叽里咕噜地念起经来,末了又用生硬的汉话来回絮叨,劝她及时皈依密宗,这样死后才能摆脱轮回云云。
奉书有点害怕,又想到民间时有传言,说有些藏医借行医之名,做行骗之事,心里愈发没底,没等那藏医说完,就匆匆告辞走了,一路上右眼皮跳得厉害。
最后,不知是第八个还是第十个大夫终于给出了真相。那是一个云游四方的邋遢道人,在城外的道观里暂时歇脚。百姓都传言他医术超神,有起死回生之能,纷纷涌过去看。奉书瞒着赵孟清出门,本来只想去碰碰运气,那道人却一眼在人丛中看到她,招手让她进来。
他也不客套,张口便问:“姑娘是不是在岭南苦恶之地住过?”
奉书点点头。
“该遵守的忌讳一概没遵守,哪里危险,就往哪里去?”
奉书心中一凛,又点点头。
“伤心、动怒的时候,症状尤其明显?”
奉书目瞪口呆,“嗯”了一声。
邋遢道人便命小僮取过纸笔,卷起油腻腻的衣袖,在纸上写下了八个小字:“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递给她。他的一身青布道袍污秽不堪,写出的字却淋漓酣畅,雄浑刚健,和那副邋遢样子判若两人。
奉书一看到那八个字,骤然间只觉得无比眼熟,至于那几个字的意思,倒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过了不知多久,才在记忆的海洋中捞出一幅画面:那天是她的十二岁生日,寒风冰冷,她潜伏在张弘范的府第上,亲耳听到了他的夫人和儿子谈论他的病情。
张夫人的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她说:“所有的大夫都说,老爷这病是在南方打仗时染的,到现在,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需要绝对静养,万万不能有大的情绪波动。”
只不过,张弘范最终不是被这病杀死的。那个能救他命的小药罐子,深夜的炉灶上,咕嘟咕嘟的熬着,却让她给毁了。
张弘范临终前那灰败凋零的面孔,一下子又回到她的脑海里。她记起来了,自己跟着那个管家去向张府送药时,便听到管家在叹气:“唉,老爷这一病几个月,换了多少个大夫都不管用,就连皇上的御医也是摇头……”
记忆突然裂成了碎片。奉书低下头,再看看自己手中那一张纸,“瘴毒入血,侵入心肺”八个小字,突然一下子全明白了,只觉得世间最为讽刺之事莫过于如此。
她有些想哭,可是眼眶里干干的,什么都流不出来。那天晚上在丛林里的一夜奔波,每时每刻的喘息和汗水,都清清楚楚地映在脑海中。张弘范是不是也是这样生的病?是不是自己也会像当年的张弘范那样,就这么慢慢的凋零下去?
邋遢道人显然也已经预料到了她的反应,将桌上的纸笔一推,淡淡道:“看得出,姑娘此前已经问诊过不少次了,想必也已经有所准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姑娘这一个月里切莫太动感情,也别做剧烈的活动,尽量卧床静养,也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奉书“哦”了一声,喃喃重复道:“一个月?”
邋遢道人沉吟片刻,说:“看姑娘的体质,也并非弱不禁风的闺阁女子,也许……两个月……两个月,能做很多事了。有些人空活了一辈子,也没做出过什么像样的事呢。姑娘且看开些吧。”
奉书茫然点头,心里面一幕幕的,全都是临终的张弘范那惨白的脸色,他手边的银铃、他书桌上的那些公文、墙上的那柄宝剑……
也许真的是报应。
邋遢道人见她垂首不语,微笑道:“我看姑娘的面相举止也非常人,只是被造化作弄,就这么放弃,未免可惜。不如也做了我僮儿,随我回武当山,修习道家心法,清心寡欲,慢慢学着压制体内的毒性,也未必没有一线生机。”
奉书过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脸上微微一红。按照常理,一个正值壮年的出家道人,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对她一个俗家少女出口相邀,说什么跟我回去,未免不伦不类之至。但看邋遢道人的神色,却是坦然中带着任性,一点也没有顾虑的意思。奉书随即知道自己是想多了,这样一个修为高深的道长,自己是男是女,是长是幼,在他眼里也许早就没有任何区别。
可她还是不太相信,小声重复了一遍:“修习道家心法,清心寡欲……做、做道姑?”
邋遢道人呵呵一笑:“你若是慧根足够,能坚持到二十岁,我便收你为徒,又有何不可了?”
他身后的僮儿已经在向奉书挤眉弄眼,做出各种表情,提醒她机缘难得,赶紧磕头拜谢为妙。
奉书摇摇头。就算是方才,邋遢道人说她只剩一两个月的光阴时,她的心绪也是一直平静的,现在却忽然感觉眼泪要出来了,吸了吸鼻子,认认真真地说:“多谢道长美意。我已经拜过师父了。”站起身,又勉强微笑道:“再说,要是一辈子清心寡欲,不能爱,不能恨,就算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好玩?道长高看我这个俗人啦。”
邋遢道人的眼神微微一暗,叹道:“你难道不知,活着才是最好玩的事?可惜,可惜。小小年纪,心已死了。”
奉书再不答话,恭恭敬敬地敛衽行礼,告别出门。
道观里宁静凉爽,可一出门,刺眼的阳光打在脸上,让她不由自主地眯起眼睛。她揉掉眼角的泪,心中对自己说:“两个月,能做很多事了。”
两个月,足够她赶到大都,杀掉那个有史以来最强大帝国的君主。这件事,有很多人尝试过。阿里不哥试过,张世杰、陆秀夫试过,父亲也试过,但他们都没成功。如果这件事碰巧让自己做成了,这辈子便值了。就算是两个月之后立刻死掉,也足够向阴曹地府里的小鬼炫耀一阵子的了。她打算把这件事作为布置给自己的最后一个任务。
她伸手入怀,摸了摸贴身的那个小袋子。袋子里面是她的护身符,原先是小小的瓷瓶和扳指,而现在,换成了一条染血的衣带。那上面的字迹时刻给予她最温暖的激励:“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忽然心中一颤,又想:“要是我真的做成了这件事,天下人都会知道。等消息传开,传到师父耳中……他……他再也不会看不起我。说不定,他会为我伤心。”
她长叹一口气,明知道又起了不该起的念头,却也不再下手掐自己了。既然横竖都只剩两个月时光,不妨稍微放纵自己一下。
奉书大步在街上走着,余光看着热闹的市集、茶肆、人群,对自己抿出一个鼓励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