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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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微哑却好听的声音在这时响起,众人转头一看,正是方才进来的那个少年。刘诚当即便不悦地道:“你是什么人,在这里乱说话?”
  唐浩初并没有看刘诚,只平静地拿起病历道:“溶栓在心梗早期效果很好,中晚期却非常差,药效持续不了多久,等患者再次心梗时就彻底没救了,会直接因心力衰竭死亡。”又指了指CT图上的阴影,“这块肿瘤也需要立即切除,良性肿瘤恶变后会生长得极块,再等下去将严重影响旁边的内脏,以病人的身体根本挺不过半个月。还有……”
  唐浩初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刘诚本来还要反驳,但越往后就越哑口无言,因为他清楚这都是实情,对方一个字也没有说错。屋里突然陷入了沉默,直到一个看起来年纪较轻的医生突然指着唐浩初道:“你是不是叫唐浩初?在心血管方面有创造性研究成果的那个年轻人?”
  此言一出,一个头发发白的专家也紧跟着开口了,“我想起来了,是老胡的学生小唐吧?”
  老胡是特别欣赏唐浩初的教授,也是国内非常着名的医学家,可惜他现在人在国外。而说话的这名专家同样非常有名,继续道:“你的论文和实验报告我都看过,很有价值,如果能在人类身上成功实施,会将整个现代医学都往前推进一大步!”
  以他的名望,说的每句话都颇有含金量,却毫不吝啬对唐浩初的夸赞,旁边的杨冬博一听,忍不住开口问唐浩初:“那你是不是有治疗我爷爷的更好办法?”
  都说急病乱投医,对病人家属来说,但凡有一丝希望也不愿意放弃,杨冬博问完,连向来稳坐如山的杨国安也发话了:“只要你有办法医治家父,就是杨家的恩人,杨家不会亏待你的。”
  唐浩初在杨家人期待的目光中放下病历,一字一句说:“按病历上看,患者的身体已不能再拖,我建议今晚就做心脏手术。由我主刀,同时把肿瘤切除。”
  杨国安愣了愣。他只以为唐浩初不过是能出出主意,并没想到对方能够主刀。虽然不懂医学,但他本能地认定这种高深复杂的东西要年龄越高资历越久才越可靠,而眼前的少年实在是太过年轻,表情不由带了些不信任,“你?你有多大的把握能成功?”
  “不出意外的话,手术不会失败。如果出了事,由我一力承担,这里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唐浩初说这话的时候朝杨国安那里走近了一步,身体因此而完全站在了灯光之下,杨国安随之清楚地看到了少年脸上的自信和沉稳,竟又微微一愣。他从政多年,什么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少年身上那种自信和沉稳的气场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他能感觉到这种自信不是狂妄和自负,是有足够的实力和底气支撑的,——对方一定是有能力,才会说这样的话。
  程昱站在一边看着少年的侧脸,替他暗暗担心的同时,却难以自制地被他吸引。喜欢一个人本来就会这样,对方怎样都觉得好看,而越觉得对方好看,喜欢就越深。程昱只觉得少年说话时眉眼间的气质让他移不开眼,甚至觉得胸中有团火燃烧起来。
  这样的少年任谁都无法抗拒,他是那样耀眼,令人趋之若鹜,想要占为己有。
  而他已经答应和他在一起了。
  想到这个的时候,程昱就忍不住再次涌上了激动,甚至激动到想在地上滚一圈。他以前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恋爱究竟是怎么谈的,还曾觉得陷入恋爱的人非常愚蠢。
  可他以后再也不会笑别人愚蠢了。
  因为做一个蠢货的感觉是这么好。
  杨国安最终同意了唐浩初的要求,除此之外他其实也没有别的选择。——他有留意医生和专家们讨论的全程,在场的人虽多,却没有一个敢提出冒险性建议,更没有一个敢提出要亲自动手术的。少年进门后只看了不到一分钟的资料就能迅速抓住重点,比多年行医的专家还要精准,满屋的人都讲不出半个字来。
  手术最终成功完成了。
  全程持续了整整十一个小时,用了三十二块纱布,二十一根血管缝合线,和最专业的透视仪器。外面的天都开始放亮了,站在一旁的助手已累趴在一旁的操作台上,唐浩初依旧在手术台上指挥着血液科和麻醉科医生继续工作,其中出现过几次危机情况,但都在他的行动下力挽狂澜。时间持续的越久,越要求主刀医生大脑清晰动作分明,就像一台不能出现任何任何故障的主机。
  时间已经到了早上七点,杨老爷子终于安然无恙地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
  得知手术成功的消息,杨家人纷纷激动地迎了上去,程昱却大步走到了唐浩初面前。手刚碰上少年的肩,‘浩初’两个字还没喊出口,就见他整个人毫无预兆地倒了下去。
  程昱顿时一惊,慌忙将少年纤细的身体接入怀里。触手可及的皮肤竟烫得吓人,——少年显然在发烧,而且已经烧了很长一段时间,程昱完全想象不到他究竟是凭借怎样的意志力在发烧的状态下将手术完成的。
  第64章自闭的小可怜
  看完了杨老爷子的杨家人正准备过来向唐浩初致谢,就听到程昱在焦急地叫医生,又疾声问旁边的人综合内科在哪一层。旁边两个刚刚跟着唐浩初做手术的医生立即凑过来,伸手试了一下唐浩初的体温,顿时被滚烫的高温吓了一跳,忙通知护士推急救推车来,好送唐浩初去二楼的急诊部。
  程昱等不及急救推车便抱着唐浩初往电梯处冲,可电梯也不知怎么回事停在一楼一直不上来。程昱一边烦躁地皱起眉,一边低头看向怀里的少年,只见少年紧闭着眼,脸色苍白,只颧骨附近有一抹不正常的绯红,脖颈上的动脉摸上去一跳一跳的,跳得他心里发慌,竟是一秒也等不下去,转道去了楼梯,直接用步行的方式奔到了二楼。
  程昱的确是有点太急了,但唐浩初也的确烧得很厉害,所以在场的其他人没觉得程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最多也就是觉得他对朋友比较关心和重视。一大早赶过来的程语却感觉到了不对劲,——当姐姐的自然比外人更了解自己的弟弟,程昱表面上看着很热情,骨子里却绝非什么古道热肠的人,说句不好听的话,怕是她这个亲姐姐发烧也不见得他能急到这地步。
  急诊室的医生又是听诊又是做血常规,判断唐浩初果然烧了很久,大概从昨天下午淋雨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起烧了。体温计测出的温度是40.2度,这对成年人来说算是非常严重,医生给注射了退烧针然后打了点滴,总算将他的温度稍微降下来一点。杨家人在这过程中还专门来看了两趟,但唐浩初一直昏昏沉沉地睡着没有醒。
  程昱陪在唐浩初身边哪也没去,亲自帮他盯着点滴,盯了一会儿,又看向他挂点滴的那只手。纤细的手腕白到似乎要和床单融为一体,连青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原本红润的唇色也有些泛白,仿佛深秋即将凋谢的花瓣。
  程昱还从来没见过少年如此脆弱的模样,升起了难以抵挡的心疼,忍不住伸出手掌轻轻贴在他的脸颊上,动作透着显而易见的小心和珍视,仿佛对待易碎的珍宝。
  但摸上之后态度就变了,因为触手所及的肌肤太细滑太柔软,让他流连忘返,完全舍不得放开,甚至忍不住在上面捏了捏。
  不知道是被捏得不舒服还是身体不舒服,唐浩初迷迷糊糊地发出一声呢喃,精致的眉头皱起来,长睫毛也不安地颤了颤。程昱忙松开手,柔声哄道:“不捏了不捏了,浩浩乖。”
  那对长睫毛又颤了一会儿,程昱见到唐浩初终于恍惚地睁开了眼。
  因为发烧的缘故,少年眼尾带着嫣红,像染了色一般,无端端就有种诱人和蛊惑,眼眶里也红了一圈,漂亮的眼珠还凝着水光,水润润地看过来,把程昱的心尖子都看软了。语气比之前更柔:“难受吗?要不要喝点水?”
  程昱随即把唐浩初扶起来喂水,将水温调到不热不冷才送到对方嘴边。在这个姿势下,唐浩初的脸恰好靠在程昱的胸膛上,因发烧而滚热的唇靠着他胸口的肌肤小口小口地吐着热气,竟把他吹得全身发热,差点没拿稳水杯。
  所幸唐浩初很快喝完水并再度睡了过去,程昱身上的热度却久久不能消散,于是程语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程昱正一动不动地对着病床上少年的睡颜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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